述職范文|生產安全規章制度(錦集十四篇)
發表時間:2019-10-13生產安全規章制度(錦集十四篇)。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楚雄州雙柏縣子石沖小
(一)型水庫導流輸水隧洞及附屬工程
安 全 生 產 規 章 制 度
編制單位:南陽市御龍建筑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雙柏縣子石沖小
(一)型水庫工程項目部
項目經理: 楊德峰
編制日期: 2017年4月7日
1、目的
為監督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發現與整改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減少和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公司相關方
3、職責
3.1項目經理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各部門行政第一責任人對所轄范圍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負責。
3.2安技部門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公司安全檢查的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建檔。
3.3各單位負責本辦法具體實施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內容
4.1.1 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意識及其履行安全職責的情況。
4.1.2各級專兼職安技隊伍的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工作情況。4.1.3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及公司領導指示的執行情況。
4.1.4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況。
4.1.5設備設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損失的壓力容器、起重設備、運輸設備、電氣設備、沖剪壓設備、危險作業和易發生工傷、職業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的設備及其生產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
4.1.6安全裝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并正常運行。4.1.7危險化學品的采購、貯存、領取、使用、報廢等管理。4.1.8事故預防措施和不安全隱患的處理整改情況。
4.1.9作業環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風、照明、物品放置、塵毒物危害、設備設施布局等)是否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文明生產要求。
4.1.10重要危險源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準備狀況等。4.2安全檢查的形式
分為公司級安全檢查、車間級安全檢查、班組級安全檢查、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等。
4.2.1公司級安全檢查
由公司領導帶隊,安技部門牽頭,生產部、保衛部、設備動能部、基建部、工會等相關職能部門參加,每月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安技部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考核。對違章行為由安技部門行文通報,同時嚴格按照相關管理制度考核。
4.2.2車間級安全檢查
由車間分管安全的領導帶隊,組織車間安技員、技術員、分工會主席和其它職能人員參加,每周一次,重點對本車間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于每周五下班前報安技部門。車間不能自己解決的隱患,由安技部門進行匯總后在兩天內分別提交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考核。
4.2.3班組級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按時按點進行巡回檢查,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將檢查結果上報車間。車間負責對班組的檢查情況進行
監督考核,安技部門定期對班組安全檢查的內容進行抽查。
4.2.4日常性檢查。
每天由公司安技部門的現場安全監督員、車間安全員巡回檢查。隨時辨別生產過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調整,達到減少和防止傷亡事故及職業危害的發生。檢查人應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每月收集整理,加蓋部門公章后存檔。
4.2.5專項(業)安全檢查
專項(業)安全檢查是指對容易發生嚴重事故的場所、設備、操作工序進行在其專業范圍內的檢查。專項(業)安全檢查由各專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各專業管理部門負責做好本專業的檢查和整改記錄、臺帳,同時報一份安技部門留存。安技部門應對各專業管理部門進行的專業安全檢查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2.5.1公司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安全檢查由設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一般設備每季度檢查一次,特種設備每月檢查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設備部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對特種設備應按照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定期送主管部門檢驗。
4.2.5.2公司電氣設備設施、電氣線路安全檢查由能源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每月檢查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能源部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5.3公司易燃易爆作業場所、?;肥褂脠鏊跋涝O施的檢查由保衛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一般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保衛部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5.4公司內機動車輛道路運輸安全檢查由供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一般每月檢查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供應部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公司內機動車輛的年檢由設備部門負
責實施。
4.2.5.5公司建筑設施、建筑施工的安全檢查由基建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建筑設施的安全檢查一般每半年進行一次。建筑施工的安全檢查周期根據施工的周期而定。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基建部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5.6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特種作業人員在培、復訓前的健康檢查由人力資源部按相關要求組織實施,公司職工醫院負責配合。對查出職業禁忌癥或職業病的人力資源部應安排其進行治療,并調離原工作崗位,體檢檔案由人力資源部保存。
4.2.5.7吊具、吊索及保險繩的安全檢查由安技部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每季度檢查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安技部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5.8公司食堂的食品安全衛生狀況的檢查由工會負責組織實施,后勤部門負責配合。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工會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5.9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濃度及“三廢”排放情況的監測由安技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4.2.6季節性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由各歸口部門組織進行。各歸口部門負責做好檢查和整改記錄及臺帳,同時報一份安技部門留存。對存在的隱患由各歸口部門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安技部門應對各歸口部門進行的安全檢查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季節性檢查時間性較強,應在季節到來前就著手準備,及早動手,消除隱患。
4.2.6.1防雷檢查由動能部門負責實施; 4.2.6.2防洪檢查由基建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4.2.6.3防暑降溫、防凍保暖檢查由安技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4.2.6.4防火檢查由保衛處負責組織實施。
4.2.7節假日安全檢查:
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節假日前的安全大檢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帶隊,安技部門牽頭,生產部、保衛部、設備動能部、基建部、工會等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綜合檢查節日加班和節日前各項生產、檢修活動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節日后的各項生產活動有計劃、有秩序地進行。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安技部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對違章行為由安技部門行文通報,同時嚴格按照相關管理制度考核。
4.2.8不定期安全檢查
新、改、擴建裝置運行、試運行、投產驗收檢查,裝置開停工前、檢修后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做好檢查記錄。4.2.9 重大、重要危險源檢查
按照公司《重大、重要危險源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4.2.10其它安全檢查。
4.2.10.1開展安全活動時,對各單位布置、進展情況的檢查; 4.2.10.2對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等。4.3隱患整改
4.3.1對每次檢查查出的隱患,若能立即整改的應責令相關部門及個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由負責人在《檢查記錄》中處理結果一欄上簽字。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應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隱患整改通知由牽頭部門下發,由車間負責人簽收并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處理完畢,并將整改信息反饋到牽頭部門,牽頭部門相關人員應進行驗證檢查并簽字。對無故不按期完成整改,除按規定進行考核外,發生事故應追究負責整改部門領導的責任。
4.3.2對檢查出的隱患牽頭部門應進行登記建帳,隱患臺帳內容應包括:編號、單位、隱患存在地點、隱患內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門、整改負責人、限期整改時間、完成整改時間、驗證結果、驗證人等。
4.3.3對檢查出的隱患各單位應落實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個人能解決的不推給班組,班組不推給車間、車間不推給公司、公司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的原則進行解決。如限于物質或技術條件暫不能解決的,必須采取并落實風險消減措施,然后定出計劃,按期解決。分廠無力解決的,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寫書面報告,申請安排解決。
4.3.4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整改前,各有關部門、各車間應采取有效的風險消減措施并由安技部門監督執行。
5.考核
5.1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通知參加的部門及人員必須準時參加,并善始善終認真負責,對遲到及無故不參加者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1各部門(車間)未按公司規定組織安全檢查或未按規定做好檢查記錄和臺帳的,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若因檢查不到位而發生事故,公司將嚴格考核,并追究其部門領導的責任。
6.附則
6.1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南陽市御龍建筑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雙柏縣子石沖小
(一)型水庫工程項目部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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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資料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職責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景;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景,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景,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職責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禮貌、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我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光、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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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崗位職責
第1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
第3條嚴格執行《電氣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第4條熟悉電氣焊設備的結構、性能以及維護、保養知識;熟悉滅火技術及觸電、燒傷急救方法。
第5條嚴格按照圖紙的技術要求和焊接工藝進行加工,確保產品質量。
第6條按時參加安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7條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第8條工作中杜絕違章行為。
二、責任追究
第9條未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電氣焊工負直接責任。
第10條未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電氣焊工負直接責任。
第11條違背《電氣焊工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的,電氣焊工負直接責任。
第12條工作中不熟悉電氣焊設備的結構、性能以及維護、保養知識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電氣焊工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13條焊接產品出現瑕疵或不符合規定的,電氣焊工負直接責任。
第14條未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電氣焊工負直接責任。
第15條不參加各項安全技術業務培訓的,電氣焊工負主要責任。
第16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電氣焊工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對他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第17條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電氣焊工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電氣焊工負直接責任。
第18條對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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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規范車間工作人員的行為,也更好的防止車間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望車間工作人員遵照執行。
一、總則
1、車間主任對給排水車間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2、車間主任編寫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執行。
3、成立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小組(成員由副主任及工段長組成)。
4、安全員負責對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督促檢查、員工安全培訓并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及時把檢查情況、隱患排查情況、培訓情況匯報安環處。
5、車間負責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臺帳。
二、安全生產制度
1、新入廠員工和來廠培訓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員工家屬、兒童及無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生產區。員工進入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3、員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發現帶酒味上班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4、車間要害部位:鍋爐房、主控室、油庫、配電站等,非本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5、2米以上(含2米)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派專人監護。
6、特種設備的管理要落實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或工具,未經批準,不準動用。
7、嚴禁非電氣人員接電源或從事電氣設備、線路、開關的檢修、操作等工作。
8、行燈和機器設備上照明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槽罐、溝道、潮濕場所使用的照明燈為12伏,絕緣必須良好。
9、各種設備、工具開動或使用前,要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時下方嚴禁站人。
10、各種防護裝置、信號、標志、儀表、指示器等,要經常檢查、效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1
1、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按工藝規程和操作法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大型設備的檢修和倒換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制度。1
2、設備運行中,擦洗和加油時不準觸動轉動部位。1
3、檢修(檢查)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在非動火區內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1
4、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后報告。1
5、人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人人有權制止違章作業。1
6、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備可靠,電氣設備和線路的接地(接零),絕緣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1
7、車間和倉庫內的門窗必須安裝牢固,并經常檢查、維護。1
8、為保護地下的電纜、管道和構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動土施工時,必須按動土(動工)安全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動土許可證,待批準后方可施工。1
9、自行車必須放入規定的車棚中,嚴禁進入生產區內。
三、下列場所非操作人員不許逗留
1、掛有危險標志的地方。
2、進行起重作業的場所。
3、在進行電焊、氣焊的場所。
4、在進行檢修、安裝或高空作業的地方。
5、正在運轉的設備附近。
6、有倒塌危險的建筑物、土石方作業的溝、坑、孔、洞近旁。
7、廠內生產區動火要按規定辦理動火許可證。
8、在XX、易爆區域內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9、除發生火警、火災外,各種消防用具,器材和設施,未經領導同意,不準隨便動用。
10、高壓線下,嚴禁站人和堆放物品。1
1、酸堿儲罐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人員卸酸堿和使用酸堿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私自發放酸堿。1
2、油泵房和油管區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機,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未經批準不準放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
2、禁止非木工動用電鋸、電刨。
3、禁止非焊工從事焊接作業。
4、禁止非機動車駕駛員動用車輛。
5、禁止在廠內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7、禁止在廠內及生產場所吸煙。
8、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進入交叉作業區。
10、禁止未系安全帶登高作業。
五、檢修作業十不修
1、檢修任務不明確不修。
2、沒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帶壓設備不修。
4、帶電設備不切斷電源不修。
5、不切斷有害物質來源不修。
6、危險物質設備不經過處理不修。
7、容器內部作業分析置換不合格不修。
8、設備結構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運行的設備不修。
10、空中懸掛設備無牢靠措施不修。
六、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XX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做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七、進入設備、容器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XX。;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八、生產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進入未成年人。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XX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1
1、未辦高空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1
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準作業。1
3、未安裝觸電保護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1
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九、處罰規定處罰的目的是懲前毖后,保證維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車間和員工的權益。
1、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罰款200元,嚴重者承擔一切后果。
2、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員工操作設備時不準戴手套進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罰款60元。
4、在工作崗位上睡覺者罰款50元。
5、在上班期間看與生產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罰款20元。
6、上班時間無故串崗、離崗或干私活者罰款50元。
7、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8、出勤未簽到按曠工或事后請假處理。
9、請假、公出未辦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無故拒絕工作安排、指令,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1
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罰款50-200元。(嚴重可做行政紀律處分)。1
3、偷盜車間的財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門處理。1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暢通,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消防器材(特殊情況下除外)違者罰款50元。1
5、上班時酗酒者,罰款200元人。1
6、無故損壞車間設備、附件者按原值賠償。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4、負責本隊(室)的定額考核工作,協助隊(室)長定生產經營任務。
5、負責設備運行消耗統計,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報表。
6、認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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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長對全科安全生產負總責,各崗位各負其責。
2、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庫保密制度。各種介紹信、文件、資料、公章、負責人印章要嚴加管理,妥善保管。如因丟失、損毀、私自外借,給庫造成損失,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3、收發人員對收發的信件、文書要登記,并及時送發,不得丟失。如因丟失、錯發、錯收,給庫或個人造成損失,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4、在辦理戶口接轉,職工調動,晉級,轉正,調資,離退休,干部的提拔、任免,職工養老金、失業金的繳納,獨生子女保險的辦理等手續時,不得延誤。如因本人工作失誤,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庫及當事人造成損失,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5、駕駛員、微機管理員、茶爐工要按章操作。如因違章操作,給庫造成損失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6、檔案室、微機房、車庫內嚴禁煙火,要安全用民,否則,由此引起火災事故,給庫造成損失,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7、檔案管理員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認真做好立卷,歸檔、移交、鑒定、銷毀工作,如因工作失誤,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庫造成損失,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8、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修,嚴禁開故障車和酒后駕駛,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否則,發生交通事故,給庫造成損失,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9、不出車時,車輛要停放在庫區車庫內或指定位置。如擅自停放,發生車輛被盜、損毀、爆炸事故,后要由責任人自負。
10、伙食管理人員要搞好飲食衛生,如因飯菜質量低劣或飯菜中含有毒、有害物質,造成人員傷亡事幫的,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11、各辦公室內的辦公用品和器材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借或占為已有,如有損毀、丟失,按原價賠償。
12、如有違反上述情況之一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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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地處鐵路站場內,施工場地狹小,列車運行頻繁。為加強施工現場鐵路安全管理,保證每個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有帶班人員或班組長統一指揮行走路線,統一指揮施工。
2、施工人員通過道口和接觸網下市,不準高舉、肩扛工具、鍬、棍棒、金屬物等物品,必須水平拿著通過。
3、接觸網下嚴禁打手機;嚴禁打雨傘通過。雷雨天氣嚴禁在接觸網附近逗留。
4、嚴禁相接觸網、鐵軌方向噴灑水;嚴禁在鐵路邊上大小便。
5、嚴禁攀登接觸網支柱,在支柱上懸掛東西或晾曬衣物,嚴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員嚴禁破壞鐵路設施;施工車輛嚴禁碰撞鐵路設施和建筑物。
7、在鐵路兩邊施工的車輛(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吊車、工程車輛等),有機車通過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關閉照明燈。
8、通過道口的任何車輛,車斗內、車輛外面嚴禁坐人。
9、在接觸網左右,嚴禁距離接觸網小于3米的車輛上作業。
10、施工人員嚴禁攀爬電力設施,接觸網支柱,翻越鐵路兩側的安全隔離網。
11、嚴禁攀登車皮、鉆車皮,嚴禁在車皮下避風、避雨、休息,嚴禁在軌道上坐、臥或在鐵路軌枕范圍內行走。
12、施工人員在站場內嚴禁吸煙、點明火、焚燒雜物等。
13、施工人員進入作業地點必須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不準疲勞和酒后上崗。
14、施工人員嚴禁向列車和接觸網亂拋繩索、石塊、工具等物品。
15、鐵路兩側2米范圍內嚴禁堆放材料、雜物或作業工具等物品。
16、嚴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單位任何機動車輛通過道口時嚴禁超速行駛(5km/h),駛入站場內及施工作業區內后速度嚴禁超過15km/h。
18、嚴禁任何機動車輛在道口和接觸網附近(3m以內)停車。
19、各分包單位車輛嚴禁在道口、接觸網附近(3m以內)裝卸貨物等操作。
20、通過道口的運輸車輛裝載貨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2m(包括裝載機通過必須把鏟放平,挖掘機通過臂高不得超過4.2m。吊車、泵車通過把臂放平)。
21、道口防護欄桿關閉后嚴禁行人、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搶道通過。
22、道口防護欄桿關閉后嚴禁任何人員私自開啟。
23、任何特殊施工車輛(如挖掘機、吊車、裝載機等)通過道口進入站內必須和道口工、現場管理人員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
24、施工現場任何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有相應型號的駕駛證。無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嚴禁酒后、疲勞駕駛。
25、施工現場吊車、泵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看護。禁止靠近接觸網作業。
26、各分包單位要安排班組長上下班時清點人數,并報項目部主管工長。由班組長帶隊有序通過道口。
27、土方車輛運輸過程中應覆蓋帆布,通過道口時應有專人指揮,如有散落在道口或道心、軌道附近的土石應立即清理干凈。
28、施工現場車輛應帖反光標志,避免夜間行車發生危險。
如項目部人員發現各分包有違反以上制度的行為,項目部將對相關分包單位視情節嚴重性給以1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1.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2.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會制度;
6.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7.車輛、設施、設備安全制度;
8.事故處理和社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9.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三人以上,帶三人身份證復印件。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 工程、設備儀器
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 ,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3、 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1, 協助科長制定好各工種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消防管理制度。
2, 匯總和調查制訂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3, 經常深入實地檢查督促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停止生產,有關安全信息及時向領導匯報。
4, 組織好一月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及一季一次的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通知單并檢查整改情況。
5, 做好各事故的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及時匯總上報,并制訂出安全生產防范措施。
6, 進行有關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和全員安全知識教育。
7, 負責做好各類安全臺帳,做好原始記錄工作。
8, 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先進,為達到“四無企業”而做好具體工作。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第十六條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針對性的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例會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集公司有關部門管理人員參加。會議應當做出決定并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實施。
三、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會議分日常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安全生產日常工作例會由分管安全領導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由公司第一負責人召集,對會議議定的事項,要明確具體單位負責落實,落實情況要在下一次會議上報告。
四、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人員:
1、安全機構各成員及安全員;
2、公司各部門的負責人;
3、必要時可以擴大有關從業人員。
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 4、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六、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的重要事項。
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通知,會議的相關材料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
八、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
1、各類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應建立專門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會議記錄;
2、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到會的必須向公司主要領導請假,摘自不參加會議的人員,每次處以50元以上罰款,連續三次未參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會議記錄、紀要將作為對相關部門崗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4、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溜崗,嚴肅會議紀律。
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做出的決議、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領導機構負責督辦、檢查。
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實施情況,由公司安全科匯總上報。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領導帶班作業、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獎懲、教育培訓、安全投入及安全費用提取、安全設施“三同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等,此外還有
1.職能部門及其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其他崗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2.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5.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6.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8.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還應當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職業危害告知和申報制度。
3.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4.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和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5.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6.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并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蒙混過關,虛報數量,并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范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并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采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 ?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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