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競爭性演講(經典11篇)
發表時間:2023-07-08優秀競爭性演講(經典11篇)。
◆ 優秀競爭性演講
土建工程國際競爭性招標合同土建工程國際競爭性招標合同
第一章定義
1.1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1)“業主”指在第二部分專用條款插入表中提及的當事人及其取得該當事人的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不包括該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采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3項中指明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采購、監督和支付的范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后的授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該事人的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工程師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讓人。
(4)“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為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工程師,并在第一部專用條款插入表中提及為工程師人的,或由業主任命并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師職權的人。
(5)“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復雜的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并包括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人員。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或視情況為兩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施)。
(11)“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12)“設施”指定于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成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包括臨時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為施工工程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注明的將構成部工地的 任何其他場所。
1.2標題和旁注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注不應視為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中也不應加以考慮。
1.3注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資格的任何組織。
1.4單數和復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復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并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扣留或延誤。
第二章工程師和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下列(4)(i)和(4)(ii)條外,工程師在向承包人發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動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技術上的認可和一般性的批準:
(1)根據第4款,批準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44款項下的工程延期;
(4)根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批準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工程師代表
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向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按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并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工程師代表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 材料或設備的批準不影響工程師不批準這種工、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給予的通知有疑問,其可以向工程師詢問,工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助理的任命
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數量的人員,協助工程師代表履行其2.2款規定的職責。他應通知承包人這些人員的姓名、職務及權限。這些助理人員無權發出指令給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職責及保證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設備或工藝所必須發出的指示,由他們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發出的這些指令應視為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
2.5書面指令
由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為書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種原因,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后,由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被視為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拒絕,這一指令應視為工程師的指令。
該規定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及根據2.4款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工程師行為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蛲?,或
(b)表示滿意或批準,或
(c)決定價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
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并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斷的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準,價值的確定或采取的行動均應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第三章轉讓和分包
3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盡管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業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為受益人的收費,或
(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他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 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何義務,并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中的行為,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征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
(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限結束后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后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第四章合同文件
5.1語言(一種或幾種)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語擬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的那種語言是英語,因而稱之為“法定語言”。
5.2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幾份文件應互為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并對此向承包人發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文件應按以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款第二部分;
(e)合同條款第一部分;
(f)技術規范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的技術規范。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范。
(g)圖紙的合成資料;
(1)標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釋。
(3)圖解顯示;以及
(h)已報價的工程數量表。
6.1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向承包人提供兩套復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則應自行提供,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師批準的情況下讓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圖紙、規范及其他由業主或工程師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責任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退還工程師。
承包人就工程師提供4套 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經工程師批準的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復制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復制件在內。另外,如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工程師提供為業主使用的相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一套圖紙應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圖紙,應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這些圖紙應能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及其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6.3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工程師并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63款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則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
(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承包人末提供圖紙
如果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師將在作出有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補充圖紙和指令
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為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并受其約束。
7.2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并表示滿意所必需的紙、規范、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后永久性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永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由工程師批準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批準不影響責任
工程師據7,2款規定進行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 擔負的責任。
第五章一般義務
8.1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維修缺陷。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合理推論,提供為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并維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經常性的)監工、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現場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工程師的批準,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范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工程師。
9合同協議書
如被邀請簽約時,承包人應同意簽訂并履行按照本條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對其進行修改)的合同協議書,該協議的擬定與簽訂費用由業主承擔。
10.1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為其適當的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可用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或契約擔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選擇,本條件第二部分專用條款插入表中對履約保證金所占合同價的百分比作了規定;
(a)銀行保函或備用信用證應由下列銀行開立: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營業的一家銀行;
(2)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營業的一家往來銀行;或
(3)為業主所接受的外國銀行通過中國銀行,或
(b)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提供一份契約擔保,或由一家外國保險公司或擔保公通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提供。
10.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維修期結束。
在根據62.1款發出缺陷責任證書以后,不應再對履約保證金提出索賠,并發出上述證書后的14天內應將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
11.1現場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標書前,業主應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業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調查所取得的 水文及地表以下條件資料。承包人應對這些資料的解釋自行負責。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標書之前,應被認為已視察和檢查了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數據,并對下列內容表示滿意(指在可能的范圍內對成本及時間的考慮):
(a)工地的形成及性質,包括地表以下的條件;
(b)水文和氣候條件;
(c)為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圍和性質;
(d)進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并且,一般還應認為承人已取得有關諸如下述可能對其投標有影響或起作用的風險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況的全部必要資料。
承包人應被視為其投標書是建立在上述由業主提供的資料及承包人對現場的視察和考察的基礎上的。
11.2數據資料的獲取
根據第11.1款規定由業主提供的數據資料應認為將包括(如果有的話)合同他條款中所列出的數據資料,在本條件第二部分“專用條款插人表“中應列明由業主提供這些數據資料的地點,查閱這些數據資料不應收取任何費用,承包人在交納一定的復制費用后可得到這些數據資料的復制(?。┘?。
12.1投標書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被認為已對標書和工程量清單中所寫明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及完備程度十分滿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工程量清單及標書應包括所有根據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有關貨物、材料、設備及服務的提供及暫定金額下的意外事故費)及所有為正確施工、完成工程并維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關事宜。
12.2不利的外界障礙和條件
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現場遇到了氣候條件以外的實際的障礙或不利條件,這種情況在承包人看來是有經驗的承包人不可預見的,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抄報業主。在收到這一通知時,如果工程師認為這種障礙或情況不可能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合理預見時,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工程師決定:
(a)根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況時所引起的費用,這筆費用應加到合同價中,并將上述決定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做出這一決定時,工程師應考慮所有由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有關指令及有無工程師具體指令時,承包人采取的可為工程師接受的任何適當合理的措施。
13工程應符合合同規定
除由于法律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的情況外,承包人 應嚴格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工程缺陷,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應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就涉及或有關該項工作的任何事項所發出的指令,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人應只接受工程師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指令。
14.1應提交的進度計劃
承包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日后的28天內,應向工程師提交一份施工進度計劃以征求其同意,進度計劃的格式和細節應符合工程師的合理要求。不論何時當工程師要求時,承包人還應以書面形式將其為工程施工而擬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總的概述提交工程師,以供參考。
14.2進度計劃的修訂
承包人應每三個月對進度計劃進行一次修訂,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預計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師隨時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已取得批準的最新進度計劃不符合時,工程師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訂后的計劃,以確保工程在工期內竣工。
14.3須提交的現金流動估算表
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28天內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一份作為參考的詳細的季度現金流動估算表,此現金流動估算應為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得到的支付金額。并且如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應每季度對現金流動估算表進行一次修改。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職責
提交給工程師并得到其同意的進度計劃以及提供總說明和現金流動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所應負的任何職責。
15.1承包人的監督
只要工程師認為是為妥善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所必須時,承包人就應在施工過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權的、經工程師批準的(工程可以隨時撤換)稱職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進行該工程的監督。該授權代表應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師或根據第2款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師撤回對承包人代表的批準,考慮到如下所述的更換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換通知后,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從速將其調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師批準的代表。
15.2語言通暢
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代表對英語和中文的運用均不熟練,則承包人至少應安排一名稱職的翻譯隨時留在工地現場,以確保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一定比例的承 包人的監督人員應會使用中文作為工作語言,或承包人應隨時在工地現場保持一定數量的稱職的譯員,以確保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16.1承包人的雇員
承包人應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業中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技術助理,及能對工程施工予以當監督的領班和工長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時履行其義務所需要的熟練技工,半熟練技工壯工。
16.2當地的雇員
鼓勵承包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雇用非熟練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圍內,雇用熟練工人。
16.3工程師有權反對和要求解雇
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從工程中撤換其提供的、在工程師看來行為不軌或履行其職責時不能勝任、玩忽職守的人員或工程師認為其在工地的出現是不適宜的人員,這種人員一旦撤換無工程師的批準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員應從速被替換。
17放樣
承包人應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精放樣。
(b)按上所述,正確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基準線。
(c)為完成上述任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儀器設備及勞務。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基準線出現了誤差,承包人在工程師的要求下,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等誤差,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為止。除非這種誤差是基于工程師以書面發出錯誤數據造成的,在此種情況下工程師將根據第52款規定確定應增加的合同價格,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工程師對任何放線或標高的檢查不應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對放樣準確所負的責任,承包人應仔細保護和保存在放樣中應使用的水準、基點、龍門板、測樁和工程放樣所用的其他物件。
18鉆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鉆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據第51款規定除非有關此工程的項目或暫定金額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中,否則工程師均應為這種要求發出指令。
19.1環境安全、保衛和保護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的過程中,承包人應:
(a)全面負責有權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員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這些工地已由其管轄)和工程(只要這些工程尚未 完成或由業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發人身事故,及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師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機關所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提供并維修所有照明、護欄、圍墻、警告標志及守衛設施,及
(c)采取一切合現措施,保護工地及工地周圍的環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19.2業主的責任
如果業主根據第3l款規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對于這些工程,業主應:
(a)全權負責有權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員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對上述人員的傷害。
根據31款,如果業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業主應要求他們負有同樣責任,保證安全和避免傷害。
20.1工程的照管
從開工日起直到發給接收證書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間內,承包人應全權負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業主接收全部工程后,業主將負責這些事宜。規定:
(a)如果工程師發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證書,包人應從發出接收證書之日起,不再對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負責,此時對那一區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責任移交給業主;
(b)承包人應對其擔保在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設備的照管完全負責,直到這些工程根據第49款規定完成。
20.2維修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在承包人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裝的工程設備,除了20.4款所規定的風險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損失或損壞,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費用維修工程,使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項要求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亦應對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規定的義務中由承包人一方進行作業的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壞負責。
20.3因業主風險導致的損失或損害
由于第20.4款中規定的任何風險或是與其它風險綜合作用而引起損失或損時,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程度來維修損失或損壞,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的金額,同時相應地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因綜合風險造成了損失或損害的情況下,工程師應決定業主及承包人各自應承擔風險的比 例。
20.4業主的風險
業主的風險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情況下:
(1)戰爭,敵對行動(無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為:
(2)革命,起義,軍事政變,或內戰;
(3)電離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燒廢料或有毒放射物爆發或核原料爆發核成分爆發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飛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飛行物產生的沖擊波壓力;
(5)暴亂或騷亂及秩序的混亂,除非這些情況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員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業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損失損壞,除非這種占用是合同規定的。
(c)由于工程設計引起的某種程度上損失及損壞,不包括由承包人設計的部工程及其負責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發生在工地現場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其他地點而對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響),而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預見,或
(2)能合理預見,但他即不能:
21.1工程及承包人設備的保險
在不限制第20款規定的承包人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人應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進行保險;
(b)對這種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條件的第二部分所規定的百分比額外金額,以彌補由于補求損失或破壞而招致的任何額外和附加的費用。包括業務費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遷費以及運走任何性質的渣土的費用;
(c)由承包人帶進現場的屬于承包人的設備和其它東西,保險的金額要足夠現場上重置。
(d)對上述(a)、(b)和(c)項的保險應以同于支付貨幣的幣種和比例投保,以便在發生損壞或損害的情況下可以得到相應的貨幣和比例的賠償。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出的各項保險費,業主將按承包人實際支出保險費收據核實支付。
21.2保險范圍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險應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保險,并包括:
(a)從工地上開工日起到有關相應的工程或根據不同情況的分段或部分工程發出了接收證書為止的期限內,業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規定以外的各種原因引起的損失及損壞 及
(b)由承包人負責的:
(1)由于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責任期間內損失或損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據49款和50款規定施工時引起的損失或損壞。
21.3對不能收回的金額的責任
任何未保險的或不能從保險公司收回的金額,應分別由業主或承包人根據20款規定的責任承擔。
21.4保險外情況
第21.1款規定的保險責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22.1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賠償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下列事宜的損失和對其賠償: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維修缺陷可能產生的或引起的對(工程以外的)何財產的損害及有關索賠、訴訟程序、賠償費、費用、訴訟費等所有有關的除22.款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的所有費用。
22.2例外情況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況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業主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過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權力。
(c)根據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不可避免對財產造成的損壞。
(d)由于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啟用的)的為或過失引起的對人身的死、傷或對財產的損失、損壞,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或有些傷害或損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業主、其雇員、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這一點應予公平臺理的考慮。
22.3業主的保障
業主應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擔屑于22.2款規定的例外情況下所有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
23.1第三方保險(包括業主財產)
承包人應在不限于22款規定的他的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進行人身傷亡(第24款規定除外)保險及財產(除工程外)損失或損害保險。
但第22.2款(a)、(b)和(c)條規定的情況除外。
23.2最低保險金額
第三方保險的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本條件第二部分專用條款插入表中所規定的數額,但對于投保的事故次數不 23.3交叉責任
保險單中應包括一項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被分別保險的承包人和業主的均適用。
24.1工人的事故及傷殘
業主不對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員的傷害及其的賠償負有責任,除非傷害及賠償是由業主及其代理人、雇員的行為及錯誤造成的。承包人應保障并持續保障業主不承擔(除業主如前所述應負責的情況外)有關的傷害及損失的賠償,及所有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收費與其他開支。
24.2工人事故的保險
承包人應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間對所有其雇用的工人進行此類保險并持續這種保險。但對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經對上述廖員進行了保險,使業主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則本條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時,承包人應要求分包人向業主提交有關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25.1保險證明及條款
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前向業主提供根據合同要求的保險生效的證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險的工作開始7天前或
(b)開工后84天內,向業主提交保險單。
在向業主提交證明和保險單時,承包人應通知工程師。保險單位與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雙方同意的一般條款一致。承包人應使所有由其負責的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事先經業主批準的任何合格保險公司投保的保險及經業主批準的保險條款生效。
25.2完備的保險
承包人應在施工進度、范圍、性質發生變化時通知保險人,以確保根據合同條款在所有時間內有完備的保險,并根據要求向業主提交有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25.3對承包人未保險的補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證任何合同規定的保險生效,或未按25.1款規定的時間向業主提供保險單,業主在任何這種情況發生時,將使或保證任何為這些保險生效并支付應支付的保險金,及隨時從支付給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或視同到期債務從承包人處扣回。
25.4遵守保險單的條件
在承包人或業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險單條款,責任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損失及賠款。
26遵守法律、規章
承包人應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與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維修缺陷有關 由國家或省頒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章或地方法規,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或公司規章制度。
承包人應使業主免于受到有關破壞這些規定的所有處罰及承擔有關這方面的責任。永遠規定,業主應負責取得工程進展所必須的計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準,并根據22.3款規定,給承包人補償。
27化石的處理
所有在工地被發掘的化石、硬幣及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結構物及有地質、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和物品,就業主和承包人而言,應被視為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員移動、損害任何這類物品,并在發現后立即通知工程師按工程師的指令處理這些物品。如果由于處理此類事宜使承包人延誤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費用,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調后,決定:
(a)任何根據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長工期,及
(b)應加入到合同價的一筆款額,并相應的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28.1專利權
承包人應保護和保障業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關的或準備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等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它受保護權利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索賠和訴訟的費用,并保護或保障業主免于承擔由此導致或與此有關的損壞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但由于執行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要求而侵犯上述權利的情況除外。
28.2礦區使用費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支付為獲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礫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發生的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補償費,如果有的話。
29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許可的范圍內,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過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應對:
(a)公眾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屬于業主或他人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用,產生不必要及不適當的干擾。
承包人應保護并保障業主免于承擔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收費及其他開支。
30.1避免對道路的損壞
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與現場連接或通往現場的道路和橋梁受到承包人或其 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損壞。尤其應當選定運輸線路、選擇和使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運載重量,從而使因運輸原材料、設備和承包人的設備或臨時工程而不可避免的這類運輸盡量最少,不致對這類道路和橋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損壞或損傷。
30.2承包人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
除了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應對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線上的,為運輸承包人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更換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應的費用。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由于這種運輸引起的任何此類道路橋梁損壞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向業主提出的索賠要求。承包人應通過談判處理此類索賠,并支付所有由此類損壞引起的索賠。
30.3材料或工程設備的運輸
盡管有30.1款規定,如果在運輸材料和設備時,對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線的任何道路或橋梁造成任何損壞,在承包人得知這一損壞或接到被授權的官方提出的索賠要求后,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及業主。根據法律規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運輸者對道路主管部門給予損壞賠償,業主不負責支付所有有關的費用。在其他情況下業主通過談判,解決爭端,并支付有關索賠的金額,并免除承包人對有關的索賠,起訴、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揮費及其他開支的責任。只要工程師認為索賠或部分索賠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規定履行其責任,工程師在與業主及包人協商后將決定一筆因失職引起的應支付的款額,業主將從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也可以從任何應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同等數額并通知承包人及業主。也規定,業主應通知承包人糾紛將在何時協調解決及將由承包人的那一筆款項中扣回上述金額。在解決這一糾紛前,業主應與承包人協商。
30.4水運
在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的條件下,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道路“一詞的含意包括船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具“一詞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同樣的效力。
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別許可,并承擔有關費用。
30.6當地運輸服務
鼓勵承包人在承運施工設備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當地的搬運和運輸服務,承包人應只同中國合法的運輸組織簽訂合同。
31.1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務機會
按照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 向以下人員提供其進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
(a)業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業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進行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業主可能啟用的何合法機構的工人,或進行業主可能簽訂的與該工程有關的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項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據31.1款,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
(a)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業主或任何這樣的主管部門提供由負責維修保養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許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臨時工程或承包人的設備,或
(c)為這些人員提供任何性質的其他服務,工程師應據52款決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32承包人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障礙,并應將任何承包人的設備和多余材料儲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廢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33竣工時的現場清理
發出任何接收證書后,承包人應立即從已簽發了接收證書的那部分工地上將所有有關的承包人的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種臨時工程清除、移走,并使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潔,使工程師滿意。在缺陷責任期結束之前,承包人有權,為完成缺陷責任期內的義務,將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保留在工地。
第六章勞務
34.1勞力及工作人員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應全權負責無論地方的還是其他方面的勞力及人員的雇用,工資的支付、房屋、膳食及運輸的安排。承包人不應從為業主或工程師服務的人員中招募勞務或工作人員,承包人應負責將為其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員送回原籍,并按排好將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員的生活,直到他們離開工地。非中國籍的及在國外招募的人員應在施工完成后離開中國。
34.2承包商的外籍勞務
除自有勞務來源及按第16.2款和34.3款規定辦理之外,承包人應按下述(a至(d)款的詳細規定,負責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勞力和外籍職員(下稱“外籍人員“)的募、交通和食宿供應以及與此有關的勞務費用。
(a)承包人所雇外籍人員及他們家庭的出入境簽證、中轉簽證及居住許可證的發放應遵守中國的有關規定。承包人應負責為進入 中國境內的外籍人員獲取所有必需的簽證或許可證。
(b)當承包人認為有必要為工程的實施而雇用外籍專業人員和工程監理人員,承包人應為雇用這些人員事先取得業主的批準。在取得業主的書面批準后,承包人的代理人或其雇用的其它外籍專業人員在合同期間內可持臨時簽證進入中國,經批準的其它訪問專家也可持臨時簽證進入中國,但逗留期限較短。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員的家屬申請來華之前必須取得業主的書面批準。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與臨時雇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外籍人員打交道過程,應對所有的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習慣或其他風俗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尊重。
34.3當地勞務的獲得
承包人只能與中國境內被允許提供勞務的部門簽訂勞務供應協議或分包合同,協議副本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的副本應提交工程師。
34.4當地勞務的工資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內應根據中國及其省級政府的法律規定的更改,調整其當地雇員的工資。
34.5工地規則
業主與承包人制定工地規則,并在其中訂立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遵守的規章制度。
這類工地規則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內容:
(a)安全防衛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環境衛生制度;
(e)防火措施;
(f)周圍及近鄰環境保護的附加規則。
34.6防止不法行為
承包人在任何時候均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員或在其雇員之中發生任何違法的、暴亂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為,并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的個人或財產免遭上述行為的破壞。
34.7酒精飲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據現行法令、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外,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任何酒精飲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從事任何此類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轉讓。
34.8武器彈藥
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任何武器彈藥給予、易貨或以其它方式轉讓與任何其他人、或允許或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34.9擯葬
當承包人的外國雇員或外國雇員的家屬可能逝世于中國時,應為其葬禮的運輸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承包人亦應對當地的雇用人員的葬禮盡可能根據本地習規的要求作出安 排。
35.1勞力及承包人設備的報告
如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送交詳細的書面報告,其格式和時間間隔由工程師預先規定,報告中開列承包人在工地隨時雇用的人員與各類工人人數,當工程師需要時,還應開列有關承包人設備的此類報告。
35.2安全員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員中應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員,負責處理全體工作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安全保護和防止事故等問題,該安全員有權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35.3安全和健康記錄
承包人應保留有關財產損失、人員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記錄,并在工程師隨時提出要求的情況下呈遞有關報告。
35.4健康和安全
承包人應以自己的費用采取適當的措施,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安全,結合并遵照當地衛生保健部門的要求,保證在施工的全過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備有醫療人員、急救設施、病房、治療室及救護車設施等,并為預防傳染病,為一切必要的福利和衛生要求作出必要的安排。
35.5疾病
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現場的施工人員遭害蟲、鼠類和其他害蟲的襲擾,以減少對他們健康損害的危險。承包人應為其工作人員和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預防措施,以防止瘧疾的發生,并采取步驟防止污水積存。承包人應遵守當地衛生機構的規定,每年至少一次,或按工程師指令,為工地中的房屋噴灑被批準使用的殺蟲劑。承包人應提醒其人員注意不要被血吸蟲及野生動物傷害。
35.6傳染病
萬一出現任何具有傳染性的疾病時,承包人應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克服上述傳染病而可能制訂的規章、命令和要求。
35.7事故報告
承包人應在事故發生后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將其詳細情況報告工程師。如果出現人員致死或其他嚴重事故,他應以最快方式通知工程師。
36.1材料、設備和操作工藝的質量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將所采購的國內外材料運至工地現場。除根據第36.6款(b)和(c)款外,承包人可選擇資源國,但在盡可能理而可行的范圍內,鼓勵承包人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材料和設備。
所有的材料、設備和操作工藝均應;
(a)符合合同規定的相應品級并符合工程師的指令要求,及
(b) 按工程師要求隨時在制造加工或準備地點,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規定的其他地點或任何此類地點進行試驗。
承包人應提供檢驗、測試及試驗任何材料和設備通常所需要的協助、勞力、電力、燃料、儲藏室、儀器及儀表,并應在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提供材料樣品以供試驗。
36.2樣品費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確地指明或規定試樣應由承包人提供,則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提供全部試樣。
36.3檢驗費用
如果檢驗屬于下列情況,承包人應承擔其任何檢驗費用。
(a)在合同中明確指明或規定,或
(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夠詳細的說明(只有在通過一項荷載試驗或其他試驗方可確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設計是否達到預期目的情況下)以使承包人能價或在投標書中標價。
36.4未規定的檢驗費用
如果工程師要求的任何檢驗:
(a)未規定及未明確指明,或
(b)(在如上所述情況下)未詳細說明,或
(c)(盡管規定或指明了)工程師要求不在現場,或在制造加工或準備這些材設備的點以外的場所進行試驗。
這些試驗結果表明,材料、設備及操作工藝末按合同規定滿足工程師的要求,則有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其他情況下,應根據36.5款的規定辦理。
36.5工程師決定中未規定的檢驗
根據36.4款規定,本款規定,工程師應在與業主承包人認真協商之后,可確定:
(a)按第44款規定給予承包人延長工期的權力;
(b)根據上述條款應追加到合同價中的這筆費用,并相應通知承包人,抄報主。
36.6業主可能提供的材料或設備
業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貨物和設備(包括施工機械設備);
(a)招標文件中如附有“業主可供材料一覽表“時,承包人可按所報的價格選使用或者可選用自有來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選用業主提供的材料:
(1)業主將保證在合同期間按表中所列價格及指定的地點供應上述材料;及
(2)該種材料應被認為已由承包人選定和使用,并相應地符合各種有關的要。
(b)如果在合同條件第二部分的專用條款插入表中包括了一份題為“由業主提供的要求使用的材料一覽表“(以下簡稱“要求使用的“),承包人將:
(1) 按規定在合同中納入這些合適的要求使用的材料;
(2)由業主按合同要求對上述將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質量、數量、供貨的時性及材料的適合性等予以保證和保護:
(3)被免除對要求使用的材料進行試驗的責任及合同第36.1至36.5、37.l至3.4款規定的必要的協助,這些事項將由業主承擔;及
(4)將由業主及時按指定的地點把要求使用的材料裝上運輸車輛,承包人不擔費用。但承包人將承擔將該材料運入工地現場、卸車、儲存、用于工程及自接收之日起的保險。
(c)業主或工程師對承包人采購貨物或材料的來源提出的任何其它要求,不合同中規定與否或在履約階段提出,都應按第59款一指定分包人的形式辦理。
37.1操作的檢查
工程師及其授權人,在適當的時間內,有權進出工地、車間以及為工程生產、加工和準備材料、設備的地點,承包人應為這種進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協助得到進人上述場所的權利。
37.2檢查和檢驗
在生產、加工或準備階段,工程師有權檢查及試驗據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設備。如果生產、加工和準備這些材料、設備的車間、地點不屬于承包人的,承包人應為工程師在這些車間、地點進行監督、檢驗獲得許可。這些檢查、檢驗不應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
37.3檢查和檢驗的日期
承包人應同意工程師安排的檢查、檢驗合同規定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時間及地點。工程師應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其準備參加的檢驗及所要進行的檢查。如果工程師或其授權人的代表,未按協議時間參加這一工作,除非工程師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進行這些檢驗,并認為是在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驗。承包人應立即向工程師提交有適當證明的檢驗結果的副本,如果工程師未參加檢驗,其應認為該資料表明的結果是正確的。
37.4拒收
如果根據37.3款規定,材料、設備未在協定的時間和地點為檢查和檢驗作準備,或者工程師認為該材料,設備檢驗的結果顯示是有問題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師可拒絕這些材料、設備并應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應說明工程師拒收的理由。承包人應立即解決好存在的問題或確保被拒絕的材料、設備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工程師要求在相同的條款或條件下重復檢驗被拒絕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應重復檢驗,由此而引起的檢驗費用,應由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決定,業主將向 承包人索回或從支付給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37.5獨立檢驗
工程師可以將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檢查和檢驗委派給一名獨立的檢驗員進行。任何這樣的委派都應按照第2.4款的規定實施。為此目的,這種獨立工作的檢驗員應視為工程師的助手,工程師應(在14天前)將這樣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覆蓋前的工程檢查
沒有工程師的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蓋或掩蓋,承包人應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予以覆蓋或掩蔽的任何此類工程部分進行檢查和測量,以及對任何部分工程將置于其上的基礎進行檢查,無論何時,當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礎已準備好或即將準備好可供檢查時,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除非工程師通知承包人認為檢查并無必要,則工程師應參加此類工程部分的檢查和檢驗及基礎的檢查,且不得無故拖延。
38.2剝露和開孔
當工程師隨時指示對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幾部分進行剝露或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時,承包人應予執行,并應對之重新復蓋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幾部分已經按照本條第38.1款規定予以復蓋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規定,則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決定承包人為啟蓋、開孔、穿孔、復原及整理好這些工程所支付的費用,此項費用應加到合同價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39.1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設備的拆除和運走
工程師應有權隨時發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或分幾次從現場運走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規的任何材料或設備;
(b)用適用合格的材料或設備取代原來的材料或設備;
(c)對盡管先前已進行檢驗或中間支付,但工程師認為由于
(1)材料、設備或操作工藝,或
(2)由承包人本身進行的或由其負責的設計,仍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均要將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39.2承包人履約時的違約
如果在指令規定的時間內或在合理的時間內(如指令未規定時間內),承包人一方執行上述指令時違約,則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該項指令,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隨產生的費用均應由工程師在與承包人與業主協商后決定,并由業主向承包人收回這筆金額或從任何應付給或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第七章暫時 停工
40.1工程的暫時停工
根據工程師的指令,承包人應于所指示的時間內,以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暫停施工期問,承包人應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進行工程師認為必要的妥善保護和保證其安全。
但下述暫時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規定者;或
(b)由于承包人違約或毀約導致的或應由其負責的必要的停工;或
(c)由于工地氣候情況導致的必要停工;
(d)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過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規定的任何風險),應按40.2款規定的辦理。
40.2暫時停工后工程師的決定
根據40.1款規定,在適用于本條款的情況下,工程師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后,可以決定:
(a)根據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工程延期,及
(b)由于此類暫時停工導致的應加入到合同價中的費用,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40.3暫時停工持續84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進展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令而暫時停工,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的時間內工程師未發出復工許可,則除非該項停工屬于本文第40.款的(a)、(b)、(c)或(d)四種情況,則承包人可向工程師發送通知,要求從工程師接到通知后的28天內準許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繼續進行施工。如果在該期限內未得到此項準許,則承包人可以選擇如下的處理辦法:如這種暫停只影響整個工程的一部分時,則把這種停工視為第5l款規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作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工程師,但并非必須如此,影響整個工程施工時,則視為業主違約,據69.款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發生時,應按第69.2及第69.3款處理。
第八章開工及延期
41工作開工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發給的開工通知后,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從速開工,開工通知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發出。在此之后,承包人應從速開工,不得延誤。
42.1現場的占用權和出入權
除了合同中可能規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隨時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圍,及
(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順序,業主應在工程師下達開工通知的同時,讓承包占用,但此順序服從 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順序。
(c)相應的工地范圍,及
(d)根據合同應由業主提供所需的進入工地的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規定,或按承包人在給工程師或抄報業主的通知書中說明提出的合理建議,進行施工。業主應隨工程的進展,使承包人進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況下,按計劃或建議盡快進行工程施工。
(e)除非得到額外的批準,承包人不得將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未能給出占用權
如果由于業主未按42.1款規定讓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誤工期或支了費用,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決定;
(a)承包人按44款規定有權得到的延期,及
(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的費用額,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42.3道路通行權及使用工地外設施
承包人應承擔進出工地所需要的專用或臨時道路通行權的一切費用和捐稅。承包人還應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作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中設施。
42.4臨時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臨時工程用地,他應在輔助資料表vii一臨時工作用地需求中列出,以供業主批準。臨時工作用地范圍可包括工程活動、辦公室、食宿設施、臨時通道及其它類似的臨時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圍由業主負責提供給承包人,未經業主批準的額外用地應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負費用。
43竣工期限
所有按標書附錄中規定時間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應按48款規定,在從開工日起計算的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或在第44款規定的延期在內的相應時間內完成。
44.1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由于:
(a)額外或附加工程的數量或性質,或
(b)本合同條件中規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誤,或
(c)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
(d)業主的任何延誤、防礙或阻礙,或
(e)其他不屑于承包人違約或毀約或應由其負責的原因的特殊情況發生時,包人有權延遲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作的竣工期限,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決定可延長時間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44.2承包人應提交的通知及詳細情況
但工程師可以不作任何決定,除非承包人已經
(a)在首次出現這種情況后 28天內通知了工程師及抄報業主,及
(b)在提出給工程師通知后28/天或其他經工程師同意的合理的時間內向工師提交了有關承包人有權延期的詳細申述,以便可以及時對他的上述意見進行研究。
44.3臨時延期決定
如果一種事件具有連續影響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規定的28天內,送交44,1(b)中規定的詳細情況,則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工程師臨時情況報告并在這些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送交工程師最終情況報告,則承包人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在收到臨時情況報告后,工程師應及時決定臨時延期。在收到最終情況報告后,工程師應考慮所有情況決定總延期。在這兩種情況下,工程師均應根據情況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最終審查,不應減少已由工程師決定了的延期時間。
45工作時間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及下文規定情況外,任何工程無工程師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間或當地公認休息日時間內進行施工。但不包括當搶救生命或財產或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絕對需要在上述時間內施工的情況,在此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向工程師提出建議。本規定并不適用于習慣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業。
46在承包人無任何理由要求延長工期的情況下,如工程師認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時候的施工進度太慢,而不能按預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時,則工程師應將此情況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應據此采取工程師同意的必要的步聚,以加快施工進度,使工程能在預定的工期內完工。承包人無權要求對采取這些步驟支付任何附加費用。如果為了執行工程師按本款規定發出的指示,承包人須征得工程師同意于夜間或當地公認休息日內進行任何作業。如果承包人為完成本款規定的義務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業主產生額外的監理費用,工程師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決定相應的費用,業主將向承包人報銷這部分費用或從應支付或將要支付給承包人的費用中扣回,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47.1誤期賠償費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規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規定的相應時間內完成的任何部分工程,則承包人應向業主支付標書附錄中說明的金額,作為該項違約所致的違約罰金(這筆款額是由承包人為該違約支付的唯一的款額),而不作為罰款,其日期自相應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應的部分工程發給完工證書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數。罰金不應超過標書附錄中載明的限額。 在不使其他賠償方法受損害的條件下,業主可從應付給或將要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該項違約罰金。此項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人對完成該項工程的義務或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其它義務和責任。
47.2賠償費的減少
在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完工之前,如果該工程或區段任何部分已經發出了接收證書,則在合同中無替代條款的情況下,對簽發上述接收證以后出現的對剩余工程拖期的違約罰金的數額應相應減少,其減少比例為上述已簽發證書的工程部分或區段的價值與整個工程的價值之比。本款只適用于違約罰金的比例,而不影響其限額。
48.1工程接收證書
在整個工程已經基本完工,并已合格地通過合同規定的任何竣工檢驗時,承包人要以預定速度向工程師發出通知并抄報業主,同時應附上一份在缺陷維修期間內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書面保證。此項通知和保證應視為承包人要求工程師發給工程接收證書的申請。工程師應于該通知收到之日起的21天內,或給承包人發出一份接收證書,其中寫明工程師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基本完工的日期,同時給業主一份付本;或者給承包人書面指示,說明工程師認為在發給接收證書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所有工作。工程師還應將發出該書面指示之后及證書頒發之前可能出現的,影響該工程基本完工的任何工程缺陷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完成上述的各項工作及維修好所指出的工程缺陷,并使工程師滿意后的21天內有權收到工程接收證書。
48.2分期接收證書
同樣,按48.1款規定的程序,承包人可提出要求,工程師應就下列工程發接收證書:
(a)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有單獨完工工期的任何分部工程,或
(b)工程師表示滿意并認為已基本完成,且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被業主占有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或
(c)業主選擇占有或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對這種先行占用合同中未作規定或作為臨時措施未被承包人同意)。
48.3部分工程的基本竣工
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經基本竣工并合格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任何竣工檢驗,則工程師可于整個工程完工之前就該部分發給接收證書,而且一經發給這類證書后,承包人即應被視為保證在缺陷責任期內以預定速度完成該部分永久性工程的任何未完工作。
48.4要求整修的表面
應符合以下條件:即在整個工程完工之前發給的關于永久工程任何 區段或部分的接收證書,不應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上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經完成,除非證書對此有明確的說明。
48.5竣工檢驗受阻
如果由于業主或工程師或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人的原因,使得承包人無法進行竣工檢驗,那么業主應被認為在應進行竣工檢驗而由于上述原因未能進行的同一天接收了該項工程。工程師應相應地發給接收證書。但是如根據合同規定工程并未實質上竣工,則該項工程不能被認為已經接收。
如果該項工程按上述條款予以接收,但是在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仍要進行竣工檢驗。工程師應提前14天將竣工檢驗通知發給承包人。
由于在缺陷責任期內進行竣工檢驗可能導致承包人的額外費用,應加到合同價中。
第九章缺陷責任
49.1缺陷責任期
在本合同條件中,“缺陷責任期“一詞應指投標書附件中指定的缺陷責任期,其時間自:
(a)由工程師根據本文第48款規定發給了證書,工程基本竣工之日算起,或
(b)在工程師根據第48款規定發給不止一份接收證書的情況下,應從各證書簽發之日分別算起。與缺陷責任期相關的“工程“一詞的含義應按此作相應理解。
49.2完成未完工程及維修缺陷
為了在缺陷責任期滿時或在缺陷責任期滿后的盡量短的期間內,將工程以合同所要求的(合理的磨損和消耗除外)狀態并使工程師滿意移交給業主。
(a)如在發給證書的竣工之日尚余留有任何未完工作,承包人應在竣工日期后盡快予以完成。
(b)按工程師在缺陷責任期內或滿期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其代表在缺陷任期終了之前的檢查結果發出的指示、進行修補、重建、及維修缺陷、裂縫及其它不合格之處。
49.3維修缺陷費用
如果工程師認為必須進行這類工作是由于:
(a)所用材料、設備或操作工藝不符合合同要求,或
(b)應由承包人設計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存在任何錯誤,或
(c)承包人一方忽略或未遵守合同對承包人一方明確或隱含規定的任何義務,
則所有按49.2(b)款規定的工作,應由承包人以自己的費用進行。如果工程師認為進行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屬于任何其他原因,則其應據52款決定一筆金額增加到合同價中,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49.4承包人未能執行指令
如果承包人一方未在合理的時間內執行工程師的上述指令,則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從事此等工作并付酬。如果工程師認為該類工作根據合同是理應由承包人自費進行的工作,則所有由此造成和伴隨產生的費用,工程師應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決定,均由業主向承包人索取,或由業主從其應付給承包人或將要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49.5缺陷責任期的延長
該條款的規定適用于承包人為修復缺陷和損壞而對工程設施進行的更換或修復而這種更換和修復在完成之日已經交付。工程修復責任期延長的時間等于由于缺陷或損壞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時間。如果只是工程的一部分,則缺陷責任期的延長只適用于那一部分。
50承包人的調查工作
在缺陷責任期終了之前,如果工作出現了任何缺陷、裂縫或其他不合格之處,工程師可指示承包人并通知業主,在工程師的指導下調查其原因。
如果這些缺陷、裂縫或疵病不屬于承包人的責任,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決定承包人進行上述調查的費用,將此費用加入合同價中,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如果上述缺陷、裂縫或不合格之處屬于承包人責任,則上述一切有關的調查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本文第49款規定,自費修復這些缺陷、裂縫或不合格之處。
第十章變更、增加及省略
51.1變更
工程師在其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數量做出任何變更,并為此目的或他認為適當的任何其它理由,適宜做出變更時,他有權命令承包人執行,而承包人應進行下述任何工作:
(a)增加或減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b)削減任何這類工作(不包括由業主或其他承包人進行的削減工作);
(c)改變任何這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d)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線型、位置和尺寸;
(e)實施工程完工所必要的任何種類附加工作.
(f)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規定的施工次序或時間。
任何此類變更均不應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廢或無效,但有效變更應按52款規定估價。如果變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違約或毀約引起的或應由其負責的,則變更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51.2變更指令
無工程師的指令,承包人不得進行任何這類變更。規定 若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執行本條規定發出指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工程數量超過或不夠工程量清單中所規定者,則該項增加或減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第十一章對變更的估價
52.1估價的基本原則
所有有關51款規定的變更及據52款(為此條起見定義為“變更工作“)規定對合同價的增加,如工程師認為適當,,應以合同規定的單價或價格予以估價。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單價或價格,則合同中的單價及價格只要合理可作為估價的基礎,如果沒能辦到,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單價或價格。如果協商不成,工程師應決定一個其認為適合的單價或價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晌述單價或價格未取得一致意見或決定之前,工程師決定一個暫定單價或價格,以便按60款規定發出支付證書。
52.2工程師確定單價的權力
如果任何變更工作的性質和數量增加或減少,關系到整個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質和數量,且工程師認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單價或價格由于上述變更,不恰當或不適用時,則工程師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與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單價或價格。在雙方意見不能一致的情況下,則應由工程師根據情況定出他認為恰當的單價或價格,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單價或價格未取得一致意見或決定之前,工程師可確定暫定單價或價格,以便按照60款發出支付證書。
但是,包括在計日工費率表中的單價和價格不得作任何變更(盡管該表中的程已經實施),同時,工程量清單中的其他任何項目的單價和價格也不得作任何變;除非這類項目單獨計算其價值已超過中標通知書中所列明的合同價的20%,以及該項下實際施工的工程量超過或少于原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時,如果沒有工程師按第51款規定發出的變更工程指示,則無需用第52.款或本款進行估價,除非在發出這種指示的14天之內(且不屬于省略工程情況),在變更工程開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將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調整單價和價格的意向通知工程師,或
(b)由工程師把其改變單價或價格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52.3超過15%的變更
如果在簽發整個工程接收證書時,發現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規定定價的變更工程;及
(b)對工程量清單中 列的概算量進行計量所做的全部調整費用,其中不包所有暫定金額,計日工作費用及按本文第70款規定所作的價格調整。
而非由于任何其它原因,當加到或從合同價中扣除的金額總和超過了有效合同價格的15%時,就本條而言,應指不包括暫定金額和計日工(如有的話)的合同價,那么,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在考慮據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驟后,再將合同價減少或增加一筆工程師與承包人協商的金額,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由工程師考慮承包人的工地費用及總管理費開支,確定此數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據本條做出的決定。這一數額應僅以增加或減少超過有效合同價的15%的數額為基礎。
52.4計日工
工程師如認為有必要或適宜時,可以指令任何變更工程按計日工作制進行施工。對這類工作應按合同中包括的計日工作表中規定的項目及承包人在其投標書中對此所定的單價和價格支付承包人費用。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有關收據或其他憑證,證實已付出的款項,并在訂購材料之前,向工程師呈交訂貨報價單,以供批準。
對所有按計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應在上述工作持續進行的過程中,每天向工程師呈交一式兩份確切的清單,其中開列受雇從事該項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種及工時,以及一式兩份的報表,其中寫明該項工作所用材料,所用承包人的機械設備的種類和數量(根據前文中提及的計日工作表中規定的附加百分比數包括的承包人的機械設備除外)。如果清單報表中內容正確或經同意后,工程師將其上簽字并將每份清單和報表各一份復制件退還給承包人。
每個月末,承包人應向工程師送交一份不包括上述內容的所用勞務、材料、承包人的機械設備并附有價格的清單與報表。如承包人未能將此類清單與報表開列齊全,準時提交,則承包人無權獲得任何付款。但是如工程師認為按上述規定,承包人的清單和報表的呈報由于任何原因而實際無法做到,則工程師仍然有權核準此等工作付款,該項付款或按計日工計算(工程師須對該工程所雇的勞力、時間、所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設備情況表示滿意)或按工程師認為公平合理的該項工程的價值算。
52.5估價的貨幣
當合同規定合同價用一種以上貨幣支付。并且
(a)變更工程部分的計價是根據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對這類變更工程部的支付應按照合同價支付方面所確定的貨幣比例進行。
(b)當就前面 提到的費率和價格達成一致意見或已作出決定時,就應對每一用的貨幣應支付的數量或比例予以明確,在明確這些支付數量比例時,承包人和工程師(或在達不成一致時,由工程師)在不受先前已達成的關于合同價格支付中不同貨幣的比例的約束,應對投入變更工作的實際費用的貨幣(及相關比例)予以考慮。
根據第52.3款規定,在確定對變更要作每一適用的貨幣應支付的數量或比時,承包人和工程師(或在達不成一致時,由工程師)在不受先前已達成的關于合同價格支付中不同貨幣的比例的約束,應對合同項下發生的承包人工地和一般管理費用中的貨幣及其比例予以考慮。
第十二章索賠程序
53.1索賠通知
盡管合同另有規定,如果承包人根據合同條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時,應在索賠事件首次發生后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及抄報業主。
53.2臨時記錄
一旦發生53.1款規定的情況,承包人應保存該事件的臨時記錄,這對于他后希望提出索賠而支付其索賠理由時可能是必要的,在不必承認業主責任的情況下,工程師在接到53.1款中規定的通知后,應檢查這些臨時記錄并指示承包人繼續留記錄(由于是合理并對索賠是重要的)。承包人應允許工程師查閱據本條規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關資料,并根據工程師的要求向其提供復印件。
53.3索賠的具體實施
在發出53.1款規定的通知后的28天內或工程師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承包人送交工程師一份帶有對索賠要求的詳細說明和證實材料的賬單。在影響索賠的因素不斷發生的情況下,承包人應按工程師合理要求的時間間隔,以中期賬單的形成,送交工程師上述有關的資料及累加索賠款額說明,并在這種影響因素全部結束后28天內送交同樣內容的最后索賠要求賬單。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要求向業主提供所有按本條送交工程師的賬單的復制件。
53.4不合規定的索賠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條規定的方法要求索賠,則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工程師或按67.3款規定委任的仲裁人員,根據索賠記錄(無論這些記錄是否有工程師據53.2和53.3款規定的注釋)決定的款額。
53.5索賠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工程師足夠的證據,使工程師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確定此款額,則承包人有權獲得包括該索賠款額在內的根據60款規定由工程師證明的任何中期付款。如果承包人所能提供 的材料只能部分滿足工程師要求,工程師只證明有關部分的索賠。工程師的任何有關本條的決定應送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第十三章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及材料
54.1工程專用的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及材料
一切承包人的機械設備、由承包人提供的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至工地后,即被視為專門供該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將上述物品在工地之間轉移外,若無工程師的同意,不應將上述物品或其一部分移往他處。但此規定不包括運輸任何人員、勞工、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設備及材料、進出工地的車輛。
54.2海關結關手續
當承包人提出要求時,業主應盡力協助辦理好工程所需的有關承包人的機械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的海關結關手續。
54.3承包人設備的再出口
當承包人將其為工程施工進口的任何承包人的機械設備按合同規定移動、再次出口時,業主應在承包人提出要求時,協助承包人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許可。
54.4租用承包人設備的條件
根據63款規定,發生的合同終止時,為了保證為工程施工目的而租賃的承包人的機械設備,為工程的繼續施工使用,如果租賃協議未包括這些條件:即在上述終止生效后7天內,業主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人后,除據仍款規定業主有權授權其承包人完成施工和維修缺陷外,所有人應將這些機械設備,按承包人與所有人簽訂的協議條件,租賃結業主,繼續為工程施工使用,并由業主支付費用,否則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租賃的設備帶入工地。
54.5用于63款的費用
如果業主按54.5款規定與設備所有人簽訂租賃協議,則業主按這一協議支的所有費用(包括簽訂協議時交納的印花稅),應認為是根據63款完成工程,維修工程缺陷所支付的部分費用。
54.6分包合同中使用的條款
當承包人格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時,在分包合同中(通過參考資料或其方法),應加入與本救相同的分包人帶人工地有關承包人機械設備、臨時工程及材的條款。
54.7不隱含對材料等的批準
本款的執行,不應視為隱含對其中涉及的材料或其他物品已獲得工程師的批準,也不應妨礙任何時候工程師拒絕采用任何這類材料。
第十四章計量
55工程量
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該工程的概算工程量,它們不能作為承包人履行合同規定義
◆ 優秀競爭性演講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主要條款及格式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詢價通知書、報價文件規定條款和成交供應商的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供應商提交的報價表、技術規格偏離表和售后服務承諾書;
(2)成交通知書;
(3)本合同協議書及有關補充資料;
(4)詢價通知書的條款要求。
第二條 合同標的及合同金額
項號貨物名稱廠家品牌、型號規格技術參數、性能、配置數量
根據《成交通知書》的成交內容,合同的總金額為:(大寫)
二、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三、質量要求:供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并完全符合行業規定的質量,詳細性能指標見附件。
四、技術資料:供方應隨貨物提供如下資料:貨物的裝箱清單、說明書、合格證。
五、運輸方式及到貨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七天內,運費及運輸保險由供方承擔;到貨地址:
六、包裝標準:按貨物原廠包裝,貨物包裝尺寸:,貨物凈重:。
七、違約責任:逾期交貨,每天按合同金額的1%對違約方進行罰款,如逾期超過5個工作日仍不能交貨的,需方可與供方解除雙方的購銷合同,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售后服務:供方負責電話指導需方操作人員。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買方向所在地的仲裁機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傳真件、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公章):
乙方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 期:
日 期:
◆ 優秀競爭性演講
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以下雙方訂立,經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貨物買賣簽訂下列條款。(貨物的具體情況見附件)
1.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期限為_______年。
2.貨物的交付和服務的提供
2.1 交貨時間和地點以本合同載明的時間和地點為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貨物在合同中所規定的交付時間和地點。在貨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義務主動提供該貨物的生產、檢驗、運輸等詳細進展情況,也有義務接受甲方的隨時詢問。如果乙方交付貨物時弄錯交付地點,則乙方應該負責將貨物交付到本合同所規定的正確地點。
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訴后,必須在24小時內做出反應,并對該問題進行及時的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將調查結果報告給甲方采購物流部和品管部。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所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義務制定糾正及預防措施,以確保同樣的問題不會再次出現。
2.2 采購周期是指:從甲方下達訂單到貨物抵達甲方倉庫或甲方指定交付地點的全部時間。
以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數量為準,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采購訂單中所規定的供貨的數量不得隨意變更。甲方原則上不接受超出訂單中所規定的數量。
1乙方應該根據貨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并添加標簽,包裝和添加標簽的方式應該符合中轉運輸和倉儲的要求。除非雙方已經事先以書面形式約定,否則甲方不承擔包裝的費用也不將包裝物退還。具體包裝形式見附件a.
2.4 交貨地址/時間:按照訂單所規定的地點和時間交貨。
2.5 運輸: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輸到甲方倉庫,并負責將貨物卸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3.貨物產權和風險的轉移
3.1 除非雙方另有合同,在貨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地點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之前,貨物的所有權屬于乙方且風險由乙方承擔。3 發票:在所有的發票上都要注明采購訂單號碼和甲方貨號以便甲方及時準確地安排付款;
3.2 不論甲方是否付款,還是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轉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于甲方已經認可了貨物的質量、數量或服務,也不表示甲方對根據本合同及附件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權利的放棄。2.甲方保留其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材料、計劃、圖紙、規格、形式和/或設計中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
4.數量和價格
4.1 具體數量價格見附件a。
4.2 無論何種原因(包括原料,人工,運輸,通貨膨脹,匯率等等),乙方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合同價格在合同期間保持不變。所制造出來的貨物里所包含的與規格、模式、計劃相關的知識產權以及對于這些項目的改進和發展都為甲方的知識產權。
4.3 競爭條款:乙方同意本合同價格是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如果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發現市場上有比本合同價格更有競爭力的價格,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立刻執行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
3 在甲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或者服務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第三方構成了侵權,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且應該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5.付款方式及時間
5.1 如果貨物已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給了甲方,甲方應該按照雙方約定的方式將應付的貨款支付給乙方。貨款應該在驗收貨物合格后支付,具體支付時間見附件a.3.乙方應該保證其雇員和其分承包商都對于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給乙方的知識產權、規格以及其他商業性質和技術性質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責任在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使用這些信息、也不將這些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5.2 為了保證付款符合5.1項之規定,乙方開出的所有的發票都應該送至訂單上所注明的地址。
6.貨物的質量
6.1 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雙方認可的質量標準。采購質量標準見附件b.
6.3 乙方應接受甲方公司的質量審計或質量跟蹤。甲方將出具審計報告,對雙方一致認可的質量問題,乙方有責任按期整改并給甲方整改反饋。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服務的標準
7.1 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訴后,并對該問題進行及時的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將調查結果報告給甲方采購物流部和品管部。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所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義務制定糾正及預防措施。
5.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說明情況及可能延誤的時間或者說明合同因不可抗力已不可能履行,并將延誤或者不能履行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7.2 甲乙雙方應該保持通暢的溝通渠道,積極溝通與業務有關的市場信息,服務反饋,新產品動態等信息。
8.貨物的有效期
8.1 乙方提供的貨物的有效期應該滿足甲方的生產、存儲、銷售以及最終消費者使用的合理周期。
9.拒收、返工、換貨和退貨
9.1 當貨物或服務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乙方交付的貨物,甲方有權選擇以下的處理方式:
9.1.1 返工:指乙方對貨物進行重新加工或者維修。
9.1.2 換貨:指乙方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更換被拒收的貨物。
9.1.3 退貨:指甲方拒收貨物后,取消該訂單,將貨物退還乙方。
9.3 乙方承擔所有由9.1條款引發的各種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9.3.1 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因條款9.1所產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_____委員會_____解決。當該期限超過了累計或者連續60個工作日時,另外的一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立即終止合同。15.3 當甲方認為貨物不可能在應該交貨的日期后的一個合理的時間內交付情況下。
10.包裝
10.1 乙方應該根據貨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并添加標簽,包裝和添加標簽的方式應該符合中轉運輸和倉儲的要求。除非雙方已經事先以書面形式約定。
6.乙方有責任預防和控制有關的供應、質量和成本方面的風險。如果存在潛在風險,乙方有義務盡早通知甲方該風險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和可能出現的頻率等,以便甲方安排預防措施。
10.2 包裝必須要符合所有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與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7.乙方保證貨物或服務符合合同規定,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那些與藥品、食品、消費品以及化工品等相關的法律、法規。
10.3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乙方貨物的外包裝必須是密封的。包裝外觀清潔,沒有污垢、銹跡,標簽上要求注明以下內容:7.乙方應該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在合理的時間范圍內,迅速提供證據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許可證、檢驗報告、分析證明等。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毛、凈):_________________
總件數/箱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商批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單據
乙方在交易過程中必須提供以下單據:
11.1 送貨單(內容包括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項目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供應商號),必須加蓋公章。8.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權根據其自己的決定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到乙方的工廠現場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廠現場進行全部貨物的檢驗和試驗,也可以對批量產品進行抽檢,也可對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檢驗。
11.2 化驗報告:要注明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再驗日期,必須加蓋公章。
12.知識產權
12.1 甲方保留其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材料、計劃、圖紙、規格、形式和/或設計中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這些項目均應由乙方全部歸還給甲方。例如甲方規定的標準要求。
12.2 當貨物是根據甲方提供的規格、模式、計劃進行制造的時候,所制造出來的貨物里所包含的與規格、模式、計劃相關的知識產權以及對于這些項目的改進和發展都為甲方的知識產權。9.乙方應該做到并保證其成員、任何一個分承包商均做到在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場所進行工作的時候,都按照相關的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的要求進行。
12.3 在甲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或者服務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第三方構成了侵權,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且應該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9.乙方應該提供有關產品危險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數據單等。
13.保密和公開
13.1 乙方應該保證其雇員和其分承包商都對于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給乙方的知識產權、規格以及其他商業性質和技術性質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責任在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使用這些信息、也不將這些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9.由于乙方的或者是由乙方的分承包商的行為引起了與廢物的排放、有害物質或者其他污染物有關的索賠或者損失,乙方應該承擔任何第三方對于甲方的索賠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14.違約責任
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乙方應該對其所提供的圖紙、數據、包裝詳細情況或者其他具體細節中的錯誤和遺漏負責,而不論這些資料是否已經被甲方批準或認可。但是。
14.2 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服務標準,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15.不可抗力
15.1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說明情況及可能延誤的時間或者說明合同因不可抗力已不可能履行。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難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略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賣方承擔。
15.2 如果合同的履行因某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而發生阻礙或者延遲,那么:
當該期限超過了5個工作日的時候,雙方就此應該進行討論以減輕不可抗力的影響,也可以經雙方合意做出在當時的情況下的合理而公正的替代方案。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點和吊裝點,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
當該期限超過了累計或者連續60個工作日時,另外的一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立即終止合同。
15.3 當甲方認為貨物不可能在應該交貨的日期后的一個合理的時間內交付情況下,甲方可以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貨物的交付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6.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
15.4 乙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責任。
16.風險的預防和管理
16.1 乙方有責任預防和控制有關的供應、質量和成本方面的風險。如果存在潛在風險,乙方有義務盡早通知甲方該風險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和可能出現的頻率等,以便甲方安排預防措施。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17.合法性
17.1 乙方保證貨物或服務符合合同規定,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那些與藥品、食品、消費品以及化工品等相關的法律、法規。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24小時之內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
17.2 乙方應該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在合理的時間范圍內,迅速提供證據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許可證、檢驗報告、分析證明等。乙方還應該保證其分承包商也符合該條款。 出廠價合同,貨物裝運后由買方辦理保險。目的地交貨價的合同。
18.檢驗
18.1 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權根據其自己的決定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到乙方的工廠現場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廠現場進行全部貨物的檢驗和試驗,也可以對批量產品進行抽檢,也可對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檢驗。
1 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并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后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賣方負擔。賣方提供的貨物的保修期為_______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如果貨物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
18.2 乙方應該做到并保證其分承包商有能力做到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機構檢驗所提供的貨物符合法定的關于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例如甲方規定的標準要求。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該證書將作為提交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要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19.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
19.1 乙方應該做到并保證其成員、任何一個分承包商均做到在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場所進行工作的時候,都按照相關的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的要求進行,也要符合甲方所指定的其他適用的標準、程序。買方應向當地的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
19.2 乙方應該提供有關產品危險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數據單等,并提醒甲方了解乙方所知道的各種規定和準則(法規或者其他)、或者乙方認為是該貨物和其他產品相混合時應該注意的事項。a.賣方同意退貨,并且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19.3 由于乙方的或者是由乙方的分承包商的行為引起了與廢物的排放、有害物質或者其他污染物有關的索賠或者損失,乙方應該承擔任何第三方對于甲方的索賠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3 如果在買方發出的索賠通知后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20.信息方面的責任
20.1 乙方應該對其所提供的圖紙、數據、包裝詳細情況或者其他具體細節中的錯誤和遺漏負責,而不論這些資料是否已經被甲方批準或認可。但是,由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中的錯誤和遺漏不在此列。4. 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
21.轉讓
21.1 未經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2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22.1 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且在另外一方通知警告以后的30日內又不糾正違約行為的話,則另外一方可以通知違約方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違約方賠償相關的損失。5.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
22.2 如果乙方破產、_____、停業、合并或者和其債權人做出安排、指定了接收人、管理接收人、清算人或者臨時清算人對全部財產或者部分財產進行清算的話,除了作為被用來償債的部分以外,應該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詳細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可用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本合同。(為避免疑問。
6.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22.3 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乙方的法律地位或者有使用權的地位發生了變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機構發生了變化,那么乙方應該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8.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于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
甲方在收到了通知或者從其他的渠道了解了乙方的法律地位的變化或者有使用權的地位的變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機構發生了變化、并根據其自己的見解認為這種變化會影響其利益時,可以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終止本合同。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如果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決,則應采取仲裁。
22.4 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
23.終止的后果
23.1 在本合同終止的時候,乙方應該在甲方提出要求的7日內進行以下工作,甲方負責支付合理的費用:
將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全部退還給甲方;
保證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全部包括了知識產權和/或與貨物有關的任何技術性質、貨物的制造和服務的提供或者保密性質的信息的資料退還給甲方、或者根據甲方的意愿由乙方加以銷毀。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在上述任一情況下,賣方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30天內。
23.2 自合同終止之時開始,乙方就不得再使用屬于甲方的任何知識產權、也不得將其紕漏給任何第三方。
23.3 合同因解除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停止所有正在進行的或即將進行的交易,并進行相應的財產返還和費用結算。2 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類似未交的貨物。
24 ?棄權
24.1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某個場合下的某個棄權或允許債務償還遲延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著將來在同樣的情況下的棄權或允許債務償還遲延。沒有甲方書面形式的棄權是無效的。1 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并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后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
25.割性
25.1 當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被任何有管轄權的權威機構或者法庭宣布為無效或者不可執行時,這種無效和不可執行性將被認為是可分割的,并不影響本條款中的其他條款的效力。5.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
26.修改
26.1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雙方授權代表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27.爭議解決
27.1 本合同的制定、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合同糾紛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除爭議部分外。
2 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類似未交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費用部分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末終止部分。21.破產終止臺同
28.其他
28.1 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8.2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8.3 合同附件:
附件a ?數量、價格以及具體交貨條款附件。
附件b 質量標準附件。
附件c 雙方訂單確認人、貨物接受人員的簽字和印章的樣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a
數量、價格以及具體交貨條款附件
一、貨物的數量與價格:____________
甲方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預計采購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執行數量以甲方采購訂單實際下達數量為準
甲方接收數量與訂單量誤差+/-10%
二、采購周期
采購周期為從甲方下達訂單到貨物抵達甲方倉庫或甲方指定交付地點的全部時間:______個日歷日。
三、貨物的包裝
每件貨物應有_____的包裝: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相關質量要求詳見質量標準附件。
四、交貨時間、地點
交貨地址/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時間
如果貨物和服務已經提供給了甲方,甲方應該根據合同的規定將該貨物和服務的貨款支付給乙方。貨款應該在驗收貨物或服務合格后 日支付。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貨物保修期滿且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后______日內。
◆ 優秀競爭性演講
根據宜昌市政府采購計劃(宜財采計[2011]1779號)函的要求,宜昌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對電子政務內網中心機房項目新建管溝工程進行競爭性談判,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洽談。
一、采購項目名稱:電子政務內網中心機房項目新建管溝工程。
二、項目概況
(一)工程內容:(工程量清單)。
(二)工程地點:勝利四路52號。
(三)工程工期:20天。
(四)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標準合格等級。
(五)施工現場條件:滿足施工條件。
(六)成交供應商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
三、供應商必須具備的條件
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或裝飾裝修資質企業。
四、談判響應文件送遞交截止時間和送達地點
(一)截止時間:2011年12月2日17時。
(二)送達地點:沿江大道102號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五、談判時間和地點
(一)談判時間:2011年12月6日15時。
(二)談判地點:宜昌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會議室(沿江大道102號)。
六、現場踏勘、答疑時間:2011年11月30日9時。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舒開翠
聯系電話:6089012
八、成交供應商的確定: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談判小組根據供應商報價、服務承諾、質量、工期等綜合要素進行評議、談判,擇優確定后,用書面形式通知。
九、談判響應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報價無效
(一)響應文件未密封;
(二)響應文件未按時送達;
(三)響應文件未加蓋單位印章;
(四)響應文件資料不全,字跡模糊辯認不清。
◆ 優秀競爭性演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競爭性裝備采購管理,提高裝備采購效益,依據國家和軍隊相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國人民解放軍競爭性裝備采購管理工作。
本規定所稱競爭性裝備采購,是指軍隊裝備采購部門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評審確認等競爭性采購方式,確定裝備承制單位和采購價格,獲取裝備預先研究、研制、購置和維修等產品、技術與服務的采購行為。
第三條競爭性裝備采購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分級實施、程序規范、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四條競爭性裝備采購管理工作實行項目確定、信息發布、方案審批、專家評審、結果公示等制度。
第五條裝備采購部門應當積極開展競爭性采購,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故意限制和規避競爭,不得妨礙公平競爭。
對于單一來源裝備采購項目,其分系統或配套產品具備開展競爭性采購條件時,應當開展競爭性采購。
對于技術風險可控、研制周期不長、裝備技術狀態和采購數量明確、規劃計劃和經費落實、具備競爭條件的裝備采購項目,應當區分情況優先開展預先研究與研制一體化,研制與購置一體化,購置與維修一體化,或者科研、購置、維修一體化競爭性采購。
第六條裝備采購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和扶持競爭失利方積極參與后續競爭。
第三章競爭性采購項目的確定
第十二條對于單一來源采購項目,應當明確分系統或配套產品競爭性采購的項目。對于不開展競爭性采購的項目,應當說明理由。
第四章信息發布與候選裝備承制單位的確定
第十四條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競爭性采購項目信息發布對象(單位):
(一)已經列入《裝備承制單位名錄》,或已經通過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具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專業技術能力的企事業單位;
(二)具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專業技術能力,并具備相應級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保密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軍選民用產品的裝備采購項目信息發布對象,應包括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具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專業技術能力的企事業單位。
裝備預先研究的應用基礎研究、應用開發研究項目的信息發布對象,應包括具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專業技術能力的企事業單位。
第十五條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根據總裝備部批準的信息發布對象(單位),發布競爭性裝備采購項目信息,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裝備承制單位資質和能力要求、完成時限、保密要求、戰術技術指標要求、申請承擔任務時限等。
第十六條對于在時限內申請承擔非軍選民用產品裝備采購任務,或者申請承擔非裝備預先研究的應用基礎研究、應用開發研究任務的企事業單位,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應當按照下列條件確定候選裝備承制單位:
(一)已經列入《裝備承制單位名錄》的;
(二)尚未經總裝備部核準注冊列入《裝備承制單位名錄》,但已經通過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的。
第五章競爭性采購實施
第十七條競爭性采購方案內容主要包括:采購方式、候選裝備承制單位、分系統或配套產品競爭性采購安排、采購價格方案、競爭擇優標準和評價方法、競爭保護必要性分析及其初步安排、采購工作進度及所需業務經費、風險防范措施和效益評估等。
第十八條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應當將確定的裝備采購項目候選裝備承制單位,向所有競爭性采購項目信息發布對象(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應當在公示無異議后,將競爭性采購方案報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審核。
第二十條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應當根據報總裝備部備案或批準的方案組織實施競爭性采購,并將競爭結果向所有候選裝備承制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第六章合同訂立與履行
第二十一條競爭結果公示期滿,候選裝備承制單位未提出異議,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應當與確定的裝備承制單位簽訂合同。
第二十二條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在與總(主)裝備承制單位訂立合同時,應當約定總(主)裝備承制單位開展分系統或配套產品競爭性采購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合同監管部門應當督促總(主)裝備承制單位依據合同開展分系統或配套產品的競爭性采購。
第七章競爭保護
第二十四條對于競爭主體少、尚未形成穩定競爭格局、技術或者產品軍事專用性強的裝備采購項目,競爭失利方自籌經費、形成實物型或創新性技術成果的,可以通過競爭保護,鼓勵和扶持競爭失利方繼續參與后續競爭。
第二十五條裝備采購項目的競爭結果公示后,對競爭失利方提出的競爭保護申請,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對確需保護的,應當會同裝備采購計劃部門制定競爭保護方案,報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審核后實施。其中,預先研究重大項目、裝備研制重大項目、裝備購置重要項目、裝備維修重要項目的競爭保護方案應當報總裝備部審批后實施。
第二十六條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下列一種或者多種保護方式:
(一)項目補償。對于采購數量較多的項目,在不降低技術指標、確保研制生產質量,不影響研制生產進度,不提高裝備采購價格的前提下,可以將該項目的部分采購任務安排給具備承制能力的競爭失利方;
(二)分包補償。對于采購數量較少的項目,在不降低技術指標、確保研制生產質量,不影響研制生產進度,不提高裝備采購價格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總(主)裝備承制單位將該項目的分系統或配套產品分包給具備承制能力的競爭失利方;
(三)經費補償。對于無法實施項目補償和分包補償的項目,可以從本項目經費中安排部分經費,用于采購部分或全部樣機及技術成果等方式補償競爭失利方;
(四)總裝備部認可的其他補償方式。
第八章詢問、質疑和投訴處理
第二十七條為保護企事業單位在裝備采購中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裝備采購部門應當建立詢問、質疑和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合同監管部門應當受理企事業單位對競爭性裝備采購有關事項的詢問,并自詢問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口頭或者書面答復。
第二十九條企事業單位對采購文件、采購程序或者采購結果等提出書面質疑時,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裝備采購合同訂立部門、合同監管部門,應當對質疑事項、請求或主張、事實和理由、法規依據、線索和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等內容進行審查核實,并自受理質疑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質疑處理工作,做出書面答復。
第三十條企事業單位對質疑答復不滿意并提出投訴的,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企事業單位對投訴處理不滿意并向總裝備部提出復議申請的,總裝備部綜合計劃部、總裝備部有關業務部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做出最終處理決定。
第三十一條裝備采購部門可以不予受理非實名的詢問、質疑和投訴。
答復、處理決定的內容,不得涉及軍事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九章獎勵與處分
第三十二條對在競爭性裝備采購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在競爭性裝備采購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對負有責任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無正當理由不開展競爭性裝備采購的;
(二)未按照規定范圍發布采購信息的;
(三)未按照備案或審批的裝備采購方案實施采購的;
(四)違規干預競爭性裝備采購活動的,或者與參與競爭單位惡意串通的;
(五)違規確定裝備承制單位的;
(六)其他違反本規定,妨害競爭性裝備采購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通用裝備保障器材設備競爭性采購,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
◆ 優秀競爭性演講
致xx公司:
我單位擬對進行競爭性談判,茲邀請符合本次談判要求的潛在的競標人參加競爭性談判。
一、項目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擬投資:
二、資金來源
上級行撥款。
三、競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裝飾協會頒發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叁級(丙級)及以上資質;
四、參與競爭性談判需提供證件及資料(初步談判):
(一)企業介紹信(法人委托書),明確談判代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蓋有鮮章的復印件;
(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或蓋有鮮章的`復印件;
(四)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或蓋有鮮章的復印件;
(五)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或蓋有鮮章的復印件;
(六)擬派項目經理資格證書原件或蓋有鮮章的復印件;
(七)近二年類似業績證明資料
五、競標人遞交談判文件截止時間及相關要求:
(一)競爭性談判提交文件(初步和二次談判)必須在本邀請函確定的截止時間前由委托人送達談判地點。逾期送達的受邀請公司所提供的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談判不接受郵寄的談判文件。
(二)參與競爭談判者必須持法人委托書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談判。
投標人:
身份證號:
xx年xx月xx日
◆ 優秀競爭性演講
xx公司: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貴陽市分公司就所屬自有、自有、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貴陽市分公司自有代理渠道營業廳裝修進行競爭性談判,特邀請貴單位參加。
道營業廳裝修
1、具體相關要求詳見附件一《競爭性談判須知》。
2、咨詢聯系人及電話:方東3、應答文件請送達(也可攜帶至開標會現場):貴陽聯通監察室張勁松聯系電話:地址:貴陽市中華南路40號貴陽聯通大廈4樓送達監察室截止時間:20xx年2月20日17:30分
4、應答文件送達截止和開標時間:20xx年2月21日:
5、開標地點:貴陽市中華南路40號貴陽聯通大廈4樓屆時請被請邀請單位代表出席開標會。
6、此次活動解釋權歸中國聯通貴陽市分公司。
詳細地址:
郵編:
郵編:郵編:
地址:地址: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貴陽市分公司
聯系人:
方東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附件一:《競爭性談判須知》附件二:《營業廳裝修施工標準說明》附件三:《貴陽聯通營業廳裝修項目及材料報價表》附件四:《競爭性談判應答文件編制要求》
邀請單位: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貴陽市分公司
◆ 優秀競爭性演講
領導和老師:
大家好!瘋狂的一天,我很榮幸站在這里,角逐小學高年級教師的八級職位。我相信我的成功將來自你的認可和支持。我是一名在教學一線工作的小學老師。6月份參加工作,年拿到大專文憑,年拿到小學高年級教師資格。在這個3英尺的小平臺上,我學習和練習了25年。經過多年的工作,我深深感受到了老師們的平凡和無私。每當我得知我的學生取得了優異的成績,我的心里就充滿了喜悅和滿足。這是我在工作中留給我的最寶貴的精神財富之一,它將支撐我在教育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穩健和自信,但我也認為,我教育生涯中最寶貴的精神財富來自領導的個人關懷和同事發自內心的尊重和幫助。我投標這個職位是因為我有以下優勢:
第一,我有一顆熱愛教育的心。我理解老師的苦與累,平凡而無私。沒有鮮花陪伴,沒有掌聲共鳴,沒有豐厚的收入,沒有奢華的享受,只有忙碌的生活和肩上沉重的責任。但是我對我的選擇沒有遺憾!我深愛著教師這個職業,用我的汗水,用我的智慧,用我跳動的火熱的心!面對一群天真可愛的孩子,我試著試著和他們真誠的.交流,在這樣的軌跡中,我演繹出了燦爛的晴空。
第二,我專業知識扎實。
自從擔任小學高年級教師以來,我從來沒有忘記學習,經常學習,好好思考,和同事一起學習,不斷充實自己。多次在自治區、市、區、縣獲得各種
勘探項目。獲得縣級知識競賽指導一等獎;每年獲得具有縣級教學質量的優秀教師;年獲縣指導一等獎;20xx年撰寫的論文獲河池市小學教師教學論文評審二等獎、一等獎;論文獲得自治區鑒定二等獎。因此,我堅信我的專業知識完全能夠勝任語文教學。
第三,我有一些實踐經驗。我深知語文教師在學?;A學科教學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語文教師的職責、任務和規范,了解語文教師必備的素質和要求,認識和實踐更好的方法和策略。學校領導也很信任我,讓我當語文教研組組長。秋季獲得自治區小學教師教學論文評優二等獎。
第四,我工作能力很強。從教書開始,我就一直在當班主任。工作中注重培養優秀學生干部,轉化后進生。比如20xx年秋季學期,我考了兩門,高四語文和高一語文。尤其是高四班的學習和紀律是一個很差的班級。當時覺得肩上的擔子重如千斤,但沒有怨言。我認為:用我的一言一行,用我跳動的火熱的心,用我對學生的愛作為自己的孩子去教導學生,用發展的眼光去對待學生,用欣賞的心態去耐心引導學生。我班班風好,學風強,每學期期末考試都是鎮上第一。此外,有一名學生獲得了縣級優秀班干部,我們學校(四至六年級)參加了縣級青年信大賽,我們班只有一名學生獲得了鼓勵獎。
在教學上,我能適應小學語文的循環教學。每學期都可以根據教學大綱制定教學計劃,讓自己認真講多練,認真批改批,耐心指導分析,幫助學生總結學習方法。測試必須改變和評估。我始終以課堂教學為中心,認真貫徹“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原則,結合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承受能力,合理設計每一節課。在學校每月例行的教學檢查中,我的教案和作業批改贏得了領導和同行的一致好評。對于學生,我帶頭以身作則,以身作則,關心學生,注重多種形式,追求實效,達到良好、和諧、平等的育人氛圍。在班級集體管理中,應遵循學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面向學生的未來,防止微延遲,少批評多鼓勵,防患于未然,建立科學的班級管理,形成個性鮮明的班級文化。
這時,站在這個神圣的講臺上,爭奪小學的高級教職。感覺肩上的擔子更重了。作為一個老師,光做以上這些遠遠不夠。在教學中,也注重多讀書,多反思,多提問,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構建自己的教學風格。經過幾年的語文教學,我對語文教學的特點有了深刻的認識,注重引導學生學會閱讀課文,體會文章的思想內涵和語言魅力。它還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和多媒體課件輔助教學,從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的創造性思維,發展學生的個性特征。在教學中,我認真觀察了解學生,因材施教,因材施教,關心學生,引導學生夯實學習基礎,在學習過程中邁出第一步。
在工作中,我總是嚴于律己,寬于待人。永遠嚴格要求自己,發現不足及時改正。團結協作老師,對人對事毫不關心,以身作則,做學生喜歡的老師,家長信任的老師,學校放心的老師。
瘋狂的一天,我站在這個舞臺上,接受組織的選拔,接受評委的評審。如果這次比賽我成功了,我會以今天為起點,再接再厲!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在工作中做得更好,在教學中更有創新,永遠不辜負組織的培養。
永遠不要辜負評委對我的愛!如果我不幸落選,我不會難過和氣餒。我會把今天作為我下一次沖擊的起點!無論結果如何,我都不會改變我的人生信念,那就是“做人,做事踏實,努力,精益求精”!謝謝大家!
◆ 優秀競爭性演講
貨物采購國內競爭性招標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應付給的價。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工具、手冊和其他技術資料及其他材料。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只對乙方送達的件數、包裝予以確認。 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訴后,并對該問題進行及時的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將調查結果報告給甲方采購物流部和品管部。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所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義務制定糾正及預防措施。
(4)報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_____以及其它的服務,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義務。
(5)買方系指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2.技術規范
提供和交付的貨物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以及所附的技術規范響應表(如果有的話)相一致。
3.專利權
賣方應保護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和工業設計權的起訴。3 發票:在所有的發票上都要注明采購訂單號碼和甲方貨號以便甲方及時準確地安排付款;
4.包裝要求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難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略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
2. 甲方保留其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材料、計劃、圖紙、規格、形式和/或設計中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這些項目均應由乙方全部歸還給甲方。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嘜頭
5.1?賣方應在第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a.收貨人:_________;
b.合同號:_________;
c.嘜頭:_________;
d.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_________;
g.毛重/凈重_________;
h.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厘米計):_________。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
2 當貨物是根據甲方提供的規格、模式、計劃進行制造的時候,所制造出來的貨物里所包含的與規格、模式、計劃相關的知識產權以及對于這些項目的改進和發展都為甲方的知識產權。
6.裝運條件
6.1?如是外國貨物: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
3 在甲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或者服務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第三方構成了侵權,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且應該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6.1.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交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
6.1.3?賣方應在租訂的運輸工具抵達前7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把運輸工具名稱、裝貨日期、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總重量和總體積通知買方。
6.1.4?裝單日期應為實際交貨日期。
6.2?如是國內貨物:
6.2.1?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4.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2.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6.2.3?運輸部門出具運單的日期應視為貨物交貨日期。
6.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7.裝運通知
8._____
8.1?出廠價合同,貨物裝運后由買方辦理_____。目的地交貨價的合同,由買方以人民幣辦理按照發票金額的110%的“一切險”的_____。
9.支付
9.1?支付應使用人民幣。
9.2?賣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交貨后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下列據,買方按合同規定審核無誤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由賣方銀行為買方出具的合同總價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
b.形式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合同總價。
c.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9.2.2?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每批交貸金額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運輸部門出具的運單正本一式三份,副本兩份;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所交合同貨物的相應金額;
c.詳細的裝箱單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條要求的裝運通知電傳一份。
9.2.3?合同中全部貨物被買方驗收之后,提交下列單據可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雙方簽訂的合同貨物驗收證書一式五份;
c.以買方為抬頭開始_________的即期匯票一份。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
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并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后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
7. 乙方應該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在合理的時間范圍內,迅速提供證據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許可證、檢驗報告、分析證明等。乙方還應該保證其分承包商也符合該條款。
11.2?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生的索賠。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2.檢驗
在發貨前,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該證書將作為提交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要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8. 乙方應該做到并保證其分承包商有能力做到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機構檢驗所提供的貨物符合法定的關于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例如甲方規定的標準要求。
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向當地的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
9. 乙方應該做到并保證其成員、任何一個分承包商均做到在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場所進行工作的時候,都按照相關的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的要求進行,也要符合甲方所指定的其他適用的標準、程序。
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9. 乙方應該提供有關產品危險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數據單等,并提醒甲方了解乙方所知道的各種規定和準則(法規或者其他)、或者乙方認為是該貨物和其他產品相混合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13.索賠
13.1?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應由_____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3.2?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且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金、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拒收的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22. 任何方有違約行為,且在另外一方通知警告以后的 日內又不糾正違約行為的話。2 如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所授給的全部分包合同。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定同意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規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賣方應承擔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對更換條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2 如果乙方破產、解體、停業、合并或者和其債權人做出安排、指定了接收人、管理接收人、清算人或者臨時清算人對全部財產或者部分財產進行清算的話,除了作為被用來償債的部分以外,應該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詳細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可用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本合同。(為避免疑問。
14.遲交貸
14.1?賣方應按照要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沒受履約保證金,加收罰款和/或終止合同。
14.3?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罰款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罰金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提供服務合同價的5%。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時。
4.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某個場合下的某個棄權或允許債務償還遲延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著將來在同樣的情況下的棄權或允許債務償還遲延。沒有甲方書面形式的棄權是無效的。
17.稅費
17.1?中國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買方負擔。
17.2?中國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3?在中國以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8.履約保證金
18.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于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貨物保證期滿為止。
18.2?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應按招標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8.3?如賣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9._____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
7. 本合同的制定、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合同糾紛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連云港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除爭議部分外,雙方將在仲裁期間繼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附件。
19.2?_____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_____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_____。
19.3?_____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4?_____費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決外由應敗訴方負擔。
19.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20.違約終止合同
20.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不受損害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a.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貨物;
21.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22.轉讓和分包
22.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2.2?如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所授給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標中或后來發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3.適用法律
23.1?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并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24.2?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
24.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賣方(公章):_________買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 優秀競爭性演講
一、工程概況:
乃林糧庫整曬場地水泥地坪工程:總面積1XX00平方米。建筑耐久年限:二級,建筑類別:三類,建筑耐火等級:二級。
二、報名要求
1、國內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均可參加報名。報名前先到建設局初審報名資質,報名初審合格的供應商再到乃林糧庫復核資質,復核合格的供應商再到政府采購中心報名。
2、報名時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和加蓋鮮章復印件3份)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鮮章復印件3份);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和加蓋鮮章復印件3份);
(4)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和加蓋公章復印件3份);
(5)項目管理機構人員證書:建造師及安全生產考核證,技術員證,施工員證,質檢員證,資料員證,安全員證及安全生產考核證(原件和加蓋鮮章復印件3份)。上述人員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單(原件和加蓋鮮章復印件3份)。
(6)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3份)
(7)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和加蓋鮮章復印件3份);
(8)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和加蓋鮮章復印件3份)。
(9)市外企業參加談判活動還須到赤峰市建設局備案,委托授權人還要到赤峰市級公證部門對法人代表授權進行公正。(副本和加蓋鮮章復印件3份)。
(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以上所列報名材料必須具備,缺任何一項均不予報名。各供應商需攜帶上述材料電子版到采購中心復核。
三、報名時間:
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2日,每天上午08:30--11:00時,下午14:30--17:00,過時不予報名(北京時間,節假日不休息)。
四、發放談判文件時間:
20xx年8月3日至20xx年8月4日,每天上午08:30--11:00時,下午14:30--17:00,過時不予發放。(北京時間)。
五、圖紙由投標人自己復印。
六、供應商在報名時提交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上述投標保證金請匯入到指定賬戶如投標人自動退出投標的,上述投標保證金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上述投標保證金必須以投標人單位財務賬戶匯入到下面賬戶,否則無效。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支行。
名稱:政府采購中心。
賬號:
七、談判時間:20xx年8月9日上午9:00時。
談判地點:黨政綜合樓一樓西會議室
八、聯系電話:
建設局:
乃林糧庫:
政府采購中心:
◆ 優秀競爭性演講
1.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貨物采購國內競爭性招標合同(精選15篇)報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服務。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乙方運輸車輛到達甲方管轄范圍時,應遵守甲方的車輛通行、停放和環保的規定,對于乙方送貨車輛不按要求亂倒物料、卸貨等違反甲方相關制度的情況,乙方裝卸、運輸過程中的一切人員、機械、車輛安全,應按國家及地方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應接受甲方公司的質量審計或質量跟蹤。甲方將出具審計報告,對雙方一致認可的質量問題。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應付給的價。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
(4)報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_____以及其它的服務,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義務。1 乙方應該根據貨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并添加標簽,包裝和添加標簽的方式應該符合中轉運輸和倉儲的要求。除非雙方已經事先以書面形式約定。
(5)買方系指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2.技術規范
提供和交付的貨物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以及所附的技術規范響應表(如果有的話)相一致。
3.專利權
4.包裝要求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難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略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24小時之內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嘜頭
5.1?賣方應在第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a.收貨人:_________;
b.合同號:_________;
c.嘜頭:_________;
d.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_________;
g.毛重/凈重_________;
h.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厘米計):_________。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
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6.裝運條件
6.1?如是外國貨物: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
2. 在發貨前,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
6.1.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交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
6.1.3?賣方應在租訂的運輸工具抵達前7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把運輸工具名稱、裝貨日期、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總重量和總體積通知買方。3. 乙方應該保證其雇員和其分承包商都對于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給乙方的知識產權、規格以及其他商業性質和技術性質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責任在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使用這些信息、也不將這些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2 貨物運抵現場后。
6.1.4?裝單日期應為實際交貨日期。
6.2?如是國內貨物:
6.2.1?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如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質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貨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
6.2.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6.2.3?運輸部門出具運單的日期應視為貨物交貨日期。
6.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5.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說明情況及可能延誤的時間或者說明合同因不可抗力已不可能履行。3 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7.裝運通知
8._____
8.1?出廠價合同,貨物裝運后由買方辦理_____。目的地交貨價的合同,由買方以人民幣辦理按照發票金額的110%的“一切險”的_____。當該期限超過了個工作日的時候,雙方就此應該進行討論以減輕不可抗力的影響。3. 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
9.支付
9.1?支付應使用人民幣。
9.2?賣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交貨后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下列據,買方按合同規定審核無誤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甲方可以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貨物的交付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A.賣方同意退貨,并且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9.2.1?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由賣方銀行為買方出具的合同總價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
b.形式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合同總價。
c.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9.2.2?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每批交貸金額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6. 乙方有責任預防和控制有關的供應、質量和成本方面的風險。如果存在潛在風險。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所交合同貨物的相應金額;
c.詳細的裝箱單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條要求的裝運通知電傳一份。
9.2.3?合同中全部貨物被買方驗收之后,提交下列單據可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雙方簽訂的合同貨物驗收證書一式五份;
c.以買方為抬頭開始_________的即期匯票一份。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7. 乙方保證貨物或服務符合合同規定,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那些與藥品、食品、消費品以及化工品等相關的法律、法規。4. 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
11.質量保證
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并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后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
5.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
11.2?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生的索賠。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8. 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權根據其自己的決定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到乙方的工廠現場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廠現場進行全部貨物的檢驗和試驗,也可以對批量產品進行抽檢,也可對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檢驗。6. 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
12.檢驗
在發貨前,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該證書將作為提交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要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6.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
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向當地的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
8.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于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
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9.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
13.索賠
13.1?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應由_____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乙方應該承擔任何第三方對于甲方的索賠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2 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類似未交的貨物。
13.2?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2 乙方應該對其所提供的圖紙、數據、包裝詳細情況或者其他具體細節中的錯誤和遺漏負責,而不論這些資料是否已經被甲方批準或認可。但是。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
6.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
14.遲交貸
14.1?賣方應按照要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沒受履約保證金,加收罰款和/或終止合同。
14.3?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3 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乙方的法律地位或者有使用權的地位發生了變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機構發生了變化。
15.違約罰款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罰金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提供服務合同價的5%。
2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后,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需方可以采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之不來處理的。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時。
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17.稅費
17.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買方負擔。
17.2?中國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3?在中國以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8.履約保證金
18.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于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貨物保證期滿為止。5. 當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被任何有管轄權的權威機構或者法庭宣布為無效或者不可執行時,這種無效和不可執行性將被認為是可分割的。 交貨時間和地點以本合同載明的時間和地點為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貨物在合同中所規定的交付時間和地點。在貨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義務主動提供該貨物的生產、檢驗、運輸等詳細進展情況,也有義務接受甲方的隨時詢問。如果乙方交付貨物時弄錯交付地點,則乙方應該負責將貨物交付到本合同所規定的正確地點。
18.2?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應按招標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8.3?如賣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9._____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
交貨數量:以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數量為準,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采購訂單中所規定的供貨的數量不得隨意變更。甲方原則上不接受超出訂單中所規定的數量。甲方采購的最小訂單量、接收數量與訂單量誤差、每批次重量等具體要求見附件a.
19.2?_____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_____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_____。
19.3?_____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4?_____費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決外由應敗訴方負擔。
19.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20.違約終止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除非雙方另有合同,在貨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地點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之前。
20.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不受損害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須注明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如貨物為大宗原材料。 不論甲方是否付款,還是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轉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于甲方已經認可了貨物的質量、數量或服務。
a.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貨物;
21.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本合同單價、總金額以及最終結算總價為綜合價,已包括: 競爭條款:乙方同意本合同價格是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如果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發現市場上有比本合同價格更有競爭力的價格,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立刻執行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
22.轉讓和分包
22.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2.2?如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所授給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標中或后來發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相關費用負擔:乙方負責貨物的運送、安裝、調試,負責基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貨物可以正常使用為止。 如果貨物已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給了甲方,甲方應該按照雙方約定的方式將應付的貨款支付給乙方。
23.適用法律
23.1?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并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24.2?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
24.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包裝要求,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乙方裝卸、運輸中應做相應的環保措施。 乙方如有任何對產品質量可能產生影響的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工藝條件、質量標準和主要原材料產地變動,需至少提前一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采購物流部。由于上述變更而產生的質量問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賣方(公章):_________買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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