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應急預案(匯總16篇)
發表時間:2017-07-09安全風險應急預案(匯總16篇)。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第一部分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全市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事件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安全、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故。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三)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市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宣傳普及環境應急知識,不斷提高公眾環境安全意識。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二)政府負責、部門合作
各級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負總責。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我市的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實行市、縣(市、區)二級負責制。
(四)依靠科學、快速反應
不斷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貯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依靠科學,加強科研指導,規范業務操作,實現應急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
(五)四級預警、分級響應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將事件分為“四、三、二、一”四個等級進行預警,并實施分級控制,發生不同等級事件時,啟動相應級別響應。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突發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
(一)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件。
(二)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因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三)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突發性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四)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件。
(五)跨市級行政區域的環境污染對我市造成環境危害的污染事故。
(六)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件。
第二部分組織體系
一、指揮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市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其成員由各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見附件),對突發環境事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和調動社會力量和各種資源,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組織,負責本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進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事件調查處置、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政府各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領導重點防控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各級應急救援指揮部門下設辦公室,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及演練活動;接報突發環境事件后,立即向指揮部匯報,并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信息。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八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一)現場監測處置組
由市環保局牽頭,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安監局等部門參加。負責實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現場處置、調查處理、監測、報告、監督檢查、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交通運輸保障組
由市交通局牽頭,負責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疏散人員的運送轉移,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醫療救治組
由市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參加。負責組織醫療救治、疾病預防,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醫療救治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后勤保障組
由市發改委牽頭,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氣象局等部門參加。負責與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物資的供應、運輸、調運、儲備,提供現場處置技術及事件處置時氣象動態,安置受害群眾,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社會治安組
市公安局、武警支隊負責密切注視事件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和事件處理,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環保局、市文廣新局及市有關新聞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宣傳普及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防治知識,發布新聞及通報有關情況,并向上級新聞單位提供有關工作信息。督促指導有關部門相關工作落實情況。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監察組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監察各地貫徹執行環境事件防治政策、法律法規和履行職責的情況,受理處置突發環境事件中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在處置工作中領導不力、玩忽職守、違規違紀等行為。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加。負責起草有關匯報材料、領導講話,草擬有關文件,編印工作簡報,溝通各組工作情況和信息,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部門職責
(一)市發改委、經信委、市商務局、市安監局
組織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控制規劃,把突發環境污染與事故控制和應急體系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證物價穩定。
(二)市財政局
保證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所需裝備、器材等物資的經費供給,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三)市公安局、武警支隊
做好法制宣傳,密切注視事件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
(四)市衛生局
做好傷員的救治,污染疏散區域人員的疾病預防和治療工作。
(五)市交通局
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疏散人員的運送轉移,做好污染區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六)市民政局
做好社會捐助工作,專項用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經費和物資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救濟物資發放、污染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七)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
組織新聞媒體廣泛開展環境污染防控科普知識宣傳,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期間新聞報道的規范管理,營造有利于處置工作深入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八)市水務局、市農委、市林業局
組織做好流域、水源流量控制與監測,開展家畜及野生動植物受污染情況的監測和調查工作。
(九)市氣象局
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十)市科技局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需要,及時組織科技力量協作攻關,支持對突發事件有關防控工作的科學研究。
(十一)市監察局
負責調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責任。
第三部分預警制度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
(一)預警啟動
突發環境事件實行四級預警制度。Ⅳ級突發事件,即一般環境事故,啟動藍色預警;Ⅲ級突發事件,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黃色預警;Ⅱ級突發事件,即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橙色預警;Ⅰ級突發事件,即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紅色預警。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二)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資料庫,開發研制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件。建立報警服務系統及相關技術支持平臺、信息反饋與確認等。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與確認
組建由環保管理和環境監測專業人員、環境評價專家、危險化學品專家、環境評估專家、防化專家等相關專家組成的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咨詢專家組。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涉及范圍,開展事件快速評估與決策咨詢。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
1.評估內容: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涉及范圍、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制突發環境事件的需求等。
2.快速評估步驟:通過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區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并迅速對現有信息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評估意見,為技術行為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3.決策咨詢: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專家組對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對現有應急處置措施的改進意見,并對行動方案做出決策咨詢。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確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咨詢專家組的意見,由市環保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突發環境事件分級預警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級并根據相應級別做好預警公告的發布工作。藍色預警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黃色預警由市(地)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橙色預警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紅色預警由事件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
根據《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按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進行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
縣級(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發現或獲知突發環境事件,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縣(市、區)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環保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確認。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根據調查和確認結果,三級環境事件48小時內報告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二級環境事件12小時內報告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一級環境事件6小時內報告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隨時報告事件勢態進展情況。
三、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內容及形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速報可用電話或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報告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速報內容主要包括: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大小、人員受害情況、捕殺與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確報是指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初步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是指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四、突發環境事件的通報與信息發布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按照國家環??偩帧董h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的規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各級人民政府及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后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有關事件內容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通過發布通告或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
根據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即藍色預警啟動四級響應,黃色預警啟動三級響應,橙色預警啟動二級響應,紅色預警啟動一級響應。
一、四級應急響應
(一)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四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二)縣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環境保護部門的建議,啟動四級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依法進行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物資的供應。
(三)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提供技術指導,督促當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整個事件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備案。
二、三級應急響應
(一)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三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突發事件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二)縣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組織相關人員的疏散安置、依法進行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物資的供應。
(三)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市環境保護局及時會同當地環境保護局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確認,指導督促當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調集應急物資和設備。
(四)市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人民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
三、二級應急響應
(一)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市環境保護局迅速組織環境監察應急、環境監測應急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趕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二)市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人民政府接到二級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啟動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并做好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配合準備工作。
組織有關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織;緊急調動和征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隔離、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經費;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三)縣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要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調度,做好支援突發事件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同時,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突發事件在本轄區內發生,必要時處于應急準備狀態。
(四)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隊伍和相關技術人員到達事件現場,進行采樣和監測,開展現場污染源調查,實施污染消除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完成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一級應急響應
(一)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在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專家咨詢組的指導下,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工作并及時派出專業技術機構赴現場開展現場調查,組織落實各項緊急防控等措施;配合上級專業機構對不明原因的突發事件開展污染源調查、受污染區域劃定等工作;檢查督導基層組織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依法接受和管理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根據授權發布本市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二)市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人民政府接到一級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啟動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并做好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配合準備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性質及時成立市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開展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污染危害監測與分析、污染源調查與控制、受污染群眾救治與轉移、信息發布、宣傳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服從市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按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要求,各司其職,做好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開展現場調查處理、采樣、監測、技術分析、評估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和妨礙工作開展。
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條件已經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健康與環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后果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的程序
1.事件現場指揮部組織專家咨詢組論證調查,確認突發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結論以書面形式向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
2.接到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應急終止通知后,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人員及設備有序撤離。
3.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應急終止的信息。
4.由市環保局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行動的后評價,編制應急評價報告,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第六部分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程序
一、迅速報告
現場監測處置組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聯絡暢通,實行市縣(市、區)聯動機制。
接事故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
二、快速出擊
接報后,市應急處理指揮部指令現場監測處置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單位人員,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同時啟動“應急監測預案”。
三、及時處置
如果現場監測處置組到達現場前,有關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現場監測處置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四、現場調查
現場監測處置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五、情況上報
現場監測處置組負責人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采取的措施及時報告市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人,按國家環??偩忠?,做到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同時市應急處理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和現場監測處置組的要求,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六、污染處置
現場監測處置組根據市應急處理指揮部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七、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根據現場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現場監測處置組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由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做出是否發布警報決定。
同時,現場監測處置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事故、事件處理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事故、事件處理組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八、污染跟蹤
現場監測處置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每24小時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九、調查取證
現場監測處置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十、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并存檔。
第七部分組織、技術和后勤保障
一、組織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市、縣兩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等。
二、技術保障
(一)突發環境事件專家咨詢庫(可參照環評專家庫)
市級建立環境應急專家數據庫,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其職責是:
1.了解掌握國內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提供咨詢服務;
2.綜合評估突發環境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的建議;
3.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
4.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二)現場應急環保專業隊伍
市、縣(市、區)政府以現有環境監察隊伍為基礎建立一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動隊伍,由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環境科研等人員組成。這支隊伍是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常備重要力量,隨時能夠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事件發生地環保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應急監測分析,確定污染類別、程度、范圍;
2.進行現場調查、取證、評估及上報工作;
3.根據調查結果及專家意見,確定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
4.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5.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三)培訓和演練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常備隊伍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三、后勤保障
(一)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計劃,建立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儲備,儲備分為日常和戰時兩級。
(二)裝備保障
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故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三)經費保障
各級財政和計劃部門應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的財政預算。捐助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專戶管理,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四)社會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的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一、參賽者健康要求
比賽所設項目是大強度長距離的競技運動,也是一項高風險的競技項目,對參賽者身體狀況有較高要求,參賽者應身體健康,有經常性參加跑步鍛煉或訓練的基礎。參賽者可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和能力,選擇參賽項目。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參加比賽:
1、先天性心臟病和風濕性心臟病患者;
2、高血壓和腦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臟病患者;
4、冠狀動脈病患者和嚴重心律不齊者;
5、血糖過高或過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適合運動的疾病患者。
在比賽中,因個人身體及其他個人原因導致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由參賽者個人承擔責任,組委會建議參賽者到相應醫療機構進行健康體檢
二、醫療救護
1、組委會沿馬拉松路線每5公里設立一個固定醫療點,醫療點前50米有明顯的標志。沿參賽者的跑進路線,有急救車跟隨;
2、沿著參賽運動員的跑進路線,組委會將在每100米處設置一名志愿者,協助醫療救護、維護比賽秩序,參賽者有問題可以向他們請求幫助。
三、保險
比賽主辦單位為所有參賽者和工作人員投保人身意外險。參賽運動員可在此基礎上再行額外購買其他保險。
四、監控全程
組委會將對起點、各分段計時點和終點進行錄像監控。出現以下違反比賽規定的參賽選手將被取消參賽成績,兩年內不準參加蘭州國際馬拉松賽,并報請中國田徑協會追加處罰,情節嚴重的,終身禁賽。
1.虛假年齡報名或報名后由其他人代跑;
2.運動員攜帶他人(包括男運動員攜帶女運動員)感應計時芯片或一名運動員同時攜帶兩枚或兩枚以上傳感器參加比賽;
3.不按規定的起跑順序在非報名項目的起跑點起跑;
4.起點活動中不按規定時間出發搶跑;
5.關門時間到后不停止比賽或退出比賽后又插入賽道;
6.沒有沿規定路線跑完各項目的全程,繞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在終點不按規定要求重復通過終點領取紀念品;
8.未跑完全程私自通過終點領取紀念品;
9.沒有按規定攜帶自己的兩塊號碼布通過終點;
10.私自偽造號碼布,多人交替跑;
11.不服從賽事工作人員指揮,干擾比賽,聚眾鬧事。
12.其他違反規則行為規定。
五、下雨天
1.進行路滑提示
下雨天,觀眾走路急,場館周圍的地面也會濕滑,所以昨天在觀眾服務方面增派志愿者,他們在坡路、拐角等地形復雜的地方進行雨天路滑的提示。如果遇到比較嚴重的情況,還會鋪設防滑設施。同時,場館的醫療巡視也增加頻次。
2.準備充足雨衣
雨天預案是一整套非常細的方案,雨衣的.供應是最基本的。為記者、貴賓、安保人員等提供了充足的雨衣。其中,對于有攝影攝像設備的記者,雨衣的保障更是充足,一般一人一件,使用設備的還要另配一件,這樣就保證了記者們順利完成工作。
六、計時傳感器
組委會為參加馬拉松和半程馬拉松的選手提供傳感器計時服務,本次比賽采用8:00一槍出發。途中在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25公里、30公里、35公里、40公里和終點設有計時感應帶(區),選手在跑進過程中,必須通過所有的地面計時感應帶(區),如缺少任何一個計時點的成績,或兩個傳感器在計時點的成績誤差小于0.1秒將取消該運動員的全部比賽成績。組委會提供一次性感應計時芯片。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一)各監測責任部門按時向縣預警辦報送企業生產經營異常事件信息。
(二)縣預警辦及時將企業異常事件信息告知所屬鎮(街道);對重大事件及時上報縣政府。
(三)相關鎮(街道)及時深入企業排摸核實情況,研究對策措施,并及時將該企業的實情與應對措施等上報縣預警辦。
(四)縣預警辦根據各責任部門及鎮(街道)上報情況,定期匯總分析,及時協調相關部門提出處置意見,化解企業風險。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送監測預警信息。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潛在風險應急預案
潛在風險是指可能發生但尚未發生的風險,當這些風險發生時,可能給組織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制定潛在風險應急預案,對于組織來說至關重要。潛在風險應急預案是指為避免潛在風險的發生、減少潛在風險的損失、加強和提高應急管理相對應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以及相關人員技術裝備和資源等的準備。本文將從具體細節生動地介紹潛在風險應急預案的制定過程和實施步驟。
制定潛在風險應急預案需要明確潛在風險的種類和可能發生的場景。潛在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事故危險、網絡安全風險、人為破壞等多種類型。在明確潛在風險種類的基礎上,通過風險評估和評估風險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確定關鍵潛在風險事件和其概率。然后,根據潛在風險的具體特點和可能發生的場景,進行應急響應計劃的制定。應急響應計劃包括預案的編寫、人員責任的明確、應急物資的儲備等內容。
實施潛在風險應急預案需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首先是人員培訓和演練。人員培訓是指為應對可能發生的潛在風險事件,提高員工應急處理能力和應對能力。演練是指組織定期組織模擬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完善性。其次是應急設備和物資的儲備。應急設備包括通信設備、防護裝備、急救藥品等,物資包括食品、飲水、醫療用品等。在發生潛在風險事件時,能夠迅速調配和使用相關設備和物資,是保障應急工作高效完成的重要條件。
根據潛在風險事件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應急響應和處置。在發生潛在風險事件時,要根據應急預案的具體內容,迅速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員工和財產的安全。同時要做好信息的報送和共享,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報告事件情況,并協同其他部門進行應對。在事件處置過程中,要加強指揮調度,合理分配資源,保障工作高效協調進行。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提高組織的應急管理水平。
通過上述步驟的實施,組織可以建立完善的潛在風險應急預案,提高對潛在風險的防范和應對能力,保障員工和財產的安全。同時,完善的潛在風險應急預案也為組織的穩定運行和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在新形勢下,只有不斷地加強潛在風險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才能及時應對各種潛在風險事件的挑戰,保障組織的可持續發展。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一)突發事件的定義
代理保險業務突發事件是指網點在日常開展代理保險業務過程中突然產生的可能危及網點正常經營的,可能造成郵保雙方聲譽損失的,或是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者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以及政府部門、監管部門認為應當采取應急處理機制的非常態事件。
(二)突發事件分級定義
根據客戶投訴涉及的投訴人數、社會關注度、案件影響范圍、投訴緊急嚴重程度的不同,對代理保險業務突發事件實行分級響應,具體分為以下三級:
1.三級突發事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三級突發事件:
(1)3人(含)以上5人(不含)以下的群體性投訴事件;
(2)客戶情緒較為激動,有可能導致事件升級的情況。
2.二級重大突發事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為二級重大突發事件:
(1)5人(含)以上10人(不含)以下的重大群體性投訴事件;
(2)市級以下(含市級、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電臺、電視臺、報紙的媒體曝光事件;
(3)當地政府部門、監管部門介入,要求解決處理的突發事件;
(4)三級突發事件的升級,指網點無法處理的投訴事件,需由上級機構解決。
3.一級特大突發事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為一級特大突發事件:
(1)10人(含)以上的重大群體性投訴事件;
(2)省級及省級以上電臺、電視臺、報紙的媒體曝光事件;
(3)出現圍堵網點、暴力威脅等事件。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一、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負責冬季長跑的全面工作。
副組長:Xx負責全校冬季長跑的檢查工作以及組織工 作。
組員:體育教師和全體班主任。
二、劃定長跑路線
學校田徑場
三、長跑活動時間
每周一至周四大課間活動時間
四、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1、跑步前同學們要穿好適合體育鍛煉的服裝和鞋進行鍛煉。各班 體育委員統計好本班出勤情況。如請病假,需由班主任老師認可。
2、體育教師負責勘查長跑路線上的不安全隱患,如:察看操場跑道有無積水結冰現象,并負責予以排除或提出防止事故的具體措施。
3、長跑前,各班主任負責對學生進行長跑中的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在跑動中不隨意講話,不擁擠,勻速行進,不宜忽快忽慢,跑動速 度為中速偏慢。如發生有學生意外摔倒,其它同學應該及時避讓,避免發生踩踏現象。
4、班主任必須跟在長跑的學生隊伍中,保護學生安全。體育老師 在彎道上察看跑步狀況,協助管理學生隊伍。
5、各班班主任要及時了解本班學生的身體健康情況,對有特異體質 和特殊疾病的學生,要告知后,實行免跑。
6、在跑前集中和跑后解散時,各班班主任要向學生反復強調不要擁 擠,堅決不允許打鬧、推搡。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一)加強預警分析
注意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工作敏感度,實時了解客戶對保險產品的反映和情緒變化,特別是出現以下情況時,做好應急準備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1.7日內單個網點出現超過3件(含),縣市區內超過5件(含)對單只產品投訴;
2.7日內單個網點出現超過3件(含),縣市區內超過5件(含)出現單只產品非正常退保;
3.當地媒體有銀保產品曝光事件(含對保險公司或對其他銀行)發生;
4.網點發現有主動詢問保險產品的人員;5.敏感時期,如兩會期間、3.15前后等。
(二)突發事件處理要求
根據不同突發事件等級,分別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
1.三級突發事件應對措施及處理時限要求
(1)現場接待人員或網點負責人將客戶轉移至提前準備的非營業區域的突發事件處理場所,防止事態蔓延波及非相關人員,確保網點正常運營。
(2)穩定客戶情緒,防止客戶事件擴大。通過詳細了解客戶投訴意見,根據客戶現狀,對代理保險產品進行講解,盡可能使客戶了解并認可產品。
(3)客戶堅持賠付或退保,并無法勸退的,要在安撫客戶的同時及時上報縣級工作組??h級工作組要立即連同相關保險公司人員在接到網點上報1個小時內赴現場,安撫客戶離開營業網點,在保險公司的應急事件處理場所進行處理。
(4)網點人員要積極協助保險公司,做好客戶材料收集、轉交工作,或協助進行投訴處理所需的調查取證工作,確保盡快了解事件的原因真相,縮短處理環節,銀保雙方共同妥善解決突發事件。
2.二級重大突發事件應對措施及處理時限要求
(1)當出現二級突發事件時,網點應在安撫客戶的同時立即上報縣級工作組。
(2)縣級工作組收到網點上報信息后,應立即安排人員會同相關保險公司負責人1小時內到達現場,安撫客戶到保險公司的應急處理場所解決客戶投訴,同時上報市級工作組,市級工作組協調保險公司共同處理客戶投訴等突發事件。要做到問題當地解決,避免問題擴大化。
(3)對政府、監管部門介入的突發事件,市級工作組要在1個工作日內了解事件經過、原委,并在2個工作日內向相關政府、監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
3.一級特大突發事件應對措施及處理時限要求
(1)一級突發事件發生時網點要立即上報,雙方工作組責任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妥善解決相關問題。同時,縣級工作組要在接到網點上報信息后立即向市級工作組報告。情節嚴重的,要上報省級工作組,省級工作組應協同省級保險公司負責人應在接到網點上報8個小時內赴現場進行處理。
(2)當出現圍堵網點或暴力事件,網點人員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網點負責人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上報上級工作組,各級人員須在首先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疏導和勸服客戶,以及現場資料的錄像保存工作。
(3)一級事件發生后每小時向省級領導小組匯報一次。
(4)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做好危機事件對當地監管部門的上報工作。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為了加強和改善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建立“平安、衛生、禮貌、和諧”校園,防范師生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x(校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職責人
副組長:xxx(副校長)、協助校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直接職責人;
副組長:xxx(法制副校長,陳洋鎮派出所所長)、負責法制宣傳教育以及協助校長負責校園安全工作;
成員:三中心兩部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狀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周制度,即值周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周員――》副校長――》校長――》教育局――》
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教體局:xxx火警:xxx
匪警:110急救中心:120
防疫站:xxx
五、應急措施
1、每一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星期五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由帶值日領導負責處理,班主任把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并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務必有指定教師看護。若學生發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周員、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值周領導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教導主任、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務必在1小時內上報教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務必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值周領導,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帶操老師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帶操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7、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主任每周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主任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領導小組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8、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職責追究制度。
六、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措潛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領導小組、團委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職工務必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職責,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1.1 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應對保險業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確保全省保險業正常運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中國保監會<保險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保險業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促進和諧。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放在首位,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中國保監會湖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湖南保監局)在中國保監會、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本省保險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社團組織在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地區、本單位和本系統的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協同應對。加強隱患排查化解,合理預防突發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后,密切配合協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處置,防止事態升級。
(4)信息共享,及時報告。建立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系統,開展應急處置技術交流合作,實現信息共享;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要第一時間報告,做好先期處置和有關工作。
(5)嚴守規定,保守秘密。嚴守保密規定,未經授權不得向外界提供應急處置相關信息,禁止利用信息牟取私利。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湖南保監局設立湖南省保險業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省指揮中心),由湖南保監局局長任指揮長,其他局領導任副指揮長,各保險公司湖南分公司主要負責人、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主要負責人、湖南省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為省指揮中心成員。
省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湖南保監局辦公室,由湖南保監局辦公室主任兼任省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自治區關于加強歲末年初及春節、“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按照市委、政府關于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十大專項整治”行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產領域事故隱患,堵塞漏洞,補齊短板,深入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發生,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發生,確保全市春節和“兩會”等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時間范圍
從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對全市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以下簡稱“各單位”)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
在全面檢查基礎上,重點檢查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道路交通、鐵路、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設施(燃氣管線)、特種設備、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和關鍵環節、部位。
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負責人是否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是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是否存在因停產、停業、減員、降薪、事故善后處理造成矛盾和糾紛,沒化解訴求積壓情況,是否存在因訴求積壓,有可能導致思想失管、行為失控,采取極端方式解決問題、報復社會人員情況;是否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實施監控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一般隱患整改率是否達到l00%;重大隱患是否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是否定期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分析,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并組織實施。
各級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是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業安全標準;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實;是否定期組織排查治理本機關、本單位安全隱患;是否存在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
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檢查20以來發生的死亡事故查處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到位,各類整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實處,以及市、縣(區)在安全生產大檢查、“十大專項整治”行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明查暗訪中發現的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自治區安委會年第一次全體成員(擴大)會議、市政府第二次常務會精神情況;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班子成員安全生產履職情況;歲末年初(20__年春節和“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及開展情況。
應急值守情況。重點檢查是否針對各行業(領域)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研究制定、完善細化各項應急處置預案,健全應急指揮和聯動處置機制,做好各種應急防范準備;是否認真做好春節、“兩會”等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工作,重點企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和值班制度,及時掌握動態和信息。
四、職責分工
1、中寧縣政府負責組織檢查中寧境內的各類企業和生產經營建設場所;
2、海原縣政府負責組織檢查海原縣境內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場所;
3、沙坡頭區管委會負責檢查轄區內12個鄉鎮內的所有規模以下企業等各類生產經營單位;
4、海興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牽頭檢查園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5、市安監局負責牽頭檢查煤礦、重點?;髽I和煙花爆竹行業;
6、市工信局負責牽頭檢查重點?;髽I以外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冶金、建材、農副產品加工等行業)和通信、電力等行業;
7、市公安局負責牽頭檢查民爆器材、易制毒和劇毒化學品,廢舊物資回收站,機動車超限、超載、駕駛人員無證、疲勞、酒后駕駛以及農用車非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8、市住房和城建局負責牽頭檢查所有城市燃氣、供水、熱力、排氣排污、加氣站,農村住房等;
9、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檢查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水上交通運輸單位、旅游車輛、船舶,整治事故多發路段;
10、市商務和經濟合作局負責牽頭檢查人員密集場所、商場、賓館飯店、加油站及餐飲企業燃氣安全等;
11、市旅游局負責牽頭檢查旅游景區(景點)、旅游設施安全;
12、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牽頭檢查非煤礦山企業,違法盜采、無證開采、超層越界開采、以采代探等違法違規行為;
13、市農牧局負責牽頭檢查農村沼氣、漁業船舶、農藥經營使用及草原防火安全;
14、市林業生態建設局負責森林防火檢查;
15、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檢查鍋、容、管等特種設備、旅游景區大型游樂設施、特種車輛、索道、電梯等;
16、市消防支隊負責牽頭檢查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消防重點單位消防安全;
17、工業區管委會負責牽頭檢查工業園區(一區五園)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五、工作步驟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采取企業全面自查、部門專項檢查、政府綜合督查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l月16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制定屬地和行業(領域)大排查具體方案,確定行政區域內重點檢查單位,并迅速動員部署,并將活動具體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于1月18日前,隱患排查清單于l月24日前報市安委辦。
(二)排查整治階段(1月16日一l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制定本單位大排查具體方案,每月組織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要按照職責分工和大排查活動方案,組織檢查督查組,開展屬地和監管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檢查督查,對有關單位自查自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整治提高階段(2月1日—2月29日)。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大排查活動進行“回頭看”,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確?;顒尤〉脤嵭?;對大排查活動中的好經驗、有效措施進行全面認真總結,各縣(區)和市各部門大排查活動書面總結和未解決隱患清單于3月8日前報市安委辦,由市安辦匯總后上報自治區安委辦和市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作為抓好當前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活動領導小組,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動員部署,并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內的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各部門對所屬行業(領域)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各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度,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研究部署、督促指導;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扎實組織開展好本地區、本行業活動的各項工作。
(二)全面排查,強化整治。各級各部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嚴格落實檢查督查工作流程,認真履行檢查程序,完善檢查記錄和文書手續。要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和“嚴細實”的工作作風,從操作層面倒查倒逼,強化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專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堅決停產整頓。對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對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重大隱患,要嚴格實行掛牌督辦整治。
(三)突出重點,加強監管。各級各部門要針對春節前后人員流動量大、節慶和大型集會活動多的情況,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各類大型集會、焰火集中燃放、商業促銷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群眾聚集活動的安全預判、風險防控和組織引導,強化春運組織和安全管理,深入開展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專項整治,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廣泛宣傳,暢通信息。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
引導全社會廣泛關注,營造濃厚氛圍。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暢通信息渠道,加強信息報送,每月l1日和25日向市安委辦報送月中和月度大排查大整治進展情況的書面報告,重大情況要隨時報告。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在現代社會,風險無處不在。無論是自然災害、社會事件還是經濟危機,都可能對企業的正常運營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制定并啟動風險應急預案成為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本文將深入探討啟動風險應急預案的必要性,并詳細解釋如何制定和執行該預案以應對突發風險事件。
一、為什么需要啟動風險應急預案
1. 防患于未然:風險應急預案的最大作用在于防患于未然。通過提前預測和評估可能面臨的風險,企業能夠及早采取相應的措施,降低潛在的損失。這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好的業務連續性和穩定性。
2. 保障員工安全:員工是企業最寶貴的財富,其生命安全至關重要。風險應急預案能夠明確指導員工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幫助員工理性判斷和迅速行動,最大限度地保障員工的安全。
3. 提升企業形象:在面對風險事件時,及時、有效地啟動并執行應急預案的企業能夠展現出一種專業和負責任的形象。這不僅能夠增強員工和客戶的信心,還能提升企業在相關行業中的聲譽。
二、如何制定和執行風險應急預案
1. 風險評估和預測:企業應通過綜合分析,對可能的風險進行評估和預測。這包括自然災害、社會事件、供應鏈中斷、金融風險等各方面的風險。通過科學的方法和數據分析,可以為預案的制定提供客觀依據。
2. 制定詳實的預案:風險應急預案應包括多個關鍵要素,如組織架構、應急隊伍、指揮系統、應急資源、流程和程序等。預案需詳細具體,囊括各類風險事件的處理方法和處置流程。同時,預案還應注重靈活性,以適應不同情況下的變化。
3. 培訓和演練:僅僅制定預案還不夠,企業還應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以提高員工的應急響應能力。這包括組織模擬演習、緊急情況的實戰訓練和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培養。通過不斷的培訓和演練,能夠提高整個組織應對風險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4. 預案的更新和完善: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新的風險形勢的出現,預案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企業應建立健全的監測機制,及時獲取新的風險信息,并適時更新預案。還應定期對現有預案進行評估和修訂,以確保其適應情況的變化。
三、案例分析
某公司是一家生產型企業,擁有大型工廠和上千名員工??紤]到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生產安全事故和供應鏈中斷等風險,該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備的風險應急預案。
該預案包括從組織架構、應急隊伍的構建到指揮系統和應急資源的調配等方方面面。在發生緊急情況時,企業能夠迅速組建應急小組,成立指揮中心并調動必要的資源。同時,該公司還定期進行應急演練,以提高員工的應急能力和危機處理技巧。
最近,該公司遭遇了一場突發洪災。憑借早前制定的風險應急預案,公司能夠即刻啟動預案,快速撤離員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并迅速調整生產計劃以減少經濟損失。這得益于該公司科學合理的預案制定和全員的應急培訓,使得公司能夠在緊急情況下保持高度戰斗力,將災害對最低程度。
啟動風險應急預案對于企業來說具有重要意義。它有助于防患于未然、保障員工安全、提升企業形象等方面。而制定和執行風險應急預案則需要全員的參與和配合,包括風險評估、預測、組織架構、培訓和演練等,以保證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只有通過不斷地完善和應用,才能成為企業在緊急情況下的“定海神針”。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大面積創傷出血性休克患者的應急程序
1.接到通知之際做好迎接病人的一切準備工作。
2.患者進入手術室迅速開放靜脈通道快速補液、吸氧、備血,同時監測生命體征及血氧飽和度。
3.通知麻醉師與有關科室的手術醫師立即到達。
4.做好一切搶救準備,備好搶救藥品及麻醉機,積極配合搶救。
5.準備手術所需的各種器械物品。
6.對于神志清醒的患者,做好心理護理、關心并安慰患者。
患者發生輸血反應時的應急程序
1.患者發生輸血反應時,應立即停止輸血,換輸生理鹽水,遵醫囑給與抗過敏藥物。
2.情況嚴重者應通知立即停止手術,保留未輸完的血袋,已備檢驗。
3.病情緊急的患者準備好搶救藥品及物品,配合麻醉醫生進行緊急救治,予氧氣吸入。
4.若是一般過敏反應,應密切觀察患者的病情變化并做好記錄,安慰患者,減少患者的焦慮。
5.按要求填寫輸血反應報告卡,上報輸血科
6.懷疑溶血等嚴重反應時,將保留血袋及抽取患者的血樣一起送輸血科。
7.加強病情觀察,做好搶救記錄。
患者發生輸液反應時的應急措施
1.患者發生輸液反應時,應立即撤除所輸液體,重新更換液體和輸液器。
2.配合麻醉師進行處理。
3.情況嚴重者應立即通知醫生停止手術,就地搶救,必要時進行心肺復蘇。
4.建立護理記錄,記錄患者的生命體征、一般情況和搶救過程。
5.發生輸液反應時,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消毒物品供應中心、護理部和藥劑科。
6.保留輸液器和藥液分別送消毒供應中心和藥劑科,同時去相同批號的液體、輸液器和注射器分別送檢。
火災的應急程序
1.發現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滅火,同時報告保衛處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院總值班。
2.根據火勢,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3.發現火情無法撲滅,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訴準確方位。
4.關好鄰近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擴散速度。
5.將患者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6.盡可能切斷電源、撤除易燃易爆物品并搶救貴重儀器設備及重要科技資料。
組織患者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囑患者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快速前進。
術中突然停電應急預案
1.立即啟用應急照明設備(應急燈、手電筒)。
2.術中如有出血情況時,可暫用大沙墊按壓處理,或用大針筒抽吸。
3.如為個別手術間發生意外而仃電時,立即檢查是否跳閘或保險絲有問題,針對相應問題進行解決??蓡⒂檬中g室備用電路(每個醫院都有備用電路,并備有長接線板)。
4.及時與總機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仃電情況,盡快恢復通電。
5.護理人員將停電經過、時間、原因記錄于意外事件登記本上。
手術患者發生呼吸心跳驟停的應急預案
(一)手術患者進入手術室,在手術開始前發生呼吸心跳驟停時,應立即行胸外心臟按壓、人工呼吸、氣管插管,快速建立靜脈通道,根據醫囑用藥。同時呼叫其他醫務人員幫助搶救。必要時準備開胸器械,行胸內心臟按壓術,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心、肺、腦復蘇。必要時開放兩條靜脈通道。
(二)術中患者出現呼吸心跳驟停時,先行胸外心臟按壓術,未行氣管插管的患者,應立即行氣管插管輔助呼吸,必要時再開放一條靜脈通道。
(三)參加搶救人員應主要互相密切配合,有條不紊,嚴格查對,及時做好記錄,并保留各種藥物安瓿及藥瓶,做到如實準確的記錄搶救過程。
(四)護理值班人員嚴格遵守科室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術中密切觀察病情,以便及時發現病情變化,盡快采取搶救措施。
(五)急救物品做到“四定位”,班班清點,完好率達100,保證應急使用。
(六)護理人員熟練掌握心肺復蘇流程及各種急救儀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手術室突發意外傷害事件應急預案
(一)手術室平時應備有足量的手術器械和敷料,每日清點補充,以保證應急是使用.
(二)對特殊器械如開胸器、骨科包等常規準備,同時備有足量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以保突發搶救的應急。
(三)各類搶救藥品定量,儀器固定房間放置,嚴格交接班,以備應急使用。
(四)全體醫務人員熟練掌握各種搶救技術,熟悉搶救藥品的藥物作用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應急能力,如遇有以外事件發生后,及時通知相關人員,立即到達手術室進行搶救。
(六)按通知根據傷員的傷情,合理安排手術房間和人員,有護士長和科主任統一指揮
(七)值班護士準備好一切器械包、敷料和一次性用物、液體、藥品,并送入手術間。
(八)巡回護士力求備好電刀、吸引器、輸液、輸血用品、給氧裝置等。同時準備好一切搶救用品,保證手術順利進行。
(九)洗手護士密切配合手術醫生進行手術。
(十)根據情況隨時與護理部、急診科聯系,做好一切記錄。
(十一)同時安排1——2名護理員負責專門取血,送標本等外出工作,保證病人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搶救。
(十二)各班分工負責,忙而不亂,若遇有大量傷員要及時報告協調。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一、預案目的
明確預案的目的,即為了保障跑步活動的.安全,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確保參與者的生命安全。
二、預案適用范圍
說明預案適用的范圍和場景,如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等組織的跑步活動。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1、設立應急領導小組,明確組長、副組長和成員,并明確各自的職責。
2、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組,明確救援人員的職責和任務。
3、設立信息報告組,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人和報告流程。
四、應急資源和準備
1、準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如急救箱、滅火器等。
2、對參與者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3、對場地和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場地和設施的安全可靠。
五、應急預案的實施
1、在活動開始前,對參與者進行安全教育和提示,明確安全注意事項。
2、在活動過程中,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參與者遵守安全規定。
3、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應急組織機構的分工進行搶險救援和信息報告。
六、預案的評估和修訂
定期對預案進行評估和修訂,確保其科學性和實用性。根據評估結果和實際情況,對預案進行及時調整和完善。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用心預防在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有序、順利開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見》精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職責,安全無小事,職責重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用心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安全隱患、消防、飲食、治安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領導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傊笓]由校長王用成負責全面的安全工作管理及其特殊事件的處理工作。副總指揮由李豐惠擔任,負責指揮教導主任處理相關緊急事件。樓道口值周教師負責學生及疏散。
(一)校園安全管理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學校校園內的安全管理由李豐惠、周世林、楊霆、李燃、陳平負責,并組織好師生在校內正常工作學習,做到制度健全,職責到位,管理措施得當,確保校園內的有序管理。校園外部的環境管理,由李燃管理,保證師生上學、放學期間有序平安出入,劉弟云負責校園內的食品衛生檢查,確保師生平安、健康,同時督促保安管理好外來人員檢查。學校教師加強校園內設施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安全員楊霆,并由楊霆進行復查,安排及時維修。
(二)加強課堂的管理,并保證課堂規范有序
保證室內外課堂的管理,任課教師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隨便留學生在教室內進行補課,不許隨便調課,更不許將學生驅除課堂。體育課、活動課不許大撒揚,要精心組織。
三、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組織機構。
1、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總指揮:王用成
副總指揮:李豐惠
成員:柳懷英周世林王煥軍陳平楊霆劉弟云各村小主任
2、搶險救災隊伍。
(1)搶險救災組:組長:李豐惠
成員:柳懷英周世林王煥軍李朝繼饒登乾各班班主任。
(2)后勤保障組:組長:楊霆
成員:劉弟云陳平李燃
四、學校安全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用心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用心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五、學校安全工作目標及措施:
1、透過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職責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潛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3、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誰的課堂誰負責的制度,組織好學生參加課內外活動。
4、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工作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解決。
5、定期組織班隊會,專題輔導,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使每一名教師、學生掌握自救、互救的辦法,確保師生安全。
6、校園內外發生打架斗毆等事件,全校教職員工發現后及時進行處理,并協調好上報。
7、教導處定期組織檢查課堂,檢查學生紀律,后勤定期檢查學校設施,門衛檢查學生放學后在校外的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要上報主抓校長進行處理。
8、學校成立校園巡邏隊,負責校園內和校園周邊的安全巡邏。
六、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學校、鎮政府、縣教育局。
(2)、值日值班人員不許離崗,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用心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火災發生時要及早進行自救,尤其是在樓房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明確自己的樓層,回憶樓梯和樓門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不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
如務必從煙火中沖出樓房,要用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樓梯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樓梯沖出
(3)、火場人員要盡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
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電求救。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根據我校實際狀況和學生特點分析了可能引起學生食物中毒的幾點原因:1、食用了帶有某些病菌、細菌的食物;2、食物保存不當可時間過長造成了食物的變質;3、誤食了殘留有化學藥品或農藥的食物。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學校、鎮政府、縣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用心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用心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并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學校、鎮政府、縣教育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有傷者,要先搶救或送醫院,保護好事故現場,截留肇事車輛及有關人員。遇到路人及時求援。目擊證人和當事人不得離開現場,要如實做證,以保證執法公正、公平。
(五)學生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針對小學生自我保護潛力很差,自我保護意識薄弱,所以學校及教師平時應有針對性的開展自我保護教育,不和陌生人接觸,發現有陌生人進入校園應及時向老師報告。
(1)學校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2)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3)及時同犯罪分子展開斗爭,制止傷害事故的進一步發生,同時向公安局報案、向教育局、鎮政府報告。
(4)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協助公安機關的調查。
(5)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6)妥善處理事故。
六、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狀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忙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狀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應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理解采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務必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0、根據學校實際擬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誼,如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群眾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水庫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范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水庫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有效地控制和減輕對飲用水源造成的危害,保障供水水質和群眾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政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政和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年);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2000年);
(6)《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2011年第17號令);
(7)《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2012年);
(8)《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2011年);
(9)《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
(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
(11)《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辦函[2009]62號);
(12)《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南(試行)》(環辦〔2011〕93號);
(13)《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指南》(環辦[2012]50號);
(14)《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89)環管字第201號);
(15)《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10)2011年01月01日起施行,環境保護部;
(16)《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2004年12月11日起施行,HJ/T169-2004;
(17)《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突發事件信息速報機制的通知》(閩政辦[2013]80號);
(18)《福建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09年);
(19)《福建省環保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2年4月);
(20)《南平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4年);
(21)《南平市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4年9月);
(22)《南平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3年12月);
(23)《政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6年);
(24)《政和縣政府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試行)》(2014年);
(25)《政和縣城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調整劃定方案(報批本)》(2013年11月);
(26)《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南平市政和縣珠山水廠水源保護區的批復》(閩政文[2014]328號);
(2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文件。
1.3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3.1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1.3.2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縣城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5)重金屬污染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運、使用過程中發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等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國家重點流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或居民聚集區、醫院、學校等敏感區域的。
1.3.3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5)跨地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1.3.4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
除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外的突發環境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影響或可能影響政和縣城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水質安全的除核與輻射事故以外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構建飲用水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及時控制、消除污染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職能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實行分級響應。
(3)強化能力,充分準備。加強水源地預案體系建設,構建完善的應急指揮平臺、聯動機制,強化能力保障,全面提升應急能力。
(4)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和救援隊伍建設,重視應急演練,確保處置手段科學、快速、高效。
1.6應急預案銜接與關系說明
本預案執行主體為政和縣人民政府,在上級預案的統一規范下,與專業應急機構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平行聯動發揮效能。
當發生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時,本預案與《政和縣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啟動,在上級預案的統一規范下,平行聯動。
本預案在預防預警機制、信息上報、應急響應與處置等環節與《南平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南平市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南平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政和縣政府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試行)》相互銜接。
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按事件的危害性及影響范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及時上報南平市政府、南平市環保局及省政府,當事件超出縣政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由省政府、市政府及市環保局分別啟動《福建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南平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南平市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南平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共用《政和縣政府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試行)》的組織體系,并根據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實際情況設置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日常管理機構。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體系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辦公室、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專家組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日常管理機構設在環保局。
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受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縣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保障工作。
2.2組織機構及職責
2.2.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政和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簡稱“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指揮和協調機構??h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主任、縣環保局局長及縣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消防大隊、環保局、交運局、水利局、衛生局、安監局、公路分局、民政局、財政局、氣象局、住建局、水文局、監察局、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縣政府有關環境應急工作任務;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啟動及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負責現場組織、指揮、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和控制措施;做好事件調查處置,協調重點防控單位,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做好應急防范和應急準備,開展監督、檢查及宣傳、演練、培訓活動,協助當地政府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等善后工作;完成縣政府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2.2.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辦公室
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環境應急辦”),掛靠在縣環保局,縣環保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由縣環保局辦公室、監督管理股、綜合法規股、環境監測站等科室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準備、預警、預報、事件確認、協調處置、應急預案管理等日常事務工作;在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通知、督促、指導各有關成員單位實施飲用水源應急救援工作。
2.2.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響應工作,指揮長由縣環保局局長擔任。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揮。
主要職責:向有關專家咨詢,根據專家意見提出現場應急行動方案和措施;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開展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劃定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及時向縣政府及市政府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2.2.4相關專業指揮機構
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各自專業領域的應急協調保障工作。各有關成員單位之間建立應急聯系公眾機制,保證信息通暢和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的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并負責管理和實施;需要其他部門增援時,有關部門向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增援請求。
(1)縣水利局職責:
①在發生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后,協助分析確定污染源、污染傳輸、擴散的可能范圍;
②根據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指令,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開閉水庫水閘,控制水庫水體需要的流速、流量,控制污染物擴散,減輕事故造成的影響;
③根據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指令,提出城區應急水源調度方案,科學合理調度水資源,并及時報告應急水源地的可調水量,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城區水源地的水質跟蹤監測;
④在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警報解除后組織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的善后處置。
(2)縣環保局職責:
①協助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判定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程度和危害;將現場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再由領導小組向縣政府報告;跟蹤污染動態情況,對發布和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
②在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的協調下,根據職責組織查找污染源和污染原因,分析確定污染物,對切斷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提出建議,防止污染范圍繼續擴大;
③組織監測,負責水質監控斷面的設置、監測以及數據的匯總、分析和上報等,嚴密監控污染事態;
④會同相關部門評估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受污染的范圍和程度,提出相關建議和措施。
(3)政和縣自來水公司職責:
政和縣自來水公司負責對各個水廠的調度和保障群眾飲用水供應工作,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
2.2.5相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
(1)縣消防大隊協助做好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中的污染源控制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件中污染源的轉移和污染源的洗消工作。
(2)縣公安局負責應急救援治安維護、交通管制等工作,協助星溪鄉政府落實各項強制隔離、轉移措施。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3)縣衛生局負責污染區域內人員的專業救治和衛生疾病控制工作。
(4)縣交運局、公路分局協助交通應急管制工作,協助調度應急通行路線和應急車輛保障,保證各類交通運輸工具在應急行動時優先運送應急物資。
(5)縣氣象局負責及時、準確提供區域內的氣象情報資料。
(6)縣委宣傳部:負責督導新聞媒體及時、準確發布應急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信息,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應急工作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
(7)縣安監局:負責做好因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行為引發的飲用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及時查明事故原因,責令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縣民政局:負責社會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捐助的資金和應急物資管理使用工作;負責救濟物資發放,污染區域內人民群眾的安置工作。
(9)縣財政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訊和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應急物資等經費,提供應急能力建設的資金保障。
(10)縣監察局:負責對水源保護區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11)縣水文局:負責提供水文技術支持,負責水源地的水情監測和預報工作。
(12)縣住建局:根據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協調組織政和縣自來水公司開展環境應急處置,負責啟動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13)縣供電公司:配合做好應急電力保障工作。
(14)星溪鄉政府:照屬地管理原則,事發地人民政府在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調集應急物資和籌措應急經費,提供后勤保障。
2.2.6突發環境事件專家組
專家組由氣象,水利水文,農、林、漁業,安監,交通,消防,衛生疾控,環保,供水等方面專家組成。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迅速成立應急專家組。專家組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和技術支持;對事發現場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綜合評估水污染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處置措施和環境安全建議;提出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建議和意見;參與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在日常工作中為環保部門提供工作咨詢。
2.2.7環境應急救援隊伍
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由各相關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組成,主要包括環保部門、水利部門、消防部門、公安部門、自來水公司的.應急救援隊伍等。
(1)共同職責:根據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應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積極參加學習、教育和演練,主動接受應急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積極做好應急準備,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的儲備、維護、保養。
(2)各自職責:
①環保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由縣環保局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負責查找污染源和污染原因,分析確定污染物,對切斷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提出建議;組織對水源保護區的監測以及數據的匯總、分析和上報。
②水利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由縣水利局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負責開閉相關水閘及設置攔截設施,攔截污染水體,負責調配應急供水資源及應急結束后組織城區水源地水域的善后處置。
③消防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由縣消防大隊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負責污染源控制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件中污染源的轉移和污染源的洗消工作。
④公安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由縣公安局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負責對污染疏散區域實行交通應急管制。
⑤自來水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珠山水廠等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負責調整自來水廠工藝等應急處置措施,調度應急供水,保障群眾供水安全。
其他應急保障部門:由衛生局、交運局、公路分局、氣象局、民政局、水文局等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負責提供現場救治,協助交通管制及提供水文、氣象等資料。
2.2.8日常管理單位
星溪鄉人民政府:負責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時,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實施先期處置,通知供水單位,并及時向縣政府、縣環保局報告。
縣水利局:負責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時,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助實施先期處置,并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縣環保局:負責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的日常監管;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時,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助實施先期處置,并及時向縣政府、市環保局報告。
珠山水廠:負責寶嶺水庫取水口的日常巡查和管理;負責水廠原水、進廠水、出廠水的水質監測;負責調整自來水廠工藝等應急處置措施,完善必要的應急設施,調度應急供水,保障群眾供水安全。
2.3部門協調聯動機制
為有效整合寶嶺水源保護區現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力量,建立統一完善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協調體系,密切各部門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圓滿完成應急處置任務,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應建立各部門協調聯動機制。
(1)建立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應急聯會制度。聯席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縣政府組織,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單位參加,共同分析研究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在應急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應急工作中的難點問題。
(2)簽訂應急聯動協議。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相互簽訂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協議,積極開展各項合作,形成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合力。
(3)建立聯絡員工作制度??h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收集各單位的應急工作情況,反饋應急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各聯絡員工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相互通知,相互預警。
(4)建立統一指揮機制。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救援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單位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
3預警與預防
3.1預警分級與發布
與事件分級相對應,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藍色(Ⅳ級)預警: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由政和縣政府發布。
黃色(Ⅲ級)預警: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由南平市政府發布。
橙色(Ⅱ級)預警:情況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由省政府發布。
紅色(Ⅰ級)預警: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特別重大危害的。紅色預警由省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預警信息與監控
(1)任何部門、單位或公民一旦發現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污染事故或接到污染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撥打24小時值班電話12369,通知縣環境應急辦。
(2)縣水利局和環保局應按照日常執法巡查制度,做好水源保護區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問題立即上報縣環境應急辦。
(3)縣環保局環境監察隊應做好對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污染源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4)珠山水廠要按照規定和要求,嚴格做好入廠水和出廠水的水質常規監測,發現問題時必須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立即上報縣環境應急辦。
(5)各應急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水文、水質、氣象和環境質量等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
(6)縣環境監測站和縣疾控中心及各制水廠的檢測機構的預警信息,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接收和預評估,并視情況上報縣環境應急辦。
(7)縣環境應急辦收集或接到有關預警信息后,綜合評估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研判預警信息,并將相關信息立即報告縣政府,做出與預警信息相應的處置決定。
3.3預警措施
接到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的預警信息時,縣環境應急辦應及時核實信息,適時采取以下措施:
(1)發布預警公告;
(2)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3)指令各應急處置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密切注意水文、水質和氣象條件的變化對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水質的影響,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組織人員救治病人;
(5)針對水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縣住建局通知珠山水廠采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等措施,做好相關應急工作;受影響的街道、鄉鎮府通知相關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儲備飲用水;通知相關工業企業采取輪產、限產、停產等手段,減少自來水的消耗;
(7)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處置的保障工作。
3.4預警報告
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發現可能對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水質造成影響的事件信息應及時向縣環境應急辦報告,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發展,必要時,及時組織專家研究,提出意見報縣政府。
3.5預警級別的調整和預警解除
當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的人民政府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時,縣環境應急辦應同時調整相應的預警級別。
當已發布預警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預警時,縣環境應急辦應繼續跟蹤事件進展情況直至確定污染危害已經消除,方可解除預警。
3.6預防工作
為有效預防寶嶺水庫水源保護區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日常管理機構應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工作。
4應急處置
4.1分級響應
4.1.1分級響應機制
與預警級別相對應,應急響應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四級。
4.1.2應急響應行動
A.一般(Ⅳ級)響應。由縣政府組織處置,采取下列應急響應措施:
(1)縣環保局響應:應對事件快速確認,立即啟動本部門專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隊伍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劃定受污染區域、分析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并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環境應急辦報告。
(2)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響應:派員迅速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應急處置,主要處置措施包括:
開通與星溪鄉政府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指導督促當地開展。
★ 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
(一)指揮機構
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
成員: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踐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院區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其他人員: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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