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制度(精華十五篇)
發表時間:2018-03-29村干部管理制度(精華十五篇)。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鎮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監管網絡體系,明確任務,責任到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全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鎮人民政府鎮長是全鎮安生產工作的行政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本和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包片領導為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下鄉干部是鎮政府派駐所包村的安全監管員,各村支書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二、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領導組實地排查檢查與片長、下鄉干部、村干部分級負責抓的辦法。鎮安全生產領導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各包片領導負責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下鄉干部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主任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
三、分管領導和包片領導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下鄉干部每日進點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如發現私挖濫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產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難,立即報鎮主要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證照不全的責令停產辦證;證照齊全但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停產整頓,并將情況及時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24小時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在本村范圍內的一切企業的新建、生產、工程建筑等都必須報告鎮黨委、政府、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后,將排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出被檢查單位,以便被檢查單位及時整改。
五、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及時收集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對于無證非法和違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不得虛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依法行使權利,不得以權謀私,以不正當理由干擾合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正常運行,違者嚴肅查處。
七、實行向企業派駐安全監管員制度。各村下鄉干部兼任所在村企業的安全監管員,職責是發現、報告、排除安全隱患。
八、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視情節和責任大小對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下鄉干部、包片領導等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九、實行事前問責制。各村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和上報并采取措施的,一經查出嚴格采取組織措施。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為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堅持黨的集體領導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村(社區)干部與鄉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鄉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執行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群體性事件),按照相關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各村(社區)要隨時處理并解決群眾來訪反映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對消極怠慢,處置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鄉黨委、政府和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
1.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
2.如遇特殊情況,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應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村(社區)其他干部應向分管或掛點領導請假。未經請假,發現一次則進行批評教育,發現二次進行誡勉談話,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3.參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閉或設為振動。保持會場秩序,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
三、上班制度
1.嚴格履行村(社區)干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并處理好日常事務。
3.鄉紀委采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區)干部未經請假擅自脫崗、離崗,發現一次扣工資100元,并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扣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并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
四、值班制度
村(社區)干部要認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職責。為加大維穩工作和規范農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區)周六、周日必須安排村(社區)干部在村(社區)值班。鄉雙休日帶班領導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如有村(社區)干部未經請假擅自脫崗、離崗,發現一次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誡勉談話,并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處理。
五、請銷假制度
1.支部書記、村(社區)主任有事外出必須向鄉黨委書記和鄉長請假。村(社區)其他干部一天以內必須向村(社區)支部書記請假,二天以內必須向鄉分管或掛點領導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如有村(社區)干部未經請假擅自離崗的,發現一次扣工資100元、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扣工資200元、誡勉談話,并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處理。
2.村(社區)支部、村(社區)委會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提前征得鄉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報告后銷假。如村(社區)兩委班子集體外出活動時,未征得黨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則對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實行降職和停職處理;情節嚴重的進行撤職處理。
六、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論。
1.在征地、拆遷、土地流轉、新農村(社區)建設、民生、公益事業及農民建房審批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上采取“四議五公開”工作制度。
2.需召開黨員、干部、村(社區)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七、責任追究制度
在對各村(社區)進行綜合考評過程中,把村(社區)干部上班考勤納入考評內容。對村(社區)干部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責任追究。誡勉談話由鄉紀委進行,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八、本制度自2019年2月1日起執行。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為加強鄉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鄉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履行職責。上班辦公時間,必須堅守崗位,辦理公務,加強學習;下村前先向黨政辦室說明下村地點和事項。
3、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出勤情況每月一統計。曠工一天罰款50元,月曠工累計超過3天以上者,除罰款外,大會作檢討;參加會議遲到一次罰款10元,一次不參加會議按曠工一天處理。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還要寫出書面檢討,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工作紀律
1、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不深入實際、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應的給于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2、嚴禁干部職工參與賭博、吸毒販毒、封建迷信活動,違犯一次除扣發一月工資、給于紀律處分外,并建議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3、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大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酗酒鬧事;不準在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4、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撥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三、請假制度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以假條為準,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捎假條或打電話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請病假的需出示醫院的診斷證明。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假,按組織部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副科級干部需請假的,一律有鄉黨委書記批準,如遇開會、外出辦事,需向鄉黨委書記說明情況。站所負責人請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批準后,再報黨委書記批準;
3天以上5天以內應先由站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再由黨委主管日常工作領導批準;5天以上由鄉黨委書記批準。
所有假條一律交黨政辦備案,并向主要領導匯報。工作因事請長假的,必須按工作管理權限分別報人事局、組織部審批,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待遇。年累計請假超過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終獎。
四、內務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況外,接待外來人員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況需在餐館招待的.,須經機關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批準,憑單報銷。
2、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3、政府車輛由機關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統一管理,經批準方可派車,不能公車私用。
4、職工調離本鄉必須交清財務、財產、宿舍后,方可辦理工資關系,否則,扣押工資關系,并上報有關部門。
5、按照衛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覺打掃會議室、衛生間和清潔區等。
五、干部管理細則
1、一般干部按照機構改革設定的崗位職責及所分工的工作認真做好本職工作。要樹立強烈的責任感、榮譽感和爭創一流的意識。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決的,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并給予一定處罰。
2、嚴格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由黨政辦公室嚴格考勤。如遇特殊情況,需竟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若先離崗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3、一般干部嚴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間脫崗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一般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責任。
六、村領導干部管理細則
1、村領導干部嚴格按照與鄉黨委、政府簽定的目標責任書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獎懲嚴格按照目標管理責任書中制定的辦法執行。因工作滯后,影響全鄉總體工作的,對主要領導予以相應的處罰,不得評先評優。
2、各村黨支部、村委會充分發揮基層戰斗堡壘作用,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及人浮于事的現象,密切聯系群眾,走訪農戶,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對農村出現的一些問題和矛盾要及時予以化解,不許隨意轉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細,造成x,視情節輕重,給予村主要領導相應處罰。
3、各村領導對鄉黨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證政令暢通,抓好落實,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黨政辦對各村上報各種報表情況建立詳細登記,并根據相關制度給予通報批評或處罰。并將此納入年終考核體系,年終時做綜合評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評價體系。村干部要按時參加例會及鄉組織的其它活動,鄉黨委將嚴格考勤,認真建立考核臺帳,嚴肅考核。按照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職責范圍內的基層黨建、經濟、精神文明等工作實行量化分解,責任到人。重點對村干部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并實行領導考評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量化積分制,按分值計發工資。年終考核重點工作指標占50%,群眾測評占50%。
?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干部人事檔案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做好檔案室管理工作。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光、防蟲、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確保檔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檔案室為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四、保持檔案室清潔衛生,通風良好,預防灰塵、蛀蟲對檔案材料的損害。
五、檔案室、檔案柜鑰匙由管理員妥善保管,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交與他人代管。
六、經常檢查柜內檔案,發現異常及時做好補救工作。
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杜絕檔案材料丟失、損壞和其他意外事故發生。
八、嚴禁在檔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學物品。
九、離開檔案室,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村干部隊伍管理,健全和規范村干部量化考核機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1.各村干部必須服從鎮黨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導,執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接受并積極完成鎮黨委、政府部署的各項工作。出現推諉、扯皮或頂著不辦的扣5分;
2.村干部外出7天以上的,要委托他人代行職責,不委托他人的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運轉的扣5分;
3.村干部應當在崗在位,并實行工作日簽到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日臺賬,未建立臺賬的扣5分;
4.村干部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必須參加上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會議,未能參加必須提前向聯系村領導請假,未及時請假的一次扣3分,會議遲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
5.村干部外出時間7天內,需向聯系村領導請假,超過7天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鎮黨委請假批準,沒有請假外出一次扣5分,連續在外1個月以上的扣10分;
6.村干部要積極受理群眾提出的.各類代理事項,主動幫助群眾解決各類問題。村干部對群眾提出的問題出現推諉、無視、扯皮的扣3分,群眾反映強烈的扣5分;
7.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對本村計生重點對象、外出流動人員、五保低保戶、貧困家庭、空巢老人戶、留守兒童戶等對象進行走訪并建立管理臺賬,對未建立臺賬或不掌握情況的每發現一例扣2分;
8.積極參加縣、鎮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升村干部自身素質,上級要求參加的培訓少一次扣5分;
9.認真完成鎮里布置的各項臨時性工作,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一次扣5分;
10.在迎接上級檢查中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3分。本考核細則適用于周家鎮各村(社區)三職干部,考核總分為100分,各單項扣分不設上限,由鎮黨政辦負責考核并按季度通報,考核得分按照20%的比例記入對各村(社區)干部年終目標考核。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為加強鎮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在全鎮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經鎮黨委、政府研究討論,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服從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按照各自的分工,盡職盡責完成分配的年度、階段和臨時工作。
二、工作制度。必須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干部職工要自覺深入村、組調查研究,指導工作,認真幫助基層解決具體問題,領導干部要帶頭深入實際,工作一定要抓落實。正確處理好業務與中心工作的關系,充分發揚吃苦耐勞、兢兢業業的工作作風,禁止在上班時間有玩手機、打游戲、看電影等娛樂行為。
三、值班制度。實行 24 小時值班制度,汛期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帶班,其余所有人員編組值班。值班期間要堅守值班室,不得擅自離崗、脫崗,要及時接聽電話、上傳下達信息、處理突發事件。值班人員若遇重要情況不能值班,經征得值班領導同意后,可與他人調班,不能代為值班,代為值班的扣除當天下鄉補助,保證值班總人數不變。遇重要情況立即向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值班考勤由帶班領導親自打,帶班領導如實填報,值班情況與下鄉補助相掛鉤,缺席一次扣除一天下鄉補助,請假視為缺席。
四、考勤制度。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和曠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工作崗位,辦公室負責考勤。凡黨委、政府通知召開的各種會議,不得無故缺席,不能參會者應提前向主要領導匯報并報黨政辦備查,否則視為曠工處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累計曠工30天,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執行。同時年終考核部合格并取消績效工資。連續請假3天的,當月出差補貼全部取消。
五、請銷假制度。機關干部有事離崗需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半天(含)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黨政辦備查,半天以上需書面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請示,批準后交黨政辦備查,方可離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履行請假匯報手續的按曠工處理,鎮黨委與其誡勉談話并書面檢討。機關干部婚假、喪假、產假、公休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西部自愿者、大學生村官及公益性崗位請銷假制度參照本制度執行。
本考核制度與年終考核相結合,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 村干部管理制度
1、學生會干部采取層層負責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方式,各項工作必須逐級上報。
2、學生會干部任免必須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競聘的方式逐級審批;干事任免及調配由各部提出意見,最終學生會主席團審批。
3、副部長以上干部,因各種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向團委遞交申請。對于申請離職的干部,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后由團委審批,再增補干部。
4、學生會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甚至清除出學生會;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會干部自動免職,并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工作例會制度
1、駐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區召開周工作小結會。
2、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3、主要任務:聽取駐村工作匯報,交流駐村工作經驗,研究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工作例會由駐村工作隊長和鄉黨委負責人共同召集。會后,要及時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縣委黨建辦。
第二條、工作報告制度
1、駐村工作隊要建立掛幫工作臺賬,填寫辦理的實事、協調的項目、解決的問題等,掛幫工作情況每月報鄉同步小康辦。
2、駐村干部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記錄辦理的實事、完成的具體工作等,每月初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鄉黨委,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3、駐村干部要對本村《萬村千鄉網頁》的內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傳一篇駐村工作信息(小羅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飛負責)。
4、在4月30日前負責所駐村《村志》編寫初稿審定。
第三條、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負責對駐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駐村干部請假1天的,須經所駐村支部書記批準;請假2天的由鄉黨委審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轉載于:小龍文檔網: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條、組織紀律制度
嚴格實行“六不準”:不準干擾基層的正常工作,不準收受基層的饋贈,不準違規駕駛公車,不準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參加賭博活動,不準牽扯基層干部的過多精力。
第五條、考核管理制度
駐村干部與區包村干部職工同管理、同監督、同考核。重點實行“十個一”考核管理:制定一個村級發展規劃,制定一個駐村年度工作計劃,建設一個發展型的村級班子,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化解一批矛盾糾紛,開展一次以上實用技術培訓,記錄一本民情日記,提供一份考勤記錄,撰寫一個工作總結,開展一次群眾滿意度測評。
?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機關所有在崗干部(行政、事業、返聘人員、公益崗人員、臨時工作人員)。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三條
實行各部門工作人員上下班、出缺勤考核制度。
機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機關作息時間,以規定的作息時間表為準(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實行上班簽到和下班簽退制度。工作日期間,每天上午 10:00 及下午 3:00 鎮紀委將對機關干部實行動態查崗,對不在崗人員將按照違反機關紀律處理。
第四條
實行各部門工作人員外出開會、辦事、下鄉備案登記制度。事先到紀委填寫《外出備案登記表》,并經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則視為曠工。
第三章
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
干部請假必須寫請假條,按照請假審批權限,履行簽批手續。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方式請
假,到崗后銷假,并立即補辦相關手續。
第六條
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請假,應分別向黨委書記、鎮長請假,因急事臨時外出的要說明情況;一般干部請假 1天以內由站辦所負責人簽批,站辦所長由分管領導簽批;請假 3 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分管機關的領導簽批;請假 3 天以上的由鎮長簽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黨委書記簽批。一般干部請假,先由站辦所長簽字,然后按以上規定執行。因急事需要請假的要電話說明情況。假條簽批后交鎮紀委備案。假滿后,應立即向批假領導銷假并到黨辦登記,逾期不歸或不銷假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
患病住院請假者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書或休假建議書。根據患者具體情況酌情處理?;榧?、喪假、產假、生育護理假、年休假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八條
獎懲。行政及事業人員按照《公務員法》和縣事業人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獎懲。全年累計曠工 3 天以上,年終不能評先選優;干部每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工 1天論處;出現曠工 1 天的給予批評教育;曠工 2 天的給予談話函詢;曠工 3 天以上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經常不來上班或因病長期不能上班的,將累計不在崗天數,在年終績效獎金中扣除。
返聘人員、公益崗人員、機關臨時工作人員,按照《關
于進一步加強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落聘返崗人員管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獎懲。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1.1 年內連續曠工超過 15 個工作日,或者 1 年內累計曠工超過 30 個工作日的; 2.在聘用期間內違反國家有關信訪相關規定的; 3.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4.因私請假超過 1 個月的; 5.在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
第四章
會議學習制度
第九條
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準時參加鎮黨委、鎮部組織的會議和學習。實行會前簽到制度。會議和學習期間要認真聽會和學習,做好筆記,提高會議質量。無故遲到、早退、缺席需作出書面檢查,報分管機關的領導。
第十條
本制度由鎮黨委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文件精神,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現象,結合我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勞動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
1、風險工點包保規定:極高度風險工點由項目部負責人包保,項目部班子成員輪流帶班作業;高風險工點由項目部班子成員或部門領導、干部帶班作業。
2、干部帶班人員組織:
項目經理:彭昭華常務副經理:楊永峰 副經理:黃曉軍
項目總工:吳長運安全總監:王寧超
工程部部長:付強及現場技術員安質部部長:李雷軍及部員
物資部部長:趙國強及部員 計劃合同部部長:李明章及部員
試驗室主任:喬軍峰及部員
3、干部現場檢查次數:項目經理每月現場檢查不得少于1次,常務副經理每月現場檢查不得少于1次,副經理每月現場檢查不得少于2次,項目總工每月現場檢查不得少于2次,安全總監每月現場檢查不得少于5次,工程部長每月現場檢查不得少于7次,安質部長及部員每月現場檢查不得少于10次、計劃合同部長及部員、試驗室主任及試驗員、物資部部長及部員每月現場檢查不得少于6次,現場技術員及安全員必須每天現場進行督導。
4、每月28日前,由安全部編制下月領導及各部室下現場勞動安全檢查值班表,經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后下發到所有下現場人員。
5、下現場人員嚴格按照排定的班次進行檢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下現場時,必須提前與其他下現場人員協商調換,并通知值班領導,嚴禁私自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部長及部長級以上人員在班。
6、每月下現場值班完成情況,要在下月安全例會上進行通報,并在各作業點宣傳欄進行公示,接收全體員工監督。
7、各領導、干部除過安質部編制的下現場勞動安全檢查值班表外,要不定期對工地進行巡查,嚴格執行各自崗位職責,及時服務于現場,對現場發現或上報的問題及時解決,不得拖延,并及時提高自身安全知識的積累,能夠很好的發現現場隱患,及時杜絕。
二、下現場值班人員職責
1、下現場人員必須掌握當天的安全生產狀況。即人員到崗情況、設備情況、生產(作業環境)安全情況、生產任務(產量)完成情況等,對當天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下現場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皟赏瑫r”即與工人同時上班同時下班;“三不放過”即發現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3、下現場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場所、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4、認真檢查各作業點的工作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有無違章作業現象,協調所在區域的架子隊之間、各環節的關系,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5、下現場人員必須熟悉各時段上級組織開展的各項專項活動,并有針對近進行專項檢查,專項宣傳,要積極組織各級人員有效開展專項活動;
6、要注重季節性及專業性檢查,及時召開例會分析、總結,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閉環。
7、發生危及作業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時,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項目值班領導匯報。
8、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將本次下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以及對下一步的檢查重點等,填寫在交接班記錄簿中,同時在下現場檢查記錄上如實填寫本次現場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
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平齊鐵路
電氣化改造工程pqsg-1標段項目部
2023年3月1日
?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依據 為規范中鐵十七局西成客專項目部所管轄鐵路建設工程風險工點管理工作,依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22〕2 3. 號)、鐵道部《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鐵安監〔2022〕16
8 號)、《鐵路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鐵建設〔2022〕16 2 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鐵路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鐵建設〔2022〕171號)、西成客專公司等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二、定義 本辦法所規定的風險帶班工點范圍主要包括:極高、高風險隧道、大型基坑、高陡邊坡、特殊結構橋梁和地下工程,地質災害及其它ⅲ、ⅳ風險工點等。
三、原則 施工安全帶班管理應遵循“全面兼顧,重點防范,帶班在工點,解決在現場”的原則,將風險始終處于可控狀態,確保滬西成客專工程建設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章、風險工地帶班管理組織機構
一、項目部風險工點帶班管理組織機構 項目經理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總工、副經理、安全總監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及部員為組員的風險工點帶班領導小組,其人員及職責如下: 組 長: 副 組 長: 組 員:
二、各工區風險工點帶班管理組織機構 各工區成立以分部經理為組長,工區總工、副經理、安全總監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及部員為組員的風險工點帶班領導小組。
三、領導小組職責
1、基本掌握所帶班工點的風險源情況,熟知風險對策措施, 了解殘余風險類型及處理原則,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面掌握當班各工作面的安全生產狀況;2、參加作業班組的班前分工會,提示當日作業重要安全質 量注意事項, 3、全面巡視檢查各關鍵崗位標準化作業執行情況,對重點 部位檢查巡視要求簽字確認作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及應急備品攜帶數量
4、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 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5、遇有險情時,立即下達停工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人員 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點,并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
6、參加班組完工會,總結本班次安全生產情況,對作業過 程中的安全質量問題明確整改要求。
第三章、人員分工及帶班范圍
一、人員分工 建立風險工點分級管理和高風險工點帶班作業制度。
極高風險工點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包保,項目部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和工區班子成員輪流帶班作業;
高風險工點由項目部干部和工區部門負責人帶班作業,高風險隧道還要執行技術和安全管理人員跟班作業制度;
ⅲ、ⅳ級風險工點由作業隊領導或架子隊主要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實施跟班制度。
二、帶班范圍 帶班作業范圍:隧道工程風險評價為風險等級極高和高的段落及前后順接段落,超前地質預報或施工過程中發現異常段落;
橋梁、路基工程參照隧道等級執行,重點控制跨高速公路、省國道交叉跨越、跨既有鐵路地段,高墩橋、深水橋和特殊結構橋區域等;
其它ⅲ、ⅳ級風險工點。
第四章、風險工點帶班的主要內容
一、掌握本班次主要施工內容,施工生產進度要求,設計要 求、技術方案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班組作業里程范圍、本班次重點卡控環節,班組執行安 全生產制度措施情況和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三、制止“三違”現象,排查安全隱患,督促隱患的整改, 檢查機電設備完好狀況,及時消除設備隱患和缺陷;
四、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落實情況等,并將上一班存在問題整 改落實情況及本班次發生的問題及時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五、 帶班領導及時向高風險工點包保領導匯報施工情況,及時與工點負責人溝通,接受包保領導指導安排,以確保安全、質量、進度和環水保目標的實現。
六、帶班領導要督促被安全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單位整改責任人對問題整改落實,實行問題閉環管理,確保施工安全。
七、帶班領導干部,帶班期間比照上崗職工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堅持標準化作業,確保施工安全,為現場職工做出表率。
八、帶班作業領導干部,要深入了解現場作業和安全管理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督促整改意見,堅持“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上班同下班,“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充分利用作業間休時間與一線職工談心交流,深入掌握一線職工真實想法和存在的實際困難,幫助解決現場實際問題;
要深入思考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為改進管理、正確決策提供有益參考。
九、現場帶班實施緊急撤人避險制度。
現場帶班人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賦予現場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各工區按本文要求的相關條件,認真組織班子成員和部門負責人學習鐵建設〔2022〕162、〔2022〕171號等文件精神,對西成客專公司公布的風險工點,按照崗位條件及風險工點等級類別,確定包保和帶班人員,并以單位文件上報建設指揮部初審;
經建設指揮部審查合格報公司審批,經公司審批同意的包保和帶班人員。
各單位需在風險工點掛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 帶班人員做好帶班記錄(見附表2),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在工作面向接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工作面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
第五章、罰則
1、嚴格按照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文件執行。
2、對項目部每月對各單位干部帶班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對未按要求進行帶班的,給予相關責任人處以經濟處罰(項目部帶班領導2022元,工區帶班領導1000元,作業隊帶班領導500元)。
3、對未按帶班管理辦法執行,導致現場發生較大安全、質量問題的,給予該單位月度安全質量綜合考評扣5分處罰。
4、對未按帶班管理辦法執行,導致現場發生安全、質量問題的,確保當月安全、質量考評資格。
第六章、附則
一、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行業、鐵道部及西成客專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由項目安質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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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促進各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檢查制度
礦長對礦安全生產負責;區隊長要對本區隊安全生產負責;生產現場當班班組長要對本班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當礦長、分管安全生產領導、區隊長、班組長因故請假或外出時,必須明確其他人代為負責。
礦管理機關必須嚴格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安全生產調度和領導干部值班制度。必須有一名礦級領導干部堅持調度值班,及時處理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1、每月由礦長組織一次全礦安全質量大檢查,檢查規程、措施在現場落實情況、現場安全隱患、質量標準化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崗位責任制在現場的落實、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等情況,對檢查出的問題采取現場整改、集中通報、經濟處罰、限期整改的方式加以落實。
2、每季度由礦長組織通防、機電等部門對礦井主要通風機反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保證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3、回采工作面新面投產前,由生產礦長組織回采專業人員、調度室、安監處、生產、機電、運輸、通防及有關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新面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產。
4、掘進巷道竣工后,由生產礦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具體驗收標準參照掘進巷道單項工程竣工驗收辦法執行。
5、副總以上領導、各科室負責人及專業管理人員、區隊長下井必須對所經過地點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填入a卡,并由現場人員簽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篩選,否則不計下井指標。
(二)專業人員安全檢查制度
1、各專業對所轄范圍內的采、掘、機、運、通、安全、防治水進行重點檢查、定期檢查、解剖檢查。每旬由分管領導組織專業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安全質量方面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重點工作面要重點檢查。嚴格執行“不安全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隱患不解除不生產”的“三不生產”原則,切實搞好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2、每月由專業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所有規程、措施進行嚴格復查,發現有違反上級規定或與現場不符的,要及時改正。對臨時性工作和零星工程,必須堅持一工程一規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務書制度,無規程、措施或零星任務書的一律不準開工生產。
由專業副總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區隊規程、措施的傳達貫徹情況進行檢查,做到工程、措施學習簽字齊全,使每一名員工都能夠全面掌握和熟練運用規程、措施。
3、重點、特殊工程監督檢查制。專業突出對重點和特殊工程的監督檢查。現場若出現下列情況和問題時,要安排專人負責監督檢查,重點盯班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1)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撤除;
(2)采掘工作面遇特殊地質構造的施工;
(3)巷道貫通、開門、予透、過斷層、過老巷;
(4)三岔口、四岔門的施工;
(5)排放瓦斯,探掘和探放水;
(6)新投用的機電、運輸系統;
(7)大型設備的安裝、施工、撤除及檢修;
(8)長時間停電檢修項目;
(9)掘進工作面有計劃停風后恢復通風。
(三)區隊、班組安全檢查制度
1、區隊自檢自查制度
各區隊由區隊長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各施工地點進行自檢自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現場整改,現場整改不了的要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2、開工前安全檢查制度
開工前,班組長要對工作地點的人、機、物、作業環境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確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掛牌開工生產。
3、瓦斯檢查制度
(1)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制度
通防工區按規定配齊瓦斯檢查員,經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執行巡回或跟蹤接力檢查制度,對各施工地點、作業場所進行瓦斯檢查,檢查結果要向現場人員通報,并填寫現場瓦斯檢查牌板,同時檢查沿途路線的通防設施,對安全監測系統瓦斯探頭和瓦斯斷電儀進行檢查、校正。
(2)“一炮三檢”檢查制度
放炮作業的區隊要配備兼職瓦斯檢查員,并經專門培訓,嚴格執行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檢查瓦斯制度,檢查結果要向現場人員通報,并記在“一炮三檢”手冊上。
4、交接班制度
班組長及各工種要現場交接班,要詳細說明現場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記在a卡上的交接班記錄,并互相簽名。
(四)群監系統監督檢查制度
群監系統要充分發揮在安全管理上的監督保證作用,結合實際,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同時做好對“三違”人員的幫教工作。
(五)考核規定:
1、礦長(區隊長、班組長)因故請假或外出時,必須明確專人代為負責,否則罰款10-50元。
2、必須嚴格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安全生產調度和領導干部值班制度,正確及時處理安全生產中的問題,嚴禁無故空崗,否則罰款10-50元。
3、在每月一次由礦長組織的全礦安全質量大檢查中,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元,對檢查出的問題逐條加以整改落實,否則罰款10-50元。
4、每季度由礦長組織通防、機電等部門對礦井主要通風機反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結果落實整改并形成書面材料,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50元。
5、回采工作面新面投產前,由生產礦長組織對新面進行驗收,不經驗收投產,追究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
6、掘進巷道竣工后,由生產礦長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不經驗收投產,追究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
7、全礦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必須對所經過地點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如果所檢查路線24小時內發生事故,追究檢查人員的責任。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填入下井記錄本或時控卡,并由現場人員簽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篩選,否則不計下井指標。
8、每月由專業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所有規程、措施進行嚴格復查,堅持一工程一規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務書制度,無規程、措施或零星工程任務書的一律按“停止作業”追究責任;規程、措施簽字不全或代簽的,罰款20元。
9、重點、特殊工程有專人負責監督檢查、盯班管理,空班罰款10-20元,發生事故追究盯崗人員的責任。
10、開工前,班組長要對工作地點的人、機、物、作業環境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確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掛牌開工生產,否則罰款5-10元。
11、瓦斯檢查員按照有關規定對各施工地點、作業場所巡回瓦斯檢查,出現空班、漏檢、造假數,一律開除礦籍。
12、群監系統要充分發揮在安全管理上的監督保證作用,定期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同時做好對“三違”人員的幫教工作,否則罰款10-20元。
13、未執行現場交接班或不簽名及交接不認真的罰款5-10元。
(六)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的規定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第446號令《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的指導意見》和山東煤炭局《關于對省屬煤礦企業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問題的批復》等有關規定精神,根據集團公司新礦安字[2007]5號《關于貫徹;的實施意見》和新礦安字[2007]16號《生產礦井管理人員下井考核規定》要求,為進一步落實我礦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經礦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1、下井帶班人員范圍
(1)井下區隊每班必須有1名工區管理人員下井盯班。
(2)礦每班必須有1名副總以上領導下井帶班。
2、下井帶班人員任務及職責權限
(1)區隊管理人員盯班任務及職責權限
①區隊管理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 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切實掌握和抓好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
②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抓好規程、措施及各種規章制度在現場的落實,合理組織安全生產。
③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負責落實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每班開始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必須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組織處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
④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的班組勞動組織、工程質量、持證上崗、職工正規操作等工作,及時制止“三違”,杜絕違章指揮。
⑤當施工現場發生險情,不適宜進行作業時,要立即匯報調度室,及時組織職工撤離,并積極組織處理險情。
(2)副總以上領導帶班任務及職責權限
①下井帶班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切實掌握和抓好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工作。
②深入到安全薄弱地點具體解決現場問題。
③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
④檢查所經路線的工程質量、安全質量標準化、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職工正規操作等工作,及時制止“三違”,杜絕違章指揮。
⑤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及時向調度室、礦領導匯報,并組織有關人員盯在現場整改。
⑥檢查在生產過程中是否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檢查規程、措施及各種規章制度在現場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處理。
3、帶班人員規定及考核辦法
(1)區隊管理人員盯班規定及考核辦法
①必須參加班前會,按規定帶領職工上下井,并填寫上下井登記表。對未參加班前會或未填寫上下井登記表的罰款10元/次。
②下井必須到信息站掛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填寫下井記錄,有信息站負責考勤。對不按規定摘掛牌的罰款10元/次。
③每班至少有1名工區管理人員現場盯班,不得空崗。出現空崗對責任人罰款20元/次,聯責區長10元/次,并由區長安排管理人員下井盯班。
④實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上班的盯班人員要在現場向接班的盯班人員詳細說明現場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記交接班記錄簿。對違犯此項規定的罰款10元。
⑤必須按本單位走動式管理規定的路線,對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進行詳細排查,現場發現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能現場解決的必須立即整改,同時對當班巡查路線的職工a卡進行考核并按規定互相簽字。對違犯此項規定的按區隊精細化文件規定進行處罰,由區長考核。
⑥每班必須向調度室及工區匯報不少于兩次,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匯報。每少匯報一次罰款10元,由調度室考核。
⑦要做到與工人同上同下,保證下井時間不低于8小時,杜絕早上晚下現象。對早上晚下者罰款10元/次,由安監處考核。
⑧必須保證下井質量,對下井經過的路線、時間、現場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意見,要認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工區值班人員。對違犯此項規定的按區隊精細化文件規定進行處罰,由區長考核。
⑨工區值班人員要根據盯班人員a卡填寫的隱患及整改意見,進行篩選后下隱患通知單,并記錄隱患臺帳進行安排處理。對違犯此項規定的按區隊精細化文件規定進行處罰,由區長考核。
(2)副總以上領導帶班規定及考核辦法
①每月由調度室負責編排副總以上領導輪流下井帶班表,每班一人,包括日期、班次、帶班的走動路線等。
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班次上崗,在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前到調度室了解全礦安全生產狀況并考勤,確定下井走動路線。對違犯此項規定的罰款10元/次。上崗人員必須按時上崗,不得空崗,確實有事必須向生產礦長請假同意,并由其他副總以上領導替班。出現空崗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并進行責任追究。下井必須到信息站掛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將下井記錄交信息站,由信息站考勤、建立檔案。對違犯規定的罰款10元/次。
③必須按走動式管理規定的路線,對所經過的各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進行詳細排查,現場發現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能現場解決的必須立即整改,同時對當班巡查路線的職工a卡進行考核并按規定互相簽字。
④每班向調度室匯報不少于兩次,特殊情況,必須隨時向調度室匯報,上井后必須到調度室匯報現場情況,調度室負責做好記錄。每少匯報一次罰款10元。
⑤實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人員在井下向接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做到與工人同上同下,保證下井帶班時間不低于8小時,杜絕早上晚下現象;對早上、晚下而又發生事故的從嚴從重責追究任。信息站嚴格下井考勤制度,凡是盯班人員早班15:30、中班23:30、夜班7:30以前上井交卡的,其下井視為無效,并罰款10元/次。
⑥上崗人員必須保證下井質量,對下井經過的路線、時間、現場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意見,必須認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信息站。信息站要根據上崗人員a卡填寫的隱患及整改意見,進行篩選后下隱患通知單或d卡送交責任單位處理,并按規定進行閉合。對違犯規定的罰款10元/次。
⑦科室管理人員上崗要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
⑧對下井帶班情況,由調度室負責做好下井匯報記錄,由安監處負責做好下井考勤、建立考核臺帳,實行檔案管理。
⑨由安監處負責在井口設立副總師以上領導下井公示牌板,通報考勤,接受職工的監督。
4、管理人員各項指標及考核辦法
(1)考核規定
對完不成各項指標考核按照管理人員崗位月薪考核辦法執行。
? 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一)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二)
一、學習制度
每周一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一次村兩委會議,研討一周的工作安排,帶領村兩委干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村計劃生育例會。村干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干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干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并向群眾公開。坐班干部公布聯系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村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支部會上通報,并將村干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鎮黨委對村干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村黨支部書記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各村聯系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干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職述廉每一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干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組成。村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村干部崗位工作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按《吳山鎮村干部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內容,鎮組織辦會同有關部門,年終對村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村干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
2、按時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鎮上的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并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村干部管理制度(三)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各級干部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三條各級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嚴禁鋪強浪費。
第四條嚴格執行每月8日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2萬字,撰寫心得體會和調查報告不少于,逢雙月28日上報鎮黨委辦公室進行調閱。對不及時上報的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
第五條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由本人向鎮黨委、政府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50元、請假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3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20元。
第六條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第七條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社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第八條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勤政為民。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摸排解決。
? 村干部管理制度
駐村干部是鄉黨委、政府聯系村級基層組織和群眾的重要紐帶。為加強駐村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改善駐村工作,形成爭先創優的良好工作局面,推進全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鄉實際,制訂本辦法。
工作職責
第一條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會議、文件、指示精神;
宣傳鄉黨委政府決策、工作思路措施,經濟社會發展成就;
引導農民轉變觀念,定期向所駐村黨員干部群眾傳授農用技術、致富信息等方面的知識。
第二條 幫助所駐村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制訂年度和階段工作計劃安排,協調解決困難,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幫助所駐村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
扶持各類種養殖業帶頭人創業致富,幫助困難群眾提高收入。
第三條 著力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困難;
深入走訪農戶,全面了解掌握、定期分析研究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鄉黨委、政府反映村情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四條 幫助及組織、參加召開村級各類會議,監督各項民主制度的落實;
健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機制,協調村支兩委關系;
協助所駐村黨組織做好村級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
扎實開展村黨組織、基層黨建工作;
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保證村務公開制度規范落實和開支的合理;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
負責對所駐村所有上報的資料、表冊和各類手續等進行把關并審簽后方可上報。
第五條 依據所駐村年度工作目標制定年度計劃,同時對照目標責任書的內容,及時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文字資料,做到資料完備,條目清晰。
第六條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所駐村的信訪穩定。協助所駐村抓好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排摸社會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形成臺賬,建立文明和諧的干群關系,為促進鄉域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發揮保駕護航的作用。
第七條 與所駐村支兩委班子搞好團結,正確定位,擺正位置,做到協助配合有力,監督指導有方。
第八條 除配合和協助村兩委會班子做好所駐村工作外,必須堅決服從和服務于鄉黨委、政府的其它工作安排。
紀律規定
第九條 駐村干部每月駐村時間不少于實際工作日的1/3。做到“四必到”:召開村黨員大會、村班子會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時必到;
黨務、村務公開時必到;
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必到;
村里發生急事、難事、突發性事件必到。
駐村干部實行簽到制,由所駐村支兩委監督。
第十條 駐村時應當填好《工作日志》或《民情日志》等并作好相關工作筆記,《工作日志》要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駐村干部應在每月底將駐村時的工作筆記或相關證明駐村的材料交黨政辦公室備查。
第十一條 按時參加每周一次的鄉駐村工作例會,如實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剖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切實可行的措施。因事、因病不能參加的需履行請假手續。
駐村干部要堅守工作崗位,嚴格請銷假制度。除按照機關管理制度履行請銷假制度外,同時將請假情況通報所駐村。
第十二條 駐村干部下村工作時,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規定。禁止在所駐村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
禁止用公款或村集體資金吃請;
禁止參與賭博、酗酒等有損黨員干部形象的各項活動;
禁止吃拿卡要。
監督制度
第十三條 駐村工作公開制度。在所駐村以村務公開的方式全面公開駐村干部的工作職責、工作程序、服務范圍、聯系方式等。
第十四條 村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將駐村時了解到的重要情況、存在的問題向聯系該村的領導或主要領導反饋,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第十五條 駐村工作督查制度。鄉紀委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對駐村干部下村時間、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工作紀律等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將抽查結果和駐村干部每月的駐村情況在鄉公示欄進行公示。
獎懲措施
第十六條 工作實行目標責任考核。駐村干部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一是駐村干部自評,占總分10%。二是駐村干部向村黨員、村民代表做述職報告,由村黨員干部和村民代表根據其工作實績評分,占總分20%。三是所駐村年度工作業績作為駐村干部工作業績分,占總分的50%。四是領導小組綜合評價分,占總分20%。四項分數總分即為駐村干部的綜合考核分。
綜合考核分不足60分的,直接取消次年參加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資格。
第十七條 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直接與所駐村的工作業績掛鉤,經年底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駐村干部,每月給予150元的生活補貼,并在評優評先中優先。
每年評出3名優秀駐村干部,淘汰1~2名駐村干部。
對在入村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一次無故不到崗者,按照50元/次扣發駐村補助費;
駐村干部每月每差一天駐村時間,按照50元/次扣發駐村補助費。
村支兩委在駐村干部的出勤、業績等考核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厲查處。
第十八條 加強駐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對不及時下村、駐村工作不負責任,尤其是對所駐村情況不明,漏報、誤報、瞞報社會不穩定性因素或重要社情民意的,給予通報批評;
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因方法不妥或措施不當引發新的矛盾或違反有關紀律,導致群眾意見較大、工作無法開展的,取消駐村資格,并視其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駐村干部在駐村期間因身體或其它原因,不能再擔任駐村工作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駐村干部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另行安排。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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