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報告(熱門十二篇)
發表時間:2019-07-05債券報告(熱門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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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回購簡介
債券回購分為“以券融資”和“以資融券”兩種方式。我們一般做“以資融券”,就是提供資金獲取利息收益。債券回購按交易期限區分,目前有1天、2天、3天、7天4個品種,上證所和深交所又有所不同。債券回購以年利率作為報價單位。具體委托時,在委托價格欄目中直接填寫資金收益率(去掉百分號),拆入資金方填買單,拆出資金方填賣單。最小委托單位為100手(1手=10張*面值,即10萬元人民幣),在成交行情中,交易所即時顯示回購交易到期購回價(利率)的競價結果 回購利率一般在2%上下浮動。購回期限遇節假日順延而利息不變,由于融資方必須有足額的債券作抵押,因此債券回購作為一種安全性高、收益穩定的投資品種,已成為一些機構對資金進行流動性管理的工具之一。但目前還不允許個人參與債券回購交易。開通國債回購交易后可以直接在網上交易系統中完成(賣出操作),目前主流回購品種有1天品種(204001)和7天品種(204007)。深圳:131901、191910
債券回購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手(1手=1000元標準券)。
(2)計價單位: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報價時省略百分號(%)。
(3)價格變動單位:0.005或其整數倍。
(4)每筆申報限制:最低申報限額為100手,最高申報限額為10000手。
(5)申報價格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回購費用:1天回購為十萬分之一,七天為十萬分之五。
流程:
1、融券方的債券回購交易行為一般稱為“逆回購”。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逆回購業務流程包括:簽署協議、開通權限、回購交易申請、要素審查、委托申報、資料歸檔。
1、簽署協議:首次辦理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的客戶本人簽訂《債券質押式回購委托協議》。
2、開通權限:營業部根據與客戶簽署的《債券質押式回購委托協議》,在柜臺交易系統中為客戶證券賬戶開通“回購融資”、“回購融券”交易權限。
3、委托申報:可以通過網上交易的方式進行委托。
說明:深圳交易回購代碼國債回購(131800、131801);企業債券(***1)、頂點系統中上海按手,恒生系統中全部按張;1張為100元面值,1手為1000元。深圳按張,1張為100元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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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際上公認的最具權威性的信用評級機構,主要有美國標準·普爾公司和穆迪投資服務公司。
上述兩家公司負責評級的債券很廣泛,包括地方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外國債券等,由于它們占有詳盡的資料,采用先進科學的分析技術,又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大量專門人才,因此它們所做出的信用評級具有很高的權威性。
標準·普爾公司信用等級標準從高到低可劃分為:AAA級、AA級、A級、BBB級、BB級、B級、CCC級、CC級C級和D級。穆迪投資服務公司信用等級標準從高到低可劃分為:Aaa級,Aa級、A級、Baa級、Ba級B級Caa級、Ca級、C級和D級。兩家機構信用等級劃分大同小異。前四個級別債券信譽高,風險小,是“投資級債券”;第五級開始的債券信譽低,是“投機級債券”。
標準·普爾公司和穆迪投資服務公司都是獨立的私人企業,不受政府的控制,也獨立于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它們所做出的信用評級不具有向投資者推薦這些債券的含義,只是供投資者決策時參考,因此,它們對投資者負有道義上的義務,但并不承擔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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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規則
(2002年2月19日起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間債券交易行為,維護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下簡稱“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下列名詞在本規則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債券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用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債券等記賬式債券。
(二)參與者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的以下各類機構:
1、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行;
2、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3、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
4、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金融機構。
(三)債券交易包括債券買賣和債券回購兩種。
債券買賣是指參與者以商定的價格轉讓債券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債券回購是參與者進行的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指正回購方(資金融入方)在將債券出質給逆回購方(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資金額向逆回購方返還資金,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的融資行為。
正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交易中融入資金、出質債券的一方,逆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交易中融出資金、享有債券質權的一方。
(四)交易系統是指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中心”)管理運作的計算機處理系統和數據通訊網絡。
(五)信息系統是指由同業中心管理運作的信息采集、編輯和發布系統與網絡。
第三條 參與者在債券交易中要遵循公平、誠信、自律的原則,參與者自主報價、自選對手、自行清算、自擔風險。
第四條 同業中心為參與者的債券報價、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務,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
第二章 交易基本規則
第五條 交易系統的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如遇變更,同業中心應發布市場公告。交易系統工作日的營業時間為9:00-11:00、14:00-16:30。
第六條 回購期限最短為1天,最長為1年。參與者可在此區間內自由選擇回購期限,不得展期。
第七條 同業中心根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的交易券種要素公告交易券種的掛牌日、摘牌日和交易的起止日期。
第八條 債券交易數額最小為債券面額十萬元,交易單位為債券面額一萬元。
第三章 參與者管理
第九條 參與者應指派人員參加同業中心舉辦的業務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獲得同業中心頒發的《交易員證書》,取得交易員資格。
第十條 具備交易員資格的人員方可從事債券交易。參與者應對其交易員的交易行為負責。交易員對其交易密碼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 參與者應在已具備同業中心交易員資格的人員內指定專人擔任首席交易員,負責下屬交易員的交易管理。
第十二條 參與者應在中國人民銀行核定的交易限額范圍內進行交易。
第十三條 參與者不得買空或賣空債券。
第四章 交易程序
第十四條 參與者利用交易系統進行債券交易。債券交易采用詢價交易方式,包括自主報價、格式化詢價、確認成交三個交易步驟。
第十五條 參與者的自主報價分為兩類:公開報價和對話報價。
公開報價是指參與者為表明自身交易意向而面向市場作出的、不可直接確認成交的報價。對話報價是指參與者為達成交易而直接向交易對手方作出的、對手方確認即可成交的報價。
第十六條 公開報價分為單邊報價和雙邊報價兩類。
單邊報價是指參與者為表明自身對資金或債券的供給或需求而面向市場作出的公開報價。
雙邊報價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雙邊報價業務的參與者在進行現券買賣公開報價時,在中國人民銀行核定的債券買賣價差范圍內連續報出該券種的買賣實價,并可同時報出該券種的買賣數量、清算速度等交易要素。進行雙邊報價的參與者有義務在報價或合理范圍內與對手方達成交易。
第十七條 格式化詢價是指參與者必須按照交易系統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報自己的交易意向。未按規定所作的報價為無效報價。
第十八條 確認成交須經過“對話報價——確認”的過程,即一方發送的對話報價,由對手方確認后成交,交易系統及時反饋成交。
第十九條 交易成交前,進入對話報價的雙方可在規定的次數內輪替向對手方報價。超過規定的次數仍未成交的對話,須進入另一次詢價過程。
第二十條 參與者在確認交易成交前可對報價內容進行修改或撤銷。交易一經確認成交,則參與者不得擅自進行修改或撤銷。
第二十一條 債券交易成交確認后,由成交雙方根據交易系統的成交回報各自打印成交通知單,并據此辦理資金清算和債券結算。
債券買賣成交通知單的內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編號、交易員代碼、交易雙方名稱及交易方向、債券種類、債券代碼、成交價格、應計利息、結算價格、券面總額、成交金額、結算金額、應計利息總額、清算日、結算方式、對手方人民幣資金賬戶戶名、開戶行、帳號、債券托管賬號、手續費等。
債券回購成交通知單的內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編號、交易員代碼、交易雙方名稱及交易方向、債券種類、債券代碼、回購利率、回購期限、券面總額、折算比例、成交金額、到期劃款金額、首次結算方式、到期結算方式、首次劃付日、到期劃付日、對手方人民幣資金賬戶戶名、開戶行、帳號、債券托管賬號、手續費等。
第二十二條 債券買賣成交通知單是確認債券買賣交易確立的合同文件。債券回購成交通知單與參與者簽署的《銀行間債券回購主協議》是確認債券回購交易確立的合同文件。若參與者對成交通知單的內容有疑問或歧義,則以交易系統的成交記錄為準。
第二十三條 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的時間采用“T+0”或“T+1”的方式,參與者雙方自行決定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的時間。
銀行間債券交易中“T+0”指參與者于債券交易成交日進行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T+1”指參與者于債券交易成交日之后的第一個營業日進行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
債券交易的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必須在同一日進行。債券結算按《銀行間債券交易結算規則》(試行)辦理,資金清算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交易信息
第二十四條 同業中心通過信息系統向參與者發布市場信息。
第二十五條 同業中心向參與者發布以下市場交易信息:
(一)按券種公布前一交易日債券買賣的收盤價、加權平均價、當日交易的開盤價、最高、最低、最新成交價、加權平均價、成交量和成交金額;
(二)按各期限公布前一交易日債券回購的加權平均利率、收盤利率、當天債券回購的開盤利率、最高、最低、最新成交利率、加權平均利率以及成交量和成交金額;
(三)按期限品種公布現券買賣和債券回購的即時成交明細(包括成交時間、價位和成交量);
(四)債券交易系統日評、周評、月評、季評、半年報、年報;
(五)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公布的其他市場信息。
第二十六條 同業中心向市場提供以下市場參考和交易輔助信息:
(一)債券分析系統及其他技術分析手段;
(二)統計信息;
(三)參與者授權公開的資信信息;
(四)政策法規;
(五)金融財經統計、相關金融市場行情信息;
(六)市場公告與通知、交易排名、培訓園地、通訊錄等在線服務信息;
(七)電子雜志、專家論壇;
(八)成員論壇、信息反饋等在線交流信息與交流手段;
(九)其他信息。
第二十七條 同業中心向參與者提供如下市場應用功能和信息:
(一)現券買賣、債券回購的報價和查詢統計功能;
(二)債券分銷的報價和查詢統計功能;
(三)業務權限設置;
(四)其他信息。
第二十八條 同業中心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信息用戶的前提下對信息系統進行修改。
第二十九條 參與者應按期通過同業中心信息系統披露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有關資信信息。參與者應將帳戶信息、聯絡方式等背景資料及其變更情況及時通知同業中心。參與者應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六章 違規處罰
第三十條 本規則認定的參與者違規行為有:
(一)成交單生成后,參與者要求同業中心修改交易方向、交易或質押券種、價格或利率、金額、期限、清算速度、結算方式、折算比例等成交要素,或要求撤銷成交;
(二)未將帳戶信息、聯絡方式等重要資料及其變更信息及時通知同業中心,從而對交易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指派未經同業中心培訓合格的工作人員上崗交易的;
(四)泄露交易密碼,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
(五)回購交易所融資金金額與回購質押債券的比例超過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的;
(六)由于參與者內部管理原因,超過中國人民銀行核定的限額進行交易的;
(七)買空或賣空債券的;
(八)不按照成交單規定執行合同的;
(九)未按規定報送有關資信信息或報送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
(十)惡意破壞交易系統的;
(十一)不按規定繳納服務費用的;
(十二)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同業中心認定的違規行為。
第三十一條 參與者有第三十條第一款所述行為,且累計達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同業中心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告處理。
第三十二條 參與者有第三十條除第一款以外的其他行為的,同業中心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告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同業中心可給予其暫?;蛉∠灰紫到y使用權的處罰,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參與者應對由其違規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對參與者發生第三十條所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且情節嚴重的交易員,同業中心有權給予暫停直至取消交易員資格的處罰。
受到暫停交易員資格處罰的交易員必須經同業中心再培訓后方可上崗操作。受到取消交易員資格處罰的交易員自處罰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交易員資格。對由于交易員違規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該交易員所在機構承擔。
第三十四條 同業中心實行參與者違規舉報制度。違規參與者的對手方可主動將參與者違規情況向同業中心舉報,由同業中心對違規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凡參與者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的行為,同業中心應及時上報中國人民銀行。
第三十六條 參與者行為觸犯國家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參與者應按規定繳納服務費用,具體方式和標準由同業中心公布后執行。
第三十八條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況,參與者須依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間債券交易應急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 本規則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同業中心。
第四十條 同業中心將根據本規則制定有關具體操作規程。
第四十一條 本規則自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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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結算成員:為規范債券遠期交易的結算業務行為,維護遠期交易參與者合法權益,根據央中國人民銀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管理規定》的要求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主協議》的約定,為規范債券遠期交易的結算業務行為,維護遠期交易參與者合法權益,我公司制定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結算業務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見見附件),現予以發布。。請在各結算成員在開展債券遠期交易時,按照《規則》辦理相關結算業務。
為確保債券遠期交易結算業務的如期開展,現就結算成員在相關系統運行過渡期內需要注意的操作事項通知如下:積極進行業務準備和系統開發,目前,我公司的簿記系統已具備支持債券遠期交易結算的功能,保證金管理系統正在加緊建設,簿記系統與同業拆借中心交易系統聯網實現支持遠期交易功能的工作也積極推進。但是,債券遠期交易的結算業務涉及到完善債券簿記系統、與交易系統聯網實現遠期交易結算功能等大量細致而縝密的工作,同時,從系統改造需求最終確定到遠期交易正式推出的時間間隔較短,因此,目前在結算業務處理中,《規則》中的部分條款與實際操作略有不同?,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結算指令發送暫按照《規則》第七條第一款的方式操作,即“結算雙方中的付券方在成交當日或次一工作日通過簿記系統客戶端發送遠期交易結算指令,收券方及時進行確認”。按《規則》第六條第二款執行;功能實現后,可按《規則》第六條第一款執行。二、保證金的`保管交易結算雙方如選擇中央結算公司集中保管保證金,應在交易結算指令中錄入保證金金額;如未選擇中央結算公司集中保管保證金,在交易結算指令中不要錄入保證金金額,中央結算公司也不作相關處理。
在簿記系統改造完成前,簿記系統暫不能提供對追加保證金(券)(券)追加功能業務。,暫用應急方式處理,結算雙方應填制并向我公司提交《債券遠期交易保證金(券)追加應急指令書》(見《規則》附件5);在簿記系統改造完成后,結算雙方應用保證金(券)追加指令進行相應處理。
遠期交易結算合同在交割日成功履行后,將對保證券立即進行解押處理。
在相關系統運行過渡期結束后,結算指令的發送方式可改為按照《規則》第七條第二款方式操作;保證金(券)可通過簿記系統相關指令進行追加;保證券的解押按照《規則》的相關條款處理。系統運行過渡期結束時間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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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現代市場經濟大環境之下,企業要能夠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保證企業經濟利益,就要對企業內部既有資金進行合理配置,通過采取一定方式來節約財務成本,達到創造更大經濟效益的目的。
在企業內發行短期融資債券對企業進行融資有重要作用,對節約財務成本以及合理配置資金有重要意義。
短期融資債券是企業內部所實行的一種直接債券融資工具,成本比較低,方式也比較靈活,在企業中實行具有很大優勢,對企業發展有重要作用,在現代企業中有著十分廣泛的應用。
下面就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優勢以及其發行程序來對其進行分析。
對于短期融資債券來說,其融資成本比較低,能夠使財務費用降低,使企業內的債券結構得到優化。
在這種債券的發行過程中,所使用的定價基準利率所采用的是SHI-BOR利率,由于經濟的回暖以及貨幣市場中的基準利率上升,其走勢也有相應回升,但是水平仍然是比較低,一直維持在1.85%—2.30%之間。
對于短期融資債券來說,其發行利率的主要影響因素是發行主體評價,根據有關報告研究表明,在,各個主體級別的發行利率可以用下表來進行表示:
與銀行借款相比較來說,在融資成本低方面,短期融資債券占據非常明顯的優勢。
其發行利率按照4%來進行計算,另外再加上一些期間費用等,主要包括承銷費用、律師費用以及評級費用,在短期融資債券的發行上所需要的總成本與發行金額相比,大約是其4.5%,而在商業銀行的基準利率中,一年期的貸款是5.31%,因此短期融資債券的基準利率是相對低很多的。
如果企業內發行10億元的短期融資債券,那么企業內每年能夠節省的財務費用可以達到810多萬元。
在短期融資債券的發行方面,要使得現金管理功能的及實現,主要是依靠兩條途徑:第一,以實際現金流為依據,對債券的發行進行靈活安排;第二,根據現金流來選擇合理時間進行回購。
如果企業在兩個月之后要有10億元資金需要去募集,并且要用其來支付和購買貨物,但是當前又缺少這筆資金,但是在未來的8個月之后所擁有的現金流可以達到10億元,在這個時候,企業就可以利用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方法來將資金募集到,債券的發行額定為10億元,債券的有效期限是6個月,利用發行債券所得到的資金來支付未來資金的流出,在8個月之后再利用10億元現金流入來償還已經到期的融資債券。
在《管理辦法》中,對于企業購買自身發行的短期融資債券是不禁止的。
若在短期融資債券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后,企業內的現金變得比較充裕,這個時候,企業就能夠以二級市場為途徑,對其發行的融資債券進行回購,通過將已經發行的短期融資債券回購,從而使得在沒有信用風險的情況下來將財務成本有效降低,若將債券購回之后需要再次進行發行,可以再將這些債券賣出。
與此同時,二級市場的利率有可能會出現波動,這樣就會導致債券出現折價或者是溢價,如果在債券折價的時候將其購回就能夠使財務支出減少。
在對短期融資債券進行發行時,當其成功發行并且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兌付后,投資者對企業信用度就能夠認可,在這個時候,企業若有需要可以向有關單位進行申請來持續發行下一年的債券企業就能夠,并且再進行申請的時候會有更加簡單方便的手續,在一些優質企業內,發行短期融資債券也漸漸成為獲得融資的一條穩定渠道。
短期融資債券在發行上市之后,企業要按照相關規定將有關信息定期披露,提供給企業投資者來進行關注,這樣對于企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與操作規范性都是很有利的。
除此之外,對于融資債券來說,其在發行方式上所采用的是信用方式,可以不用擔保,能夠在資本市場上將其良好信用形象樹立起來,為企業下一步繼續融資奠定信用基礎。
在我國制定的《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中規定,融資券的發行要人民銀行認可且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來承銷,企業對于主承銷商商可以自主選擇,若企業要變更主承銷商要向人民銀行報告并且進行備案,若組織承銷團的需要,由主承辦商來組織。
主承辦商以企業當前的現金流狀況為依據,與企業一同進行商討將發行短期融資債券的總額度確定下來,在確定時要注意,最高不能超出企業凈資產總額40%,并且還要根據《短期融資債券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要求來協助企業將有關要進行上報的資料準備好,要準備的資料主要包括:注冊短期融資券的有關報告;企業內部董事會或者是其他的權力機構所做出的決議.
短期融資債券的募集說明書;主承銷商的推薦函以及有關中介機構的承諾書;跟蹤評級安排說明以及信用評級報告;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書;承銷以及承銷團協議。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協會從受理與要求相符合的注冊材料日起,依據所規定的相關條件以及程序來審核企業內所發行的短期融資債券,并且將注冊通知書下達。
在注冊得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同意之后,主承銷商通過組織市場來實行發行推介,從而將發行工作完成,并且要負責將發行情況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報告。
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發展,短期融資債券的發行在企業內將會有越來越廣泛的應用,也將會為企業發展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筆者在此希望企業內部財務人員能夠對其合理利用,促進企業發展。
參考文獻:
高晨星.高新企業融資過程中的短期融資債券作用.管理觀察,(22)
劉春明.我國企業短期融資債券分析及其對資本市場的影響.科技信息,2010(6)
唐昌科.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債券亦喜亦憂.廣西城市金融,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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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注冊申請書”是指發行人向證券監管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用于發行債券。其目的是向監管部門嚴格提交相關信息和承諾,遵守監管機構的規定并向投資者提供準確、真實、完整的信息,為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保障。一、債券注冊申請書的基本說明
為了確保債券發行的合法、公正、透明,發行人需要向當地證券監管機構提交“債券注冊申請書”,并提供詳細的申請資料。這些申請資料包括發行人的基本情況、發行債券的詳細信息、債券的定價方式、資金用途等等。在提交的資料中,發行人還需要對債券發行項目進行詳細的披露,并承諾在債券期限內對投資者進行有效的還本付息。在審批過程中,證券監管機構會審核相關的資料,以確認債券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是否具有安全、合規和公正性等基本屬性。
二、債券注冊申請書的主要內容
1、發行人基本情況:發行人是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具有市場競爭能力的企業。債券注冊申請書中需要提供發行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以及其他重要的信息。
2、債券發行情況:債券發行情況是債券注冊申請書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證券監管部門要審核的重點。發行人需要準確、詳盡地披露相關信息,包括債券的發行目的、發行數量、種類和面值、發行價格、債券的還本付息詳情等。此外,還需要在申請材料中提供擬定的發行方案和利率算法,以及相關的財務流量預算等證明性文件。
3、資金用途: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必須明確且合法。發行人需要在債券注冊申請書中詳細披露債券募集資金用途,并提供充分的論證和證明材料,以確保投資者利益受到維護,并獲得長期的經濟效益。
4、風險提示:這部分主要是提醒投資者注意債券投資的風險特點。發行人需要詳細介紹債券發行的風險,包括發行人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安全性風險等。此外,發行人還需要向投資者提供完整的風險提示聲明書,并對潛在的投資者提供適當的投資建議,建議其進行風險評估和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產品。
三、債券注冊申請書的注意事項
1、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發行人要以誠信為本,嚴格遵守相關法規規定,向證券監管機構提交真實、準確、完整的申請材料,避免發生信息虛假、缺失或誤導等情況。
2、遵循法律法規的要求:發行人應該符合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循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并保證所發行的債券符合相關的法規和政策要求。
3、保障投資者權益:債券發行應該以保障投資者權益為前提,將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放在首位。發行人需要嚴格履行信披和承諾,對投資者進行有效和充分的披露,為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提供準確的信息。
總之,“債券注冊申請書”在債券發行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將債券的發行納入嚴格的監管機制中,保障投資者權益、規范債券發行行為。發行人在準備申請材料時,需要注重細節、認真處理申請細節,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遵守相關法規和政策要求,為債券投資者帶來良好的投資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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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市場波動加大,和新股密集上市,更多投資人把目光投到了風險較低的債券型基金上面。
債券型基金是一個風險和收益相對較低的投資品種,因此適合那些希望獲得較為穩定的投資回報而不愿過多承擔市場風險的投資者。當然,債券型基金并非沒有風險,有時候其投資風險也相當很高,因此投資者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投資技巧。首先,投資者要注意購買債券型基金的時機選擇。債券型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因此選擇債券型基金很大程度上要分析債券市場的風險和收益情況。具體來說,如果經濟處于上升階段,利率趨于上調,那么這時債券市場投資風險加大,尤其是在債券利率屬于歷史低點時,就更要慎重。反之如果經濟走向低潮,利率趨于下調,部分存款便會流入債券市場,債券價格就會呈上升趨勢,這時進行債券投資可獲得較高收入,尤其是在債券得率屬歷史高點時,收益更為可觀。
總之,利率的走勢對于債券市場影響最大,在利率上升或具有上升預期時不宜購買債券基金。其此,投資者應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偏債型基金和純債型基金。純債型基金除新股申購外全部資金投資于債券,而新股申購一般風險較小,因此純債型基金的風險集中在債券市場。偏債型基金以債券投資為主,也參與股票投資,因此風險來自于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兩個方面。一般來說,純債型基金風險相對小于偏債型基金,當然相應的收益預期也較小。投資者在選擇偏債型基金時還要特別注意股票市場走勢,若股市走強,選擇偏債型基金可能是較好的的選擇。
一般來說,俊券價格上漲轉為下跌期間都是賣出時機,債券下跌轉為上漲期間都是買進時機。債券的安全性雖高,但價格也是有波動的,債券的市場價格通常是按照同一方向變動的。投資者只要能夠在下跌價格未到谷底前買進,在價格未上升到峰頂時賣出,就能夠賺錢。因此,對投資者來說,能否選擇正確投資時機,做到低買高賣是很重要的。
投資債券基金主要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考慮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債券基金按風險從低到高分別為純債基金、一級債基、二級債基、可轉債基金。其中可轉債與股市聯系最密切,所以風險最高。問理財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債券基金中表現最好的是可轉債基金,但11月18日之前的一周時間里,債券基金出現了比較大的下跌,而跌幅靠前的絕大多數為可轉換債券基金。問理財首席分析師王子涵建議風險承受能力小的投資者關注純債基金、一級債基,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投資者關注二級債基金或者可轉債基金。
第二,把握債券基金的最佳投資時機。21日央行宣布降息,這會使企業融資成本的下行,促進經濟的穩增長。而對于債券基金產品來說,是絕對性的利好。市場資金利率下行時,正是投資債基的好時機。
第三,長期持有比較好。債券基金是長期投資的基金理財產品。尤其是目前債基的后市較為樂觀,長期持有才能獲得更多的贏利,建議最好持有時間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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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銷售債券型基金2017
你知道如何銷售債券型基金嗎?你對如何銷售債券型基金了解嗎?下面是.jinpinTjian ul li a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如何銷售債券型基金的知識,歡迎閱讀。
銷售債券基金的賣點梳理:
從銷售時點角度
兩會期間,市場觀望氣氛較濃,債券型基金波動較小,是資金的避風港。特別是短久期債券受益于降準
從市場預測角度
貨幣寬松,降息概率依然存在,信用利差將維持較低水平,外匯波動也對低風險債券有需求。
從產品本身角度
債券基金支持隨時申贖,費率較低,過去一年平均業績優秀,投資人資產配置中可以部分替代理財的浮動收益產品。
債券基金的風險
客觀銷售產品也必須知道債券基金在當前所面臨的風險,而不能誤導投資者:
債券基金分類普通債券基金、可轉債基金、純債基金、債券ETF、中短期理財債、封閉純債等若干個類型。
普通債基和可轉債基金,由于契約允許有一定的`股票倉位或者債券表現出的股性,所以其最大的風險在于股市波動的風險。
開放式或者封閉式純債,不會有股票或者轉債倉位,因此風險主要來自債券市場的變動。這二者區別在于,能否實時的開放申贖。當然,在操作上,開放式純債的操作杠桿可140%,而封閉式純債可以達到200%。
中短期理財債基與貨幣基金類似,每天凈值為1.00元,但一般會有一個短期期限開放申贖,滾動操作,該類產品風險梯度基本等同于貨幣基金。
由于現階段債券到期收益率處于低點,通脹與貶值對債券還是有壓力的,因此可以側重于利率債與高信用評級配置比例較高、久期偏短的債券基金。
目標客群風險偏好較低客戶、對國債等產品青睞客戶、需要強制儲蓄客戶、對股市失去信心客戶、能夠承受一點風險但抱怨理財收益下降的客戶等。
需要向管理人了解問題
因為不同的債券基金操作也不盡相同,因此,要詢問管理人幾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才能夠更好的為投資者負責:
市場觀點如何?——不能一味說看好,畢竟寬信貸貨幣向實體經濟有轉向的苗頭都可能造成波動,因此,相對謹慎的管理人,反而容易操作更好。
不同券種的配置?久期?
產品費率是否有強制分紅?
基金經理是否從業五年以上?
基金經理對杠桿的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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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債券是向投資者發行并且按約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是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債券具有四個基本特性,即償還性、流通性、安全性和收益性。它可按發行主體、發行方式、發行時間、期限長短、付息方式等方法進行分類,常見的債券有公債或國庫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及中期票據等。?
關鍵詞:債券與債券市場、債券的種類、常見債券介紹?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并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它是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具有四個基本特性:一是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并支付利息;二是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三是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四是收益性,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也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場所稱之為債券市場,根據債券的運行過程和市場的基本功能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根據市場組織形式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根據債券發行地點的不同分為國內債券市場和國際債券市場。?
債券市場在社會經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具有以下幾項重要功能:一是融資功能,債券市場使資金從資金剩余者流向資金需求者,為資金不足者籌集資金的功能;二是資金流動導向功能,通過債券市場,資金得以向優勢企業集中,從而有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三是宏觀調控功能,在經濟過熱、需要減少貨幣供應時,中央銀行賣出債券、收回金融機構或公眾持有的一部分貨幣從而抑制經濟的過熱運行;當經濟蕭條、需要增加貨幣供應量時,中央銀行便買入債券,增加貨幣的投放。
?債券的種類有以下分類方法:
?1、按發行主體分類:根據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四大類。政府債券是由政府發行的債券,它的利息享受免稅待遇,其中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也稱公債或國庫券。金融債券是由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債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并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其發行目的是為了籌集長期建設資金,一般都有特定用途。
?3、按期限長短分類:根據償還期限的長短,債券可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債券。一般的劃分標準是期限在1年以下的為短期債券,期限在以上的為長期債券,而期限在1年到10年之間的為中期債券。
?4、 債券按付息方式分類:可分為附息債券、貼現債券和普通債券。附息債券是在它的券面上附有各期息票的中長期債券。貼現債券是在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將債券以低于面值的價格出售。
?5、按利率是否固定分類: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并按其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
?6、按發行方式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是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機構批準在市場上公開發行的債券,其發行對象是不限定的。私募債券是發行者向與其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為募集對象而發行的債券。
?7、按有無抵押擔保分類: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亦稱無擔保債券,是僅憑債券發行者的信用而發行的、沒有抵押品作擔保的債券。擔保債券指以抵押財產為擔保而發行的債券,具體包括:以不動產為抵押擔保品而發行的抵押公司債券、以公司有價證券(股票和其他證券)為擔保品而發行的抵押信托債券和由第三者擔保償付本息的承保債券。
?13、短期融資券是由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屬于信貸融資。在我國,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企業籌措短期(1年以內)資金的直接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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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結算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公司
鑒于:
1.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_________債券認購合同》,約定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前購買甲方發行的債券總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利率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
2.乙方與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轉讓協議》,將持有的_________元債券及其收益權轉讓給丙方,轉讓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該_________元債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項。
4.丙方所持債券未屆償付期限,但因清算須于_________年予以清結。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結前述債券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結其持有的_________元債券;
第二條甲方向丙方支付_________元清結乙、丙方_________元債券本息;
第三條甲方和丙方各自辦理其在本次債券清結中所需的有關部門批準手續;
第四條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將_________元一次性匯入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五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按該會規則仲裁;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七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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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培訓是我職業生涯中的一次重要經歷,通過參與培訓,我深刻理解了債券市場的運作機制,掌握了債券交易的技巧,提升了自身的職業能力和競爭力。以下是我對債券培訓的詳細感悟。
債券培訓的第一部分是理論學習。在課堂上,我們學習了債券的基本概念、分類、發行方式、投資方法等內容。老師結合實際案例和數據進行講解,使得抽象的理論知識變得生動易懂。通過課堂講解,我明確了債券的特點和風險,了解了債券市場的規模和重要性。同時,我還學習到了通過分析經濟形勢、債券評級、利率變動等因素來判斷債券的投資價值,這對我的工作實踐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債券培訓的第二部分是實踐操作。通過模擬交易和案例分析,我們可以在風險最小化的情況下學習和熟悉債券交易的各種操作流程。在實際操作中,我學習了債券交易的基本步驟,包括投標申報、價格議定、成交確認等。通過與團隊成員的合作,在模擬交易中我不僅提高了分析市場趨勢的能力,還了解到了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并培養了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同時,我也意識到了市場風險和交易規則對投資決策的重要性,這對我在實際工作中的操作和決策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
債券培訓的第三部分是實地考察。我們參觀了一家知名的金融機構,了解了該機構債券交易的全過程。通過實地考察,我親身體驗到了債券交易的緊張和高效,領悟到了風險管理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同時,我們還參觀了債券發行和交易平臺,深刻感受到了債券市場的廣闊和復雜性。這次實地考察讓我更加直觀地了解了債券市場的運作方式,對我以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幫助。
通過債券培訓,我受益匪淺。我對債券市場的運作機制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認識,掌握了債券交易的技巧和策略。我提高了自身的職業能力和競爭力,學會了如何分析市場情況和判斷債券投資價值。我還培養了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和溝通協調能力,這對今后在工作中更好地與同事合作有著重要意義。
小編認為,債券培訓是一次讓我受益良多的經歷。通過理論學習、實踐操作和實地考察,我深入了解了債券市場的運作機制,掌握了債券交易的技巧,提升了自身的職業能力和競爭力。這次培訓為我今后在債券市場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并對我的職業生涯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我將更加積極地應用所學知識,不斷提升自己在債券市場中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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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發行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承銷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采用招投標方式發行“ 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愿成為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并履行承購包銷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 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債券發行計劃采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 承銷方式
乙方采用承購包銷方式承銷債券。
第三條 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 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 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后 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六條 登記托管
債券采用無紙化發行,雙方約定由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托管。
第七條 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為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 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于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并于招投標結束后發布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如下:
(一)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二)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_________ %,并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三)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四)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甲方的義務如下:
(一)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三)甲方保證其采用的發債方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并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四)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如下:
(一)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三)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四)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五)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六)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八)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義務如下:
(一)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二)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三)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四)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
(五)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
(六)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
(七)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 登記結算公司。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
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權利;
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承銷額度,或連續_________次不參與投標或未按規定進行有效投標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承銷商資格。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如本協議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行為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和補充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之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雙方自友好協商開始后 日內未能達成一致,則視為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說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登記結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適用于甲方 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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