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公司規章制度(集合十四篇)
發表時間:2021-10-25關聯公司規章制度(集合十四篇)。
? 關聯公司規章制度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11公司系統的辦公工作實現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辦公程序,提高辦公效率,保障和促進11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務的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
第二章、經理辦公會議
第三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分為管理工作會和業務工作匯報會。
第四條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開管理工作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其他總公司領導)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及各管理部門正副職總經理(主任)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戰略、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章制度;決定重大投資或貿易項目、重要對外關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開業務工作匯報會,由總經理(或指定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各部門、各專業公司負責人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業務工作匯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職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績、業務發展情況等。匯報單位應于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匯報。
第六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需要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在會議召開的上周五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說明,送辦公室匯總篩選后,報總經理確定會議議題。議題確定后,由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會前準備(包括會議材料等)。
第七條經理辦公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集中決策及決定權。
第八條辦公室指定專人作好經理辦公會議記錄,并整理存檔。重要決議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有關單位或人員。辦公室對需貫徹落實的事項進行催辦、督察并反饋情況。
第九條總公司領導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必要時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決事項的協調落實。
第三章、公文處理
第十條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11公司系統外的單位制發正式文件。
第十一條國務院各部委及國務院扶貧辦來文(包括各部門收到或代領的),均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傳閱和歸檔。有關文件經辦公室同意,部門可復印留存。
第十二條凡以總公司名義發出的公文、函件及用總公司印章的,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審核,并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并負責指導全系統的文檔工作。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制定總公司_條例并指導全系統的_。
第四章、內部呈批
第十五條總公司各部門、11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等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領導匯報工作或請求批準有關事項,須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的呈批件,由該部門直送分管領導,領導簽批后直接退該部門辦理。屬于分管領導權限之外的,必須交由辦公室呈報總經理閱批,批后經分管領導閱后退呈報部門或根據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七條專業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報內容自行送交相關管理部門或分管領導。需報總經理審批的,應交由辦公室負責呈送,批后按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八條呈批件由總公司領導簽批后,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存查,呈報單位必要時可留復印件。
第十九條辦理呈批件必須打印,按規定填寫,規范用表,由承辦人及呈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如有附件應齊全有效。一般應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報時應附上次批示意見。
第二十條承辦部門要認真負責,收、交、轉、送要做到快速、準確、交接手續齊備,應建立收發文和交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應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包括簽領文件、接聽通知并向本單位領導及人員傳達、報迭呈批件及其他相關事務。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條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須經法規室審核,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條呈送國務院扶貧辦及各部委的文件,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條涉及總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辦公室秘書處審核,經分管領導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條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用印。
第六章、機要文書
第二十六條機要室主要負責總公司文件和有關材料的打印。打印內容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需制發的業務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應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條辦理復印、傳真等應填寫“機要室業務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機要室辦理。每季未由辦公室統計費用后轉財務本部,計入部門費用。
第二十九條一般業務性外發傳真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重要傳真件外發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十條收到傳真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簽字領取。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及個人的郵件自行發送或領取,屬于總公司領導的,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條凡客人來訪的,登記后由被訪單位派人接見并引入。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領導的客人來訪由辦公室接待員負責接待,其他來訪客人由被訪單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條業務談判需用會議室或談判間,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系,由接待員負責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處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應到公司集體議事。臨時有事或有病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正副職以上(含)領導每日應于晚六時下班、臨時有事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對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實行歸口管理,每季度未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相應的機構或相對固定的人員向歸口管理部門匯報工作、呈報報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在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總公司辦公區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辦公區的管理,創造文明的辦公環境,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辦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職工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門職工上下班須打卡)。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17:00午午休時間:11:30一13:00。班車發車時間:17:15。
第三條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
第四條午休后應準時于13。00上班。
第五條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公司。
第六條班車按規定路線、停車地點和時間運行,乘車職工不得隨意提出變更要求。乘車時應注意維護車內衛生,不得在車上吸煙、飲食、嚼口香糖。
第七條各類車輛要服從保安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停放。自行車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第八條公司職工上班時須衣著整潔、得體。除午休時間外,男士一律著西裝、系領帶。女士不得穿著牛仔服裝、過于艷麗花哨或過于暴露的服裝;不得穿著運動服裝、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著外套;不得穿軍靴、露出腳趾及后跟的涼鞋及其他不適宜的裝束。男女職工不準穿著與工作環境不相符、不協調的服裝和配戴不協調的飾物上班。
第九條辦公時間不得因私會客;午休時間不得在辦公區內搞文體娛樂活動;因私打電話必須簡短。
第十條辦公區手機、尋呼機均應關閉,或設定在靜音狀態。
第十一條辦公區嚴禁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
第十二條辦公區及公共區域應保持環境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擺放鞋、雨傘及其他私人雜物;嚴禁隨地吐痰。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區域、公用區域、樓前廣場及機動車內嚴禁吸煙。
第十四條按規定時間到食堂用餐,不得飲酒。午餐時間:11:30一13:00。
第十五條下班或辦公室無人時,須關閉所有電器,公文、印章、票據及貴重物品、現金等須鎖人保險柜或抽屜內,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
第十六條遵守保密紀律,保存好各種文件及技術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第十七條各樓層談判間、會議室及大會議廳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條墻壁不得亂刻亂畫、加釘。自己打開水時嚴禁亂潑亂倒,剩茶水只準倒入開水間內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礦泉水機應管理得當。
第十九條文明用廁,注意保潔。
第二十條辦公區內除小隔斷間外,不得擺放沙發。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和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對違反規定者,辦公室將會同人事本部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罰款100元至500元、通報批評等處罰。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司固定資產,發現損壞應及時報修,無法修復的應注明原因申請報廢。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細則
第一條為貫徹總公司有關辦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總公司全體職工。
第三條為對全公司辦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總公司辦公室獨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門或專業公司人員組成檢查小組對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公司的衛生保持、遵守辦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車輛維護保養、大樓物業管理等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檢查。
第四條各單項檢查具體內容如下:衛生保持情況,包括桌面、地面的潔凈等。遵守辦公秩序情況,包括物品擺放、手機與呼機的使用、遵守禮貌和著裝要求、執行辦公區域有關規定等。
文件發放情況,包括文件是否齊全、是否按要求組織學習、貫徹落實清況等。
印章使用情況,包括是否按規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車輛維護保養情況,包括車輛清潔情況、車內設備維護、保養情況。大樓物業管理情況,包括公共場合的衛生整潔和保持、樓內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維修是否及時、食堂衛生等。
第五條檢查實行打分制,設立好、較好、一般、較差、差五個等級,分別對應為5分、4分、3分、2分、1分。
連續4次保持單項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報表揚,一年內始終保持單項平均5分的單位,提請人事本部給予物質獎勵。單項平均分數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給予警告,全公司通報批評;第二次處罰當事人的100元;第三次處罰當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請人事本部給予降職、降工資級別的處分。確屬各單位領導教育不力、管理不嚴的,按照總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有關獎罰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各單位制定衛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負責本單位當日桌面衛生并負責保持本單位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
檢查當日如出現之分以下情況,追究衛生值日人員的責任,視為當事人。
第七條各單位使用的車輛應指定專人管理,負責維修、保養車輛,并負責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檢查當日出現之分以下的情況,追究指定負責人的責任,視為當事人。
第八條各單位未制定衛生值日制度,未指定專人負責車輛清潔和維護保養者,按照總公司有關職工獎罰的規定追究各單位負責人領導責任。
第九條本細則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總公司公文處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11公司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質量,根據《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的公文是總公司實施有效管理的公務文書,是上呈下達,用以傳達貫徹總公司領導的意圖和決策,發布規章,請示和答復問題,指導、布置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
第三條總公司辦公室是全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管理機構,主管總公司并負責指導各專業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四條各專業公司和子公司應當設立辦公室或配備專人負責公文處理工作。文秘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具備有關專業知識。
第五條在公文處理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總公司_條例》,確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種類
第六條總公司的公文種類主要包括。
(一)條例:由總公司制定或批準,規定公司重大事項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帶有規章制度性質;
(二)規定:對特定范圍內的工作、業務及其他事務制定帶有約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時期,對一定范圍的工作實行的慣例性做法;
(四)通知:發布規章制度,傳達總公司領導指示及要求各所屬單位周知、辦理或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調動及其他事務性內容的傳達;。
(五)通報: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事項或情況;
(六)請示:下級向上級就某一問題或事項請求指示與批準;
(七)報告:下級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答復上級的詢問;
(八)批復:對請示事項予以答復;
(九)會議紀要: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及主要議定事項;
(十)函:同級或與業務往來單位相互之間商洽工作,資詢答復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示等。
第三章、公文辦理
第七條公文一般由發文單位、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印章、發文時間、抄送單位等部分組成。第八條發文時間以領導簽發的時間為準;聯合行文的,以最后簽發單位領導的簽發日期為準。第九條公文辦理分為收文和發文。收文辦理一般包括簽收登記、分發傳閱、收回存檔、銷毀等程序;發文辦理一般包括擬稿、審核、簽發、用印、登記、發迭、原件歸檔峙肖毀等程序。
第十條公文簽收應由專人負責。簽收時須對來件嚴格檢查,明確無誤后方可簽字或蓋章。
第十一條收文拆封后應對文件進行認真清點,按內部或公開文件分類登記,注明收文日期、標題(簡要內容)、來文單位、密級等并編號。
第十二條總公司辦公室收文,存檔一份,另一份呈送總公司領導,根據總公司領導批示送總公司有關部門或專業公司傳閱,必要時轉發有關子公司。
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各部門的正式行文應同時抄送總公司辦公室。
文件傳閱應堅持文不橫傳的原則并建立傳閱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因業務需要查閱某文件須經辦公室同意,必要時須報有關領導批準。涉及密級文件,按照《總公司_執行條例》。
第十四條密級高的文件,應鎖在保險柜內,不得鎖在辦公桌抽屜內過夜。
第十五條總公司正式文件須經總公司總經理簽發??偨浝黼x京時,~般事務性行文報請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酌定;凡涉及資金轉移、資金挪用、聯營參股、下設機構等重要事宜且需急辦的,由辦公室電話請示總經理后,報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簽發。
第十六條總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寫、制發由辦公室負責。
第十七條各部門以總公司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業務性文件,需將打印稿送辦公室審核后制文,按上條規定簽發。
第十八條各部門在本身職能和工作范圍內下發的業務性通知,經分管領導同意,可以自己名義發出,但應送辦公室進行文字審核。
第十九條會議通知、轉發有關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臨時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11公司系統內)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同意,以辦公室名義發出。
第二十條發文的密級按《總公司_條例》有關規定確定。
第四章、公文歸檔和銷毀
第二十一條公文辦理完畢,應及時將公文定稿(包括領導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關材料立卷歸檔。
第二十二條調取、查閱存檔公文須經總公司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二十三條沒有歸檔和存查價值的公文,經過鑒別和辦公室主任批準后,可以定期銷毀。銷毀秘密文件,應當進行注銷登記,由二人監銷,保證不丟失、不漏銷。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專業公司、子公司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總公司其它有關公文處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_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國家和公司秘密,加強公司的業務管理,確保公司文件、業務資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總公司辦公室是公司_職能部門,負責總公司并指導下屬公司的_,進行保密教育,調查處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條11系統每個職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第五條公司保密范圍劃分的原則是: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將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類事項,均屬公司秘密。
(一)損害公司經濟利益;
(二)損害公司聲譽;
(三)損害公司對外關系;
(四)妨害公司業務的開展;
(五)妨害公司有關規定、制度、計劃的實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業務情報來源的安全。
第六條密級劃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級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經濟損失或特別嚴重不良影響,如總公司的戰略發展策劃、總公司的長遠規劃、重大項目的決策、整體財務情況以及總公司領導的變動等。
2、機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如總公司領導會議的決定、總公司的年度規劃、總體經營狀況、機構調整和部門、專業公司負責人的人事變動等。
3、秘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指第1、第2項以外的公司內部規定、計劃、經營、財務、人事等情況。
第七條公司各類文件、資料密級由起草部門或專業公司提出密級建議并由有關總公司領導確定,由辦公室印制時加蓋“絕密、機密、秘密”字樣的印章。如辦公室有異議,可商有關領導改變密級。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和情形變化,密級可以變更或解除,其審定權限與確定密級權限相同。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九條知曉范圍:第六條所定內容除總公司領導有權全部知曉外,絕密級只限總公司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秘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第十條備份: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能摘抄或復印,確需摘抄或復印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機密級資料需經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秘密級資料須經所屬部門或公司的負責人批準,交由辦公室復印并登記,復印者應詳細填寫清單,并注明復印件份數及去向用途,原則上年終應交回辦公室銷毀。
第十二條_的基本要求:
(一)不該說的話不說;
(二)不該問的事不問:
(三)不該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不記;
(五)不攜帶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隨便談論保密事項;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筆記本。
第十三條如發生或發現泄密情況,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和所在單位負責人,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獎懲
第十四條對于模范遵守本條例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表揚,對于制止他人泄密行為或發現他人泄密及時報告、使公司能及時采取措施補救的職工,將視情況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十五條對于違反本條例,玩忽職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損失者,給予處罰。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過失及時報告并積極協助采取措施補救的,可酌情減輕處罰;對造成泄密后故意隱瞞不報的,將予以從重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各專業公司、子公司應參照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本條例怕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11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為11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總公司辦公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總公司各部門、專業公司(下稱各單位)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總公司機要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第三條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11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歸檔范圍
第五條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公文、電報、傳真、圖表、書信、報刊、錄音、錄像、盤片J員片等)均屬歸檔范圍。
第六條上級機關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上級機關頒發的需要公司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二)黨和國家領導人及上級機關有關領導視察、檢查公司工作時的重要指示、講話。題詞、照片和有特殊保存價值的錄音、錄像等聲像材料及登載相關內容的報刊。
(三)代上級機關草擬并被采用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條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及其他單位聯合頒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文件,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屬企業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復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形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形成的重要文件、電報、電話記錄,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領導或各部門有關負責人代表公司對電視臺、廣播電臺及報刊記者的新聞發布稿和聲像材料、撰寫專題文章及在外單位重要講話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如實業投資項目、房地產開發、貿易、證券、信貸、租賃、世行貸款、轉貸等業務中產生的各種文件、資料、合同、樣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匯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計算機盤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成立、啟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歷史沿革(包括公司簡介)、大事記、年鑒,反映公司重要活動、事件的剪報、聲像材料,榮譽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編印的公司要聞、簡報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編輯出版物的定稿、樣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干部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轉正、定級、調資退職、退休、醫療、扶恤、死亡、獎懲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黨員、團員名冊、報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轉移工資、行政、黨、團關系的介紹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動中形成的請示、報告、計劃、考察總結、重要簡報、會議紀要、會談記錄、聲像材料、有參考價值的材料、互贈禮品清單、工作來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門、專業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二十)公司購置大型設備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憑證、協議合同、圖紙文件材料。
第八條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頒發的非本公司經營范圍但需要執行的法規性文件;
(二)有關業務機關檢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與本公司聯系、協商工作的來往文件。
第三章、立卷歸檔要求
第九條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度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總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十條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后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一條各單位向總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二條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復、項目評估報告、批準項目文件、協議、合同、營業執照(復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兔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復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的音像制品、計算機盤片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全在一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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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了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務必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務必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著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并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后,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后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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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公司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構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務必按規定定期向公司辦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第三條 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范圍
第五條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屬歸檔范圍。
第六條 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文件,各部門、各項目部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復;
(三)公司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構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構成的重要文件,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匯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電子文檔等);
(八)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成立、啟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簡介、榮譽,有紀念好處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門領導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等工作構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領導、員工檔案;
(十三)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構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門、項目部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八條 各單位務必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后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九條 各單位向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條 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構成規律和特點,持續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一樣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各種協議、合同、營業執照(復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免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復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資料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構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齊,不得分開。
(三)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一樣狀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齊,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下方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務必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資料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職責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光、地點、中心資料和職責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文件目錄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條 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條 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光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光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第十三條 公司辦公室對所保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鑒定,對于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毀。
第十四條 檔案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被鑒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五條 檔案材料鑒定小組審定,并經公司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
第十六條 銷毀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第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九條 借閱檔案務必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并在登記薄上注銷。
第二十條 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轉借復印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狀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一條 借閱的檔案用完后,應及時歸還,借用時光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二條 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三條 凡借閱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復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懲戒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凡違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對涂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準轉借、復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狀況,扣500—1000元獎金,并予以通報批評,狀況嚴重者辭職、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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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規范本公司招聘、入職、試用期和轉正管理等相關事項,特制訂本辦法,以作為遵循依據。
2 范圍:
招聘、入職、試用期和轉正管理等相關作業。
3 職責:
3.1 招聘、入職、試用期和轉正管理均由人資部門負責。
3.2 招聘需求確定、試用期考核、部門內專業訓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
4 作業內容:
4.1 招聘原則:
4.1.1公司錄用員工實行“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競爭上崗、崗上競爭”的原則。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采取多渠道招聘的形式,按學歷、工作經驗、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擇優錄取。
4.2 人員編制管理:
4.2.1 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的工作職責及任職條件,進行定崗定編,制作《崗位說明書》,作為員工錄用、管理和考評的依據。
4.2.2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季度工作計劃、本季度人員異動情況,結合公司戰略相關要求,于每季末25日前提交下季度人力編制計劃,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匯總各部門編制計劃提報總經理審批(因技術部門的特點,技術部于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人力編制計劃)。
4.3 招聘需求:
4.3.1 用人部門因業務需要擴大編制或崗位出現空缺需要替補等原因,在人力預算費用和組織架構人員編制范圍內,按照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要求及時提交《人員需求申請表》,明確招聘原因、需求崗位、需求人數、崗位職責、任職資格等,人力資源部審核并提報總經理審批。
4.4 招聘實施:
4.4.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審批后的各部門人力需求計劃,統一組織招聘。
4.4.2招聘渠道選擇:招聘負責人根據已審批的崗位要求,在兼顧招聘成本、招聘周期等前提下,根據不同的招聘崗位特點評估使用合理的招聘渠道,并在相關的渠道及媒介平臺上發布招聘信息。
A 內部招聘:在滿足招聘崗位的任職資格條件,同時不影響員工原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配置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內部員工。
B 外部招聘:主要包括招聘網站、媒體廣告、現場招聘會、校園招聘、獵頭、內部引薦(公司提倡“任賢不避親”,鼓勵員工引薦滿足招聘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原則上有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門任職)等形式,其中涉及高端稀缺人才招聘時方可采用獵頭招聘渠道,招聘負責人要在審核用人部門提交的人員需求申請表時備注預估獵頭費用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啟動獵頭招聘。
4.4.3 簡歷篩選:人力資源部門對應聘資料進行分類并初選,并將初選簡歷提交用人部門進行簡歷的復選后將面試名單與面試日期轉回招聘負責人通知應聘人員面試。
4.4.4 面試: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安排用人部門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評估。
A 招聘崗位為專員級別的,原則上面試官為用人經理(含)級別以上人員參加。
B 招聘崗位為主管(含)級別以上崗位的,原則上面試官為總監(含)級別以上人員參加。
C招聘崗位為經理(含)級別以上崗位的,原則上面試官為副總(含)級別以上人員參加。
4.4.5 招聘錄用:用人部門確認錄用后將應聘人員面試材料(應聘人員登記表、簡歷、面試評估表等材料)轉交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人力資源部負責補齊應聘人員全部資料,并審核真實性,中高級人才必要時要做背景調查。溝通確認應聘者入職后的薪資待遇。提交《新員工錄用審批表》,經總經理審批后人力資源部給新員工發放正式的《新員工錄用通知書》。
4.5 入職管理:
4.5.1新員工入職通過《入職服務追蹤表》全程跟蹤,確保新員工入職手續規范:
A、新員工入職當天需要攜帶《新員工錄用通知書》及其所列各項資料(身份證、畢業證、原單位離職證明、就業失業證、公司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B、入職時用人部門必須及時確認新員工錄用條件,參考《新員工錄用條件確認書》。
C、入職時用人部門要推動落實導師培養計劃,參考《新員工導師培養計劃表》。
D、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1)公司級通識訓:企業簡介、企業文化、組織架構、企業核心業務、企業政策與薪酬福利、企業關鍵管理制度等(人力資源部原則上于每月1日、16日集中安排通識訓,為節約成本,駐外人員實行視頻授課)。
(2)部門內專業訓:部門整體業務、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用人部門負責在新員工入職1周內安排專業訓)。
4.5.2 新員工入職兩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原則上所有新員工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期限為兩個月。
4.5.3 新員工因入職資料提交不完整或不及時而導致轉正手續、勞動合同簽訂以及社會保險等人事手續辦理延誤的,由員工承擔全部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4.6 試用期和轉正管理:
4.6.1試用期規定:試用期由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其工作安排、導師安排及工作考核,部門負責人與新員工導師共同負責新員工指導;人力資源部要督促新員工導師及時制定《新員工導師培養計劃表》并督促其實施,確保新員工盡快融入工作。
4.6.2 試用期考核: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
A、考核實施: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試用期結束前7個工作日組織安排新員工試用期考核,提交《新員工轉正審批表》,經總經理審批后辦理相關轉正手續。
B、員工在試用期內有下列行為,公司有權不予錄用:
(1)工作技能達不到招聘錄用能力要求,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2)無正當理由請假超過五天;
(3)無故曠工超過一天;
(4)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六次(含)以上;
(5) 工作技能與個人陳述的任職能力不相符或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等欺詐行為;
(6)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7)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8) 因患病或者非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其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4.6.3試用期轉正有以下三種類型:
A、提前轉正:試用期內工作態度、工作能力與績效良好的員工,經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后,人力資源部可以辦理新員工的提前轉正手續。
B、正常轉正: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試用期滿7個工作日之前組織新員工試用期考核,用人部門應至少在新員工試用期滿3個工作日之前做出考核結論,并將書面考核材料提交人力資源部。
C、直接解聘:人力資源部憑轉正審批表中出具的不合格結論,在新員工試用期滿至少2-5個工作日之前與員工面談,按照試用期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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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規章制度的修改是否需要員工簽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且應當將規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即公司修改處罰條例的內容,必須經過前述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
如果規章制度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民主、公示程序已經履行完畢,那么即使員工不愿意簽署,也不影響該規章制度的效力。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將員工簽收作為向員工告知規章制度的一種方法,如果員工拒絕簽收,那么用人單位應當通過其他方法使員工知悉。
二、公司規章制度怎樣制定才合法有效
1、規章制度的內容即要合法更要合理。
規章制度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其中有關勞動基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及員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規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標準。在實務中最常見的就是,很多用人單位規定,入職不滿三個月的不能辭職。這樣的規定與法律相沖突,即使制定了也不合法。勞動者辭職的,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正式用工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
合理性就更容易理解了。例如,用人單位的員工手冊規定,上班玩手機超過5分鐘的即可辭退。辭退員工是一項嚴肅的事情,必須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才能辭退員工,僅玩手機5分鐘就辭退員工,明顯這一規定失去合理性。
2、確定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履行協商的程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規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對勞動者產生約束力,對于這種內容可能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能任由用人單位說了算,否則這樣制度的規章制度可能會嚴重侵害勞動者利益,讓雙方的利益嚴重失衡。因此,就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同工會、勞動者或勞動者代表進行協商,這是一個民主的程序。
3、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要向勞動者公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實務中,公示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關鍵是如何保留公示的證據。例如,勞動者入職時,讓勞動者仔細閱讀規章制度,然后讓勞動者在相同版本的規章制度頁面簽字,并保留好;或者組織學習規章制度的內容,保存好學習的簽到表、時間、記錄、考核規章制度的試卷。
只有遵守上述三點,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不過,目前在實務中,有的規章制度制定,沒有第二項程序。但是,只要規章制度內容不違法,并且合理的,又向勞動者進行送達和公示的,正常情況下法院或仲裁委也會認可該規章制度的效力。
三、如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
1、明確目標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為了提高效率和范范風險,跟這兩個目標無關的事宜都無需制定制度或規定流程,如前述一個小公司為桶裝水制定一個制度除了裝點門面和浪費精力無他好處。
2、梳理公司各條線業務流程
公司各部門的業務都有其最簡便、規范和完整的業務流程(注意簡便和完整的矛盾統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業務流程,最重要的莫過于人、財、物的管理,業務流程也圍繞幾個方面展開,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資金的流轉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業務流程的過程就是發現風險節點的過程,要找到可能發生風險的關節點;例如,人員招聘最易出現的風險是勞動合同是否簽訂,工傷保險是否生效,這可能導致公司面臨雙倍工資差額補償的損失和員工剛上班尚未辦理工傷保險卻發生工傷的損失;資金流轉上在公司資金的領取環節最易出現風險;商品物料的轉移上,在交接環節可能出現交貨卻未取得合規的貨物交收的書面憑證,如此等等,需要公司從自身業務實際出發去深入挖掘和發現風險點。
3、完善業務流程
在梳理流程的基礎上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完善業務流程,例如招聘環節要經過幾個部門的審批,并經逐項確認合同是否訂立,保險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風險的事項;在公司資金管理上,應當做到收支分離,財務管理與現金管理的分離,賬與實的管理分離;在商品物料流轉上要求業務人員按規范取得收貨憑證。
4、根據確定完善的業務流程制定制度
如果說流程是枝干,制度則是充實枝干的枝葉。在流程完善的基礎上,需要對流程的執行做出具體的規定,例如,新員工招聘流程是面試—簽約—入職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應的員工招聘制度明確面試的具體要求、職能部門或負責人員,簽訂合同的時間選擇、書面合同的審批、簽約后合同的管理、簽約后在什么條件下員工可以入職,例如對于危險性較高的行業應當規定在工傷保險生效后入職,避免無保險覆蓋的風險。
5、更新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業務操作實際流程發生變化、法律環境發生變化等等基礎的變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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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帶。
三、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五、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弄機電設備。
六、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2、裝拆人員進入安裝現場、登高作業必須穿軟底防滑電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工作服。
3、嚴禁安拆人員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如酒后擅自進入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負責并開除(違反一次罰1000元)。
5、塔吊安裝、拆卸、附墻作業應設置安全警戒區域,作業人員必須聽從帶班指揮,帶班必須了解作業內容,操作程序及相關工種的配合要求,絕不允許無指揮作業或多頭指揮作業,多人數的群體配合作業要設巡視員。
6、塔吊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各電氣開關、導線、安全裝置、機械傳動,受力部分等應確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檢修時,檢修人必須掛牌警示停用,嚴禁任何人擅自合閘使用。
8、安拆塔吊作業及起重設備的使用,均須符合規定工況環境要求,嚴禁在超風力及雨、雪等惡劣條件下進行作業。
9、塔機頂或降節過程中,嚴禁回轉,必須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步驟操作。
10、塔機安裝完畢后,應認真檢查各部緊固良好與各限位保險裝置齊全完好。
11、本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發現扣三天工資。
希望本公司員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罰款50元一次,帶班罰款100元一次,累計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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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條公司清算辦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而解散的,應按《公司法》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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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實習中的安全問題是個大問題。一般畢業實習一開始,學院和施工單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這一方面說明學院和施工單位對安全高度重視的程度,另一方面對于初次進入施工現場的同學來講,首先進行安全教育很有必要,而且是必不可少的。通過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學生自我防保護能力,力爭做到“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自己不被別人傷害”,以確保同學們的人身安全和實習的正常進行。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1、必須佩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行走時,注意頭上、腳下、眼前,以防碰頭、絆倒、滑倒、撕拉掛扯,不要踩地上的釘子,尤其是拆下的模板上的釘子。
2、注意穿著。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涼鞋及硬底和易滑的鞋,禁止赤腳及穿大腳褲,對女同學而言,還要禁止穿高跟鞋、裙子。不要穿好的衣服及肥大的衣服,最好穿輕便靈活稍微緊身的衣服。
3、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實習中應嚴格遵守施工單位規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禁止在施工現場打鬧、嬉戲、追逐、奔跑。
4、施工現場設有警戒標志的地區,不得進入。注意施工現場的各種警示標志,紅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用于禁止標志,含義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動;黃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標志,含義是要人們引起注意可能發生危險;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用于指令標志,含義是必須要遵守的意思;綠色表示提示,安全狀態、通行,用于提示標志,含義是示意目標的方向。
5、嚴禁跨越正在運轉的機電設備和起重卷揚機的鋼絲繩、拖拉線和其他危險物。發現起吊物過來,應及時避讓,禁止在起吊物下面停留、觀望和穿行。
6、在高空作業時,嚴禁往下或向上拋投材料和工具物品等;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處休息。
7、嚴禁擅自操作和玩弄機電設備,不準擅自亂摸亂動現場的各種開關和閥門。嚴禁在井字架吊籃內乘人上下,不準在井架內行走,嚴禁乘坐非載人電梯上下。
8、在倉庫、木模間、油漆間及易燃易爆場所,絕對禁止吸煙和明火作業。
9、注意在臨時蓋板和陽臺、樓板、屋面、井架口等臨邊圍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處的安全,不得隨意靠近。
10、嚴禁進入黑暗處,尤其是樓面上的黑暗處,務必做到看不清楚的地方不去,以防不測而造成意外事故發生。
11、五個不準踏①陽臺口;②石棉瓦、油氈屋面;③出線;④屋面沿口;⑤磚墻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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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供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本事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景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xx項。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職責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職責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禮貌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景。配合協調情景、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景、材料供應情景、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構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構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研究: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景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職責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于1000—50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貼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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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聘用員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用人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由綜合部審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制。
11在編制范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理批準。
12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制定招聘人數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新聞媒介(網絡、報刊、電視)發布招聘信息。
12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及時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參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根據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盡量避免了考查有爭議的問題。
53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復試意見饋表》,待面試結束后,交綜合部備案。
6、對于未能通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復。
7、應聘人員如通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匯總情況報總經理審核通過后,通知錄用人員并確定到崗時間。
8、公司招聘管理規章制度
1、規定上班時間超過5分鐘到崗為遲到;每次處罰人民幣20元。
2、規定上班時間超過30分鐘未到崗,未進行請假者為礦工。每次處罰人民幣50元。
3、基本工資,當月事假超過3日者(特殊情況除外)除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外,當月基本工資加扣20%。當月病假超過5天者扣除日基本工資外,當月基本加扣10%。
4、工作時間內在崗人員必須正規著裝,不得吸煙,不得與無關人員聊天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當月如違第一資處罰人民幣10元,第二次處罰人民幣30元,第三次處罰50元。
5、應聘人員到本公司后,招聘部工作人員未到場、未進行接待工作者,第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第二次處罰人民幣20元,第三次處罰人民幣50元。
6、按照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安排,進行工作時間內出脫崗或在崗不按工作要求標準進行工作者,第一次處罰10元,第二次處罰30元,第三次處罰50元。
7、在進行招聘工作時不允許有欺詐行為,向來應聘者解釋清楚以下方面: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待遇狀況、手續辦理所需物件以及應聘成功后向應聘人介紹其部門負責人。在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情況下不得私自取應聘人的各類證件與財物。違返以上內容者第一次處罰100元,第二次予以開除。
8、男性招聘部工作人員不得單邀約本公司女性職員一起購物、游玩、就餐(除食堂)、帶入男寢室,不得向公司內女性職員支借財物。違返者予以開除處理。
9、招聘部工作人員不得將本公司應聘者的檔案內容外淀瀉,不得將公司的應聘人員向其他公司進行推介,違者予以開除處理。
10、招聘部工作人員下班后不得在公司附近逗留,違者第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予以開除處理。
以上制度為暫行制度可隨時根據情況變動進行制度內容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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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顧客態度和藹、誠懇,服務積極、認真,說話和氣、禮貌。
二、對顧客要一視同仁,不以衣帽取人,不優親厚友,不走后門,拉關系。
三、對顧客要耐心周到。做到有問必答,百問不厭,百挑不煩,千方百計為顧客著想,急顧客所急,幫顧客所需。
四、對顧客要謙虛謹慎,自覺接受顧客監督,歡迎顧客批評,切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
五、儀容要整潔,舉止要文雅。服務員要通過服裝打扮,儀容姿態,舉止動作反映出一個優良的思想品德和文明的時代精神。語言要藝術,不說粗話、臟話。
六、刻苦學習業務技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每個人都必須在自己的工作范圍內,刻苦鉆研學習,練好基本功,做一名最佳的服務員。
家政服務員的職業守則
家政作為一種職業,也有相應的職業道德所規范。它是家政員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必須遵守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的總要求。家政員的職業道德規范的形成并不是簡單出自某個行政機構或領導的意愿和要求,而是長期的家政服務實踐中提煉出來的經驗結晶。家政服務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守則具體表現為:
誠實守信 竭誠服務 遵章守紀 恪守公德
勤奮好學 技術精湛 工作盡責 厲行節約
自尊自愛 文明得體 語言規范 儀表端莊
入鄉隨俗 求同存異 尊重客戶 理解溝通
尊重隱私 信守約定 敬老愛幼 愛崗敬業
親情服務 人文關懷 甘于平凡 勇于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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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休息日為周六(每月休四天)。
二、工作制度及標準細則:
1、保潔員上崗期間保持個人儀容儀表及個人衛生,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不大聲喧嘩,嚴禁與公司同事閑聊,工作期間不影響員工正常工作;穿工裝上崗,保持工裝整潔、干凈,工裝每周滌一次;不濃妝艷抹及佩帶不適宜的飾物;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上崗。
2、按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須立即行動。3、工作時間內保證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私自使用辦公用品(如電腦、電話等)。
4、愛惜工作用具及公司辦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損壞,可以舊換新。
5、按工作職責每日全面清掃。環境衛生包括辦公室、前臺、走廊(掛畫)。
其中辦公室衛生包括:辦公桌椅、公共辦公柜、電腦、電話、室內玻璃、欄桿、門框擦拭、辦公室內植物澆灌等。
前臺衛生包括:前臺桌椅、飲水機、小柜子、地面除塵、門框擦拭、植物澆灌、擦拭魚缸、換水等。
走廊衛生包括:掛畫、公司牌匾等。
衛生間包括: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盒)、衛生紙等用品的及時更新。
督辦人員:不定期查訪。
三、公司保潔員工資發放:每月的月底,到公司財務部領取或者打進員工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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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材料物資的計劃申報、驗收入庫、領用出庫等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進度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計劃申報
1、按時按需定期向上級公司提出物資需求計劃。執行上級公司制定的周、月、季度材料上報計劃。
2、對臨時急需的材料要及時上報領導審批,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二、材料驗收入庫管理
1、材料物資運送至倉庫時,交驗人要當面點清數量并檢查質量,辦理交驗手續。入庫后要及時登記保管帳。
2、驗收人、保管員要按實際驗收結果的數量出具驗收證明,填寫入庫單。入庫單要填寫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3、入庫材料物資要進行分類管理。
4、入庫材料物資要做好防火、防銹、防水、防霉、防變形、防盜等防護工作。
5、臨時存放的材料物資,保管員應當指定專門地點存放,并出具臨時存放物資手續,即開具暫存物資入庫單,及時督促交物人進行妥善處理。驗收不合格需要調換的物資視同臨時存放物資管理。
6、對因材料物資入庫把關不嚴、倉庫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公司損失要追究倉庫保管員的責任。
三、出庫管理
1、保管員必須根據出庫單辦理材料物資的出庫,按出庫單標明的品名、規格型號和數量交付實物。
2、領料人必須在出庫單上簽字。
四、物資調撥
1、公司有多余物資時,要及時上報上級公司,按情況處理。
2、臨時借用物資的要出具手續,并由雙方公司的物資人員辦理。
五、物資使用管理
建立設備工具使用臺賬,記錄存放地點、使用人責任人、維修情況等,有保管責任人記錄。對不能使用的或者不再需用的設備工具,應當交回公司倉庫。
六、材料盤點
1、實行一月一盤點制度。盤點人要兩人以上。
2、年中、終要實行大的盤點。盤點表要存檔。
3、及時做好盤盈、盤虧、毀損等情況的等記,并查明原因,上報公司領導,妥善處理。
七、本規定自xxx年x月x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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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涵蓋的范圍
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的范疇相當廣,涵蓋勞動管理的方方面面?!秳趧雍贤ā返?條明確了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勞動部關于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勞部發[1997]338號)明確企業規章制度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工時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職工獎懲培訓、以及其他勞動管理等。用人單位可以據此制定、完善、修改、廢止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使之成為促進企業正常安全生產經營、構建和諧穩定的勞資關系、及時處理勞資糾紛的有效保障。
(二)制定規章制度的法定程序
程序違法也是違法。如果任憑企業主、企業老總、企業的管理層隨意制定規章制度,無疑會在制度上剝奪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增大勞動者義務,造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權利義務的失衡,極大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誘發勞資糾紛,破壞社會和諧。借鑒國外先進的勞動管理經驗,通過建立完善的集體協商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保障企業規章制度內容合法,程序公正、合法,不失為一條很好的途徑。但是,在企業工會組織不健全、工會工作不盡如人意的現實情況下,集體協商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的推行尚需時日,任重道遠。目前,我們可以借鑒國有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民主協商制度來保障企業規章制度內容合法、程序公正、合法?!秳趧雍贤ā返?條確定了民主協商的程序,制定規章制度時經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出臺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時,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實施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時,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通過此程序保障企業規章制度擁有廣泛的民意基礎,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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