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城鎮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費協議書(匯集14篇)
發表時間:2017-05-16企業城鎮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費協議書(匯集14篇)。
? 企業城鎮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費協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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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根據(福建)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近日發布的《關于階段性降低福建省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全省失業保險總費率由1.5%降至1%,單位繳費率下調至0.5%。
記者從泉州市就業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獲悉,這是近年來第三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調整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的`具體比例為:用人單位按照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職工的月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其月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經測算,此次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執行后,2017年預計可再為我市4.8萬家參保單位減輕失業保險繳費負擔近8840.4萬元。
近年來,我(泉州)市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的作用,積極落實援企穩崗政策。截至2017年3月底已對2015—2016年度符合穩崗補貼條件的296家企業發放穩崗補貼資金3016.7萬元。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有效地減輕了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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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失業保險嗎 “五險”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非工作所在地戶口的沒有這個,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戶口的最多只有“四險一金”。 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 統籌基金即:在養老保險制度從國家—單位制逐漸向國家—社會制轉變的過程中需要國家統籌,以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 (1)以企業繳費為主建立社會統籌基金; (2)由職工和企業繳費為主建立個人帳戶; (3)政府負擔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費用。這種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應付中國人口老齡化危機,逐漸分散舊制度到新制度的轉軌成本,逐步實現由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到個人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變。 四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有的企業在發放時有基本工資,有相關一些補貼,但有的企業在繳納時,只是基本工資,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具體比例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咨詢。 關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比如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你失業以后還必須有求職的意愿,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 如果失業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給你發保險金。另外,養老金和失業金是不能同時享受的。 試用期內是否享有保險? 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 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或自愿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 (1)喪葬費 (2)一次性撫恤費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 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 舉例來說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礎養老金是2019年的社會平均工資×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養老保險中斷了30個月,就是中斷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礎養老金就是2017年社會平均工資×20% 醫療保險的`享受待遇 1、門、急診醫療費用 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 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 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并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 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準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在收入住院時,醫院收取參保人員部分押金,押金數額由醫院根據病情按比例確定。如被派遣人員單位和參保人員未能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員個人全額墊付; 結算周期: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每9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不超過90天的,每次住院為一個結算周期; 惡性腫瘤患者門診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發生的醫療費用每36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 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每9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 參保人員出院或階段治療結束時,需由派遣人員個人先與醫院結清應由派遣人員個人自費和自付的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向醫保中心申報審核、結算; 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的結算,設定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起付線和最高支付額; 起付線第一次住院為1300元,以后住院為65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超過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標準以下以及派遣人員個人負擔部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派遣人員個人負擔30%。在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10萬元。 住院費用的結算標準,在一個結算周期內按醫院等級和費用數額采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 (各項比例有調整時,按新的標準執行) 注意?。?/strong>非因公交通事故,醫保是免責的! 失業保險享受待遇 失業保險連續繳納一年以上,檔案退回街道后??梢栽诮值老硎苁I保險待遇。 1.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它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北京市相關文件執行;北京大約是100左右。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是指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根據北京市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3.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保險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內不幸發生意外,需向企業索取情況說明,并加蓋企業公章,盡快(最好在三個工作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療診斷書或住院病歷; 2、職業病診斷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隊的事故裁決書或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證明; 4、身份證復印件; 5、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原件 生育保險享受待遇 可以報銷與生育有關費用 報銷范圍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與生育有關的費用。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現在要求,醫保繳夠20年,養老交夠15年才有資格領養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醫保報銷 關于江蘇再降失業保險費率 關于江蘇再降失業保險費率 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業保險費率暫由現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從1%降至0.5%,個人繳費比例不變,仍為0.5%。 南報網訊(記者肖姍)為了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積極預防失業、穩定就業,江蘇再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記者昨天從省人社廳獲悉,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業保險費率暫由現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從1%降至0.5%,個人繳費比例不變,仍為0.5%。據測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兩年,預計可為企業減負180億元。 這也是我省在2013年將失業保險費率從3%降至2%、2016年從2%降至1.5%的基礎上,再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和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按照新費率核定參保單位應繳失業保險費。參保單位按原費率多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核定應繳費額時予以核減。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意味著失業保險基金收入減少。為此,《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穩步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提高基金征繳水平,加快推進失業保險制度全覆蓋。平衡好降費率與保發放之間的關系,嚴格落實失業保險擴大支出范圍條件和穩崗補貼發放條件,加強基金運行的監測和評估,確?;鹌椒€運行。對基金征繳管理規范,因降低費率使基金當期出現缺口的統籌地區,以及化解過剩產能任務重的統籌地區,省將加大失業保險調劑補助力度。 勞動合同涉及的風險有很多,不能忽視,秉承對員工和對公司負責的態度,我們篩選了一下最新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范本,供用人單位和職場員工參考。 北京市勞動合同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______________ 乙方(簽):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附: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跡清楚,文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市勞動合同 編號: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ㄊ校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倪€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簽證員(簽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筆填寫,跡清楚,文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后,工傷保險基金將承擔以下費用: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6-24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標準為本人工資75%―90%的傷殘津貼; 3、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50%的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同時,《工傷保險條例》還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庇纱丝梢娙缛魡挝晃醋泐~繳納工傷保險費,則由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投保主體是用人單位,是由用人單位支付保險費,勞動者不承擔保險費,用人單位是保險法律關系中的投保人,是法定的投保義務主體;工傷保險的受益主體是工傷職工,職工是工傷保險法律關系中的受益人,是法定的權利主體;工傷保險的保險人是社會保險基金組織,投保人將保費依據法律規定的比例交到社?;穑瑓⒓庸kU職工工傷后,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工傷職工的受傷情況依據工傷保險的法律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另外,由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還有部分工傷經濟賠償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所以用人單位仍是依據工傷保險法律關系的賠償義務人。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28號)規定: (1)職工和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問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訴或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因要求進行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鑒定與用人單位發生的爭議,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職工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4)職工因工傷保險待遇給付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屬于勞動爭議,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職工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給付的爭議,不屬于勞動爭議,職工可向上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工傷保險費不得減兔,由用人單位出現相關情形的,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緩繳。緩繳期滿仍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新發生的工傷職工,其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超過緩繳期限6個月仍不繳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停止支付該單位老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按規定如數補繳工傷保險費后,新發生的工傷職工繼續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單位重新繳費的次月起開始支付,并如數補發該單位老工傷職工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 提起社會保險費的計算和繳納,首先應了解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和繳費額概念之間的關系。繳費基數是計算繳納保險費的工資基數,一般為上年度員工月平均工資收入,月平均工資超過參保屬地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算的封頂數作為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參保屬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 60%計算的保底數作為個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是該項保險繳費的計算比例,通常以百分數表示。其三者關系是:繳費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其次,應了解“繳費年度”與“自然年度”的區別。每年1~12 月為一個自然年度,繳費基數即是員工 1~12 月收入總和除以12。從當年7 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為一個繳費年度。在同一個繳費年度內,每月的繳費金額不變。 養老 醫療等社會保險每個區都有專門的經辦機構,一般都按照平均工資的60%做為基數來繳納的, 單位和個人按比例交納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繳費基數:以上年實際收入為繳納基數,低于本市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平均工資的60%為繳納基數,高于本市平均工資300%的,以市平均工資的300%為繳納基數。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保險費。 工傷保險: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目前湖北省和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總繳費比例為28%,其中個人繳費比例8%,單位負擔20%。 繳費額的計算:假如員工小張 2005年工資收入為12000元,月均工資收入為12000÷12=1000元。個人月繳費額為:1000×8%=80元;單位月負擔額為:1000×20%=200元。 二、醫療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總繳費比例鄭州地區9.5%,武漢地區為10%。其中鄭州地區單位負擔 7.5%,武漢地區單位負擔8%,兩地區個人負擔都為2%。 繳費額的計算:假如員工小王在武漢參保上年月均工資 1000元,個人月繳費額為1000×2%=20元;單位月負擔額為 1000×8%=80元。另外,公司還為每位員工參加了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費由公司按員工繳費基數1.5%繳納,員工個人不繳費。 三、失業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總繳費比例3%。其中個人負擔1%,單位負擔2%。 繳費額的計算:假如鄭州參保的員工小李2006年月均工資800元,2006年鄭州市社平工資為1571.25元,小張月均工資收入800元低于社平工資的60%即943.05元的保底數,因此,應按943.05元為繳費基數。個人月繳費額為:943.05×1%=9.43元;單位月負擔額為:943.05×2%=18.86元。 四、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參保遵循自愿原則,繳費由企業和員工個人共同負擔,根據員工參加工作年限分為7%相應比例繳納,單位按員工繳費的1.2倍負擔。 以上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繳費總比例鄭州地區為42%,武漢地區為42.5%。其中鄭州地區單位負擔31%,武漢地區單位負擔31.5%,兩地區個人繳費比例都為 11%。以員工上年度月均工資收入1500元計算,每月個人繳費總額為1500×11%=165元,單位(鄭州地區)每月負擔為:1500×31%=465元。 從以上計算不難看出,對于我們單位職工來說,除其他福利待遇外,單位還負擔了大量社會保險費用 具有我縣城鎮常住戶籍且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居民;我縣城鎮各類學校(包括幼兒園、中小學、職業高中、技校)的在校學生;處于勞動年齡段內(男18周歲至60周歲、女18周歲至50周歲)具有我縣居住證的外來人員及其子女。 原已在本統籌區參保的外來人員,超過勞動年齡段的可繼續參保。 對于入城的農民工及其子女、在城鎮學校上學的'農村戶籍的中小學生,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但不得同時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并重復享受待遇。 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標準 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1997年不能低于4%。此后一般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 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個人繳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即計算個人工資所得稅時,應該將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離退休的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由用人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 5月11日,寧德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轉發省里《關于階段性調低福建省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業保險總費率由1.5%降至1%,單位繳費部分再降0.5%。 據介紹,適當降低全省失業保險費率,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我省失業保險費率動態調整機制,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就業穩定。調整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的具體比例為:用人單位按照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職工的月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其月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 執行期限為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因降低費率造成統籌地區當年失業保險基金收不抵支時,先由統籌地區失業保險基金歷年結余支付,仍有不足部分由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補助,再由當地財政補貼。繳費單位已按原費率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可在以后月份繳納失業保險費時自行抵扣,以抵扣后的金額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后,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國家以什么原則確定工傷保險費率?職工個人需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下面一起來看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8條、第9條的規定,工傷保險費費率的確定應把握以下原則: 1、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實行現收現付制。也就是當期征繳的工傷保險費用于支付當期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傷保險費費率的確定,應該保證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及各項合法項目的支出,同時又不使基金有過多積累。 2、實行行業差別費率。為了使用人單位的繳費與所屬行業風險掛鉤,條例在總結我國實踐經驗和借鑒國際通行做法的基礎上,確定了工傷保險費實行行業差別費率的制度,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確定不同類別行業的費率,并且在同一行業內設定不同的費率檔次。風險程度高的行業,費率相應高,反之則低。 3、實行費率浮動機制。行業的差別費率及費率檔次確定后,根據每個用人單位上一輪工傷保險費的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由統籌地區經辦工傷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其在所屬行業的不同費率檔次中適用哪一個檔次的費率。用人單位在同行業的工傷保險工作做得好,其具體適用的費率檔次就低,反之,就有可能調高其適用的費率檔次。 工傷保險遵循十個原則: 1、無責任補償(無過失補償)原則; 2、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原則; 3、風險分擔、互助互濟原則; 4、個人不繳費原則; 5、區別因工與非因工原則; 6、經濟賠償與事故預防、職業病防治相結合原則; 7、一次性補償與長期補償相結合原則; 8、確定傷殘和職業病等級原則; 9、區別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原則; 10、集中管理原則。 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4.單位應繳納多少工傷保險費用? 7.非全日制用工員工需繳納工傷保險嗎? 8.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失業保險繳納比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深圳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深圳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3%下調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2%下調至1%,個人繳費比例由1%下調至0.5%。 深圳市近日出臺穩定崗位補貼(后簡稱“穩崗補貼”)政策,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補貼。2月24日,深圳市人社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統計數據稱預計2016年符合條件的企業約30萬家,實際享受穩崗補貼政策的減負額度約20億元。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處長吳軍軍提醒,企業需自行登錄市社保機構門戶網站進行申請。 補貼金額 吳軍軍介紹,穩崗補貼旨在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作用。根據《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該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補貼條件 目前,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標準為:用人單位以不超過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的繳費費率按照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按月繳納;職工按照不超過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0.5%的繳費費率按月繳納。深圳現在的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員工繳交部分約為10元,企業約為20元,如果員工有100人,則企業每月繳交2000元。 《通知》對享受穩崗補貼的對象與條件做了明確規定。享受穩崗補貼的對象為企業(包括注冊登記未滿一年的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不適用穩崗補貼政策。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在深圳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該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申領程序 據了解,企業申領穩崗補貼的`程序為申報、信息比對和審核、對外公示、審定、撥付資金。 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錄深圳市社保機構門戶網站(www.szsi.)申報系統,提交穩崗補貼申報。 每年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30日,前一年度符合條件企業的申報截止時間為本年度6月30日,撥付時間為每年10月31日前,將一次性撥付至企業的社保繳費賬戶。 一般來說,在失業后失業者所獲得的失業保險是跟自己夠買保險時所繳納的費用相關聯的。近年來,深圳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被下調。在公民失業后,若其是失業保險的購買者,則會得到政府、單位的補貼,不過獲得補貼的一般都是本市的低薪階級。 確實有一些參保人員很疑惑,為什么有的人退休后還要繳納醫保,有的人不需要繳納了呢?那么來看看深圳退休人員需要繳納醫療保險費嗎? 深圳退休人員還需要繳納醫療保險費嗎? 規定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一是社會醫療保險的性質決定的,社會醫療保險要體現互助共濟,健康人幫且生病的人,退休職工一般患病轉多,是需要社會照顧的脆弱人群。 二是考慮到退休人員在以前的工作期間,已經為社會作出了貢獻,退休后收入低,特別是現在已經退休的職工,沒有足夠的用于醫療支出的積累,醫療負擔較重。因此,《決定》除規定退休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外,還規定了在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的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照顧。 拓展: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如何計息? 當年籌集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三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 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資金,比照三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失業保險繳納比例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2020—2021年廣州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30876元;(10292*300%) 繳費基數下限:2100元。(廣州市最低工資) 2020—2021年: 單位:0.32%、0.48%、0.8% 個人:0.2% 二、繳費方式 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單位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計算依據,職工個人以本人工資收入為計算依據,按規定的繳費率繳納。個人繳納部分由所在單位按月代扣繳。單位和個人每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有關數據,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提供給同級地方稅務機關,由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全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廣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是指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事業、城鎮個體戶及其職工,國家機關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都必需購買失業保險,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2%,城鎮戶口職工比例為1%,農民合同制職工個人不需繳費。 失業保險籌集方式 建立失業保險基金是失業保險制度的重要內容。 其他國家一般采取五種方式籌集失業保險所需資金: 一是由雇主和雇員雙方負擔; 二是由雇主和國家雙方負擔; 三是由雇員和國家雙方負擔; 四是由國家、雇員和雇主三方負擔; 五是全部由雇主負擔。 全部由雇主負擔失業保險所需資金的國家,主要采取征收保險稅的辦法,只有個別國家采用。各國主要采取的是征繳費用、建立基金的方式。 失業保險費是失業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因此,城鎮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以保證基金的支付能力,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和促進再就業所需資金支出。發展失業保險事業是國家的一項重要職責,一方面政府要組織好失業保險費的征繳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失業保險費不能滿足需要時,也有責任通過財政補貼的形式保證基金支出的需要。征繳的失業保險費按規定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并入基金,這是保證基金不貶值的重要措施。其他資金是指按規定加收的滯納金及應當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罰款不在此列。 甲方: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分中心乙方:_________根據《____市失業保險規定》(____市人民政府令________年第38號)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方同意按月(________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保險費。協議雙方須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全額上繳____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甲方(收繳單位)(蓋章):_________乙方(付款單位)(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身份證號:_________電腦序號: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返? 企業城鎮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費協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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