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出版物工作總結(精華二十篇)
發表時間:2021-08-24圖書出版物工作總結(精華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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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圖書(音像)出版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甲方作品《》的正式出版手續。作者(編者)署名為:
二、作品要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齊、清、定書稿。內容不得違反我國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權、肖像權、著作權等合法權益。不得違規操作,否則,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出版時間:本作品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版。乙方必須在甲方書稿、資金到位后迅速為甲方辦妥出版事宜。
四、出版物的印刷及質量:甲方不得擅自印刷出版物,應由乙方聯系具有合法印刷資格的印刷廠家。印刷質量要求:
五、出版物的規格、印張、印數。該書為開本,計印張,萬字,圖數,彩頁。每套(本)定價元,印數冊。
六、費用的承擔:出版物的印刷、審稿及其他出版社需收取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并于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如因甲方應交費用未按時到位,造成本合同委托出版物不能按時出版,其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七、報送樣書:屬自費出版的樣書,由甲方按出版社規定報樣書套(冊)。限在正式出版三個月內發至乙方單位或出版物出版單位。
八、報酬及支付時間:協議簽訂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圖書全部出版費用總計元。(不含稅)
九、合同的解除:在出版社未進行審稿以前,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合同;已進行審稿后不能解除合同。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
十、合同的終止: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出版事務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一、違約管轄:若發生糾紛而引起訴訟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乙方:
簽署:簽署: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出版社,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乙方的《______________》書稿列入甲方______________年自費出版計劃。
第二條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完整的書稿交付甲方,并保證書稿質量,文責自負。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書稿進行質量檢查,如發現書稿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和有不健康內容,應在接到書稿的_______個月內將書稿退還乙方,不予出版,本合同失效。
第四條甲方接到書稿_______個月內完成其編輯加工,復審,終審,封面設計和版式設計,以后并承擔校對、書籍訂價及質量檢查工作。
第五條乙方負責出書的全部費用,并按標準向甲方予付下列款項:
〔暫定:書稿字數為_______萬字,總碼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冊×_______冊: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費用項目管理費編審費封面設計版式設計校對費標準總碼洋的%______________元/萬字______________元/幅______________元/萬字______________元/萬字次計總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甲方收款后發稿,負責“齊,清,定”。
第六條乙方負責印刷,裝訂,保證書籍質量,出書15天內,按本合同第四條標準以書籍實際總碼洋和字數向甲方結清各款項,并交甲方樣書_______冊及全套紙型。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享有本書稿的專有出版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將乙方的書稿列入出版計劃,應退還乙方的預付款,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第四條規定完成書稿編輯等工作,每延期一個月,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書稿,每延期一個月,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預付款,每延期一個月,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結清各款項,應向甲方償付未結清款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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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雙方就作品_________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創作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交稿,并保證書稿達到出版要求。
二、甲方將作品_________交乙方出版,授予乙方專有出版權,期限為_________年。乙方在專有使用期間有權以各種版本形式出版本作品。合同期限屆滿,專有出版權回歸作者。
三、乙方可以在對本作品進行編輯技術加工。對作品內容的修改,應當征得甲方的同意。
四、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版本作品,并保證圖書質量。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基本稿酬為每千字_________元,印數稿酬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見樣書后30日內結清全部稿酬。
六、作品出版后,原稿歸乙方存檔。
七、本作品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按每千字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資料費,并將原稿退還甲方。
八、作品初版、再次印刷、再版,乙方均應贈與甲方樣書_________冊,乙方并同意甲方按批發折扣購書_________冊。
九、乙方如果允許他人出版本作品,應當征得甲方同意,并將所得報酬的_________%給付甲方。
十、如果一方認為對方違反合同條款,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到著作權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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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紙出版物工作是指對報紙內容進行編輯、排版、校對等工作,最終將報紙印刷出版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每個環節都至關重要,需要各種專業技能和團隊協作來完成。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對報紙出版物工作進行總結,討論工作中的挑戰和解決方案,以及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報紙出版物工作的核心是編輯工作。編輯需要對稿件進行篩選、修改和組織,確保整個版面的信息量和質量。編輯工作需要綜合考慮讀者需求、新聞價值和版面設計等多個方面,因此需要編輯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編輯還需要與記者、攝影師等其他部門密切合作,確保新聞報道準確完整。
排版和設計是另一個關鍵環節。排版需要根據編輯提供的稿件和版面設計要求來進行文字和圖片的處理,確保版面整潔美觀。設計不僅包括整體版面的風格和配色,還需要考慮字體大小、標題樣式等細節。排版和設計工作需要強大的技術支持,如熟練掌握InDesign等排版軟件。
校對工作也是不可或缺的環節。校對需要對稿件進行細致的審查和修改,確保文字無誤、邏輯清晰。校對工作需要高度的專注和責任心,因為一個細小的錯誤可能導致整張報紙的質量下降。校對員通常需要具備扎實的語言功底和文字處理能力。
在報紙出版物工作中,還會面臨一些挑戰。比如,新聞稿件的更新速度很快,編輯工作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確保新聞報道的及時性。同時,信息量龐大,編輯需要篩選和配比新聞稿件,確保報紙內容的全面性和多樣性。排版和設計工作也需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確保報紙準時發行。
為了解決這些挑戰,我們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建立高效的工作流程和分工合作機制,確保各個環節之間的協調配合。編輯和排版、設計、校對等部門之間需要密切溝通,確保信息的傳遞和溝通順暢。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支持,如使用排版軟件和校對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培養團隊的專業素養和團隊精神,鼓勵員工相互學習和合作,共同提升團隊的整體表現。
報紙出版物工作是一個復雜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各個環節之間密切配合,確保報紙內容的質量和準時發行。通過不斷學習和改進,我們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為讀者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希望我們在未來的工作中能夠更好地發揮團隊作用,為報紙出版物工作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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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備部件
1.封面——面封,印書名(有副書名的一般應印上)、作者名(及譯者名)和出版者名,多卷書要印卷次。
底封,印上書好及其條碼和定價。
書脊,(若寬度大于等于5毫米)印上主書名和出版者名,空間允許印上作者名,多卷書的書脊印該書的總名稱、分卷號和出版者名,但不列分卷名稱。
封二和封三,一般保持空白,也可根據整體設計需要設置一些文字或裝飾圖案。
2.主書名頁——一般采用比封面薄而比正文書頁厚的紙張單獨印制,屬單頁型書頁
扉頁,提供有關圖書的書名、作者和出版者的信息。
版本記錄頁,載明圖書的版權說明、圖書在版編目數據和版本記錄。
CIP數據(Cataloguing in Pubilcation),4個段落,標題、著錄、檢索、其他注記
3.目錄頁——與正文一起印刷,是其中第一個書帖的部分。從單碼頁面起排,一般位于主書名頁之后、正文之前。目錄中各級標題應條理分明、眉目清楚、便于檢索。
4.正文書頁——圖書內容的作品(正文),及與作品相關但又相對獨立的輔文
(二)可選部件
1.腰封——用紙牢度較強,高度一般相當于圖書高度的1/3,寬度必須包括封面及有勒口,印上與該圖書相關的宣傳、推介性圖文
2.護封——用紙牢度較強,高度與書高度相等,寬度與腰封要求相同,除裝飾圖案、宣傳文字外,還必須印制各種標示圖書屬性的文字(與封面要求相同)
3.書函——四合套和六合套,多用于多卷本的圖書
4.書套——一側開口的硬質紙盒,規格略大于需要放置的圖書
5.襯頁——一般墊在封二與書名頁之間,封三與書心末頁之間也可加
6.環襯——設置在封面和書心之間的過渡性單頁型雙連書頁
7.附書名頁——位于主書名頁之前,通常在與扉頁相對的雙數頁碼面印刷相應文字
8.插頁——采用比正文稍厚紙印刷,既有集合型又有單頁型
9.輯封與篇章頁——采用與正文相同的紙張并與其一起印刷,相應文字印在單碼面上,雙碼面空白,且頁碼使用暗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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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們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兩為”方向和“三貼近”原則,認真落實工作任務,不斷推動文化事業發展,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不少問題,現將上半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情況
1、以活動開展抓手,不斷促進文藝繁榮。今年上半年我市的文藝活動體現出“藝術賽事多,群文活動多,對外交流多”的特點。
一是賽事活動。今年上半年我們先后承辦了湖南省第四屆“三湘群星獎”舞蹈大賽、第九屆湖南戲劇芙蓉獎頒獎晚會、組織了全市第四屆“三湘蒲公英”少兒舞蹈大賽的選拔并送省參賽、進行了XX市首屆民間歌舞大賽的籌備、主辦了XX市“大富豪杯”卡拉0K大獎賽等多項重大賽事活動。其中湖南省第四屆“三湘群星獎”舞蹈大賽共有來自全省14個市(州)代表隊的400多名舞蹈演員齊聚XX,進行最后的決賽。我們克服了活動經費少,接待任務重,演出要求高等困難,圓滿地完成了承辦任務,得到了省文化廳領導和評委、演員們的高度贊賞,同時我市選送的參賽節目也取得了很好的名次,獲得老年組金獎一名,成人組金獎一名,銀獎一名,其中老年組舞蹈《湘南烽火》還將代表我省參與全國舞蹈大賽的角逐。湘昆的王荔梅、雷鈴、夏國軍3名演員則榮獲第九屆湖南戲劇芙蓉獎,傅藝萍還獲得了本屆芙蓉獎唯一芙蓉榮譽獎。
二是群文活動。今年上半年除組織了華鶴之春元旦晚會、兩會文藝專場。國際小水電南南合作文藝晚會等大型文藝演出活動外,還廣泛開展了送戲下鄉活動。市歌舞團加強了與省武警消防總隊的合作,同時整合留守演藝人員重建了輕音樂團,實現省武警消防文工團與市輕音樂團同時活動,在外演出與在家演出共同開展的目標,今年已演出79場。其中1月31日—2月1日,市歌舞團和湘昆劇團來到嘉禾縣行廊鎮鄺家村開展春節送戲下鄉活動,共演出6場,贏得了群眾的熱烈歡迎,反響強烈。除此以外,我們還廣泛開展了多次群眾文化活動,組織了京劇戲迷、票友“想唱就唱”活動,舉辦了“XX—錦州”書法展覽、“周華剛XX東江湖風情畫展”。
三是對外交流活動。今年5月我們成功地承辦了湖南非洲藝術節XX活動區的演出活動,接待了來自埃塞俄比亞、剛果(金)、南非的藝術家,組織在XX城區、資興、宜章等地演出6場,并與湘昆進行了友好的藝術交流,促進了中非之間的文化交流,加強了相互間的了解。昆劇團也派出劇目,參加“飛燕藝術團”赴英國倫敦演出,一折“金猴鬧春”,在倫敦女皇劇院、中英文學校、唐人街及倫敦周邊的市鎮演出26場,唱紅了倫敦。同時我們還加強了與省內外藝術團體的交流,今年已先后組織了湖南省雜技團,湖北省青年歌舞團等來郴演出。
2、以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為重點,全面開展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的專項整治。今年3月以來,聯合公安、工商、通信等職能部門,深入開展了對網吧的專項整治活動,截至6月份,共查處違規經營網吧160余家次,停業整頓24家,取締網吧7家。有效遏制了接納未成年人上網、超時營業等違規現象。同時引入高科技技術手段加強對網吧的監控也進入了實質階段,網絡監控平臺的建設已正式啟動,正逐步向全市鋪開。
3、以規范文化市場為目標,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先后開展了稽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記者站的清理整頓,打擊盜版軟件等專項治理活動,收繳各種非法出版物15375件(本、盤),其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35本(盤),盜版出版物147200件(本、盤),淫穢色情出版物4310本(盤),盜版計算機軟件35000盤(套)。對利用電子游戲機從事賭博活動的電子游戲經營戶進行了全面清查,收繳賭博型電路板30余塊,對20家無證照或嚴重違規的電子游戲經營戶去函工商行政部門,要求予以取締。同時,加強了對演出市場的管理。對娛樂場所的歌樂手進行了全面考核,對違規經營的錄像廳和歌舞娛樂場所進行了查處,對“草臺班子”及無證照演藝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打擊,杜絕了草臺班子在郴演出。
4、以東漢、西晉簡牘的出土保護為突破口,切實開展文物保護工作。自去年12月20日在華鶴花園土地出土東漢·吳簡后,今年2月10日在該地又出土了近千枚西晉簡牘,經專家初步認定為西晉地方政府檔案。晉簡的出土,填補了我國晉代簡牘史上的空白,為晉史研究提供了證史、補史的依據。這批東漢西晉簡牘的出土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關注,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視,專題研究撥出???,加強保護。目前所有簡牘已全部調往省考古研究所進行資料清理整理,我們以此為契機,廣泛開展了文物保護“五納入”的宣傳,并著手開展文物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和項目規劃的編制工作。
5、以項目建設為載體,不斷夯實文化工作基礎。
一是基礎設施項目,今年5月我們對全市11個縣市區的圖書館建設和使用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組織了圖書館的評估定級活動。同時,組織各縣市區認真開展“文化館、圖書館”和“農村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工作。
二是文化保護項目。為認真做好民間傳統文化的普查、搶救工作,我們開展了XX市首屆民間歌舞大賽的籌備工作,擬于今年11月從11個縣市區挑選一些具有鮮明地域特點的民俗歌舞、民間工藝等藝術作品和表演形式,在五嶺廣場進行展演。為了進一步做好保護和振興昆曲工作,成立了出版“中國昆曲經典劇目曲譜大成·湖南卷”編輯小組,整理了《荊釵記》、《彩樓記》、《霧失樓臺》、《白兔記》、《蘇仙嶺傳奇》、《漁家樂》、《一天太守》、《義俠記》、《連環記》、《黨人碑》等十個大戲劇本曲譜,目前已交付出版社印刷,預計年底可出書。同時啟動了湖南昆劇傳統折子戲第一期教學活動,傳承劇目有《醉打山門》、《出塞》、《摘梅》、《見娘》、《議劍》、《游街》等六折戲。
三是文化產業項目。為充分挖掘開發XX豐富的礦物晶體資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今年我們著力進行了XX(國際)礦物晶體奇石市場的建設項目,該項目占地50余畝,分設了奇石展覽館(規劃用地面積12360平方米)和文化旅游商品專業市場(規劃用地面積32020平方米)兩大部分,預計建設投資5000萬元,加上奇石價值共計投入1.5億元。該奇石市場要建成為全國乃至全世界有名的奇石市場,目前該項目已完成用地規劃,正在緊張的建設當中。
6、以隊伍建設為依托,努力實現工作作風的轉變。一是加強崗位學法,不斷強化依法行政。今年以來我們著力加強了《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除組織參加上級各類培訓以外,我們還組織了全市文化市場、文物、新聞出版、版權戰線執法人員,分別于4月26日和6月18日參加了全省文化市場及文物行政執法人員考試,和全省新聞出版版權行政執法崗位學法統一考試。二是認真開展機關干部作風整頓活動。按照市委的統一部署,我們組織了市直文化系統干部職工開展了作風整頓活動,努力加強學習,認真查擺問題,切實進行整改,解決實際問題,從而增強了服務意識,提高了服務質量,實現了工作作風的轉變。
二、下半年工作設想
(一)文化工作
1、加強學習,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文化建設,用科學的發展觀指導文化工作。
2、實施精品戰略,大力繁榮藝術事業。認真組織好一批重點劇(節)的加工、修改、演出、推薦和申報參評工作。通過實施精品工程以及舉行會演等活動,逐步建立起多出優秀作品的激勵機制。支持、鼓勵文藝工作者深入基層,深入生活。繼續組織開展好“文化下鄉”活動、廣場文化活動、社區文化活動和農村文化活動。
3、大力推進基層文化建設,活躍群眾文化生活。以農村鄉鎮和城市社區為重點,積極推進基本文化陣地、基本文化隊伍、基本文化活動內容和基本文化活動方式(簡稱“四基”)的建設。
4、提高文化市場管理水平,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以繁榮和發展文化市場為中心,完善文化市場監控體系,健全文化市場管理機制。以音像市場、網絡文化市場、娛樂市場、演出市場為重點,繼續做好整頓和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工作,加強對文物、工藝藝術品市場和藝術培訓市場的監管,全面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機制。
5、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促進文博事業全面發展。繼續學習、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加大對重要文化遺產和優秀民間藝術保護工作的扶持力度。
6、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提高文化綜合競爭力。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提出推動全市文化產業發展的整體思想和工作計劃,緊緊抓住娛樂業、電影業、演出業、音像業、藝術培訓業、文化旅游業等文化產業骨干項目。重點抓好“中國XX(國際)礦物晶體奇石市場”的建設工作。
7、積極、穩步推進改革,不斷增強文化事業的活力。制定切實可行的文化體制改革方案,逐步建立有利于調動文化工作者積極性、推動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8、加強黨的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文化隊伍的素質。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政治思想和崗位業務培訓,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進一步優化人才成長環境,建立健全各類文化藝術人才的評估、激勵和培養選拔機制,抓緊培養一批熟悉市場經濟規律、懂經營會管理的專門人才。
(二)新聞出版工作
1、貫徹“十六大”精神,抓好法規宣傳和隊伍建設。主要工作內容為:《著作權法》的學習、宣傳;舉辦圖書、印刷從業人員的培訓班各一期;組織全市新聞出版執法人員培訓并進行考試;積極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類培訓。
2、加強管理,推進結構優化。規范經營單位的審批、發證;加強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和印刷行業的管理。
3、繼續加大“掃黃打非”力度。查繳政治類非法圖書,非法教材、教輔,淫穢“口袋本”。
4、加強綜合管理及行業協會工作。繼續認真實施信息、調研和統計工作制度;規范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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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版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臺灣、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全世界)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漢文、_________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______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并按該報酬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并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_________%交付對方。
第九條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后記,應征得甲方同意,并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十條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的原稿負責審校;甲方若看審樣,只限在校樣上作個別不影響版面的修改,并在7日內退還乙方。如校樣不能按期退還或因修改過多而增加排版及審校費用,甲方應承擔推遲出版的責任及30%的改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標準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_____元/每千字×千字+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_________%。
(二)一次性付酬:_________元。
(三)版稅:_________元(圖書定價)×_________%(版稅率)×印數。
第十二條以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后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報酬,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蛞砸淮涡灾Ц斗绞礁冻甑?,乙方在甲方交稿后_________日內向甲方付清。或以版稅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_________日內向甲方付清。乙方在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還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_______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_________年后,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于收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條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_________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_________%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上述作品出版后_____日內乙方應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______元;如有遺失,賠償______元。
第十九條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______冊,并以_________折價售予甲方圖書_________冊。每次再版后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______冊。
第二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標準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并將所得報酬的_______%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并將所得報酬的_________%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使用上述作品的權利,其使用所得報酬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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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被業界視為出版物發行的“最高層級法規”——《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聯合發布,并于6月1日起施行,受到業界高度關注。
與3月25日兩部委聯合發布的《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相比,新的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順應市場發展趨勢以及國務院“簡政放權”的要求,做出了若干重要調整。其中最大的變化為“一增一降三取消”,即增加“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相關條文,降低出版物批發單位門檻,取消“出版物總發行”、“
出版物連鎖經營”審批和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此外,全國性出版物展銷,出版物批發、零售單位設立非法人分支由“審批”改為“備案”。
除了上述條文,對外資也相對放開,版《規定》中的“連鎖門店超過30家的,不允許外資控股”在2016版《規定》中刪除。同時,中國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無需經過外資審批。
2016版《規定》在總則中還新增“國家保障、促進發行業的發展與轉型升級……對為發行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也可看作是與近年來出臺的實體書店扶持辦法的銜接。
與2011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相比,新的2016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新增了“單位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應當具備的資質、申請辦法,第十一條、十二條以1000字的篇幅予以規定。
其中第十一條明確:“單位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應取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并在批準的區域范圍內開展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活動。單位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以出版物發行為主營業務的公司制法人;(二)有與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三)有能夠保證中小學教科書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儲運能力,在擬申請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倉儲場所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并有與中小學教科書發行相適應的自有物流配送體系;(四)有與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相適應的發行網絡。在擬申請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企業所屬出版物發行網點覆蓋不少于當地70%的縣(市、區),且以出版物零售為主營業務,具備相應的中小學教科書儲備、調劑、添貨、零售及售后服務能力;(五)具備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風險防控機制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七)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五年以上。最近三年內未受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記錄。審批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除依照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關于中小學教科書發行單位的結構、布局宏觀調控和規劃?!?/p>
第十二條則明確“單位申請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須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并開列了申請材料清單。
新增的“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相關條文,是《規定》中分量最重、業界最關心的內容。之所以說此條文關系甚大,一是因為涉及到巨大的中小學教科書市場,二是由于長期以來對“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存在爭議。
在計劃經濟時代,不存在發行資質問題,中小學教科書發行一直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由各級新華書店執行。而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板結化”的中小學教科書的發行市場開始出現松動。,由原體制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原國家計劃委員會、教育部、原新聞出版總署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降低中小學教材價格深化教材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發布,要求“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機制,按照出版發行管理體制改革精神,改革中小學教材指定出版方式和單一渠道發行的體制”。
20,《中小學教材發行招標投標試點實施辦法》出臺,第十九條對投標人即擬發行人的資質條件作出了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一)經國務院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確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有書刊發行單位或國有控股書刊發行單位;(二)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出版發行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年檢合格,近3年內未受到新聞出版方面的行政處罰;(三)有3年以上書刊發行經驗,在發行工作中有良好的業績,連續3年沒有虧損記錄;(四)注冊資金原則上1000萬元以上,具有中小學教材征訂、儲備運輸、調劑、零售及結算能力,有配套的發行網絡;(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管理規章制度和與承擔中小學教材發行工作相適應的業務人員”。
,招投標制度在安徽省、福建省和重慶市進行了試點,并于擴大到15個省市。在這個過程中,部分省市的郵政部門和民營公司獲得了發行權,例如云南郵政取得了當地市場三分之一左右的份額。但由于種種原因,、大部分省市停止了中小學教材發行招投標,默認由以前具有發行權的機構來承擔發行工作。
此后,重提“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是20修訂的《出版管理條例》和的《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監管的通知》。前者第三十條規定,“中學小學教科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其出版、發行單位應當具有適應教科書出版、發行業務需要的資金、組織機構和人員等條件,并取得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教科書出版、發行資質。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中學小學教科書,其發行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中學小學教科書的出版、發行業務”。后者則明確提出了“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的概念,其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承擔各省評議公告教輔材料發行的單位,應具備中小學教材發行資質”。
上述兩個文件并未為發行單位的中小學教科書資質的獲得界定明確的標準,而新的2016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的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則明確規定了申請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所具備的條件、申請材料和流程。
鮑紅(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副研究員):目前的教材發行的市場比較統一,暫時看不到太大的影響,但既然設定了這個資質,肯定會有符合條件的相關方來申請,可能是郵局,因為郵局的郵政報刊分公司網點也不少,這也要看具體審批時如何操作,會是一個漸變的過程,這需要時間。這對現有的市場競爭者也是一個提醒:已經不是默認由你來發行了,可能將來有競爭對手,這就需要提升服務。
實際上,中小學教材市場有數以千計的品種,如果都交給一兩個機構代理,無法保證各家的份額和權利,服務也做不過來。在每個省級區域市場,人民教育出版社占據中小學教科書市場約6成的份額,這是省級新華書店需要優先保障的,其次是本省教科書,再次就是租型外省教科書。如何保證最后這部分教科書的發行和出版社的利益,也許需要新的市場參與者。
在2011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第八條明確“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應當具備的條件”,主要包括“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其中進入出版物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注冊資本不少于500萬元”等。
而在新的2016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對應修改為“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50平方米”。
對比2011版與2016版《規定》可見,對出版物批發單位的“硬杠杠”明顯降低,既無“進入出版物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要求,也無“注冊資本”要求,而僅要求“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50平方米”。
在2011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以約700字的篇幅,對“設立出版物總發行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出版物總發行業務應當具備的條件”進行了規定,包括“以出版物發行為主營業務;有與出版物總發行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注冊資本不少于萬元;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總發行單位應為公司制法人”等,以及申請設立出版物總發行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總發行業務需要提交的材料。
而在新的2016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這些規定均被刪除。
出版物總發行是指“由唯一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初,《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5號)要求,取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審批”,取消“從事出版物總發行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同年7月,《出版管理條例》進行了相應的修訂。此次新的2016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所作的修訂,也是為了做好與《出版管理條例》的銜接。
“出版物總發行”概念之所以被刪除,總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它是計劃經濟的產物,這一做法導致一些有規模的批發單位即使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也會因尚未取得出版物總發行資質而不能從事總發行業務。條文的調整旨在進一步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今后任一出版物批發單位均可與出版單位合作,從事某一出版物的總發行,即統一包銷業務。
在2011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第六條第三款明確,“有與出版物總發行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钡诎藯l第二款明確,“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此外,還有多處涉及經營者資質的條文,要求出版發行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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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出版社
住址: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乙方的《 》書稿列入甲方 年自費出版計劃。
第二條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將完整的書稿交付甲方,并保證書稿質量,文責自負。
第三條 甲方負責對書稿進行質量檢查,如發現書稿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和有不健康內容,應在接到書稿的 個月內將書稿退還乙方,不予出版,本合同失效。
第四條 甲方接到書稿 個月內完成其編輯加工,復審,終審,封面設計和版式設計,以后并承擔校對、書籍訂價及質量檢查工作。
第五條 乙方負責出書的全部費用,并按標準向甲方預付下列款項:
暫定:書稿字數為 萬字,
總碼洋為 元/冊× 冊: 元〕
費用項目管理費編審費封面設計版式設計校對費
標 準總碼洋的 %元/萬字元/幅元/萬字元/萬字 次
合 計
總計人民幣(大寫):
甲方收款后發稿,負責“齊,清,定”。
第六條 甲方負責印刷,裝訂,保證書籍質量,出書 天內,交乙方樣書 冊及全套紙型。
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標準以書籍實際總碼洋和字數向甲方結清各款項。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享有本書稿的專有出版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將乙方的書稿列入出版計劃,則甲方應退還乙方的預付款,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元。
2.若甲方未按第五條規定完成書稿編輯等工作,每延期一個月,則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元。
3.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書稿,每延期一個月,則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
4.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預付款,每延期一個月,則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
5.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結清各款項,則應向甲方償付未結清款 %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此后無正文,轉簽章頁)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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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總結
為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文化環境。按照省、市局下發的《關于對出版物市場進行清查和整治的通知》要求,我縣結合實際,深入開展了全縣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并取得了有效成果,現將整治行動小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密部署
為確保全縣出版物市場平安穩定,我局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抓、親自部署、親自過問,并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根據領導的指示精神,縣文廣新綜合執法大隊于9月15日制定了《縣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行動目標、主要任務、工作重點和行動步驟,整個專項行動的時間為50天(9月15日至11月5日)。行動方案的出臺,為出版物市場整治奠定了基礎。
二、宣教結合,營造氛圍
為把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落到實處,執法大隊人員拿起宣教武器,深入全縣出版物經營單位開展宣傳教育,重點宣傳國家的《出版管理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和《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等行政法規,并將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目的進行了宣講。與此同時,我局還加大了對外宣傳力度,9月15日,政法委門戶網站刊登了《喜迎十九大,縣文化執法大隊啟動出版物市場整治專項行動》,等等一些知名媒體對我縣開展的出版物市場專項行動均予以了報道,營造了專項行動的濃厚氛圍,為整治行動打下了扎實的基礎。
三、整治有力,效果明顯
此次行動是以校園周邊地段,主要商業街區、旅游景點、客流密集的交通樞紐及問題突出的場所等為重點區域,以打擊非法出版物為重點目標,全面清理整頓出版物市場。目前專項行動進入了第二階段,即治理行動階段,截止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100余人次,檢查出版物經營單位20余家次,檢查打字復印和印刷企業20余家次,與經營單位簽訂《守法承諾書》20余份,收繳非法出版物60余本(冊)。通過有效治理,我縣出版物市場呈現規范有序、平安穩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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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廢止《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廢止90種需“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的工種”,其中就包括“出版物發行員”。此次2016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所作的刪減,即與人社部上述規定相對應。
在2011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第十三條對“設立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或者其他連鎖經營企業從事出版物連鎖經營業務應當具備的條件”進行了規定,包括“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其中從事全國性連鎖經營的不少于1000萬元;有10個以上的直營連鎖門店;有與出版物連鎖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其中樣本店的經營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等。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對申請設立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或者其他連鎖經營企業申請從事出版物連鎖經營業務,以及設立直營連鎖門店所需要的流程及申請材料提出了要求。
? 圖書出版物工作總結 ?
為了加強校園周邊文化環境整治,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在我區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根據《關于開展校園周邊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X掃黃打非辦發[20XX]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全區校園周邊為重點整治區域,以書店、文具店、食雜店、花店、玩具店、手機經營維修店和網吧等為重點整治場所,以宣揚淫穢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違法違規內容、非法出版物及出版物印刷企業和網絡出版物等為重點整治對象,嚴厲打擊文化市場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積極開展清理整頓,全面規范校園周邊文化經營場所經營秩序,確保我區校園周邊文化市場環境的安全、有序、穩定。通過集中整治,使我區校園周邊文化市場規范有序,合法有效,從而使校園周邊文化環境切實得到改善。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校園周邊文化市場環境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成立龍文區校園周邊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此項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具體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一)集中開展校園周邊文化市場環境整治。對校園周邊書店、文具店、食雜店、花店、玩具店、手機經營維修店和網吧進行拉網式清查,重點查處恐怖、色情、暴力等含有不健康文化內容的非法圖書、非法少兒出版物,從嚴查處查繳色情口袋本、黃色卡通畫冊、暴力游戲軟件等非法出版物,不良貼畫、低俗“搞笑證件”、“少兒版人民幣”等非法印刷品,流氓玩具、“少兒八卦玩具”等文化垃圾,特別要清繳宣揚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的非法出版物和含有政治性、宗教類內容的反動宣傳品。規范各文化經營場所經營秩序、經營環境,倡導文明經營、守法經營,嚴厲查處文化市場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凈化校園周邊文化市場經營環境。
(二)開展網吧和娛樂場所整治。嚴厲打擊網吧、歌舞、游戲經營場所違法接納未成年人經營行為,聯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區網吧、娛樂場所的管理和規范,嚴禁在中小學校200米范圍內開辦電子游藝室、歌舞廳、網吧等場所,要求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的網吧、電子游藝和歌舞廳等場所搬離。
(三)清理校園內盜版教材、教輔,嚴肅查處訂購、使用盜版教輔教材的行為,對轄區內出版物印刷企業進行逐個檢查,從嚴懲處違規承印和非法印制教材教輔行為。
(四)查處通過網絡和手機傳播淫穢色情、封建迷信、反動宣傳等各類有害信息的違法活動。
四、整治時間:9月初至10月5日。9月17日前報送專項整治方案,10月7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了確保整治活動的順利開展,我局成立了龍文區校園周邊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求全體隊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統一思想、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強化管理。提高對專項整治工作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真抓實干,務求實效。
(二)提高認識。開展對校園周邊文化市場專項整治活動,是我們應該履行的職責,徹底消除校園周邊文化市場各類違法經營行為,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成長環境的需要。
(三)突出重點。整治活動中以校園周邊各類文化市場經營主體為重點,嚴格清理檢查,加大取締規范力度,加強與各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查處文化市場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凈化我區文化市場環境,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四)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網站屏幕、報紙、宣傳折頁、QQ群及短信息平等途徑,開展宣傳教育,并對這項工作進行深入報道,及時報道工作動態和成效,曝光典型違法案例,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
(五)業主自律。要求各業主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條例,嚴把未成年人進入關,凈化我區文化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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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著作權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九條乙方向甲方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標準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元/每千字_________于字十印數_________基本稿酬___%___或
(二)一次性付酬:___元___或
(三)版稅:___元(圖書定價)____________%(版稅率)_________銷售數(印數)如*①。最低印數為____冊。
第十一條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還預付報酬的___%。如經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三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條約定報酬的___%向甲方支付酬金。
______
①注:帶*的為選擇性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日內按第九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四條甲方有權核查圖書的印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隱瞞印數,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___%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印數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后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乙方應于___日內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___元;如有遺失,賠償___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十九條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由___著作權合同_____機構_____。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 圖書出版物工作總結 ?
作為一個出版社,圖書出版工作計劃是實現業務發展所必需的一個核心計劃,因為它代表著出版社對產品和市場的規劃和戰略部署。具體而言,圖書出版工作計劃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產品規劃、市場分析、市場策略和績效評估。這篇文章將詳細、具體、生動地介紹這四個方面內容,以期幫助出版社設計一份優秀的圖書出版工作計劃。
一、產品規劃
產品規劃是圖書出版工作計劃的首要任務。在這一階段,出版社需要確定產品的種類、數量、質量和風格等基本要素,制定具體的時間進度表和實施計劃。此外,出版社還需要關注以下問題:
1.研究市場需求。根據市場需求來確定圖書的分類、品種、主題或風格,并為每一類別列出細分市場的具體需求和規模等數據資料;
2.遵循人才戰略。建立科學的人才認證標準,構建優秀的圖書編輯隊伍,并考慮如何與第三方投資機構或形態多樣的協作方合作;
3.資金配置管理。預算資金,管控資產,遵守國家法律關于出版物的知識產權和著作權規定,防范出版物侵權行為。
二、市場分析
市場分析是較為復雜的圖書出版工作。在這個階段,出版社需要充分了解市場環境,包括政策、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同時,市場分析還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競爭對手分析。分析同行業與本行業的競爭對手的優缺點、市場份額、市場變化趨勢等,尋找出版品的獨特性,與其他品牌進行差異化定位;
2.消費者行為的分析。消費者的行為是導致市場波動的主要動力,例如消費者的口味、習慣、需求等方面的變化都會對圖書市場產生影響。因此,出版社需要采用市場調查和數據樣本來獲取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消費者的需求;
3.渠道分析。營銷渠道是銷售的核心部分,渠道的覆蓋范圍廣泛,出版社可能需要考慮自主渠道、網上渠道、外部渠道等多種方式,以增強產品市場的銷售量和市場份額。
三、市場策略
制定市場策略是指針對市場分析所提供的信息和數據,制定積極比較的營銷策略。特別是在當今數字化和智能化的背景下,出版社必須樹立多樣化、順應市場的思路。
1.新市場的探索。出版社不僅要鞏固已有的市場,還需要通過多種策略調動市場潛力,開辟新市場,搶占市場份額。這些策略包括展開新的產品線、引入新的營銷渠道、利用社交媒體和網絡營銷等;
2.營銷策略的創新。出版社需要追蹤市場的創新趨勢,并相應地調整其營銷策略。這種策略的調整不僅限于價格、銷售、推廣等領域,還需要關注產品調整策略、社會創新和文化創新等領域的變化;
3.品牌策略的營銷。品牌營銷體現了企業的形象和信譽度,能夠增強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和忠誠度。因此,出版社需要將品牌策略融入其市場策略中,以強化企業品牌形象。
四、績效評估
績效評估是對圖書出版工作計劃的最終評價,其評估標準應結合實施過程的結果和目標之間的差距。特別是在與預定銷售計劃之間的對比中,實時修正出版工作計劃,共同創造理想的業績。
1.預算績效評估。對完成的成果與預算之間的差距進行分析和評估,找出原因和風險因素,并提出有效的改進措施;
2.工期績效評估。對完成工期和實際工期之間的差異進行分析和評估,如果偏差過大,則需要適時調整計劃;
3.質量績效評估 。對產品質量進行評估,以保證產品質量的提高和穩定。對市場反饋不好或銷售狀況差的產品進行淘汰,或者加強產品加工流程和市場營銷。
總之,一個良好的圖書出版工作計劃應該是高度有效的,并且必須根據市場的變化和消費者的需求及時調整和優化,以促進未來的業務發展。最后,開展圖書出版業務的出版社還應該樹立責任意識、保障知識的版權,循序漸進,保持穩定,為讀者提供優質、高水平的讀書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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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規范出版物發行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出版物市場體系,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出版物發行活動及其監督管理。 本規定所稱出版物,是指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
本規定所稱發行,包括批發、零售以及出租、展銷等活動。
批發是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
出租是指經營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讀者提供出版物。
展銷是指主辦者在一定場所、時間內組織出版物經營者集中展覽、銷售、訂購出版物。
第三條 國家對出版物批發、零售依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發、零售單位銷售出版物。
第四條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全國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國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
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
制定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須經科學論證,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實際、促進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 發行行業的社會團體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實行自律管理。
第六條 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二)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50平方米;
(三)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本規定所稱經營場所,指自有或租賃期一年以上的辦公場所、營業店面、倉儲場地及工商行政部門認可的其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等。
除出版物發行企業依法設立的從事批發業務的分公司外,批發單位應為公司制法人。
第七條 申請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須向所在地地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地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在接受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批準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并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二)申請書,載明單位基本情況及申請事項;
(三)企業章程;
(四)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五)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六)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情況的證明材料;
(七)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第八條 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第九條 申請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須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審批。
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批準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并同時報上一級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其中門店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應同時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備案。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二)申請書,載明單位基本情況及申請事項;
(三)經營場所的使用權證明。
第十條 中學小學教科書發行單位應取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教科書發行資質,并在批準的區域范圍內開展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活動。納入政府采購的中小學教科書,不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從事發行。單位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公司制法人,有確定的企業名稱,以出版物發行為主營業務;
(二)有與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三)有能夠保證教材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儲運能力,在擬申請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倉儲場所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并有與教材發行相適應的自有物流配送體系;
(四)有與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相適應的發行網絡。在擬申請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企業所屬出版物發行網點覆蓋不少于當地70%的縣(市、區),且以出版物零售為主營業務,具備相應的中小學教科書儲備、調劑、添貨、零售及售后服務能力;
(五)具備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風險防控機制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七)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五年以上。最近三年內未受到出版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審批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除依照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關于中小學教科書發行企業的總量、結構、布局宏觀調控和規劃。
第十一條 單位申請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須向擬申請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當地出版行政部門在接受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后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作出書面批復并頒發《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材料包括下列書面材料:
(一)申請書,載明單位基本情況及申請事項;
(二)企業章程;
(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五)負責人的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專業技術資格證;
(六)最近三年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及證明企業信譽的有關材料;
(七)經營場所、發行網點和儲運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八)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情況的證明材料;
(九)企業發行中小學教科書過程中能夠提供的服務和相關保障措施;
(十)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依法經營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的承諾書;
(十一)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設立出版物出租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出租業務,應當于取得營業執照后15日內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情況等材料到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國家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設立外商投資出版物發行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第六條至第九條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照本規定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已經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出版物發行單位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應自開展網絡出版物發行業務后15日內到原批準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申請設立從事出版物發行的書友會、讀者俱樂部或者其他類似組織,按照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辦理。
出版物發行企業可以設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書友會、讀者俱樂部或者其他類似組織,無需審批,但應于設立后15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原批準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出版物發行單位可在原發證機關所轄行政區域一定地點設立臨時零售點開展其業務范圍內的出版物銷售活動。設立臨時零售點時間不得超過10日,須提前到設點所在地縣級出版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并須遵守所在地其他有關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出版物批發單位可以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
出版物批發單位設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發行分支機構,不需單獨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但應按照工商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領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并于領取營業執照后15日內持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到原發證機關和分支機構所在地相應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出版物零售單位在原發證機關所轄行政區域內設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發行分支機構,不需單獨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但應按照工商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領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并于領取營業執照后15日內持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到發證機關備案。出版物零售單位在原發證機關以外的行政區域設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發行分支機構,應按照設立零售單位的有關規定到分支機構所在地出版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出版單位設立發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發行分支機構,應按照工商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領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并于15日內持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出版許可證》及分支機構設立地址、人員情況等相關材料到分支機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人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應當于15日內依照本規定到原批準的出版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并向原批準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下列出版物:
(一)含有《出版管理條例》禁止內容的違禁出版物;
(二)各種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經批準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復制的出版物,偽造、假冒出版單位或者報刊名稱出版的出版物,非法進口的出版物;
(三)侵犯他人著作權或者專有出版權的出版物;
(四)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復制、發行的出版物。
第二十條 內部發行的出版物不得公開宣傳、陳列、展示、銷售或面向社會公眾發送。
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只能在本系統、本行業或者本單位內部免費分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或面向社會公眾發送。
第二十一條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在發行活動中應當遵循公平、合法、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訂立供銷合同,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從依法設立的出版發行單位進貨;發行進口出版物的,須從依法設立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貨;
(二)不得超出出版行政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
(三)不得張貼、散發、在網上登載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或者有欺詐性文字、與事實不符的征訂單、廣告和宣傳畫;
(四)不得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權頁;
(五)《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在經營場所明顯處張掛;利用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應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載的有關信息或鏈接標識;
(六)不得涂改、變造、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批準文件;
第二十二條 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應將出版物發行進銷貨清單等有關非財務票據至少保存兩年,以備查驗。
進銷貨清單應包括進銷出版物的名稱、數量、折扣、金額以及發貨方和進貨方單位公章(簽章)。
第二十三條 出版物發行單位從業人員應接受發證機關組織的業務培訓。鼓勵出版物發行單位建立職業培訓制度,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參加經過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所實施的發行職業技能鑒定考核。
第二十四條 出版單位可以發行本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發行非本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的,需按照設立出版物發行單位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出版單位不得委托無出版物批發、零售權的單位銷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銷售業務。
第二十五條 建立發行出版物的網絡交易平臺應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備案,接受出版行政部門的指導與監督管理。
提供出版物發行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通過網絡交易平臺從事出版物發行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審查,核實經營主體的營業執照、《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并留存證照復印件或電子文檔備查。不得向無證無照、證照不齊的經營者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提供出版物發行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建立交易風險防控機制,保留平臺內出版物發行單位的交易記錄兩年以備查驗,發現在網絡交易平臺內從事各類違法活動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所在地出版行政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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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維護出版物批發市場正常秩序,培育和規范出版物批發市場,促進出版發行事業的發展和繁榮,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出版物批發市場,是指以出版物批發為主體的集中經營場所。
第三條出版物批發市場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
第二章批發市場的建立及審批
第四條建立出版物批發市場,必須經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批準,報新聞出版署備案。
第五條出版物批發市場一般設立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其它地區需設立出版物批發市場的,應由當地省級新聞出版局審核,報新聞出版署批準。
第六條出版物批發市場的主辦單位需經當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確認。
第七條出版物批發市場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充足的供批發單位集中經營的固定場所;
(二)有健全的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
(三)具備基本的辦公、倉儲、通訊設施,能為經營單位提供辦公室、庫房、電話、代辦托運、打字復印、安全保衛、衛生等服務項目;
(四)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機構及經營單位能夠全部實行計算機統一管理。
第八條申請建立出版物批發市場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出版物批發市場名稱、地址;
(三)出版物批發市場的主辦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姓名;
(四)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機構及組織章程;
(五)出版物批發市場的平面設計圖和透視圖。
第九條出版物批發市場一經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單位,均應入場經營。
第十條建立出版物批發市場要符合新聞出版署關于出版物市場結構、布局和總量控制的要求。
第三章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出版物批發市場應成立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并配備專職的市場管理人員。管理委員會下設市場管理、出版物審讀、治安保衛及后勤服務等部門。
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協助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批發市場。
第十二條出版物批發市場凡涉及如安全、消防、保險、衛生、宣傳等事項,應由該管理委員會統一辦理。
第十三條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須制定本市場交易管理、出版物審讀、人員培訓、消防保衛和其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保證市場的良好秩序。
第十四條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人員要強化管理意識、服務意識,嚴格執法,不以權謀私,不得侵犯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要建立監督機制,公布舉報電話。
第四章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
第十五條出版物批發市場的管理機構及場內經營單位應按照要求使用統一的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軟件,實行規范化管理。
第十六條出版物零售單位不得進入批發市場經營。
第十七條出版物批發市場的交易活動要公開化、票據化和規范化,禁止非法交易和場外交易行為。市場內的經營單位不得為非法交易活動提供條件。
第十八條出版物批發市場管理委員會要保護合法經營,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不法交易行為。
第十九條出版物批發市場要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制定崗前培訓制度、出版物準銷證制度、統一購銷單制度、出版物準運放行制度等。
第二十條出版物批發市場的出版物廣告、征訂單和宣傳品必須按規定印制和張貼,不得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以及低級、庸俗、迷信的語言或畫面,不得有虛假和欺騙性宣傳。
第二十一條出版物批發市場要保持整潔、衛生的環境,出版物擺放整齊。
第五章經營單位管理
第二十二條出版物批發市場內的經營單位必須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簽發的《出版物發行(批發)許可證》和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的營業執照,并張掛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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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出版物出版合同范本正文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所有的_________出版問題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定義:
1.出版物名稱:__________
2.出版形式:音像□電子□
3.出版類型:首版□再版□
4.介質: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版發行上述_________,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算;乙方在授權范圍內享有專有出版發行權,發行權的空間效力范圍及于中國大陸境內(不包括港澳臺行政區域)。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_________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其__________權利的完整性,因上述授權的權利瑕疵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 甲方因版權授權規定的權利瑕疵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對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授權出版作品的內容、聲像等技術指標應符合乙方出版的有關技術規定;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版的有關技術指標,并作為合同附件。在乙方接受甲方材料時,應審查甲方材料技術指標,不符合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材料_______日內一次性告知甲方,過期視為甲方所提供的材料符合乙方出版的技術規定。
第六條 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及出版作品的完整性;若因名稱及其他問題影響到合同的依法履行,確需變動上述作品的名稱或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甲方有權對作品的相關內容進行變更,變更情況應及時通告乙方,因此造成的誤工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一方違反約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并終止合同。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應保證其履行的合同義務,達到雙方約定的標準。
第九條 該__________雙方約定首次出版制作___________張(可分批制作),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張;______________________張,______________________張,______________________張;每張光盤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可分批支付)。首次出版時,甲方須向乙方交納_________費用_________元(按出版_________個數,可分批支付)。除合同條款約定的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另收其他費用,制作完成的光盤由乙方負責運送到甲方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需再版制作,只需要交納光盤出版制作費用,不再另行交納_________費和出版管理費。每張光盤的單個價格與首次出版時相同。
第十條 雙方約定,在合同有效期內,_________由乙方負責;合同到期后,乙方應按約定把________歸給甲方。如因乙方保管原因,致使甲方再版發生困難的,乙方應退回________制作費用,且負責重新制作________,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欲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選段、全集且具有涉嫌侵犯乙方對本__________專有出版權情形的行為時,須取得乙方許可。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由乙方對甲方交付的光盤樣盤內容、功能、盤面設計以及樣盤外包裝設計進行審查。審查確認合格后,甲方須先將出版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待甲乙雙方辦理完委托手續后,甲方須將________制作費用_________元,以及首批光盤制作費用的_________%支付給乙方,剩余款項,在甲方拿到光盤并驗收合格后支付給乙方,并由乙方出具正規發票。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約定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向甲方交付合同約定生產的光盤數量,如果乙方到期后未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乙方應退回甲方支付的全部光盤生產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上述_________首次出版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留存樣品_________張(套),以便乙方向總署上交備案,其它產品可全部由甲方用于銷售。所留存樣品以備案為限,不得用于商業目的或其他用途,因違反約定侵犯甲方著作權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第十七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友好為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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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著作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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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甲方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簡體字版出版事宜。
第二條 甲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如侵犯他人著作權,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 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甲方的作品如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力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作品的“齊、清、定”稿件交予乙方。
第六條 乙方負責對書稿進行質量檢查,如發現書稿有政治問題或不健康內容,以及其他問題,應在接到書稿的 1 個月內將書稿退還乙方,本合同失效。
第七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并收到出版費用 1 個月內,完成編輯加工、送出版社三 審、封面設計和版式設計等工作。
第八條 乙方在領取出版社準印手續后, 2 個月內完成出版任務,將樣書交送甲方。 乙方:墨客自費出版工作室 地址: 聯系人: 郵編: 100083 電話: E-mail:moke_
第九條 本書共 萬字、 印張,甲方要求印刷 冊。由 出版社出版。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出版費用,經營額在 2 萬以內的每書收取 1000 元,在 2 萬元以上的收取經營額的百分之十。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后,甲方需支付出版管理費 元,制作印刷費用 元,代理費 元,共計元。出版費用打入乙方帳戶后,乙方啟動出版程序。
第十二條 本書裝幀印刷標準:封面 克銅板紙,正文 克 紙,黑白 / 彩色印刷,平裝 / 精裝。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 5 本樣書。
第十四條 甲方同時委托乙方代理該作品在全世界出版中文繁體字的版權,代理網絡出版、電子出版、連載、選編、聲像、影視的版權。并收取甲方上述權利收入的百分之十作為代理費用。
第十五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爭 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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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作者:
作品名稱:《______》
參照《中國特別行政區新聞出版管理條例》,經甲、乙雙方商定,關于上述圖書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上述作品授權乙方在香港及海外地區的出版及發行權(即中國大陸以外的一切海外華人社區)。甲方享有上述作品的著作權,并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電子形式獨家轉載(或授權第三方轉載)上述作品的專有權。
第二條: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上述作品的全部份或一部份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即修改篇幅只在1/3以下)以原名或更換名授予第三者在香港及海外地區出版。
第三條:甲方保證上述圖書的質量符合下列要求:
一.博客內容無色情及侵權行為;
二.博客頁碼準確無誤,體例完備,內容正確。
第四條:書稿最后出版字數須控制在20萬字以內。
第五條:甲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按上述要求交稿,如不能按時交稿,應提前10日通知乙方,另行商訂交稿日期;如甲方按時交稿,乙方應于____年__月底前出版上述作品。
第六條:甲乙兩方以協作形式合資出版。甲方可取書價的10%%起作為版稅,計算方法為:銷售冊數 版稅率 定價,或以低至成本價格的特惠折扣購書,代替版稅。
第七條:圖書的首版為1000本,定價為____元,書號(ISBN)為: 978-988-XXXX-XXXX。乙方提供全套由圖書編審至銷售的協作出版服務流程,而甲方則須資助乙方_____元以協助圖書出版,分別于簽約時及印書前各繳付一半。(以人民幣算)
第八條:書印成后,乙方須將協定分享圖書, 免費送交甲方協定之國內地址。甲方須配合乙方銷售或助銷,在一己博站積極宣傳,或索取更多圖書助銷;而乙方須通過博站網站,及各大讀書頻道,推薦宣傳作品,並利用海外書網,向國內外讀者進行郵售。其餘圖書,則交由港澳及海外地區發行,為期不少于一年(書印成后起算)。
第九條:在乙方依約出版的情況下,甲方無故中止出版合約,則甲方己付的一切費用將不獲發還;同樣,在甲方依約出版的情況下,乙方無故中止、或無法完成由編審到銷售的整個出版流程,則乙方須將甲方己付費用全部退還。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年。合同期滿后,乙方擁有續簽合同的優先權。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憑。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圖書出版物工作總結 ?
東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本人(投資者或公司)擬在東莞市____鎮(區)(詳細地址)設立_______(單位名稱)從事_______________(國內版書報刊、國產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零售)的經營活動。
投資經營性質為___,法人代表____,擬投入總資金為____萬人民幣,注冊資本為____萬人民幣。
經營場所面積為___平方米。
投資經營性質為___,法人代表____,擬投入總資金為____萬人民幣,注冊資本為____萬人民幣。本人(投資者或公司)擬在東莞市____鎮(區)(詳細地址)設立_______(單位名稱)從事_______________(國內版書報刊、國產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零售)的經營活動。投資經營性質為___,擬投入總資金為____萬人民幣。
申請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月日
? 圖書出版物工作總結 ?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下列出版物:
(一)含有《出版管理條例》禁止內容的違禁出版物;
(二)各種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經批準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復制的出版物,偽造、假冒出版單位或者報刊名稱出版的出版物,非法進口的出版物;
(三)侵犯他人著作權或者專有出版權的出版物;
(四)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復制、發行的出版物。
第二十一條 內部發行的出版物不得公開宣傳、陳列、展示、征訂、銷售或面向社會公眾發送。
第二十二條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在發行活動中應當遵循公平、守法、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訂立供銷合同,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個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從依法取得出版物批發、零售資質的出版發行單位進貨;發行進口出版物的,須從依法設立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貨;
(二)不得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
(三)不得張貼、散發、登載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或者有欺詐性文字、與事實不符的征訂單、廣告和宣傳畫;
(四)不得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權頁;
(五)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在經營場所明顯處張掛;利用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應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載的有關信息或鏈接標識;
(六)不得涂改、變造、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批準文件;
第二十三條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個人,應查驗供貨單位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并留存復印件或電子文件,并將出版物發行進銷貨清單等有關非財務票據至少保存兩年,以備查驗。
進銷貨清單應包括進銷出版物的名稱、數量、折扣、金額以及發貨方和進貨方單位公章(簽章)。
第二十四條 出版物發行從業人員應接受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出版物發行單位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積極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參加依法批準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實施的發行員職業技能鑒定。
第二十五條 出版單位可以發行本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發行非本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的,須按照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六條 為出版物發行業務提供服務的網絡交易平臺應向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接受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管理。
備案材料包括下列書面材料:
(一)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三)網絡交易平臺的基本情況。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于10個工作日內向備案的網絡交易平臺出具備案回執。
提供出版物發行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通過網絡交易平臺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審查,核實經營主體的營業執照、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并留存證照復印件或電子文檔備查。不得向無證無照、證照不齊的經營者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為出版物發行業務提供服務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建立交易風險防控機制,保留平臺內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經營主體的交易記錄兩年以備查驗。對在網絡交易平臺內從事各類違法出版物發行活動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所在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和全國性出版、發行行業協會,可以主辦全國性的出版物展銷活動和跨省專業性出版物展銷活動。主辦單位應提前2個月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
市、縣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出版、發行協會可以主辦地方性的出版物展銷活動。主辦單位應提前2個月報上一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材料包括下列書面材料:
(一)展銷活動主辦單位;
(二)展銷活動時間、地點;
(三)展銷活動的場地、參展單位、展銷出版物品種、活動籌備等情況。
第二十八條 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業務的單位必須具備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
(二)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中小學教科書,其發行單位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確定;
(三)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選定的中小學教科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發行任務,確保“課前到書,人手一冊”。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中小學教科書發行受到影響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報告所在地出版行政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四)不得在中小學教科書發行過程中擅自征訂、搭售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出版物;
(五)不得將中小學教科書發行任務向他人轉讓和分包;
(六)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證書;
(七)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費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違反規定收取發行費用;
(八)做好中小學教科書的調劑、添貨、零售和售后服務等相關工作;
(九)應于發行任務完成后30個工作日內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情況。
中小學教科書出版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依法確定的中小學教科書發行單位足量供貨,不得向不具備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的單位供應中小學教科書。
第二十九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從事本規定第二十條所列出版物的征訂、儲存、運輸、郵寄、投遞、散發、附送等活動。
從事出版物儲存、運輸、投遞等活動,應當接受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個人應當按照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接受年度核驗,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新聞出版統計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如實報送統計資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報、遲報、虛報、瞞報以及偽造和篡改統計資料。
出版物發行單位、個人不再具備行政許可的法定條件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中小學教科書發行單位不再具備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的法定條件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撤銷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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