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范文|縣城應急供水預案(范本十九篇)
發表時間:2021-03-28縣城應急供水預案(范本十九篇)。
一.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用水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供水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東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東陽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東陽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是指因突然發生供水設施設備損壞、供水管網破損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群眾停止供水及相關事故,危及公共穩定的緊急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有關部門、供水企業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統籌協調,科學救援。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與合作,確保發生供水事故時,能及時準確傳遞信息,并快速處置。長效管理,依法規范。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機制。
2風險識別與事故分級
2.1風險識別
可能造成供水突發事故主要風險:
(1)水源污染風險:生物、化學品、病毒、放射性物質等造成污染。
(2)水廠生產事故風險:電廠、變電站發生停電事故導致供水企業、泵站(閘站)停產;調度、自動控制等信息系統遭受入侵、攻擊和失控、毀壞;次氯酸鈉、液氯、液氧、高錳酸鉀等?;沸孤?、爆炸等。
(3)供水管網事故風險:室外主要輸配管(隧)設施爆管、損毀等;井下作業等高危作業發生多人傷亡等;管網水水質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災害風險:因地震、滑坡、臺風、暴雨、大雪、低溫、咸潮入侵等自然災害,導致機電設備毀損、水源水無法取用等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5)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爆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生產運營人員嚴重減員等。
(6)人為損害風險:因誤操作、施工危害、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因素造成生產與供應系統損壞和停產、減產。
2.2事故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按照其緊急程度、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2.2.1特別重大突發事故
特別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2.2重大突發事故
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2.2.3較大突發事故
較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發事故
一般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
(2)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氣或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上述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應急組織體系
3.1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務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辦公室: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市水務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水投集團總經理和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衛健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投集團、市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東陽供電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各鎮鄉(街道)、開發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
3.2應急組織職責
3.2.1市指揮部職責
(1)實施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2)領導和協調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貫徹落實市政府決定事項;
(3)負責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掌握情況,并根據需要向市政府、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6)決定其他有關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2.2辦公室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市指揮部辦事機構,履行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做好供水事故預防工作;
(2)編制和修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責任與措施;
(3)督促指導供水企業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備案工作;
(4)動態掌握供水行業存在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根據事故動態及時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5)組織或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6)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3成員單位職責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市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市經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市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市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組織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并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8)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證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市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
(10)市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負責渠道泄洪、控制閘、電廠負荷的調度工作,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加強水質監控,及時處置藍藻等危害水質安全的危害因素;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市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生態環境東陽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市水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國網東陽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相關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勘、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3.3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市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城建、氣象、衛生、民政、環保、通信、應急救援、公安、交通、電力、安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4預警機制
4.1預防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向市政府及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4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預警(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二級預警(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預警(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預警(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來臨,事態可能會擴大。
4.3預警發布
市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4.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市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市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5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
5.1.1報告程序
(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者119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上報供水主管部門。
(2)供水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市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5.1.2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2先期處置
5.2.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市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1)市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市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向毗鄰市或者省有關廳局請求支援。
5.2.2突發事故發生后,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投集團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市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市指揮部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趨勢;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市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市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市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環保部門、衛健部門、市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下游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市指揮部報省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市政府負責。
5.5信息發布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市政府決定。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理
市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金華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東陽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市水務局應向市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指揮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市政府、市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市水投集團和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市水投集團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市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市指揮部備案。
8責任追究
市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市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9.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二.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1總則
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以保障高壩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編制依據
根據《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條例》、《xxx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涼州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流洪水、內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的次生衍生災害。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抗旱防汛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抗旱防汛的現代化水平。
抗旱防汛工作實行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村、分單位負責。
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和堅持執行防抗結合的原則。
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堅持依法抗旱防汛,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
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抗旱防汛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在充分利用水資源的同時,要切實保護好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組織指揮體系
xx鎮人民政府設立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災害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和武裝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為:鎮政府辦公室、鎮水管站、派出所、國土所、鎮財政分局、鎮民政辦、鎮統計站、鎮農技站、畜牧站、林業站、學區輔導站、供電所、鎮衛生院、鎮廣播站構成。
職責分工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抗旱防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抗旱防汛搶險的各項政策、規章和制度以及上級抗旱防汛指揮部調度指令和批準的防洪搶險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旱情、水情、汛情、災情,組織實施抗旱減災措施、抗洪搶險、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政府辦公室:負責執行鎮黨委、鎮政府及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發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災等決策、指令,督促有關站、所履行職責,并監督協調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鎮武裝部:負責全鎮抗旱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訓練等工作。根據汛情、災情需要,協調民兵連隊協助政府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執行重大防洪搶險任務。
鎮水管站:負責全鎮防汛搶險及所屬重點水利渠系的運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鎮抗旱防汛搶險各類預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預報,;負責實施全鎮抗洪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及
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抗旱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緊急防汛期間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偷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汛工程及通信設備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抗旱防汛搶險的治安保衛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測、預報和預防工作;負責全鎮范圍重點區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及泥石流防御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鎮財政分局:負責落實、解決防汛搶險經費;及時下撥省、市、區下達的抗旱、防汛投資并監督使用;根據防汛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的急需程度,籌措、調劑、落實防汛經費。
鎮民政辦:負責全鎮水旱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鎮統計站:統計旱情、汛情、險情、災情,并及時做好上報工作。
鎮農技站、畜牧站:負責做好本行業的抗旱防汛搶險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水旱災害動態,組織、協調、落實災區農、牧業減災、救災措施。
鎮林業站:負責全鎮造林地抗旱保苗預防工作。
學區輔導站: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不到水庫、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時掌握并上報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做好學校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供電所:負責全鎮抗旱防汛及抗洪搶險期間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和電力供應;發生緊急情況,線路中斷時,要及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搶修,確保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緊急情況發生后,要立即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進入受災區域,及時救治和運轉傷病人員,做好災區災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廣播站:負責根據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時向群眾發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搶修、抗洪救災知識的宣傳
指導工作,做好嚴厲打擊盜竊防汛物資、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等犯罪行為的宣傳報道。
3預防及預警機制
預防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預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災人口、農作物、群眾財產;工礦企業設施;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設施等方面的災情損失。
(2)洪澇災害發生后,受災村組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受災情況,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迅速收集匯總災情,全面掌握救災情況,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重大險情或重大災情,應在第一時間內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同時組織核實災情,并及時將核實的災情上報。
旱情信息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各村應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出科學依據。
災害發生后,各村組及時收集旱情災情動態信息,并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抗旱行動應隨時上報區抗旱防汛指揮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預防預警行動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和干旱災害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抗旱防汛責任人、抗旱防汛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抗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重點地段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問題的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準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抗旱防汛應急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制定嚴格的抗旱水資源調度方案和節水限水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各村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可按險情、災情需要統一調配抗旱防汛物資,以應急需。
三.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為有效應對、及時控制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處置城區供水重大事故的能力,保證城區供水突發事件處置的科學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h城居民用水及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①《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__]11號);
②《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桂政發[20__]62號);
③《靈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④《靈山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規則》
⑤《靈山縣自來水公司不間斷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1.3現狀
靈山縣縣城城區面積約21km2,人口約22萬人?,F有兩個水廠,合計供水規模8萬m3/日,現有供水管道DN100以上約170千米,DN100以下約700千米,自來水用戶約4.3萬戶,自來水覆蓋率約98%。近
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及主管部門具體指導下,經本公司的努力,供水安全生產抓得較為扎實,未有發生重大供水事故,杜絕了二氧化氯消毒事故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水源污染事故極少出現,管道爆裂事故雖偶有出現,但都較輕微。隨著靈山縣城區給水系統擴建工程的逐步推進、舊供水管網的更新改造,供水安全事故將會大大減少。
1.4分類分級
供水安全事故主要發生在水廠及城區供水管網區域,以水源污染事故、二氧化氯消毒事故、機電設備事故、管道爆裂事故為主。水源污染根據污染物毒性高低有不同程度破壞性,水源污染于本單位沒有可控性,但只要科學處理,均具可防性;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因自來水余氯過量而發生,輕微過量對人體不會造成傷害,只有嚴重過量才會影響人體健康,該類事故影響范圍廣,但具有可控性;機電設備事故多由操作不當及漏電引起,對人體傷害大,由于科學技術的提高、設備的更新改造,此類事故發生率極低,且只要規范操作,就能預防;造成管道爆裂事故的原因有地質變動、車輛及人為破壞、管材老化、局部水壓偏高。此類事故多發生在冬季氣溫忽冷忽熱的時候,發生事故輕微的僅影響到用水人、事、物,嚴重的會引起地質變形、破壞道路,危及群眾和群眾財產的安全,處置此類事故經驗較為豐富,可控可防。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靈山縣城區供水范圍內不可預見的、突發性的自然災害或供水水源污染事件。
1.6工作原則
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原則: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
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信息共享,加強合作。
2 、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成立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協調工作,由經理任組長,副經理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科室科長組成。
2.2辦事機構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辦公室是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辦事機構,分管副經理任主任,成員由辦公室人員組成。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專業人才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由本公司在職給排水專業人員、機電專業人員、技術公關人員組成專業人才庫,負責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技術的研究及應用。加強與廣西城鎮供水協會的聯系與協作,發揮協會對其成員的技術支持作用。
2.4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2.4.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4.2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報告,并保持聯系;
2.4.3協調相關應急處理機構的關系,負責供水事故的專業搶救;
2.4.4布置供水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各科室負責人做好日常防范準備工作:
2.4.5負責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問題,貫徹獎勵辦法。
2.5應急處理組織體系
2.5.1組織框架職責說明及聯動機制
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統一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即時向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報告,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即時向上級匯報,并組織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科、廠、中心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行動小組進行救援。
3、運行機制
3.1預測、預警級別及應急措施
3.1.1信息監測與報告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各科室、隊、廠、中心負責收集科室管轄范圍內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向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匯報,領導小組立即采取措施,果斷處理。
3.1.2預警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在職員工均有義務和責任向本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其所掌握的供水安全事故隱患信息。事故突發現場人員負有報警責任,應向本科室領導報告,本科室領導核實情況后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匯報。報警采用電話聯系方式,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辦公室人員負有接警責任,不得拒接、謊報情況。
3.1.3預警級別及應急措施
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供水重大事故根據性質的不同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為最高。
3.1.3.1三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24小時以上。三級預警信號為藍色。
3.1.3.2二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48小時以上。二級預警信號為黃色。
3.1.3.3一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72小時以上。三級預警信號為紅色。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組織人員逐戶通知方式進行。
3.2預警應急響應機制
發生三級、二級、一級預警事故時,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啟動應急機制,負責現場應急處理工作。
發現異常情況的第一人,應立即按照科室領導—分管領導—公司領導的方式逐層上報,公司領導應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根據災情來組織應急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進行搶救。把水質情況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的同時,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源水的監督應沿著源水上游1000米采水檢測,若生物監測出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過允許嘗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報縣應急辦備案,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發布停止用水的消息,直到水質達標后再恢復供水。
應對水源污染事件,必要時可停止從河道取水,啟動應急水源。
3.3指揮協調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現場指揮,公司各科室、廠、中心配合,公司專業人才庫輔助決策,必要時聘請廣西城鎮供水協會專家參與決策,提供技術咨詢。
3.4應急結束搶救工作結束后,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做好應急狀態解除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發布機構提供應急結束信息,予以公布。
3.5后期處理
3.5.1善后處置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事后要做好人員及物資補償、救濟物資上報。
3.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進行調研、分析、總結,并將結果向上級匯報。按照“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吸取教訓,查明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分清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3.5.3信息發布
調查評估后,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信息發布,信息發布遵循客觀真實、準確明白、條理清晰、邏輯嚴密、陳述與分析相結合原則,內容包括:
①事故單位、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地址、時間;
③事故簡要經過;
④事故處理的經過及措施;
⑤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評估損失、經驗教訓;
⑥事故報告單位主要領導簽發,單位蓋章,簽發日期。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4.1.1應急處理要加強領導,應急人員及時到位,履行相應職責。
4.1.2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成及通訊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1.3經費及物資保障
應急救助經費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中列支,確保應急處理經費足額、到位。根據事故類別,明確相應物資儲備,保證物資性能,隨調隨到。此項由財務科負責。
4.2交通運輸保障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現有廣州本田公務用車一輛、雙排座供水搶修汽車三輛、五菱宏光S兩輛、宏光小卡一輛、奧鈴貨車一輛。供水安全事故突發時,車輛及其駕駛員按照應急處理方案要求作好啟用車輛準備,服從指揮。運輸車輛用于現場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調配及其他搶救運輸,由辦公室負責日常維護。
4.3基本生活保障、醫療衛生保障,社會治安保障、緊急避難場所保障、通信保障按上級規定執行。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預案演練,所有參與人員不得缺席,并熟悉各自職責任務。每年春秋兩季各在水廠演習一次,演練內容包括水源突發污染應急處理,管道爆裂應急處理等。演練采取實戰形式,努力追求速度與技能統一,要求快速反應,緊急行動,措施果斷,有條不紊,達到最大限度避免事故擴人和人員傷亡的目的。
5.2宣傳和培訓
5.2.1在新聞媒體公布上本預案,利用微信公眾號、墻報、橫幅、電視聯辦專題等輿論陣地宣傳相關應急法律法規,講解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基本常識,指導居民合理科學使用供水設施。
5.2.2培訓
應急處理相關人員培訓后方可上崗。靈山縣自來水公司每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安排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技能知識和應急處理知識,有計劃組織應急處理相關人員參加本行業和上級部門開展的專題知識講座,選派應急處理相關技術人員到院校、科研機構深造,不斷提高本公司員工應急處理技術水平。
5.3監督檢查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和對相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罰,實施現場監控,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6、附則
6.1本預案相關自來水生產技術指標執行國家標準。
6.2本預案未盡事宜參照上級突發事故處理預案規定執行。
6.3本預案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負責制定和解釋。
6.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四.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為了確保我鎮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干部、各村書記(主任)、管水人員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五.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對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理突發事故,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本預案所指城鎮為城關鎮及以上城鎮。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貴州省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3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監測、預測、預警和應對準備工作,堅持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縣人民政府、城鎮供水企業依法確定的應急工作職責及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人員和專業設備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處置能力和科技水平,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強化企業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宣傳,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4事件分級
供水突發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1”。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發生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污染;②因自然災害導致水源枯竭,水源輸送中斷,供水設施受災、受損;③供水輸配水管網系統干管斷裂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④供水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和供水構建筑物倒塌等事故;⑤恐怖活動導致供水設施損壞,供水供應中斷。
2組織指揮機構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依據應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需要,成立修文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2.1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水務局,由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總經理、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衛健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修文分局、縣氣象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供電局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有關負責人。
2.2指揮部職責
(1)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方針,依據我縣應急工作的原則和方案,擬定、完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部署;指導和協調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地提供支援。
(3)及時了解掌握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建議。
(4)組織城鎮供水應急技術研究和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指導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的重要事項。
2.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機構、有關市(州、地)、縣(市、區)供水主管部門聯系,掌握、傳遞最新信息。
(2)通知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會議,收集、整理事件發展和應對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應急工作,
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4)起草、審核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稿件和應對情況簡報、快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5)傳達指揮部指令,指導事件發生地的城鎮供水主管部門和城鎮供水企業進行應急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
(6)完成指揮部安排的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縣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縣工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縣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縣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和相關善后處理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
(8)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障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縣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和道路保暢工作。
(10)縣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業做好水質監控;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縣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市生態環境修文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縣供電局: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看、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2.5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修文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住建、氣象、衛健、民政、生態、工信、應急、消防、公安、交通、電力等方面的專家(原則為各單位高級工程師或者業務熟悉人員)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各供水企業和供水管理單位按職責負責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負責加強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調查、登記、風險評估、日常管理,定期進行檢查,責令有關責任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向縣政府和縣水務局報告。
3.2預警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4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2”。
3.3預警發布
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3.4響應預警
進入預警期后,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鎮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鎮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鎮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應急響應
4.1處置程序
(1)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屬地鄉鎮(街道)、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報縣水務局。
(2)縣水務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縣政府、指揮部辦公室和縣應急局,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4.2情況報告的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特、重大供水突發事故,要直報縣應急局,同時報縣人民政府、上一級供水行業主管部門。
4.3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報備的有關事項。
4.4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先期處置
5.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縣政府立即成立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1)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況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縣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請求支援。
5.2突發事故發生后,縣水務局、縣應急管理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貴陽修文瀑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等單位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縣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及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街道),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指揮部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趨勢。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10分鐘內報告局長、分管副局長,并向縣政府、縣應急局電話報告,并做好續報工作。1小時內,通知辦公室成員召開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啟動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1小時內,啟動與事件發生地政府部門通訊系統,接受和傳達指揮部指令,隨時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動態和應急情況;明確專家組組成人員并取得聯系;督促上報事件快報,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必要時向縣應急局和縣政府匯報。3小時內,指導小組召開專家組工作會議,根據事故發展和應對情況,研究提出初步的應對城鎮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搶修、應急供應等處置措施和建議方案。
(3)指導小組接報后,24小時內,召開指導小組全體成
員和專家組成員會議,研究組織現場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4)成員單位或有關單位接到指導小組通知后,立即做好
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鎮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鎮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鎮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等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衛健部門、縣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相關單位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水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指揮部報市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縣政府負責。
5.5發布信息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縣政府決定。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理
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縣水務局應向縣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智慧通信保障
縣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縣政府、縣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縣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和修文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縣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縣指揮部備案。
8責任追究
縣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縣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9.2實施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六.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編制目的
為確保銀川市(以下簡稱:“本市”)安全供水,科學應對本市供水突發事故,規范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機制,使應急供水工作快速啟動、高效有序地運轉,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程度消除本市供水突發事故危害,降低事故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本市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高本市處置供水安全應急事故能力,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特制定銀川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編制依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2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十屆主席令第六十九號);
《關于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務院辦公廳20xx年2月27日印發);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101號);
《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xx年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xx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xx年修正);
《城市供水水質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xx年頒布);
《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20xx年發布);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應指信息〔20xx〕29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聯絡員報告制度的通知》(寧政辦發〔20xx〕164號);
《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銀黨辦〔20xx〕9號);
《銀川市應急委員會關于做好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的通知》(銀應急委發〔20xx〕1號)及國家、寧夏回族自治區及銀川市供水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市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范圍內的各類供水突發事故;兩縣一市(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自行制定,在發生供水突發事故時,如需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進行配合協調,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需積極協調解決。
工作原則
堅持“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戰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機防范水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重大突發性供水事故的處理,實行由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調度,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時配合的管理機制。根據供水事故類別、事態發展情況實行四級預警、四級響應,對重大突發事故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堅持技術支持,裝備援助,科學應對的原則;發生重大供水突發事故,實行統一指揮和調度,確保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各職能部門應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故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和行業企業技術人員的重要作用。
七.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文件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街道村莊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市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市農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原則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街道內各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五、基本情況
全街道36個村,全街道總人口約3.1萬人。農村人口約為3.1萬人。目前4個自然村(南曲格莊村、北曲格莊村、南龍旺莊村、南埠村)是農戶自備井,25個自然村是村莊集中供水,7個自然村是城市管網供水。
六、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龍旺莊街道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街道各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街道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為指揮長,辦事處專職副書記為副指揮長,各工作片長、雙管單位為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村莊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街道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七、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較大)、Ⅱ級(一般)。
(一)Ⅱ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中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I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街道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6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鄉街道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八、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街道各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為級。街道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街道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負責組織實施本街道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應急處理,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街道政府將采取向受災村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九、應急處置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采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群眾挑水飲用。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街道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十、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當地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調村莊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九.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每年冬季氣溫較低時較容易發生水表水管被凍壞的情況。
自12月份中旬以來,為了確保水表安全過冬,供水服務中心提前部署,做好水表防凍保溫工作,為轄區內所有用戶水表提前穿上了“新棉衣”。
同時,在各個居民小區張貼溫馨提示,提醒市民今冬及時給水表和水管防凍,以免水表被凍影響正常供水。
同時根據天氣情況,隨時啟動低溫天氣應急預案,熱線、表務管理員24小時待命,確保被凍水表及時更換。
并提前做好水表倉庫的準備水表工作,確保被凍水表更換工作的順利進行。
供水服務中心提醒,為防止水表凍裂,市民可提前做好以下供水設施防凍準備:
1.為供水設施"穿衣",將破棉絮、草墊等保暖物品覆蓋在水表井內的供水設施上;
2.水表井更換保溫材料時,首先要查看水表及水管底部是否墊實,確認無誤后,用蛇皮袋或其他包裝袋裝好保溫材料,扎口不要太緊,填實水表井,抄表時逐袋取出,既方便抄表又保持表井清潔
3.室內供水設施一般都是裸露的,您可將裸露的水管、水表包上一層棉織物保溫,臨睡前關好門窗,盡量提高室內溫度。
如因出差或其他原因長期不在家中,請您在離家之前將您家水表后的閥門關閉,排空管道及用水設備如太陽能等內的自來水,防止水管凍裂或凍結;
4.夜晚應關閉廚房、廁所對外以及所有背陰房間的窗戶,盡量保證室內的溫度在0℃以上;
5.氣溫降至-5℃時,最好在晚間用水后稍稍擰開龍頭使水流成線,保證水管內自來水流動防止夜間凍結;
6.對確已凍住的表內水管,您可以自行用電吹風烘吹,或用毛巾包裹后慢慢用溫水澆淋,切不可用火直接烘烤或用開水解凍,以免造成管道或者水表爆裂。
溫馨提示:
1、在夜間不用水時,可以采取讓水龍頭保持滴流狀,流水不凍,可以大大減少凍表的幾率。
2、請廣大市民提前檢查自家戶表水表是否保溫,以免被凍。
同時也提請您的鄰居做好自家水表的防凍,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共同做好寒冷天氣下的防凍工作。
3、市民如遇戶表水表被凍,或公共供水設施凍裂,請及時撥打供水熱線“xxxxxxx”及各區域供水服務中心業務受理電話聯系,也可與您身邊的"客戶代表"取得聯系。
十.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1.0、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著力提高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建工新城飲用水衛生安全。
2.0、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處著眼,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3.0、組織機構
3.1 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 職責:
3.2.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3.2.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2.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4.0、應急處理程序
4.1 發現輕微污染情況,工程部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通告客服務中心,由客戶中心通知各用水戶。
4.2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
4.2.1 物業公司任一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二次供水領導小組,通知工程部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會同綜合部、醫務室核實情況,經核實后,由領導小組第一時間上報集團總公司領導、衛生防疫部門。
4.2.2 綜合部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醫務室人員負責求助現場的醫療技術協調。
4.2.3 工程部保護好現場狀況,了解事件經過,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經領導同意后,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4.2.4 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4.2.5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4.2.6 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4.2.7 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并對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4.3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單位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4.4 如遇洪水,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同時采用緊急供水措施,待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5.0、總結報告,存檔備查
5.1 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后,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后期的總結報告由綜合部進行存檔備查。
5.2 對于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6.0、培訓與預演
6.1 邀請主管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6.2 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6.3 對各部門員工廣泛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指導員工以正確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
十一.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為保障冬季供水安全,應對因寒潮來襲造成的城區供水管道凍結、水表爆裂的問題,及時為用戶排憂解難,確保用戶正常用水,讓城市用水設施安全越冬,特制定本預案:
1.強化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由客服中心、運營中心、管網部和水廠四部門組成應急行動小組,確保在突發供水故障時協調、指揮、調度和搶修人員在崗值守,能迅速解決出現的問題。
2.對用戶加強安全用水知識宣傳,根據天氣預警提前告知用戶做好應對寒潮天氣的準備,提醒用戶對水管、水龍頭等用水設施做好保溫措施,并對出現爆管漏水事故時在第一時間關閉表后閥門進行止水,公司客服熱線電話和和管網搶修熱線電話,均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客服中心和管網工程的四部車輛確保隨時待命。
3.客服中心每天有兩名客服員在崗待命,客服熱線在接到用戶突發爆表、爆管緊急情況下,第一時間調度搶修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協助用戶關閉閥門,盡量減少用戶的損失。
4.管網工程部巡線維修人員及兩名維修工組成巡線搶修隊,部門人員分成三班,帶班人員24小時接聽搶修熱線,及時處理應急搶修問題。確保對出現的管道爆裂及爆表漏水的問題在第一時間及時得到妥善解決,在維修開挖現場放置圍擋、警示牌、彩旗等做好安全防護。
5.管網部搶修熱線接聽人員做好來電記錄及客服流轉的維修、更換水表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巡線維修隊,對更換水表的詳細信息做統計報表。
6.運營部提前備齊春節期間及應對寒潮所需的水表和搶修物質,為降低更換新建小區遠傳水表的費用,與金水科技協商,集中拆卸水表返廠維修。備好替代表,妥善解決戶表因水表凍壞不能正常用水的問題。
7.搶修工作根據輕重緩急安排人員,對表前爆管漏水問題,及時關閥止水并加班加點進行維修。對用戶家庭內的漏水,指導用戶關閉表后閥門止水,對閥門無法關閉的安排人員協助用戶管閥止水。
8.對日供水量增加的問題,客服中心、管網部和水廠聯合聽漏查找,分片關閉閥門以縮小查找漏點范圍,準確查出漏點并予以及時維修。
9.客服中心與應急送水車輛隨時保持聯系,以防出現大面積、長時間供水中斷時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10.加強管網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率,水廠加強設備設施的巡檢,做好水壓監控。
11、水質監測部加強水質監測,保障供水水質安全。
十二.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四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一、四級: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銅管泄漏,紫銅管與鋼瓶連接處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廠長和供水熱線。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班長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謴驼9┧?,運行班長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廠長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運行班長和機電維修班長
二、三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線泄漏,加氯設備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公司分管經理、公司總經理和供水熱線。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分管經理到達現場,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參與搶修,發布停水信息,與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分管經理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總經理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和分管經理
三、二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閥門和絲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鋼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鋼瓶瓶身輕微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及時向市建委、市政府領導和省建設廳報告,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公司總經理現場組織指揮,協調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公司各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調度東城水廠加大供水量,打開連接閥門,向城區供水;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謴驼9┧螅ㄖ┧疅峋€,向上級領導報告。
搶修責任人:公司總經理
四、一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大量泄漏,液氯鋼瓶瓶體開裂,遇熱源引起爆炸,有人員傷亡。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市建委、市政府領導和省建設廳報告,請求啟動市應急預案,在市政府的指揮下組織搶修,救治傷員,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公司總經理現場組織指揮,協調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公司各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調度東城水廠加大供水量,打開連接閥門,向城區供水;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十三.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應對可能出現的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切實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會議精神及農村供水管理規程相關要求,編制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受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影響而采取的防凍保供減災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防凍保供水準備工作
(一)開展抗寒防凍專項安全檢查
極端低溫天氣發生前,各鎮(辦、處、區)安排各供水單位對供水設施進行全面維護,組織力量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供水工程的機電設備設施、供水主干管道、配水管、水表及表箱、管網附屬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不能抵御冰凍和安全隱患,安排供水單位及時整改,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市水利和湖泊局組織力量,成立日常督導檢查專班,由局領導班子帶隊,劃片對供水防凍工作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確保防凍保暖措施到位。在出現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期間,持續包片督導檢查,發現問題一線應急指揮,包片領導至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結束。
(二)抗寒防凍防范工作
1.水廠運行設施
(1)加強對供水機泵、配電線路、電氣控制柜等重點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對加氯加藥管道、生產用水管道、閘閥等易受凍部位用保溫材料進行包裹覆蓋,確保各類設備的良好運行。針對冬季特點,合理調節水處理工藝,確保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
(2)水廠準備大量的防寒防凍物資,包括凈水劑、消毒劑、防凍液、電熱絲、石棉保溫材料等。
(3)對水泵、泵房進行防腐保溫處理,為設備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4)對水廠所有設備加大維護、巡檢,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保障供水的正常。
(5)堅持24小時值班備勤,人員和設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2.管網設施
(1)仔細排查所轄供水區域內供水主干管、水表、消防栓和加壓泵站、二次供水等設施展開拉網式普查,做好相應防凍工作。
(2)備好發電機、焊機、風鎬、水泵等搶修必備設備。
(3)展開拉網式普查,維護閘井、表井、閥門、確保大小管道安全暢通。
(4)搶修車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證搶修的需要。
3.水表設施
加強居民常用水表、閘閥等防凍搶險物資提前備足到位。全力保障在任何時間都能領到搶修所需常用材料,滿足各種可能出現的水表等更換需求。
(三)應急水源
各供水單位要就近選擇好的水源作為應急水源,做到各供水工程有雙水源,水源地一用一備,確保在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期間能夠正常保障供水。
(四)應急隊伍
各供水單位要迅速組建應急供水專班,專班人員配備不少于5人,應急專班調整及調度由市局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調度。
(五)物資和后勤保障工作
極端低溫天氣發生期間,各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單位要根據各自實際將防凍保暖物資及各種搶修管材配件物資采購到位,確保備足備齊防凍保暖及搶修物資。
官山鎮、鹽池河鎮、白楊坪林區、大溝林區、土關埡鎮等重點山區鎮要建立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開展重點應急演練,準備應急供水車輛各1輛,當冰凍災害發生,造成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立即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送水,全力保障應急供水到位。應急搶險所需車輛、設備和材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災害期間發生費用據實申報統籌解決。
(六)技術保障
各鎮(辦、處、區)人民政府組織力量成立應急搶險技術組,市水利和湖泊局組織力量成立應急搶險專家組,給各供單位提供技術指導。
(七)防凍宣傳工作
1.加強對用戶宣傳工作。各供水管理單位要全面告知用水戶入戶或表后管道的責權問題,日常維護全部由用戶負責,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加大媒體平臺進行宣傳。各鎮(辦、處、區)及供水管理單位要通過微信、QQ、報刊、電視、上門服務等方式向廣大居民宣傳水管、水龍頭、閘閥等防凍知識,進行低溫雨雪天氣保護水表閘閥的宣傳,讓居民了解到保護水表閘閥等供水設施的信息,發動居民積極做好供用水設施防凍防護工作,降低供用水設施損壞率,減少居民因水表閘閥被凍壞后帶來的生活不便。
3.發放提醒單。極端低溫天氣發生期間,除及時加大發布天氣信息日報外,各鎮(辦、處、區)應督促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單位安排人員向各用水戶遞送或張貼冬季供水防凍《溫馨提醒單》。
四、冰凍災害預警與響應
(一)預警
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的情況,認真組織討論分析,科學研判,對可能發生的冰凍災害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按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確定,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冰凍災害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I級(特別重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2萬人以上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8萬人以上飲水無法保障的。
2.II級(重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1.5-2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5-0.8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3.Ⅲ級(較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1-1.5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1-0.5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4.Ⅳ級(一般)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0.5-1.0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05-0.1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二)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應標明冰凍災害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三)應急響應
出現冰凍災害達到預警等級時,各鎮(辦、處、區)及各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要快速對應冰凍災害預警等級,快速啟動執行應急響應。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全市重大冰凍災害的指揮調度。市水利和湖泊局、鎮(辦、處、區)、村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冰凍災害的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供水單位負責本服務區域內冰凍災害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1.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冰凍災害(I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會進行科學研判后提請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主持會商,布置啟動I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應派出工作組和村“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并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冰凍災害發生后,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I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冰凍災害(II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主持會商,布置啟動II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相關部門應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應派出工作組和村支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并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冰凍災害發生后,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冰凍災害(Ⅲ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或委托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主持會商,布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視情況決定是否派出工作組,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人民政府派出應急工作組應急和村支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3)冰凍災害發生后,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縣)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冰凍災害(Ⅳ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分管副局長主持會商,布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同時加強調度跟蹤,督導各地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各鎮(辦、處、區)應急機構工作組和村支兩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3)冰凍災害發生后,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四)應急處理
當冰凍災害發生,造成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和施工隊伍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災情帶來影響。
(1)現場組織
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通知后應快速趕到現場,首先進行關閥止水,然后設立搶修標志,再進行搶修施工。大型搶修工程要有分管領導等負責人在現場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2)搶修時限
成立搶修專班,建立巡查、搶修臺賬。管網搶修按對外服務時限承諾要求處置,水廠設備故障在2小時內修復,用戶水表凍壞在24小時內更換,用戶進戶水管的地面部分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進戶水管的墻面部分在48小時內修復(若天氣惡劣則待施工條件許可后開始施工)。
2.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冰凍災害后,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盡快恢復供水。
3.應急結束
當冰凍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災區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市水利和湖泊局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可宣布應急結束。協助各鎮(辦、處、區)、村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全面恢復供水。
本預案由市農村飲水安全辦公室負責相關解釋。
十四.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引言】
應急供水預案方案是對于突發情況下的水供應緊急處理措施的一項預先安排和準備。因為各種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水源中斷、水質受污染等情況,都可能出現突發性情況,給人民生活和社會活動帶來巨大的影響甚至造成人民財產損失。因此,為保證應急情況下正常供水并及時有效正確地應對危機,建立一套應急供水預案方案,對現代城市的可靠性運營和社會穩定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主體】
應急供水預案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應急供水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是應急供水預案方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應急供水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運行保障。應急供水組織機構要遵循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信息共享、協同配合等原則。應急供水組織機構應遵循分級負責原則,明確領導責任;堅持信息共享原則,實現全局聯動;確立協同配合原則,加強各部門間的溝通協作。應急供水組織機構還要負責指導和協調應急供水的各項工作,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
(二)應急供水方案
應急供水方案是應急供水預案方案中的核心部分,明確了應急供水的組織管理和實施流程、應急供水措施、從事應急供水的人員、設備及物資保障等內容。應急供水方案應根據不同的水源、不同的緊急情況、不同的人口密度和供水需求量以及物資保障等需求,綜合評估制定應急供水方案。應急供水方案應以應急供水任務為核心,結合供水壓力情況、污染情況、設備資源等因素,綜合考慮各種應急供水措施,使得應急供水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應急供水方案還應該能夠及時指導馬上行動,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保證供水的安全和穩定。
(三)應急供水物資保障
應急供水物資保障是保證應急供水工作順利進行的關鍵環節。這些物資主要包括水質檢測設備、應急供水車載設備、水桶、消毒藥劑、水泵、水管、儲水箱、水處理設備等。物資保障應依據應急預案方案,綜合考慮需要的物資種類、數量、運輸方式、應急儲備等因素進行保障,確保應急供水及時、有效。同時,在保障應急供水物資方面,要加強物資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各種物資設備的完好性,防止出現設備損壞、質量不過關等情況。
(四)應急供水培訓和演練
應急供水培訓和演練是應急供水預案方案中的重要部分。這種培訓和演練是為了提高從事應急供水工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業務水平,熟練掌握應急處置流程和技術操作,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無障礙開展應急供水工作。培訓和演練也是一種預先規劃,即在平時進行定期的培訓和演練,掌握應急供水的操作要領,具備足夠的應對能力和素質,能在突發情況下保持冷靜、果斷、有效地行動。
【結語】
應急供水預案方案是保障城市穩定發展和市民正常生活的一個重要舉措。要制定完備的應急供水預案,有效解決突發情況下的應急供水問題,保障人類生存和社會可以持續穩定地發展。未來,應急供水的問題仍將是各城市的關注焦點,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應急供水工作中,各城市需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應急供水的管理水平和實戰能力。同時,還需不斷擴大應急供水的應用領域,借助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新技術的應用,不斷提升應急供水的響應速度和處理效率,保障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
十五.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和《平潭綜合實驗區2021年冬季農村應急供水保障預案》,結合我片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指導蘇平片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農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原則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片區范圍內各行政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五、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平潭綜合實驗區蘇平片區管理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下同),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各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蘇平片區管理局分管領導為指揮長,農業農村處處長為副指揮長,蘇平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處、政法綜治處、財務室、各鄉鎮派出所、社會事業處、資源生態處、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為成員單位,各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下設辦公室(簡稱蘇平片區管理局應急辦,下同),辦公室主任由俞育龍兼任,副主任林忠富,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處。各行政村設農村供水信息員一名,負責報送農村供水日常信息。
(二)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管委會有關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起草全片區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各行政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區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管委會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五)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以下簡稱蘇平服務站)職責
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六、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一)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鄉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6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鄉鎮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蘇平服務站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區各村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為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區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片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村在片區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片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辦報區應急辦備案。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四)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級)時,啟動1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處理
首先要在各區域建立應急備用水源,平原、白青區域的為山膠壟水庫、君厝底水庫、白沙壟水庫,蘇澳、大練、嶼頭區域的為三橋水庫、大富田水庫。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蘇平片區指揮部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蘇平片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蘇平片區指揮部加強對因水致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擴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蘇平片區指揮部應當協調各成員單位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八、應急處置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對應片區(供水單位)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或就近應急打井供水。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采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群眾挑水飲用。
7.區水務公司科學調度飲水工程,本著優先考慮群眾飲水的原則綜合考慮工業生產用水。
8.開辟路上運輸專線
用消防車、專用運水車到城關指定地方(自來水廠)或街上指定的消防栓取水。
9.原水工程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合格后,經上級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片區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九、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組織保障。
各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通信設備:配備必要的無線通線器材,確保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維護應急隊伍建設,培養業務精能吃苦耐勞的專業技術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隊伍培訓,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等級的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應急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財力保障。
財務室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農村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片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事故應急需要,配備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設備、專業檢修設備、管道維護搶修設備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社會事業處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采取監控措施。
資源生態處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
(七)治安保障。
各派出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十、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指揮部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片區、村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片區指揮部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行政村負責。需要片區援助的,由事發地行政村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片區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負責水務的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片區指揮部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十六.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保障十字鄉農村飲水安全,處置出現的突發事件,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和水質安全處于可控狀態,實現全鄉飲水安全不落一戶,不掉一人,確保我鄉農戶能達到不缺水、飲用安全水,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農村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燃氣泄漏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因人為投毒、群體的事件等破壞導致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4.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5.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6.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1.Ⅰ級(特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2萬人以上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80人以上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2萬人以上。
2.Ⅱ級(重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8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3.Ⅲ級(較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
4.Ⅳ級(一般)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群眾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實事求是,全面覆蓋,全力搶修,保障供水。
二、農村水資源利用情況
全鄉69個人飲工程配備消毒房,消毒器等設備,并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查看水池運轉、消毒情況,每月建立消毒臺賬,常抓不懈,真正保障群眾的`飲水安全。同時,制定管護制度,科學管理,形成常態化機制,確保供水趨于穩定。截至目前,全鄉11個行政村飲水保障實現全覆蓋,覆蓋人口36937人。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加強對供水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鄉成立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領導指揮部,各村成立村級供水保障指揮中心。
指揮長:楊念毛鄉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十字鄉農業服務中心(水利辦公室),桂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天權及水利站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日常工作。
1.鄉級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根據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出現的突發情況,領導、指揮、部署、協調保障供水應急工作;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供水保障搶修工作落實情況。
2.村級指揮中心主要職責:根據本行政村的具體情況,組建村級保障供水搶修組和巡查組。巡查組對全村的所有用水農戶供水情況進行全覆蓋巡查,發現供水情況不足、工程運行不正常或缺水的情況及時向村指揮中心報告,村級指揮中心根據缺水情況的輕重,安排村級搶修組搶修或向鎮指揮部報告進行搶修,及時消除缺水狀態,保障正常供水。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由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石朱橋水庫為應急備用水源,對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由鄉應急指揮所調度車輛輸送水源。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道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
五、應急措施
1.根據突發事件等級、性質劃分,采取相應的措施有效應對,并對預警發布信息時時監測。
2.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4.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6.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鄉民兵預備役)。
六、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十字鄉供水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鄉財政所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二)治安保障
鄉派出所負責維護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秩序,打擊盜竊水利搶修物資、破壞水利電力設施的犯罪分子,為飲水安全工程保障供水保駕護航。
(三)醫療保障
鄉衛生院負責組織救護隊伍,及時救護保水供水工作中出現的受傷人員。
(四)供電保障
十字供電所負責組織電力設施搶修及保障正常供電。
(五)通訊保障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八、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好群眾,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向群眾普及飲水安全常識。
九、附則
本預案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十七.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為確保我縣主要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低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居民的生活,制定本預案。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制定抗寒保供組織方案,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堅持問題導向,召開抗寒保供專題會,部署落實防寒保供各項工作,提前梳理排查安全隱患,實現全方位排查、確保防寒保供工作做實做細致,保障冬季供水安全。
2.科學預防,做好宣傳
提醒廣大居民繼續做好自家用水的防凍工作,提高防凍和自救意識。對用戶做好戶內水表防寒防凍知識宣傳,對家中的水表、水管等裸露的供水設施用廢舊的棉絮進行包裹,夜間關窗保暖;如果氣溫在0攝氏度以下,可稍擰開龍頭使水流成線,保證管內自來水的流動來防止凍結。
3.制定措施,加強巡查
客戶服務中心加強管網巡查人員的配備力量,加大對管網、閘門、消防栓、水表的檢查工作,搶險堆實行24小時雙班值勤,遇到突發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旦發生管道凍結無水現象,請關閉表前及室內閥門,少許擰開龍頭(消除由于水凍體積膨脹而帶來管道內壓力,避免管道或管件開裂),請及時撥打縣自來水公司24小時服務熱線:(24小時),(白天)。
十八.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1范圍
為保障極端嚴寒期間供水管網及設施運行安全,做到應急響應反應快、決策快、處置快,全員參與限時安全供水,確保供水管網安全,以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及公司供水區域范圍內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工作。
2管理內容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2.1.2工作小組:
安全辦、總經理辦公室、信息辦、供水營業部、供水分公司、石臼漾水廠、貫涇港水廠。
2.1.3領導小組職責:
2.1.3.1領導小組根據安全辦提出的啟動限時供水預案建議,決定啟動預案;
2.1.3.2發出預案啟動指令,指揮各部門協調行動;
2.1.3.3聽取現場指揮的匯報和建議,調整和控制預案的實施;
2.1.3.4提供調配搶修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援;
2.1.3.5決定向集團公司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和向社會發布的內容;
2.1.3.6下達應急處置終止命令。
2.1.4工作小組職責
2.1.4.1安全辦
根據天氣預報,當氣候條件達到預案啟動條件-6℃和風力5級時,及時向領導小組建議啟動預案。根據氣候變化和實際供水情況,制訂實施限時供水時間段。
2.1.4.2總經理辦公室:執行和傳達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集團公司上報和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處置信息,負責領導小組各項指令通知下達到各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調配車輛配合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善后工作。
2.1.4.3供水營業部
協調各供水分公司,并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
2.1.4.4供水分公司
所管轄區域合理劃分若干組,每組若干人,指定組長,包干負責,完成閥門的啟閉工作。熟悉負責線路內所有閥門、排污閥、消火栓的具體位置。負責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和準備,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負責對社區、物業進行電話通知及上門張貼發放告示,短信通知到用戶,對于醫院、學校、賓館、工業等用水大戶進行通知提醒做好自我防護,并對沖洗水量進行計算。負責恢復供水前管網水質檢測。
2.1.4.5信息辦
向各供水分公司提供管網信息的查詢、統計、閥門啟閉分析等相關服務,負責對限時供水時間段的管網水壓力、流量調配工作,加強熱線的群眾溝通、解釋和幫助工作。
2.1.4.6兩水廠:
根據信息辦指令,進行壓力調整。
2.2處置流程
2.2.1預案啟動
2.2.1.1啟動條件:嘉興市氣象局發布天氣預報,氣溫-6℃和風力5級。
2.2.1.2啟動程序:安全辦建議領導小組啟動限時供水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指定總經理辦公室通知到相關各部門(包括消防)。
2.2.1.3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2.2限時供水方案
2.2.2.1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見2.5。
2.2.3現場指揮
2.2.3.1供水各分公司;
2.2.4閥門啟閉
2.2.4.1執行單位:供水各分公司。
2.2.4.2現場指揮:根據預先劃分的組,通知到組長,組長根據預先制訂的方案,立即展開應急處置。
2.2.5告知社區
供水應急預案啟動后,總經理辦公室立即將消息披露相關媒體和網站,并通知公司熱線做好相應溝通工作。供水各分公司用短信、布告和電話形式通知到相關社區和用戶。
2.2.6終止條件
氣象不符合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或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可以解除應急響應,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退出預案。
2.2.7終止程序
退出預案命令下達到現場指揮,各組成員退出包干區域,總經理辦公室處理善后工作,供水各分公司配合,預案結束。
2.3預案演練
安全辦組織,供水各分公司根據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制訂演練內容進行演練,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和修訂。
2.4通信保障
2.4.1 24小時嘉源服務熱線:
2.4.2 24小時公司門衛值班電話:
2.5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1為確保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冰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保證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冰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基本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訂如下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2由供水各分公司組建現場閥門啟閉組。
2.5.3設置現場啟閉閥隊伍,每組2-3名成員,每支隊伍根據線路安排負責本隊伍的線路內的閥門啟閉工作。
2.5.4線路設置
根據20xx年初寒潮期間小區凍表率排名,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防凍應急啟閉閥門線路安排表》,原則上不影響醫院、學校、工廠用水,保障公共消防用水(提前通知消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5.5車輛安排
由供水各分公司負責安排。
2.5.6預案啟動氣候條件
氣溫達到﹣6℃以下,風力5級以上。
2.5.7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5.8方案啟動
供水各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啟動本方案。指揮各相關人員執行預案,即時啟動方案并通知相關社區協助,通過社區、手機短信、農民信箱、微信等媒介以及電子顯示屏幕等多種形式,及時、準確發布供水信息。
2.5.9現場指揮
供水分公司負責所管轄區域的現場指揮。
2.5.10方案啟動完成時限
本方案啟動后,各組在1小時內迅速完成線路內所有閥門的啟閉工作,嚴遵限時供水時間段。
2.5.11操作要求
2.5.11.1晚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關閉閥門后,開啟排污閥或消防栓排空管道內積水,完成關閥工作;
2.5.11.2早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開啟閥門,通過排污閥或消防栓沖洗半小時后,關閉排污閥或消防栓,以保證供水水質,完成開閥工作。
2.5.12注意事項
2.5.12.1保證早上6:00已經開啟所有前一天晚上關閉的閥門,確保供水;
2.5.12.2閥門關閉后首選排污閥進行管道水放空,沒有排污閥的開啟消防栓放水,特別注意將排放的水放入下水道、綠化帶、河道內,不得直接排放在馬路上,以避免低溫結冰造成的安全隱患。
2.5.13方案的終止
供水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通知終止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終止本方案。
2.5.14新建小區
2.5.14.1針對新建小區管道、水表防凍方案,供水各分公司應組織進行現場檢查。如防凍措施不到位的,一并列入限時供水計劃中,新建小區的高層用戶限時供水,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小區物業,由物業負責操作啟閉增壓水泵。
十九. 縣城應急供水預案
一、編制目的
做好全鎮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利廳、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水農(2011}230號)和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水農(2010}436號)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結合大莊鎮農村供水實際情況和大莊水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分類
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五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4)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大莊鎮區域內發生的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五、重大供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建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建。
(2)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于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大莊水廠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組長由大莊鎮鎮長曹志強擔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鎮長周光法擔任副組長。
(4)大莊水廠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衛生院、防保所、鎮屬各中心衛生站所、中小學校及受益村村委會等。
(5)防疫部門:大莊鎮第三人民醫院、大莊鎮防保所。
(6)應急小組職責是:
組織有關人員認知學習領會本《預案》精神。
統一部署應急工作,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安監、公安、衛生、環保、泗縣清泉農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勘察、處理。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適時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調查進展情況。
六、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大莊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1)預警機制
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2)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情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報告情況
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匯報。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偨Y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3)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布。停水期間,向全鎮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最大限度穩定群眾恐慌心里。
(4)應急處置
(a)對于水廠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c)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堅強對清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應立即關閉清水池,并在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七、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7.1處理管網斷裂事件中,大莊自來水廠備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他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他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7.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自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污染源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他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7.3加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大莊水廠備足沙土、編織袋給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八、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并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九、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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