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賠償協議(匯編17篇)
發表時間:2021-05-12違約賠償協議(匯編17篇)。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篇
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余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余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計付。
注意事項: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如果租賃合同中有違約責任賠償的就按照違約責任上進行賠償,如果沒有違約責任那么看是否能夠繼續履行,如果不能繼續履行就要確定賠償金額,可以是以承租方損失進行賠償。
違約賠償協議 · 第2篇
一、《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時,該法第119條又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二、201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9條進一步規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主張,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九條、本解釋第三十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也有過錯,違約方主張扣減相應的損失賠償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十一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而獲有利益,違約方主張從損失賠償額中扣除該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等規定進行認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區分可得利益損失類型,妥善認定可得利益損失
(一)、第9條規定:在當前市場主體違約情形比較突出的情況下,違約行為通常導致可得利益損失。根據交易的性質、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損失主要分為生產利潤損失、經營利潤損失和轉售利潤損失等類型。生產設備和原材料等買賣合同違約中,因出賣人違約而造成買受人的可得利益損失通常屬于生產利潤損失。承包經營、租賃經營合同以及提供服務或勞務的合同中,因一方違約造成的可得利益損失通常屬于經營利潤損失。先后系列買賣合同中,因原合同出賣方違約而造成其后的轉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損失通常屬于轉售利潤損失。
(二)、第10條規定:人民法院在計算和認定可得利益損失時,應當綜合運用可預見規則、減損規則、損益相抵規則以及過失相抵規則等,從非違約方主張的可得利益賠償總額中扣除違約方不可預見的損失、非違約方不當擴大的損失、非違約方因違約獲得的利益、非違約方亦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欺詐經營、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當事人約定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以及因違約導致人身傷亡、精神損害等情形的,不宜適用可得利益損失賠償規則。
(三)、第11條規定:人民法院認定可得利益損失時應當合理分配舉證責任。違約方一般應當承擔非違約方沒有采取合理減損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非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利益以及非違約方亦有過失的舉證責任;非違約方應當承擔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損失總額、必要的交易成本的舉證責任。對于可以預見的損失,既可以由非違約方舉證,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裁量。
四、2009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答》第22條規定:可得利益的認定應當遵循什么樣的規則?答:對可得利益的認定,應當遵循以下三個規則:一是可預見規則。即合同法第113 條第1 款規定的違約方在締約時應當預見的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理預見的損失數量和根據對方的身份所能預見到的可得利益損失類型。二是減損規則。即合同法第119 條規定的守約方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該規則的核心是衡量守約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采取的減損措施的合理性問題。減損措施應當是守約方根據當時的情境可以做到且成本不能過高的措施。三是損益相抵規則。當守約方因損失發生的同一違約行為而獲益時,其所能請求的賠償額應當是損失減去獲益的差額。該規則旨在確定受害人因對方違約而遭受的“凈損失”。通常而言,可以扣除的利益包括:標的物毀損的殘余價值、本應支付因違約行為的發生而免予支付的費用、守約方本應繳納的稅收等。
五、2004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全省合同法疑難問題研討會研討問題報告》進行了細化明確,報告認為:可得利益的計算方法和標準目前是五花八門,結果也是懸殊很大,以下是我們總結的一些方法和規則。
(一)、可得利益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和舉證責任分配:
計算方法:可得利益損失賠償額=可得利益損失總額-不可預見的損失-擴大的損失-受害方因違約獲得的利益-受害方所需支出的成本
2009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答》第23條對可得利益計算的一般公式進行了進一步確認。并在第24條明確規定:可得利益的計算一般應扣除哪些因素?答:守約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為已經發生的,應當采取必要、適當的減損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必要、適當措施的,無權就損失擴大的部分請求損害賠償。在應當采取減損措施的情況下,所延誤的生產期限應計算至已經或可以采取減損措施之日為止。守約方請求獲得賠償的范圍不包含因導致損失發生的同一違約行為而獲得的利益。上述利益通常包括:標的物毀損的殘余價值、本應支付因違約行為的發生而免予支付的費用、守約方本應繳納的稅收等。
1、因違約行為的發生受害人遭受了哪些可得利益損失,包括生產利潤損失、經營利潤損失、轉售利潤損失等,由受害人應負舉證責任;
2、受害人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損失中,哪些是違約方在訂約時可以預見的,受害人負舉證責任;
3、受害人是否因違約而獲有利益,如規避了市場風險、少支出了費用等,由違約方負舉證責任;
4、受害人是否存在沒有采取合理減損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情形,違約方負舉證責任。
5、受害人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成本,受害人負舉證責任;
(二)、賠償可得利益損失操作中的幾個注意問題:
1、區分商業風險和可得利益。市場交易存在風險,違約方只對合同履行后能夠獲得的利益予以賠償,對于商業風險不負賠償責任。
2、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的純利潤,不包括主觀推測的損失以及為取得利潤所支付的費用??傻美娴挠嬎惚仨毷菍韺嶋H會得到的切實的利益,如果并非實際可以得到的,則屬于主觀的推測,不能計算在損害賠償額內。
3、“可預見”以簽訂合同時的合理預見為標準。損失的預見應當以合同訂立時違約方實際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來確定。實際知道,一般指當事人對有關合同情況已經交代清楚,債權人明確說明違約將帶來的損失后果;應當知道這種推測,是一種法律推定。認定過程中以通常的情況,根據日常生活的常識性知識、當事人的商業經驗、交易習慣等方面分析。知道或應當知道應以一個正常的、有理智的第三人處于違約方的情況下,所能預見的后果來衡量。但無論是知道還是應當知道都必須是在訂立合同時的.知道和預見,而不能是在締約成立后隨情況變化所做出的預見。
(三)、不適用可得利益賠償規則的情況。
1、欺詐不適用可得利益賠償的規則。《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本褪钦f,當違約方違約存在惡意欺詐的情況下,并不適用可得利益的賠償原則,而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三倍賠償的規定。
2、違約導致人身傷害或死亡以及精神損害,不屬于可得利益賠償范圍。這些損害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受損害方若要求對方賠償這些損害,應當根據侵權行為法主張權利。
3、當事人訂立合同時若約定了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則排除可得利益賠償規則的適用。無論當事人約定的數額是否精確,都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預見到的損失數額,并沒有超過訂約人的預見范圍,所以沒有必要再適用可得利益損害賠償的規則。
另外,2005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一)第32條規定: 當事人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的規定要求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損失的可預見規則的適用條件。
1、可預見規則適用于確定有效合同履行中違約方的違約賠償責任。
2、可預見規則是一種補充性規范,只有在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時才予適用。
3、可預見規則是強制性規范,除非違約方或者受損失方對自已依法享有的實體權利行使了處分權,雙方就違約賠償達成調解意見,任何主體均不能排除其適用。
4、預見的主體是違約方。即從違約方的地位、角度來判斷損失是否屬于其訂約時能夠或者應當能夠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5、預見的時間應當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要考慮風險,如果風險過大,當事人會約定有關限制條款來限制責任;如果要由當事人承擔在訂立合同時不應當預見的損失,則當事人會鑒于風險太大而放棄交易。
6、預見的內容是有可能發生的損失的種類及其各種損失的具體大小。只有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違約會有損失、損失的種類或性質以及該種損失的具體程度,違約方才在預見到的損失程度內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損失的實際數額遠大于預見到的損失也是如此。
違約賠償協議 · 第3篇
鑒于: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 ),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住宅樓,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 元。
2、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________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辦理了入住手續,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逾期交房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前以________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違約賠償協議 · 第4篇
(一)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么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一萬元,那么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
(三)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四)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1500元以內的。
(五)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條文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很多人都會選擇在初始工作時期租房居住,因此在租房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矛盾糾紛,在租賃的時候就要簽訂一個租賃合同,如果自己違約就要繳納一定的違約賠償,賠償金額一般是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
違約賠償協議 · 第5篇
本次工人受傷事故賠償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相互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身份證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于20xx年10月18日在仁懷市魯班鎮環湖二期工程鋼構班組施工過程中,由于個人原因導致腰部扭傷一事,依照實際情況,雙方就此次事故達成如下協議:
一、賠償金額: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甲方于年月日前,甲方已支付乙方住院醫藥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2、在本協議第一條確認已付金額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后期醫療費用和誤工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接受協議賠償后,雙方從此無涉。
二、付款期限:
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確認的款項,甲方在本協議簽定之日后,甲方必須當日付清給乙方。
三、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乙方從此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甲方任何責任及費用。
四、以上條款雙方均自愿遵守,共同履行。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賠償協議 · 第6篇
房屋買賣違約訴訟流程:
(一)訴訟前應基本收集齊全證據材料,寫好起訴書,準備證據清單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三)立案后,被告應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四)準備證據并注意法院的證據規則的規定。
(五)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經濟案件,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法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限為3個月。當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違約賠償協議 · 第7篇
致,_______________省政府(招標人)
我方確認收到貴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省政府大樓物業管理服務招標投標所需的招標文件及圖紙等的全部內容,我方,__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正式授權__________為授權代表(全名,職務)代表我方進行有關投標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唱標信封一份。
包括如下內容,
(一)投標函;
(二)投標報價表;
(三)全套資格證明文件;
(四)技術、商務響應文件;
(五)物業管理投標方案文件;
(六)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幾點,
1、我方已收到上述投標項目所提供的一切有關招標文件、圖紙等相關說明資料,根據招標文件、圖紙、答疑紀要和其他相關文件的要求和物業現場查驗結果,考慮本企業自身的實力及特點,我單位愿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的投標報價
(詳見投標報價表)投標承包上述服務項目。
2、本投標文件的有效期為投標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中標,有效期將延至合同終止日為止。
3、我方已詳細研究了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參考資料以及有關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棄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見或誤解的一切權利。
4、我方承諾投標文件夾中的一切資料、數據是真實的,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5、我方明白并同意我方如在投標有效期之內撤回投標,則投標保證金將被貴方沒收。
6、我方同意按照貴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與投標有關的任何其他數據或信息。
7、我方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標價或任何貴方可能收到的投標。
8、我方如果中標,將保證履行招標文件以及招標文件修改書(如果有的話)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在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簽訂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9、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諾向招標代理機構的支付本次招標的中標服務費。
投標人(蓋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人授權代表(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賠償協議 · 第8篇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是就業協議的主體,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上畢業生本人已填寫信息并簽名、用人單位已蓋章的,《協議書》即生效;違約事宜主要由雙方協調解決。
辦理流程:
1.畢業生向用人單位提交 違約申請 ;
2.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同意與該畢業生解除就業協議的 證明 , 證明 必須蓋有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 院系收到用人單位同意解約的 證明 后,才可向畢業生發放第二份《協議書》;
4.原《協議書》第二聯至第四聯應退還畢業生所在院系,并注明 作廢 (第二聯若用人單位已留存可不必要回);
5. 畢業生將用人單位同意解約的 證明 復印件和原《協議書》第一聯交到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東區學生服務中心204室),就業辦公室將為其辦理有關更改就業方案手續。
違約賠償協議 · 第9篇
違約金,當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約定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是合同經濟方式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違約金有兩種:
①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②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于違約金,亦不再補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賠償金,即損害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責任原則上僅具有補償性為原則,但以懲罰性為例外。根據等價交換原則,任何民事主體一旦造成他人損害都必須以同等的財產予以賠償。因此,一方違約后,必須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但同時,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又有例外規定,經營者在有欺詐行為時,應按消費者的要求以其購買商品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來增加賠償消費者的損失,該條是我國法律上唯一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0篇
茲欠_______________工傷事故賠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角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此款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于以人民幣現金還清。
公司名:_____________
欠款人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批發部經手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和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工作,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左右在車間油罐內進行噴漆時因著火燒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八級、無生活自理障礙。就此工傷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墊付乙方因工傷醫療費共計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市工傷保險基金報銷的醫療費_______________元償還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醫療費,甲方為乙方墊付的剩余醫療費_______________元不再有乙方償還。
2、甲方共計給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包括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_______________元等各項費用;
3、自工傷發生至今乙方未再來甲方上班,雙方同意并認可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4、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無權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經濟要求;
5、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協議的法律含義,雙方為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定本協議。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2篇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范圍,是指在發生違約情事以后,在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如何確定損害的范圍,根據什么原則來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合同法第113條規定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原則上,通過賠償損失應使受害人處于如同合同已經履行時的同樣狀態。通常認為財產上損害賠償范圍即合同法規定了三類:
1、約定賠償范圍。依當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損害賠償,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奔s定賠償是依照當事人的意思確定損失賠償的范圍和計算方法,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和合同自由原則。如果當事人有賠償損失的約定,則應優先適用。
2、一般法定賠償范圍。依照法律的一般規定確定損害賠償的范圍。合同法第11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答》(1987年10月19日)對涉外經濟合同的違約責任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除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合同另有規定外,違約一方當事人賠償另一當事人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一般應包括財產的毀損、減少、滅失和減少或消除損失所支出的費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獲得的利益(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就是指利潤),但不得超過違約一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由此可見,在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賠償時,則應適用法定賠償。
3、特別法定賠償范圍。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別規定的損害賠償。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奔措p倍賠償。根據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適用的原則,在有特別法可依的情況下,應當優先使用特別法,即優先適用特別法定賠償。
違約損害賠償有什么特點?
1、損害賠償是因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而產生的一種民事責任。合同生效后,因債務人違約而使債權人遭受損害,當事人之間的原合同債務關系就轉化為損害賠償的債務關系。作為違約責任形式的損害賠償,與締約過失責任中的損害賠償、合同無效后的損害賠償、合同撤銷后的損害賠償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僅能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之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無效或被撤銷,則不適用違約損害賠償。
2、損害賠償原則上僅具有補償性而不具有懲罰性。違約損害賠償是民事責任的一種,理應和其他民事責任一樣,從法律本性而言只具有補償功能而摒棄懲罰功能。再者,從民法等價有償原則出發,任何民事主體,一旦造成他人損害都必須以等量的財產予以補償,一方違約后,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遭受的全部損失。違約損害賠償也完全適用這一原則,亦即:損害賠償應當具有補償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彌補或填補債權人因違約行為所遭受的損害。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一加一”賠償。由于該賠償的數額已經超出了受害人的實際損失,故屬于懲罰性損害賠償。此種賠償僅針對欺詐行為而適用,它只是合同違約損害賠償的一個例外,而非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3、損害賠償以賠償受損方因對方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全部損害為原則。一方不適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不僅會遭受現有財產減少的損失,而且會遭受期待利益的損失。這些損失理應得到全部賠償。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4、損害賠償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等條款規定了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可以預先約定一方當事人在違約時應向對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這種方式可以對違約賠償的范圍和數額進行約定,也可以對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進行約定。同時,當事人也可以預先約定免責條款免除其未來的違約責任,包括損害賠償責任。當然,這種約定以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秩序為限。
5、損害賠償是最重要的違約責任形式,并且其他任何責任形式都可以轉化為損害賠償?!堵摵蠂鴩H貨物銷售公約》把損害賠償專門列為一節,我國《合同法》雖無專列章節,但也在違約責任一章中對損害賠償給予特別規定。金錢作為一般等價物,任何損失一般都可以轉化為金錢賠償。特別是在違約責任中,損害賠償具有根本救濟功能。這完全符合民法等價有償及賠償的補償性及金錢的一般性質,并且與當事人訂立合同獲得經濟利益這一主旨相符。因此,作為違約責任的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皆可轉化為損害賠償。
6、損害賠償是一種嚴格責任。損害賠償是一種嚴格責任,即無過錯責任。只要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并且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違約方就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至于其違反合同有無過失,在所不問。從我國法律規定來看,《民法通則》中關于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中沒有提及過錯的概念,《合同法》也沒有明確規定過錯責任原則。
實際上,我國合同法律制度中的損害賠償應是一種嚴格責任,理由如下:其一,我國法律沒有規定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一種過錯責任,甚至連過錯一詞亦無提及。其二,違約行為具有客觀性。它指的是合同當事人的行為不符合約定的或法定的義務這樣一種狀態,而不包括當事人的主觀過錯。其三,《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僅規定了不可抗力這樣一個免責事由。其四,《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該條突出說明了違約責任無過錯性的特點。因此,如果一方當事人能夠舉證證明另一方構成違約并造成損害后果,違約方即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除非其能舉證證明其違約具有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這里牽扯舉證責任問題,如果一方欲讓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必須舉證對方違約并造成損害后果;違約方如欲免責,則必須舉證證明其有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3篇
就業協議書違約畢業生辦理解約時,必須同時提交以下材料方可申領新的《就業協議書》
1.與原簽約單位辦理解約手續,并提交原簽約單位蓋章的同意解除協議書面證明。
2.提交新的.簽約單位同意接受或聘用的書面證明。
3.畢業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由學院負責人簽署意見并蓋章。
4.在教育廳協議書管理網站申請解約補辦,并網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5.將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交還招生就業處。
在提交以上材料后,招生就業處向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申請換發協議書,在7個工作日辦理完畢,為維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和學校的聲譽,原則上每年的6月10日以后不再辦理畢業生解約手續。
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若考取研究生、選調生及公務員,或者出國等,不能到原簽約單位就業的,應及時通知單位,由原簽約單位出具同意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方可解除協議,否則將以《就業協議書》為依據進行派遣,
就業協議書遺失如《就業協議書》不慎遺失,畢業生重新申請補發《就業協議書》須按以下程序辦理:
1、畢業生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請、陳述遺失經過,提供登報掛失證明、刊登遺失公告報紙、新單位錄用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2、填寫遺失申請表(就業網站下載),經所在學院分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院黨總支印章;
3、在教育廳協議書管理網站申請補發,并提交相關證明;
4、招生就業處受理畢業生補發申請,具體流程為:
A、將申請補發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名單在學校就業網上進行公布;
B、向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申請予以補發,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C、在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標注遺失補發字樣;
D、若發現申請補發者弄虛作假,學校將嚴肅處理且不再受理其就業事宜,畢業時直接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個人承擔。
違約(遺失)流程如下:
5、大學生就業協議書管理網站申請新三方(以上步驟請在打印前完成)
備注:畢業生若是違約,相關材料里面應包括原三方(一式三份)。
畢業生辦理新三方不得超過一次,否則不予辦理。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4篇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則受害人之(夫)妻或其他第二順序繼承人。
現乙方受受害人供養的全體親屬委托處理死亡的相關善后事宜。乙方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單位職工,因工作原因于___年___月___日在某處傷勢,經搶救無效喪生。于___年___月___日生,養育親屬情況:
妻子:姓名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長(次)子(女):姓名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父(母):姓名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為妥善處理因公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甲、乙雙方就賠償問題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索賠乙方火葬補助金______元;
二、甲方一次性賠償死亡補助金______元;
三、養育親屬(子女反感18歲,父母為并無總收入或者已辦理去職、卸任)一次性補償費用______元;
四、其他費用:在上述款項基礎上,甲方自愿另行一次性賠償乙方供養親屬補助金______元。
上述一、二、三、四項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元整);
四、上述款項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支付與乙方名下______銀行賬號:
五、乙方負責管理索賠款項在養育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例如由此引起爭議,概由乙方負責管理,與甲方毫無關系。
六、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謂兩份,公安機關存留四份。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注明與受害人之間的關系)
___年___月___日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5篇
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模式是為了確保中小企業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實現良性發展而形成的相關制度安排與組織建設。CSR行為準則的制定、CSR推進和監管、CSR信息披露和績效評價等方面也會有所不同。
1.地方政府主導型的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管理中處于主導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門通過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約束中小企業的行為,同時發揮政府行政監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門通過金融和財政優惠政策給予中小企業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過政策倡導,推動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2.行業協會主導型的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模式。行業協會不僅是聯系行業內企業、企業與市場的中介,還是聯系行業和政府的橋梁。行業協會既是中小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準則的主要制定者,同時也是中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主要推動者和監督者。此外,行業協會還通過組織中小企業CSR培訓及經驗交流,增強中小企業CSR意識和履責能力。
3.供應鏈核心企業主導型的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模式。供應鏈核心企業負責制定供應鏈所需遵循的企業社會責任內部和外部守則,對供應鏈成員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進行監督、協調和評價。從整體管理層面看,關鍵是建立一種整體的社會責任認知,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則和規范,然后嚴格地去執行。在該模式下,政府、社會可以通過加強對核心企業的引導、監督和評價,進而推動整個供應鏈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模式。相關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的約束力較弱,缺乏相應的監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業績效機制不夠健全,信息披露不夠完善等問題,但是作為一個合格的經營者,應該誠信經營、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珍惜資源、保護環境、充分利用相應的資源等等,唯有經營者做到了這些,才能夠真正履行相關的社會責任。
(1)CSR行為準則由誰制定的,該準則會體現誰的意圖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動并監督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體及措施手段會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業CSR信息披露和績效考評機制也不同。例如在行業協會主導型管理模式下,各個企業之間必須遵守行業標準來對各自的企業經營情況進行披露。
2.四種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導的政績觀、地方保護主義及政府職能轉型等與政府主導型的中小企業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產業集群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而非政府的'推動、監督作用,是完善我國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和實現機制的重要任務。
(3)CSR利益和貢獻的非對稱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應鏈中中小企業CSR積極性和履責能力。
(4)目前我國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受制于自身的資源條件和經營績效,仍把生存問題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選擇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會責任。
1.各地應根據當地行業協會成熟度、供應鏈發展水平、政策法規完善性及中小企業自身發展情況等選擇適合的中小企業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應該從公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的角度出發,一方面,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工作,通過制定相關法律和法規來強化企業承擔履行社會責任的義務;另一方面,相關政府部門應當牽頭組織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可行性研究。
3.隨著中小企業集群的發展,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其在引導、監督、協調、服務、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發揮供應鏈核心企業主導作用的同時,應對利益和責任的不對稱性給予補償。首先,發揮核心企業的組織、引導、監督作用,并與成員企業共同協商制定供應鏈CSR戰略目標。第二,在選擇供應商時,應將社會責任標準與價格、供貨時效等傳統準則有機結合,建立合理的供應鏈CSR利益分配機制。第三,核心企業通過建立嚴格的審計和考評體系,規范各成員企業的CSR行為,打造綠色、安全、可持續發展的供應鏈。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6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鑒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工作時因不小心不慎受傷,導致手部輕微挫傷。受傷后,甲方已為乙方墊付醫療費元?,F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進行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除甲方已向乙方墊付的上述醫療費以外,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補償元(大寫:元整),包含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撫慰金等所有費用,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此事處理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乙方不得再以仲裁、訴訟等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付全部費用,并承擔違約金5萬元。
三、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結果,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等導致本協議撤銷、無效的`情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雙方完全理解本協議內容,明白本協議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捺?。篲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違約賠償協議 · 第17篇
反訴人,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職業,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被反訴人,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職業,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反訴請求
1、請求依法確認反訴人與被反訴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轉讓協議”合同無效;
2、請求判令被反訴人返還反訴人轉讓費__________元,并賠償損失__________元;
3、本案起訴費、反訴費由被反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訴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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