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范文|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收藏19篇)
發表時間:2023-05-08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收藏19篇)。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勞動合同,適用于雇主通過派遣公司雇傭保安人員的情況。該合同旨在明確雇傭關系、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和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等方面的規定,以保障保安人員的權益和確保雇主得到合格的保安服務。
一、雇傭關系的明確
在保安派遣勞務合同中,明確規定雇傭關系為派遣關系。派遣公司作為雇主與保安人員建立勞動關系,而派遣公司與雇主之間建立合作關系。這種明確的雇傭關系保證了雙方在勞動法律關系上的權益和義務。
二、工作內容的具體規定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必須明確規定保安人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這些內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巡邏、安檢、維護治安秩序、控制出入等工作。通過明確規定工作內容,保安人員可以清楚知道自己的職責和任務,從而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三、勞動條件的規定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勞動條件,包括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方面。工作時間可能需要根據雇主的需求進行靈活調整,但必須符合勞動法律規定;休息制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工資福利應當根據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進行公平合理的確定;社會保險應當依法繳納,保障保安人員的權益。
四、權益和義務的平衡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并平衡雙方的權益。保安人員應當履行職責,保證服務質量,并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雇主應當支付工資、提供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培訓等。通過明確規定權益和義務,雙方可以更好地履行合同約定,實現勞動關系的穩定和和諧發展。
五、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方式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方式。有效期可以根據雇主的需要進行靈活調整,但不得超過勞動法規定的上限;解除方式應當符合勞動法律規定,保護雙方的權益。合同解除時,雙方必須履行協商解決的原則,確保解除過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總之,保安派遣勞務合同作為一種特殊形式的勞動合同,旨在明確保安人員和雇主之間的權益和義務,確保服務質量和勞動關系的穩定和諧。該合同的制定和執行將對保安行業的發展,以及保安人員和雇主的權益保護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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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題界定
勞務派遣業務是一種新的使用勞動力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正規勞務服務公司,獲得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后,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專題針對勞務派遣組織主體資格的確認,勞務派遣三方的權利義務,結合相關法規和案例做了解釋和說明。
二、名詞解釋
1. 勞務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勞務派遣資質的專業勞務服務公司根據用人單位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組織社會勞動力從事各種合法勞動,并幫助其獲得勞務報酬和基本社會保障。勞動者是勞務派遣企業的職工,與派遣機構是雇傭關系,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并接受相關的管理。
2. 勞務派遣企業 是為下崗失業人員從事靈活多樣形式就業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專門從事勞務派遣活動的新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勞務派遣組織應該有合法主體資格
【案例】楊先生由于不滿公司在勞務派遣中的超強度、超長時間勞動,將勞務派遣方也就是與他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訴諸法庭。楊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貿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該公司在20xx年后出現了大量的富余人員。20xx年5月底,楊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電器連鎖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著被派遣人員的勞動關系,繼續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費。 在為期兩年多的勞務派遣過程中,楊先生的工作并不順利。該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存在較多問題,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先后與該公司發生了多次爭議,但勞動環境沒有絲毫改觀。在這種情況下,楊先生申請原公司解決接收公司的這些違法行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對于連鎖公司的違法行為,原公司并沒有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20xx年8月,楊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決定。
【評析】據查,原公司根本沒有勞務派遣資格。在勞務輸出過程中,員工都沒有與原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北京20xx年就將勞務派遣機構的資格與申請過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如,職業介紹機構開展勞務派遣業務實行專項管理,取得《北京市職業介紹(勞務派遣機構)許可證》的,方可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活動。申請開展勞務派遣活動的機構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企業法人資格。
而為了保護勞動者,對于三方的權、責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勞務派遣機構應按有關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開展勞務派遣活動的機構應與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明確勞務派遣機構、員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等等。本案中,原企業在沒有派遣資格的情況下派遣員工,并且沒有簽訂派遣協議,是主體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案例2 派遣單位雙方各應對員工承擔什么義務?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經上海某勞務派遣公司w的推薦,到某美國公司上海代表處(以下簡稱代表處)擔任部門主管,與w公司簽訂了期限三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明子每月工資5000元,由代表處按月支付。如代表處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同時明子又與代表處簽訂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約定每月稅前工資2萬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處因結構調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關系。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時領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個月工資和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他要求代表處按季度考核辦
法支付考核獎16700元時,遭到了代表處的拒絕。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獎金。w公司認為,雙方的勞動合同中對勞動報酬已經進行了明確約定,代表處也按約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該獎金沒有依據。
【評析】 派遣單位、受遣單位是勞務派遣關系,派遣公司與員工之間是標準的勞動關系,而受遣單位與員工之間上海認定為特殊勞動關系。法律規定特殊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對員工承擔的義務中,有三個方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最低工資、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其他的權利義務可以由雙方來約定,比如工資報酬、保密義務。
至于考核獎,員工與派遣公司沒有約定,而代表處有個考核辦法,該辦法適用于代表處所有員工,如果按該辦法規定明子應該得到,那代表處不發是不對的。就考核獎發生爭議的,員工應該向代表處要。雙方發生爭議的也是按勞動爭議處理,先去申請仲裁。最后,派遣公司與員工約定如果代表處辭退員工了,派遣公司的勞動合同也終止,該條款是不合法的,否則可能導致受遣單位和派遣公司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根據我國法律用人單位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只是該案例中員工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案例3 員工應對哪個單位承擔相應義務?
【案例】勞務派遣公司a按實際用人單位b的要求招聘勞動者甲,并與甲簽訂了五年期的服務期協議,約定將甲派往實際用人單位b公司培訓半年,培訓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后,甲認為b公司不適合自己發展,向a公司提出換家公司。a公司非常為難,因為甲是特殊技術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沒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愿意在b公司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服務期協議是與a簽訂的而不是與b簽訂的,他對b公司沒有服務期的義務。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務期協議,到b公司去上班,甲執意不從,并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并稱自己在履行服務期協議,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應向哪個單位履行服務期的義務?遇到這類糾紛,a公司和b公司應該如何解決?
【評析】專家認為:甲應向a公司履行服務期的義務,因為他是與a公司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但具體如何履行時并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應該到b公司去上班,因為他的崗位已經約定在b公司。他現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離工作崗位,是曠工的行為。a、b兩公司應該與甲進行溝通,協商不成的,應該這樣處理:a和b根據雙方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因為約定的員工不來了當然會給b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而a公司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訴,要求甲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比如法院判決a公司賠償了b公司5萬元,a公司有權就此向甲進行追償。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資應該不同嗎?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勞務公司派遣到a公司擔任文書職務,她很快就適應了崗位要求。但工作后不久,王女士就產生了郁悶感,在a公司她總是“低人一頭”,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資、獎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種的正式員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時的職工福利,如旅游、休假等也從來沒有她的份。由于她是勞務派遣工,還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視。
王女士認為自己是一名正常就業的勞動者,不應當受到勞動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視,以此為據,王女士將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經過審理,裁決不支持其申訴請求。王女士不服,又將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和a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之間是一般民事關系,王女士要求實現“同工同待遇”的勞動權利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判決駁回王女士的訴訟請求?!驹u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關鍵。雙方對申訴事實均無異議。王女士認為盡管自己是勞務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業的勞動者,理應受到《勞動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勞動義務的事實行為,而自己相對地也應當享受勞動權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對于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認為按照勞務派遣的法律關系,王女士與勞務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與a公司僅是
依據一份“勞務協議”的一般民事合同關系,這不是《勞動法》可以調整的,故仲裁庭與人民法院據此做出不利于王女士的裁決和判決。
勞務派遣中同等勞動不同等待遇是比較常見的問題,現行《勞動法》對此卻無相應的規定,但《蘇州市勞務派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卻做了規定,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一般由勞務派遣企業按月足額發放。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實際用人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標準,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除依法代扣代繳勞務派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稅費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費、勞務稅和其他經營稅費等名義克扣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勞務派遣企業應當按規定給予勞務派遣人員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待遇。
勞務派遣工從法律上說是完全意義上的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一切勞動權利,受到《勞動法》的保障。勞動者在付出同等勞動后,不應當受到任何待遇歧視和精神歧視。法律對此一定要有特殊規定,否則勞動者難以采用司法途徑得以救濟。
案例5 勞務工也該有加班費
【案例】林先生作為勞務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從事物業管理的b公司擔任辦公大樓的保安。半年后,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節假日期間的加班工資,但被拒絕,理由是《勞動法》上的加班工資應當由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雙方的《勞務合同》的約定,沒有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法律義務。無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將自己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兩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資和經濟賠償金。
經過仲裁庭調查,查明林先生確有在節假日加班而未獲加班工資的事實存在。勞務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為林先生繳付社會保險金等義務并且從未安排其在節假日加班為由進行答辯,b公司則抗辯稱:無論是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還是其與林先生簽訂的勞務合同,均沒有約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資的義務,并且自己與林先生和勞務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應當成為勞動爭議訴訟的主體,且不受《勞動法》的調整。仲裁庭多次調解不成,最終裁決由勞務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資和經濟賠償金。【評析】本案林先生作為正常就業的勞動者,依法應當獲得《勞
動法》規定的加班工資,但是究竟應當由勞務派遣公司還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義務呢?仲裁庭依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五條“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約定,由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規定,裁決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類似于勞務派遣加班費事先沒有約定而產生的爭議,在現實生活里還是不少。由于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三方的法律關系不明確,往往造成責任主體不明確,也造成勞動者維權難度高,處理結果爭議大的不利后果。實際上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合二為一的時候和勞動者之間就形成完全意義上的勞動關系了。因此,將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作為共同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是有法理根據的,同時,這樣做也有利于實踐操作。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法律對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之間的責任進行合理的規定,也不利于責任分擔的公平與公正,所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與實際工作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嗎
【案例】小張自20xx年1月開始在a公司工作,擔任司爐工,但從未與a公司訂立過勞動合同。a公司為規范企業管理,與河北?。饪h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一份《勞務派遣協議》,由該派遣公司提供人員。20xx年11月1日b縣勞務派遣公司與小張簽訂了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該合同系小張本人簽字和b縣勞務派遣公司加蓋印章。小張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張在工作中受傷,被送往北京醫院,經診斷為右橈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關節脫位,右橈神經損傷,于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療,出院后在家休養,傷愈
后,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張負責看門。b縣勞務派遣公司承認小張在今年2月20日受傷時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并同意為小張辦理工傷申報手續。但小張認為本人一直為a公司提供勞動,于今年6月9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求a公司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因a公司否認與小張存在勞動關系,雙方就此產生爭議,小張于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訴,訴請確認其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仲裁結果:依法駁回小張的申訴請求。
【評析】依據《勞動法》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小張在勞動合同上的簽字,可以確定與b縣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系小張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鑒于小張與a公司從未訂立過勞動合同,故本委確認小張在今年2月20日受傷時與a公司沒有勞動關系,對其請求不予支持。篇二:勞務派遣合作協議通用版(與勞務公司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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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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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郵編:
乙方(招用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現居住住址:郵編:戶口所在地:郵編: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方招用乙方為勞務派遣工,派遣乙方到(以下簡稱丙方)工作,經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約定試用期為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點為平陽縣,具體崗位(工種)為,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服從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積極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根據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實行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丙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必需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丙方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試用期間的工資約定為元/月;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為元以上,獎金按丙方規定考核由甲方代發;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及各類補貼、津貼,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工資、獎金等發放清單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冊代為發放;
4、每月工資支付期限為15日前,遇休息日和節假日提前支付。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全國職工守則》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具體內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與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2、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經濟補償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解除和終止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規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違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失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乙方在職期間,由丙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后,在丙方未滿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為1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分攤支付違約金。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間,由丙方統一管理。期間乙方若發生工傷事故,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若有違法亂紀行為被處罰的,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并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間若違反丙方崗位職責或違規操作給丙方造成經濟損失和損害名譽的,按丙方的經濟賠償規定處理,由乙方本人負責賠償。
十二、本合同條款以及約定的其他事項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抵觸的,均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并對合同規定條款作相應修正。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須用鋼筆填寫,不得涂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經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甲方因 需要,需由其他公司完成部分工作。乙方承諾有合法的資格派出員工承擔甲方的相關工作。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共同遵守: 合作內容 1.1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以及甲方《職務分析報告》中規定的崗位人員任職要求,招收或直接向甲方派出相應的服務崗位人員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每次派出人員的具體人數及素質標準,以及工作的內容、時間要求由甲方確定。 1.2乙方負責完成的甲方工作內容為: 1.3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人員數量及考核結果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具體考核條款詳見附件。該服務費由乙方人員酬金、乙方為派出人員承擔的社會保險金、乙方的管理費、物料費等部分組成。 乙方人員的工資待遇由乙方決定,但應維持在便于員工數量穩定、素質提高的標準,并應根據甲方的考核結果進行一定比例的浮動,以配合服務質量的提高。 人員培訓上崗 2.1乙方根據本協議派出到甲方完成指定工作的人員,應與乙方具備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人事檔案并經過乙方的考核。 派出人員僅與乙方發生勞動法律關系,其工資、獎金、社會保險、醫療費用、福利、工傷待遇等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乙方人員在派出前應按甲方任職要求的規定進行相應的崗前培訓,使之達到甲方所需的上崗標準。與崗前培訓的有關的授課、教材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授課場地由乙方自行解決。 甲方如需自派人員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授課人員的授課費用、授課場地由乙方負責解決。 2.3乙方所派人員在經過崗前培訓后,需經過甲方相應的考核后才能上崗工作??己宋赐ㄟ^的由甲方通知乙方召回。 2.4甲方從乙方人員進入試崗期開始向乙方支付試崗期服務費,試崗期一個月。期滿能夠勝任的進入工作期,甲方向乙方支付工作期的服務費。 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召回。工作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甲方提前30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召回。召回后的處理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 工作條件、要求 3.1甲方為乙方派出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場地、工作設備等必備的工作條件。乙方派出人員的工作條件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保護等相關規定,以及工作性質所決定的的必須標準。 3.2乙方為派出人員提供的社會保險金,繳納的比例不得低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同時應根據派出人員的工作表現和乙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考核、分配工資和獎金。 3.3乙方派出人員在從事甲方的業務活動時完全受甲方的領導和約束。乙方人員必須全面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業務規程,服從甲方業務指導、業務培訓和考核。乙方同意甲方在發現乙方派出人員有違規行為時有權當場指正。 3.4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保密義務,相互保守對方的商業秘密。乙方特別承諾加強對派出人員的管理以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 3.5乙方派出人員無論何種原因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均應在離開甲方前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和其他工作用品、用具,辦理交接手續。為歸還上述用品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200元/人。 人員的替補與更換 4.1甲方因工作需要提出增員需求,需提前20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0個工作日完成增員工作及上崗前培訓。甲方因工作需要提出減員要求的,需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招回。 4.2乙方因故需要調換派出人員時,應征求甲方的意見,以保證對甲方服務的質量及人員的穩定。 甲方因乙方派出人員經考核無法勝任工作而要求乙方更換派出人員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5個工作日內將派出人員召回,并按照甲方的需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0個工作日內,派出符合上崗條件的人員進行替換。 4.3甲方因乙方派出人員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規章制度而要求乙方更換派出人員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次日將派出人員召回,并按照甲方的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派出符合上崗條件的人員進行替換。 4.4乙方需解除或終止與派出人員的勞動合同時,應盡可能征求甲方意見,以保證滿足甲方對人員數量、質量的需要。對于依法與派出人員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10工作日內,增派符合上崗要求的人員進行替換。 4.5甲方根據自身需要,要求乙方更換派出人員時,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5個工作日內將派出人員召回,并按照甲方的需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0個工作日內,派出符合上崗條件的人員進行替換。 五、費用結算 5.1乙方每月的服務費由甲方于次月10日支付給乙方,乙方需對該費用開具統一稅務發票給甲方,所需稅金由乙方承擔。 乙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應參照甲方的意見由乙方制定、執行,乙方在發放后將清單抄送甲方。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由甲方承擔的乙方派出人員的福利待遇必須如數到位,以切實保障員工的利益。 5.2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人意的工資收入、福利待遇等進行了解,以監督乙方對勞動法律的執行情況,保證排除人員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具備合理的工作報酬和待遇。 通訊 6.1甲方通訊地址: 甲方聯系人: 甲方聯系電話: 6.2乙方通訊地址 : 乙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電話: 乙方郵箱: 以上聯系地址作為雙方共同認可的聯系方式,在通知到達上述地址或者聯系人時即視為通知送達。上述地址、聯系方式等向發生變化時,變更方應當在2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合同解除 7.1甲乙雙方中的任意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4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簽署解除協議。 7.2乙方不具備勞務派遣資質時(包含勞務派遣資質被吊銷、撤銷等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3乙方派出人員不適合甲方工作,經甲方兩次通知后,乙方仍不召回相關派出人員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4乙方派出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造成甲方損失達到當月合同價款20%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責任承擔 8.1乙方不具備勞務派遣資質,或者位于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并向甲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8.2乙方派出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協助甲方索賠,不足以償付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8.3派出人員發生工傷,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工傷流程,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乙方按月支付。 因工傷事故導致乙方崗位空缺,由乙方在5日內按照甲方崗位要求派遣勞動者。 六、其他約定 6.1甲乙雙方均由遵守本協議條款的義務,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影響外,均不得違反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否則,違約方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具體經濟賠償責任詳見附件相關條款。 6.3乙方在與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本協議中不涉及商業秘密的相關內容向派出人員提供,以便于派出人員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工作地點、工作環境,增強責任心與穩定性。 6.4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簽訂后,對于簽訂前已經在履行的部分,應在兩周內完成對本協議執行情況的檢查,對尚未落實的項目及時補正。 如乙方尚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支付保險費用、支付相應報酬,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兩周內結清應付派出人員的款項、補辦勞動合同、保險福利等相關手續。 七、合同的生效 7.1甲方的《 》、《》、《 》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甲方對乙方工作質量進行考核的依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到期前 工作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續簽事宜進行協商,逾期未協商視為自動按本協議繼續履行。 7.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及代表簽字后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 xx乙方(蓋章):xx 代表人簽字:xx 代表人簽字:xx xxxx年xx 月 xx日 xxxx年xx 月 xx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1、什么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單位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然后向用人單位派出該員工,使其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場所內勞動,接受用工單位的指揮、監督,以完成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的結合的一種特殊用工方式。
2、什么是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是指企業將其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發包給相關機構,由該機構自行安排人員按照發包企業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或工作。
3、二者有什么區別?
其二者的共同之處在于用工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主要區別則在于:對用工單位而言,勞務派遣提供的是派遣工,即“人”,而勞務外包提供的則是針對某個獨立項目的全部勞務服務,即“事”,勞務派遣的結算標準是“勞動力”即“人工數”,勞務外包的結算標準則是“工作量”即“項目數”。
4、哪個對員工有利?
對于員工而言,不存誰更有利,而是要看員工的自身需求。如果是勞務派遣,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的工作時間、需求進行勞動,約束性更高,但福利相對更好;如果是勞務外包,企業不進行直接管理,接包方可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形式,靈活度更高,但相對的沒有保險等常福利待遇。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一】勞務派遣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范本(北京新勞動合同范本)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二】勞務派遣合同范本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并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后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并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后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因工致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范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簽證人(簽章)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篇三】勞務派遣合同范本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F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1、含義不同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
勞務承攬是指企業將非核心業務的生產、經營、服務等活動委托給承攬單位,由承攬單位按照承攬合同的要求以人力資源“活勞動”為內核,輔以技術、資本、土地、基礎設施等生產資料的共同投入,通過完成產品的生產、或服務的提供,來獲得相應報酬的一種經營活動。
2、勞動者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
勞務承攬承攬合同的員工,其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由勞務承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
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工,必須按照企業確定的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進行勞動。
3、資質要求的不同
勞務派遣的資質,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貳佰萬元。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本不得少于貳佰萬元屬于特別規定。
勞務承攬則是針對具體的業務形態,要求具有相應業務的經營范圍,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實體。在具體的業務形態中,涉及業務項目的具體功能,技術標準等會存在相應的資質要求。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XX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后)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為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于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并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于XX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托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
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
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系或勞動關系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的條款,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 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系,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通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1日至24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開戶行:
帳號:
戶名:
甲方付費后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后滿 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并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系,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并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為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XX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XX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為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偽、簽字真偽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偽的審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為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現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或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協商續簽勞務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和業務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勞務報酬
第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元/天)。
第六條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第七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應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
第八條甲方有權對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第十一條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十四條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商業保險一份,指定受益人為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勞務期間,應遵守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六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
第十七條乙方在工作期間、工作地點因作原因受到傷害根據致害原因及雙方的過錯責任劃分責任。如傷害因乙方自身原因或非因工作原因所致,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勞務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八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派遣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后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余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三條派遣人數、崗位和期限
(一)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用工條件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工作經驗: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條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________日;勞務費用支付日為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八條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
(二)體檢。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克扣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________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一)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二)克扣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三)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勞務派遣可以轉正嗎
現行法律對此沒有對勞務派遣工作出相關規定,能否轉正只得依據用工單位的公司制度而決定。因為勞務派遣工是與原用人單位的簽訂的勞動合同,與現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如果要轉正就必須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才可能轉正。
三、勞務派遣工對崗位有什么區別
勞務派遣不是正式的,和你簽合同的是勞務派遣公司,崗位機動性大,隨時有被換的可能。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1.甲乙雙方派遣協議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系或勞動關系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
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的條款,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協議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系,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 )字第____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退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共4頁,當前第1頁1234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國家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共4頁,當前第2頁1234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共4頁,當前第3頁1234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甲方(勞務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聯系人: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聯系人:
開戶行:
帳號:
【鑒于】
1、乙方具有勞務派遣資質,并專門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服務;
2、甲方希望乙方為其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員工被退回為止。本協議終止,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二條 派遣條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應當符合甲方用工簡章相應基本條件。
(二)甲方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約定向乙方發出《勞務人員需求單》時,可以同時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的特別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員的基本條件和甲方在《勞務人員需求單》中提出的派遣人員的特別要求共同構成乙方派遣人員的派遣條件。
第三條派遣人數及崗位
甲方初期確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數為 人,實際派遣人數、派遣人員的崗位以及派遣人員的基本情況以雙方確認的《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為準。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員時,應提前向乙方提交《勞務人員需求單》,明確使用派遣員工的具體人數、職務、崗位、工資、使用期及相關事宜并加蓋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條件和甲方提供的《勞務人員需求單》的崗位要求,應在十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候選人員。
(三)乙方根據甲方確定錄用人員名單,與甲方確定的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將《勞動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時組織甲方確定錄用人員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至甲方報到。
(四)在甲方確定錄用人員報到手續完成時,甲方和乙方確認并簽署《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
第五條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系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有權確定派遣人員人選;決定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確定試用期,確定和調整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
甲方有權確定和調整派遣人員的派遣條件;
有權在被派遣人員發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
有權在法定情形下將其退回乙方,同時應提前35天書面通知乙方,且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有權在本協議到期時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同時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有權與派遣人員協商解除勞務用工關系,但需提前35日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甲方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甲方出資對派遣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后,有權與派遣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
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向派遣人員索賠,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員工勞動報酬、加班費、績效獎金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等費用;支付為員工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提供必要的幫助協助乙方為員工辦理(申辦)社會保險;
(四)甲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每月及時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并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五)甲方接到員工辭職通知后,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將員工辭職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協議期滿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但派遣人員派遣期限未滿時,可以退回乙方,但應就該類人員向乙方支付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的經濟補償等費用,由乙方負責后續問題的處理;
(七)應在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屆滿前3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繼續派遣:
1、如不繼續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屆滿時將人員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當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時,派遣期限應當延長至醫療期滿。甲方要求終止與員工勞務用工關系時,應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并按照相關規定向員工支付醫療補助費;
2、決定繼續派遣的,應明確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間不能安排派遣人員工作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人員按月支付報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勞動關系情形下不能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員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有權在雙方合作需要時,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協助;
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收取甲方應當支付的相關費用;
有權依法維護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對甲方侵害派遣人員權益的行為提出意見,進行交涉;
有權在甲方不履行協議時,追究其違約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并提供其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員工,且作為《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三)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并為甲方確定的派遣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
(四)負責辦理相應的人事手續以及管理、建立、接轉員工檔案等工作;
(五)依據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和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標準及項目,及時、足額的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并且根據甲乙雙方的約定,按期、足額的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獎金、加班費和各項福利等費用;
(六)乙方應在甲方支付每筆款項后及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應金額發票;
(七)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相關條款退回的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到甲方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八)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當及時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妥善處理,甲方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費用及結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勞務費用(即月費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員的工資總額;
2、員工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殘保金、存檔費的總額;
3、本協議項下的補償金、賠償金等其他費用;
4、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用總額;
5、招聘費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即年度一次性費用)包括:
1、意外傷害險;
2、企業年金、補充養老、補充醫療;
3、費用的標準:
甲方應支付的派遣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殘保金的費用(詳見附件),存檔費每人每月20元;
經甲乙雙方協商,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采取以下第①種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當月實際使用的派遣人員總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所列總人數為準。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員勞務費總和的 %。
當月應發給派遣人員的勞務費總和依乙方出具的勞務費發票確定。
經濟補償,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按每月實際發生額由甲方在當月支付給乙方。
招聘費用:
甲方出現斷崗,需要乙方協助進行招聘時,需要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
(1)乙方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滿2個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費用。
(2)乙方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滿2個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此類人員的服務費。
5、本協議第八條第二款所涉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并于每月 日前將第八條第(一)項的月費用和第八條第(三)項第2目以銀行轉賬結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將第八條第(三)項第3目的費用于產生費用之日起3日內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關于其它一次性費用的支付時間,由甲乙雙方依據具體情形協商確定后,甲方以銀行轉賬結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據甲方提供的工資清單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按期、足額的向派遣人員支付;同時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的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需要調整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及時給予調整(乙方必須同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第九條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墊付相關費用、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負責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相關手續以及各方面的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乙方督促甲方義務的執行,甲方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的費用,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派遣人員發生工傷的,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發給工傷人員。
第十條 非因工傷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員派遣期間發生非因工傷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應當延長至醫療期滿。甲方要求終止與員工勞務用工關系時,應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并按照相關規定向員工支付醫療補助等相關費用。
派遣員工派遣期間發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時,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額的向派遣人員支付其相應工資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應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月費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月費用超過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15日內仍未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協議后,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費用以及補償乙方與派遣人員依法維持至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的全部費用。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而導致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由于甲方不符合國家規定用工導致被派遣員工辭職;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員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確認不成立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履行期間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添加任何條款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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