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狼弟讀后感(通用10篇)_狼兄狼弟讀后感
發表時間:2023-08-16狼兄狼弟讀后感(通用10篇)。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一
最近我讀了一本引人入勝而又發人深思的小說——《狼王夢》。
小說講述了這樣的故事:狼媽紫嵐,希望從自己的三個狼兒子中培養出一個狼王,但是三個狼兒子都以不同的方式意外死去:黑仔被金雕抓去成了“盤中餐”,藍魂兒中了獵人的圈套被紫嵐咬死,雙毛是最接近成為狼王的兒子,但是最終在與頭狼的決斗中死于自卑。最終,為了后代的生存,紫嵐和金雕同歸于盡,臨死之際,她希望自己的狼孫能夠成為狼王。
合上書,望著窗外,我的內心久久不能平靜。
藍魂兒被巨大的捕獸夾死死夾住無法掙脫的時候,紫嵐為了不讓藍魂兒被獵人和獵狗屈辱折磨,就咬斷了藍魂兒的喉嚨,保留了他最后一絲做狼的尊嚴。為保尊嚴竟然不惜咬死親生兒子,這樣有勇氣又有骨氣的事情也只有紫嵐能做出來,我為紫嵐這一做法感到震驚,深深折服。而現實生活中卻有為了金錢不要尊嚴的人,比如路邊的假乞丐,他們有手有腳可以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卻好逸惡勞,成為社會的敗類。小說最后,紫嵐為了后代的生存,與曾經吃掉黑仔的金雕同歸于盡,這種舍己為人的精神可歌可泣。
但是,紫嵐作為一個母親也有做得不正確的地方。她太過于溺愛黑仔,才讓黑仔有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認為做什么事情都有媽媽的庇護,也正是黑仔這種無知無畏最終給自己帶來了殺身之禍。而小時候得不到媽媽疼愛重視的雙毛就很膽小自卑,雖然后來媽媽也訓練了他,但是時機已晚。如果他從小就得到母親的重視和疼愛,最后也不會自卑而死,紫嵐的狼王夢也許就能成真了。如果重新再來一次,我希望紫嵐不要再溺愛偏袒某一個小狼仔了,而應該把感情平均分給每個孩子,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給他們提示和指導,而不是控制他們,限制他們的成長。這就像是我們的家長,他們只是我們人生道路上指點迷津的人,人生道路上的許多坎坷都需要我們自己接受磨練,克服困難。有時候我們走上歧途了,家長會幫助我們走上光明大道,但是他們不能幫我們走,也不應該幫我們把所有道路都規劃好,要給我們成長的自由。
這本書不僅給了我良好的文學享受,還給了我啟迪,不愧是一本好書!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二
在狼王夢在這本書中,有一篇中篇小說狼種。這篇小說的主要內容是:一只有著狼血統的狗大灰出生在警犬學院。經過一年零七個月的訓練,警犬們都被各行各業的人買走了,唯有大灰因它的毛色是紫灰而沒有光澤,外形像一只狼而沒有人要它。一次偶然,大灰被馬戲團的高導演買下帶回演大灰狼。在馬戲團里,大灰受到了種種不公平的待遇和歧視,最后被戴上了口罩、剪平了指甲,關進了鐵籠,失去了自由。在一次去參加西雙版納傣族潑水節返回昆明的途中,因車出現故障,司機出去買零件了只有川妮和動物們在荒山野嶺中等著,突然出現了二只云豹,在眾動物都退縮之時,大灰扯斷了鐵鏈,勇敢的與云豹夫婦決斗,保衛了動物們的安全。它用自己的行動和鮮血洗去了自己所有的冤情。
讀完這篇小說,讓我明白:不能以貌取物,任何事物都不能看其外表,不能因外表美而認為其善,因外表丑而認為其惡,只要心靈善良,無論它是如何丑陋,它也是最美的!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三
翻著,來到《哈里·哈勒爾自傳——為狂人而作》。這是哈里自己的內心世界,孤獨而內省,平靜而無助。他把“特有的簡樸和膽怯的生活藝術,安詳地度過一天”看作是渾渾噩噩。
“滿足和歡樂對于我來說,是不能夠忍受的,用不了很長時間我就憎恨它,厭惡它,我就變得非常絕望,我感受到不得不逃向別的地方,盡可能逃向喜悅的途徑,不過必要時也要逃向痛苦的途徑。”…“不一會,我心里就燃起一股要求強烈感情、要求刺激的欲望,對這種平庸刻板、四平八穩、沒有生氣的生活怒火滿腔,心里發狂似的要去打碎什么東西…”
他無時無刻地在矛盾著,也就是無時無刻的痛苦著。把日子過得平庸而無奇,但是無法忍受,就像得了什么毛病一般,無處不在挑剔著自己的生活,讓自己無法安寧。
之后,他在一條潮濕的街道前行,在一面墻停了下來,因為他喜歡這面墻,這么盯著,他看到了“魔劇院…”和“專-為-狂-人-而-設”,當然第一次看到這個,我并沒有多大的留意,只是覺得增添一些奇幻的色彩,但是讀完整本書之后,我知道這幾個字對于哈里以后的意義有多重要。后來,得到的那本《論荒原狼-為狂人而作》,這本小冊子基本上可以說是在寫哈里和荒原狼的關系了——一個軀體下的兩個他。我很欣賞這種觀點:
在有些人有了出息,被人羨慕,他們得以成功更應該歸于他們身上的壺性和猴性,而不是歸于人性,這是盡人皆知的事情。的確,人性在很多時候是很渺小的,尤其是在幫助人們獲的成功的時候。相反,人性的普遍性或普遍性并不能使人在自我上獲得更高的成功和突破。然而,黑塞給我們講述的卻是一個人性和狼性完全不能夠互助互濟的,而是專門對立的,就是一個軀體里面的兩個死敵。
在那本小冊子中,荒原狼是一個真正的孤獨者、矛盾者、自殺者,哈勒爾無法溝通市民世界,無法理解那些所謂的藝術,他在探索中迷失了方向,甚至發現自己與自己毫無關系;他又時刻在想著這個世界的種種罪惡,想著自己身上難以救贖的罪愆,他無法理解世界,無法原諒自己,卻又不能抗拒內心的**。而通向圣潔的道路只有選擇“自暴自棄,隨波逐流,熄滅生命的火花,回歸本原?!被脑窃臼且粋€藝術家,他**于市民,他深刻的眷戀那平靜、善良、秩序的市民世界,他同時又以藝術家的敏感對市民虛偽的循規蹈矩感到憤懣,他要徹底撕裂虛情假意,于是,當他就要脫離市民階層時,卻絕望的發現,當代那些所謂的藝術早已與他絕緣,于是,荒原狼徹底孤獨了,甚至孤獨到失去了自己(因為他根本就不愿意看到曾經狂熱追求永恒的自己)。
野狼在孤獨中艱難地跋涉。他不知道自己是錯了還是時代錯了。隱藏在人性深處的各種犯罪都是徒勞的。野狼與它搏斗。他向往不朽,卻找不到不朽之路,痛苦與沖突。
這么寫著寫著,我無法理解荒原狼的孤單,無法體驗他的痛苦,我們一直滿足于生活帶給我們的安逸和滿足感。于是,沒有早就狂人,只是無數的庸人日復一日的消耗著原本不多的時日。黑塞仿佛立了一面鏡子,把我們的五臟六腑都剖開,然后他卻以狼一般的野性,冷眼看著我們。
然而,這樣一個人的出現已經不再被我理解了——赫米娜!這個驕傲的野狼,他可以接受并完成她的所有指示!一開始,赫米娜決定她給他的最后命令是殺了她!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人?為什么她能統領所有的人?為什么為了完成她的命令,她能學會他認為他討厭的舞蹈和厭惡。
至于海爾米娜、巴勃羅和瑪麗亞的出現,我完全處于昏迷狀態,更不用說老哈里和新哈里之間的對話,魔術劇院和莫扎特在殺死海爾米娜之后這些等待了。只能引用網絡上對這部分的評價了:魔劇院,則完全是黑塞憑借他個人的想象,讓自感靈魂**而痛苦不堪的哈里走著通向內在的神秘莫測的路。
哈里在帕勃羅指引下進入了“瘋子才能入場”的魔劇院,分別在五個房間游歷了“內心的地獄”,以一種身體力行和視覺認知獲悉了自身的無意識,把握到內在靈魂的多重性。然而,盡管哈里在魔法劇場參與了靈魂的交流,他仍然無法面對自己的人性和狼性。最后,帕勃羅與莫扎特化而為一,向哈里指明一條“幽默”的解脫之路。
可是“幽默”對哈里來說只是一種暫時的精神麻痹,它無法讓哈里內心獲得永久的平和,不朽與永恒仍然只是內心的指向。
至于,還有一部分的見解是這些包括赫爾米娜的出現,都是荒原狼為了完全保持狼的特性而出現的幻覺。
最后,引用黑塞的一句話: “我面臨的問題中首要的和最迫切的是一個個的人,是人性,是獨一無二未被標準化了的個體?!?他甚至不無驕傲地說:
“馬克思和我之差異除了他涉及的緯度大大超過我之外,就在于他想改變世界,我則想改變個人,他直面群眾,我直面個人?!弊鳛槲业慕Y尾吧。
現在,我知道,未來這本書,出現在我視野還會有很多次,甚至十幾次之后,我仍然無法了解那是個怎么樣的荒原狼和黑塞要帶給我們,指引我們的那部分思想。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四
《懷念狼》是一部散文隨筆集,作者屠格涅夫以他獨特的視角,描繪了狼這種神秘的野生動物的生活、習性以及與人類的關系,本書讓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狼的卓越智慧以及與人類緊密聯系的歷史。
在這本書里,作者屠格涅夫充滿深情地描述著狼的特點。他不是只寫狼的殘忍血腥的一面,還描繪了狼的智慧、狡黠、勇氣及自由。狼能適應各種環境變化,以適應它們生存的需要,故狼在野外生存的時候不僅采用一系列高超的技巧與策略,并且與伙伴之間互相合作和協助,以增加生存的概率。狼和狗一樣都是有明確的族群,它們會保衛自己的地盤,甚至會遵循社會準則而上演表演類似于 “游戲” 的場景。由于這些特點,狼也是人們尊敬的動物,古代許多文化中都有它的形象和寓意。作者屠格涅夫在書中描述的狼,就是“在野外堪稱歐亞大陸之巨”的動物,引人入勝。
然而,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狼與人類之間的關系也發生了變化。人們對狼越來越了解,逐漸實現了與狼和平共存的目標。作者在書中用生動的描繪展示了狼和人類在歷史進程中的交往,尤其是人與狼互動中的復雜情感。狼是人類的競爭對手和侵略者,但也是最親密的伙伴和英雄。在一些部落的傳統故事中,狼常作為正義的化身來傳承著人類與狼的緊密聯系。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現代社會中的人們對狼的認知仍然存在誤解和偏見。
讀完《懷念狼》,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狼與人類之間的神奇關系。狼有著高度的智慧和感知能力,他們感受到了自然的律動和宇宙間的萬物連通、脆弱性和變幻無常。狼以自由的姿態霸占著野外廣闊的宇宙,用矯健的身姿展示著人們的羨慕,與人類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和靈魂聯系。
總之,《懷念狼》是一部極富深意的書,讀完后不僅讓我對狼有了更深的認識和了解,也讓我對人類與自然共存的關系有了更深刻的思考。我們必須珍惜自然、尊重自然,與自然和諧共處。希望這些美妙的動物狼能夠在人類的治理下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而人類在保護狼的同時也不會失去自己的人性和尊嚴,最終實現和諧共存。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五
一今年暑假我閱讀了《天狼》一書。關于天狼,我只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萊克。現在我知道,還有一本關于天狼的優秀**叫做《天狼》
整本書有三條線索——人、狗和狼。
人指的是男主人公杜仲以及溫柔勤奮的女主人菊秀以及他們可愛的兩個孩子,過著平淡幸福的生活。他們家里并不富裕,卻收留了白狗雪玉,以及他的孩子們,他們善良;他們不畏懼狼的報復,甚至與忠誠的雪玉一同與狼斗爭,他們勇敢;他們走了幾十里的山路,去探望生病的姥姥,他們孝順;他們身上閃爍著人性的光輝。
狗指的是忠誠的白狗雪玉一家個個都很勇敢、頑強,正是因為它們不顧自己的生命也要保護主人,才讓杜仲一家平平安安。雪玉做事毫不拖泥帶水。當俠客愛上敵人的血杜鵑,導致主人死亡時,俠客提出復仇,雪玉毫不猶豫地拒絕并咬了他的脖子。
看到這里我的心猛地抖了一下,俠客畢竟是雪玉的孩子啊!她怎么下的去口呢?書中有這樣一句話,她說“什么錯誤都可以容忍和原諒,唯獨不能容忍和原諒背叛,尤其是親狗的背叛”我才理解了雪玉的行為。
不得不提的是最小的狗小斑點兒。小斑天生瘦弱。后來,由于他沒能保護他的杜仲大師,他的母親雪玉把他趕出了家門。消失了很長時間的小斑點兒,在母親與仇人決戰的時候小斑點兒拼命相救,也是因為他母親雪玉才打敗了獨眼,但小斑點兒卻永遠的離開了母親雪玉……按理說,當時的小斑點兒已被母親趕出家門,他跟雪玉已經沒有關系了,為什么還要拼死救雪玉呢?
我覺得是他們剪不斷的親情,他們是母子。小斑點兒短暫的生命里有一半的時間活在對母親哥哥姐姐的想念中,可能還有深深的自責。上天并沒有給小斑點兒的“人生”一個圓滿的結局,可小斑點兒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放出了光彩!
他死的值!
狼是指三代獨眼狼珍貞,在獵人杜仲的獵槍下慘死。從那以后,珍珍眼里只有仇恨,想著如何報復杜仲一家。珍珍帶著他的四個兒女去杜仲一家偷襲時,白狗雪玉總是保護著他的主人,不讓珍珍傷害他們,(白狗雪玉不同于其他的狗,它是警犬)到了最后他們兩敗俱傷,珍珍死了,只剩下一個兒子,雪玉也只剩女兒白脖。一心復仇的母狼獨眼一家,或許他們對杜仲一家慘不忍睹的報復
在我們眼里很殘酷,但這是他們原始的狼性。狼總是認為自己是萬物的主人,狗是可鄙的。我們認為狼是冷血的。比如,為了報仇母狼珍珍,她還瞎了眼睛,只為報仇,還傷害了自己,這是相當極端的。
但是狼也是有愛的,獨眼對兒女們的愛,一只又丑又老的公狼愛上了獨眼,三番四次的救了她,最后跟她一起死在冰天雪地中…母狼血杜鵑竟然和仇人俠客之間互相產生了愛慕之情!狼和狗之間有一條界線,是他們跨不過去的,后來母狼獨眼也果斷地咬斷了血杜鵑的喉嚨,對她們的母親來說,這是一種背叛。我認為人就像狼,有些界線是我們無法跨越的。
天狼星這本書,讓我明白,愛是不分尊嚴和貧窮的,愛是偉大的,愛是無敵的。
二這周我讀完了《天狼》這本書,讓我很感動!這是一個狗類、狼類和人類的故事,那時狼和狗是一家人,他們是兩個大家族的,分別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類占領了狼類的地盤,癸姓狼家族想進攻人類,奪回自己的地盤,向犬姓狼家族發出合作的邀請,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與人類和睦相處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領不答應,狼王一聽怒氣沖天,就把犬王給吃了,于是他們在一個深夜私自進攻人類,但癸姓狼家族死傷無數,他們想:以我們的實力不應該輸啊真搞不明白。
突然聞到了狗的氣味,他們終于明白了是狗給人類通風報信了,他們十分惱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開始了一場殘暴的血腥大戰,狼王召集了幾個小家族,一起打敗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幾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員逃出來了,從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來一只叫珍珍的獨眼狼,親人都被獵人杜仲殺死了,她為了復仇與狼王生下了四個小狼,告訴了他們這段悲觀的歷史,小狼們十分悲傷也很痛恨杜仲,決定殺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誠,有著一身本領,最厲害就是流星式撲擊,狡猾的獨眼狼最終帶領著她的孩子殺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惱火,先后殺死了他們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過山妖已經變成太監了,最后殺死了獨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換屆大賽上,用他的獨家秘訣“左爪式”殺死了狼王,最終當上了新狼王,帶領狼群殺進了蘭花坳……
這個故事讓我很震撼,讀完這本書,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類之間為什么會發生戰爭呢?就是因為人類的貪婪與自私,才導致的人狼狗之間的不和與戰爭,人類為了滿足自己的食欲和財富,捕捉了不計其數的狼,占領了狼的地盤,其實以前大自然的生靈都是善良的,是人類導致它們的性格發生了變化,變得十分殘忍和狡猾,如果人類不欺壓狼類,人類和它們是能和睦相處的,但是人類沒有做到。
寫再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亂,我想:如果人類的貪婪繼續這樣下去,自然會懲罰我們!
《天狼》讀后感
讀《天狼》有感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六
讀《叼狼》有感
《叼狼》這本書是現代著名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鶴寫的,是一篇非常經典兒童文學作品,雖然這個故事的結局不怎么美好,但是我百讀不厭,每讀一次都有新的收獲。
《叼狼》這本書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蒙古細犬,它的名字叫特日克。特日克的一生不僅有趣,還非常讓人感到憐憫。因為特日克為了保護自己的主人芒來不被野豬撞死,他不畏懼死亡,替芒來擋住了野豬,英勇赴死。
其實像這種寵物為了保護主人而英勇赴死的事情就在我身上發生過。
那是一個星期六。我和我最喜歡的狗,可可出去了。在路上我遇到了一個人,他主動上前和我搭話:“小朋友,你好,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那里?
”我回答了他的問題。他告訴我他是我同學的哥哥,邀請我去他家玩。我說:
“不了,不了,我還要去找我爸爸呢!”說完轉身就走。壞人看到我要逃跑,就從路邊撿起一根棍子打**給我。
這時,可可跑去咬壞人??煽伤坪踝寜娜撕軗?。他用棍子打可可的頭??煽砂l出清脆的聲音,再也站不起來了。那壞蛋沒抓住我,就匆匆逃走了。
我抱著死去的可可。 我不能長時間冷靜下來。
讀了《叼狼》這本書,回想自己的親身經歷,我有了很深的體會:既然自己飼養的動物都能為了保護主人而英勇赴死,那么主人也應該更加關心自己的“伙伴”。這不是給動物一個窩就能解決的問題。
你必須和動物建立彼此的感情,讓你和寵物的情誼變得更加深厚。只要你能為動物付出代價,動物就會為你付出更多!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七
拿到書,我便被封面吸引了——湛藍的夜空下,兩只狼挨在一起,三只幻狼緊緊相逼,還有兩只鷹在夜空翱翔。這大概是一個情節吧,我想。這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故事呢?帶著些許疑惑,我翻開了這本書,開始了我的動物王國之旅。
威風是這本書的主角,原本生活在一個快樂的家庭,卻因為一場雪崩失去了媽媽和妹妹,又禍不單行,在山下碰到了幻狼三人組,威風“初生狼犢不怕虎”用自己的頑強毅力和勇氣與三人組死死拼搏,恰好被天空飛行家飛鷹發現救回,帶到了海賊島,誤打誤撞地成了勇士,又憑著一股虎勁拼到了最后,卻發現是飛鷹和貓頭鷹的陰謀。威風用自己的單純天真換取了飛鷹的信任,倆人合作努力,終于打敗了貓頭鷹的機械軍團,成為了勇士。
我幾乎是一口氣看完這本書的,心也隨著威風的旅行而時而緊張,時而惋惜,恨不得跑進書里幫助他渡過難關。一本書結束,威風也從原來的襁褓里的小狼變為了一只可以獨自擔當的狼,但是威風有一點卻始終沒有改變——勇敢。當時遇到幻狼三人組的時候,威風還是一只很弱的小狼,當看到自己的爸爸被幻狼三人組挾持的時候,應該會害怕、退縮,至少考慮到自己的實力,就不會貿然沖上去。但威風沒有,它似乎想也沒想,直接沖了上去,就是遇到閃電這樣強大的對手也毫不退縮,勇敢與之拼搏,雖然險些喪命于他的手下,但這股勁還是值得我們學習的,當然,遇到壞人的時候,我們不可缺乏的是勇氣,但還要有智慧,那樣取勝的幾率才會更大,而不是像威風那樣沒有估清自身實力就瞎打,所以威風在這方面還要繼續努力?。?/p>
看了威風的成長歷程,我不禁對這只小狼無比崇拜。他的成長歷程充滿了坎坷,進了海賊島,隨時一個不留神,就會喪命,而違法一路走來受了多少不是他這個年紀該承擔的東西,而他卻可以做得很好。我與他相比,真是天囊之別啊,就連普通的收拾好書包都不能做好,常常丟三拉四,什么都要父母操心,不能獨當一面。記得品德書上說過:長大并非指隨心所欲,愛干什么干什么,而是可以獨當一面,自己做錯的事自己承擔。威風把成長表現得淋漓精致,真讓我自愧不如啊,看來我要向威風這只小狼學習呢?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八
大家在暑假里肯定讀了不少書,而且一定會標標畫畫,寫出這本書哪里好,所以,我下面就介紹一下《喋血北方狼》為什么能讓我覺得好。
《喋血北方狼》這本書是中國著名的動物小說家:沈石溪。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小孩到日本人的鐵絲網里去摘果子,結果被日本人的狼狗給吃了,他的哥哥想替他報仇,殺了一個日本人,結果把日本人的狼王給救了,他們一起殺了鬼子。我為什么有感呢?是因為日本人搶奪中國人的土地,還要在中國的土地上殺中國人,光是這一點我就能感覺到日本人的兇殘,還要不斷的搶奪中國人的糧食。而且,整篇文章寫的非常仔細,可見,沈石溪是個非常好的動物小說寫作家,所以,我很喜歡他寫的這本小說。
沈石溪的小說我看了不少,感覺寫的都非常好,我覺得你們應該也喜歡,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看看沈石溪的書。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九
這些天,我看了《狼種》這篇文章,讀完之后,我深有感觸……
《狼種》主要寫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狼犬,因為長相像只狼,所以無論本領有多好,人們都不喜歡它。大灰來到馬戲團后,扮演大灰狼的角色,當哈巴狗們故意找它的麻煩時,大灰進行自衛。但事后卻受到女主人的責罵。后來,外出受到兩只云豹的襲擊,大灰則義不容辭地保護女主人,最后幾乎和兩只云豹同歸于盡。
讀了這個故事,我真切的感受到動物不能只憑外表來判斷它的好與壞。文中大灰雖然外表像只狼,但它卻是一條很忠誠的狗。為了主人赴湯蹈火,它先前卻受到主人的訓斥。所以希望大家不要以貌取人!
狼兄狼弟讀后感 之 十
擁有一大筆財產的著名評論家——凡。偉登在一次海難中,被“夜叉號”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個兇暴的“海狼”!從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親身經歷了一次又一次殘暴的搏殺。原本的“嬌面玉娃”凡。偉登開始變的剛強勇敢,堅忍不拔并且勇猛起來,在他將要成為下一匹海狼之時,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時,海上漂來了一個海蒂小姐——凡。
在航行過程中,大海是變幻莫測的,他們的船遇上了海嘯、熱帶風暴,惡魔號在船長海狼的帶領下,成功的躲過了一個又一個的災難。惡魔號還碰到了海狼哥哥的船馬其頓號,兩條船大戰一場,惡魔號損失慘重。就在這時,范·衛登和莫德——一個在東京號遇難被救起來的女孩,乘著小艇逃到了無人島上。他們用海豹皮做了房子,生活了很長時間。突然發現了,惡魔號至今已破爛不堪。船長海狼也死了。他們就乘著這艘船回到了英國。
此書有諸多不足,但仍然值得一讀。它談到那永遠無人可解的難題:"人為什么要活著?"按拉爾森的說法,"生命像是酵母,酶,一種活動的東西......大吞小才可以維持他們的活動,強食弱才能保持他們的力量。""(水手)為了要吃要喝而活動,因為可以繼續活動,就是這么樣。他們為肚子而生活,為生活而吃飽肚子,這是一個循環。"
讀了這本書,我的感想是:海狼雖然航行技術高超,但脾氣暴躁,所以不討人喜歡。范·衛登原來是一個被別人撫養的人,在惡魔號上學會了自己照顧自己,在無人島上已經學會了照顧別人。以后我也要學會照顧自己,不要父母操心,同時在一些時候,我要學會幫助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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