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錦集20篇)
發表時間:2024-11-18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錦集20篇)。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乙方已充分了解????????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并認同其市場前景,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地塊種植????????茶,種植面積????畝(667平方米/畝),預計出售茶葉????公斤。
乙方所種植、出售的茶葉必須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化肥、種子及雙方約定的生產地塊種植茶葉,甲方參照國家標準予以優先回收,具體價格標準待新茶收購時按當地市場情況擬定,以質論價,全部回收。
基本質量要求:????????????????。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縣地處黃土高原溝壑區,總面積*平方公里,耕地面積*萬畝,轄*鎮*社區*個行政村,人口*萬。*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元。近年來,縣委、縣政府依托優勢,典型帶動,大力發展蘋果、糧食、畜牧、蔬菜四大主導產業,積極實施“糧食穩產增量、果業提質增效、畜牧規模擴張、蔬菜增效增收、勞動力轉移培訓”五大工程,狠抓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和“一村一品”發展,農民收入持續快速增加,各項社會事業得到長足發展。
*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后,我縣始終把支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來抓,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大力引導扶持發展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截止目前,全縣已注冊成立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個,涉及糧、畜、果、菜、農機五大類,農民專業合作社會員人數達到*多人,輻射帶動農戶*多戶,注冊資金*萬元,固定資產*萬元,年,為農戶增加收入3071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促進了現代農業的規模經營,為全縣支柱產業的發展壯大、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宣傳培訓,全面提高認識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后,我們采取召開會議、舉辦培訓班、開辟宣傳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組織送法下鄉、開辟電視專題講座欄目等有效措施,廣泛深入地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陜西省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進一步提高了廣大農民群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認識,增強了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據統計,自*以來,先后舉辦電視專題講座*期,下發法律單行本2*冊,宣傳資料*萬多份,出動宣傳車輛*多輛/次,趕科技普法集30次,先后組織參加了省3期、市5期、縣4期的農村經紀人和合作社管理人員培訓班,全縣有53人取得了農村經紀人資格證書,*人獲得了農民高級技師職稱。通過大力宣傳和適時培訓,使《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基本達到了家喻戶曉,提高了全縣各級干部及廣大農民思想認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二、結合主導產業,鼓勵發展
我們根據農村當地主導產業發展情況及農民自愿程度,鼓勵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和發展,不斷擴大合作規模和范圍,提高市場所占份額,增強市場競爭力。圍繞畜牧業主導產業,發展百萬頭生豬養殖;圍繞果業產業,發展規范化有機蘋果生產基地;圍繞蔬菜產業,發展萬畝標準化大棚蔬菜生產基地.做大做強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抓典型引路,促輻射帶動
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初期,我們就把抓典型示范作為主要抓手,選定了**、**等四個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示范典型,從籌備成立到章程制訂,從各項制度健全到起步運作,進行了全程服務指導。2007年6月,在我縣*鎮召開了全縣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大會,為*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授牌,推動了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
四、抓服務指導,促達效增收
為了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引導好、發展好,使其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真正發揮作用,我們從一開始,就重視和加強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正確引導和規范建制,不斷完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機制。一是不斷完善了章程管理機制。我們組織農經人員深入合作社,指導和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管理,促其在自愿民主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了章程,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依法成立、依法登記的基礎上,按照章程規定的范圍和約定的責、權、利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障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二是不斷完善了組織內部利益互補機制和利潤返還機制,使農戶不僅在生產經營中得到農產品原料上的收益,而且還能在加工和銷售環節中通過返還得到部分利潤,從而鞏固了與合作社成員之間的關系,增強了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三是不斷完善民主科學的管理機制。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了組織內部民主選舉制度、民主決策制度、民主
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保障了合作社成員的主人公地位和經濟利益。
五、抓扶持政策落實,促逐步繁榮壯大
近年來,我縣共從省上為13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爭取扶持資金125萬元,幫助其改善基礎設施,完善服務功能,規范管理運行。同時,加大國家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力度,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注冊登記、信貸資金、土地使用、項目申請等方面創建綠色通道、各種規費降低或減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搭建一個良好的平臺??h級財政每年還安排一定數量的扶持資金,扶持典型,推動發展.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需要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更需要加強政府引導,部門聯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幫生、幫長、幫規范”,需要全社會、各部門的協調配合,通力合作,今后我們主要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宣傳培訓,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利用各種方式和場合宣傳新形勢下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吸引更多的部門、更多的人士支持和幫助合作社發展,同時,結合農民培訓工程,培養一大批素質高、會管理、善經營的合作社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后勁。
二是進一步落實扶持政策,協調有關部門,把黨和政府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落到實處,同時加強扶持資金的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是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指導合作社建立有效地民主管理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以及民主議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范制度,以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
四是完善、規范運行機制,嘗試多種經營模式,拓展合作社的服務功能,以保障合作社健康發展,提高經營效益。
五是開辟多樣化發展格局。實施同類專業合作社橫向聯合,整合市場資源,擴大競爭優勢。運用土地入股的辦法,把土地以契約的形式流轉給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經營,農民參與管理,實施規模擴張,提高土地效益。
六是創建多方位服務渠道。協調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加大服務指導力度,落實優惠政策及措施,降低或減免相關費用。
盡管我縣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限于資金缺乏、自然條件差等條件制約,與兄弟縣市相比,在合作社的規模、資金投入、投資收益上等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發展中,我們將充分借鑒兄弟縣市的經驗,再接再厲,把我縣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合作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成立海南珍潤諾麗現代養生莊園主要種植諾麗、高效農業、建設養生區、休閑農業區、健康生活體驗區、打造特色農業加旅游品牌模式。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大約______畝(以實際丈量為準)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 玉豹村 至 坡來村 )。(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租金為每年每畝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每三年(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畝,乙方每3年后的第一年的______月____日前將每______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另每年向村集體支付______元租地管理費,由甲方統一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現有種植土地面積經雙方共同商議______補償和前期投入評估后以現金形式支付甲方后以上條件轉讓給乙方,土地經營權歸乙方,后續租金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準或備案意見(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時間:20XX年6月19日
地點:XXX
主持人員:XXX
參會人員:XXX
滄縣禾林盛農業專業合作社設立大會由孫會敏召集并主持,全體會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合作社法》的.有關規定,本專業合作社通過并做出如下決議:
一、由全體設立人舉手表決,一致通過《滄縣禾林盛農業專業合作社》章程;
二、同意本專業合作社成員由5人,出資總額由300萬元。(具體出資人員及出資額見成員名冊和出資清單);
三、經營范圍由:為會員提供農業種植所需的生產資料;組織收購、銷售會員種植的農產品;開展技術培訓、技術交流、技術服務;
四、選舉***為本合作社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
五、委托孫會敏辦理合作社設立登記事宜。
全體社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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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民 專業 合作社 法律 內容 提要: 我國頒布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是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 發展 的重大舉措,它將使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為 農村 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開展雙層經營的有效組織形式,對促進我國農業產業化和 社會 主義新農村建設發揮重要的作用。文章對該法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地位、性質、原則、產權、自治、民主管理及扶持政策等方面的規定,從 理論 和實踐兩個維度進行了全面的解析,以便有益于該法順利實施,并取得良好的社會 經濟 效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下簡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已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06年10月31日通過并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共九章56條。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設立和登記;第三章,成員;第四章,組織機構;第五章,財務管理;第六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七章,扶持政策;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九章,附則。這是新 中國 歷史 上的第一部關于規范合作社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將會對我國農業產業化、專業化和規模化經營,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產生重大的 影響 。為了使這部法律能夠順利的貫徹執行,深刻領會其立法精神, 研究 其制度設計,探索把法律文本轉化成現實的有生命力的活法的途經,使之取得應有的社會經濟效益,是我們今后工作的當務之急。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的重大舉措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首先開宗明義地在第1條中規定了該法立法宗旨是:“為了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農民自發組建的各種合作經濟組織已成蓬勃發展之勢。 目前 ,據農業部統計,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產品行業協會的總數已超過15萬家,比較規范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已經超過14萬家。這些合作經濟組織從業務內容和組織化程度看,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比較典型的合作社。是一種組織比較健全的組織實體,在經營方式上通過直接與成員簽訂購銷合同,實行統一提供生產資料、統一技術服務、統一收購和銷售產品、統一結算。第二類是有股份化傾向的合作社。這類合作社通常是由農業 企業 、農民企業家、基層技術服務部門和供銷合作社投資創辦的,實行股份制與合作制相結合的合作社。第三類是相對松散的專業協會。這種協會主要以為農民提供技術、信息和咨詢服務作為經營范圍。其中,第一類合作組織占整個農民合作組織的10%,第二類占5%;第三類占85%。 這些合作性質的經濟組織,除了浙江省出臺的《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供銷合作社條例》、農業部印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示范章程(試行)》、《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外,一直沒有全國性的統一立法。由于缺乏法律的統一調整,合作社與非合作社界限模糊,絕大多數農民專業協會不具有合作社的特征;主體地位不明確,責任不清,缺乏統一的設立原則和標準;登記混亂,有的以公司的名義登記,有的以合伙企業的名義登記,還有的以民間社團的名義登記,甚至有許多沒有納入登記。諸如此類的 問題 使其發展受到了嚴重的影響?!掇r民專業合作社的》頒布實施必將使諸如此類的問題迎刃而解。 首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明確界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概念,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適用范圍。該法第2條明確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边@就劃清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同那些與非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不為其成員提供與之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的其他組織的界限。也就是說,非農業經濟組織,非自愿聯合、不實行民主管理,不具有互助性的經濟組織,以及主要不是以其成員為服務對象的農業經濟組織,在本質上都不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均不屬于本法調整的對象。 自然 就不能享受本法的扶持和各項優惠政策。其次,該法明確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運行的五項原則,即:(1)成員以農民為主體;(2)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4)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5)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再次,《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就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的條件和設立程序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第10條規定: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規定的成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80%。成員總數20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20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5%。成員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作為成員,必須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召開由全體設立人參加的設立大會。設立大會通過合作社的章程,選舉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監事會成員,審議其他重大事項。第13條明確規定,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相關件,申請設立登記。最后,該法第6條規定,“國家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钡?條規定,國家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和 金融 、 科技 、人才的扶持以及產業政策引導等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力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服務。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地位與性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所下的這一定義,包含三個層面的意思:第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基礎條件是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制,合作社是在此基礎之上,推動農村經濟市場化、產業化、規模經營化的產物。合作社并不取代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這一作為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制度構架,農民設立專業合作社有助于推動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制度的深化,鞏固這一制度的基礎性地位。第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專業性體現在,它是由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種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而組建起來的合作經濟組織。這類合作社經營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往往具有單一性。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通常從事某種類的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這一點與歐洲傳統的綜合性的合作社具有明顯的區別,后者往往根據成員的生活、經營的需要,為成員提供廣泛的綜合性的服務。由于合作社成員需要的異質性和多樣性,迫使合作社必須進行多角化經營,加之,合作社資金有限,這類合作社運營的成本往往居高不下,因而普遍缺乏效率。由此可見,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20世紀90年代,美國、加拿大以及歐洲的新型合作社的成功發展模式有所借鑒和吸收,并且對我國農村合作社發展經驗進行立法的 總結 。第三,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實行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不具有成員互助性,純粹以資本利潤為價值取向的經濟組織,不屬于合作社的范疇,只能采取其他類型的企業組織形式,如,公司或合伙企業的形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4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钡?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結合該第35條第2款和第36條的規定,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章程規定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記入成員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主要記載下列內容:(1)該成員的出資額;(2)量化為該成員的公積金份額;(3)該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因此,成員對合作社承擔有限責任的范圍是其個人賬戶中前兩項記載內容之和,包括成員的出資額和量化的公積金份額。除此之外,不承擔任何責任,尤其是對合作社的債權人不承擔直接責任。 至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否屬于營利性組織。從《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相關條文中,我們能夠地看出明確的、肯定的答案?!胺菭I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的主要區分,不在于是否營利,而在于營利所得如何分配。 ”目前國際上比較一致的觀點是:第一,非營利性組織的資產及其所得,任何成員不得分,不得分紅;第二,非營利組織注銷后,剩余財產應當移交同類非營利組織,用于社會公共事業的發展。非營利組織的管理,不靠“利潤動機”和“行政命令”的驅使,而是靠“使命”的凝聚力和引導。依此對照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相關規定。該法第2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民成員為主,“自愿聯合,民主管理互助性的經濟組織”。第37條明文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當年盈余,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并且要求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剩余部分,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包括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除了第46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在解散、破產清算時,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之外。第42條,第45條均規定了,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負責向成員分配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此可見,農民專業合作社不符合非營利組織的特征,而是具有明顯的營利性,實質屬于一類特殊的企業組織形態。正因為如此,《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13條將其登記劃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主管范圍。農民專業合作是一種“用戶所有、用戶控制和用戶受益的公司型企業”。 所以,“從概念上來說,非營利性的企業組織是無所有人的企業,完善的非營利企業法通常都會要求依照該法成立的企業嚴格遵守這種‘不分配限制’,并且同時禁止任何合作社或其他有所有人的企業依照該法注冊成為非營利性企業。 ”作為一類特殊的企業,其特殊性表現為:(1)勞動雇用資本,而不是資本雇用勞動,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相結合,但是以勞動合作為主;(2)合作社與成員交易為主,與非成員交易為輔。(3)合作社破產時,成員債權優先?!掇r民專業合作社法》第48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破產適用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但是,破產財產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應當優先清償破產前與農民成員已發生交易但尚未結清的款項。”
合作社作為一種商事組織,其營業活動與其他商事組織別無二致,它的交易活動分為與成員交易和與非成員交易兩種,在與非成員進行交易時它也必須追求交易價值最大化,即使是與成員交易也必須按市場價格進行。如果合作社的經營不能實現營利的目標,勢必難以為繼,為成員利益服務的宗旨也必然落空。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承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營利性,這一點明顯地不同于歐洲傳統經典合作社強調合作社的非營利性的做法。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之所以拋棄了合作社非營利性的傳統觀念,一方面是為了克服傳統合作社效率低下,難以為繼的困境;另一方面也是對以美國為代表的新型合作社所奉行“投資——利潤”取向的市場化潮流的迎合。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由xx等成員發起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社于xx年xx月xx日召開設立大會,所作出決議經全體發起人表決一致通過。決議事項如下:
1、同意設立xx專業合作社。
。
3、同意本專業合作社住為:xx。
4、同意本合作社業務范圍為:xx。
;選舉xx為副理事長;選舉xx、
為理事;選舉xx、xx、xx為監事。
8、……
xx為全體成員指定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門辦理合作社設立登記手續。
全體設立人:xx(簽名或蓋章)
xx年xx月xx日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組織加快推進現代農業進程
**縣人民政府
2011年7月
為進一步掌握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總結成功經驗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我縣成立以農業副縣長為組長的專題調研組,組織縣政府辦、縣農經總站、各鄉鎮通過采取發放調查問卷、深入村屯走訪和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對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
一、發展現狀和特點
近年來,我縣堅持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作為深化農村經營體制創新、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現代農業進程的根本途徑,經過幾年來的扎實推進,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呈現出蓬勃發展的局面。截止2011年6月末,全縣已注冊登記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個,其中:種植業專業合作社**個,養殖業專業合作社**個,農機專業合作社**個。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已發展到**人,其中:種植業社員**人,養殖業社員**人,農機社員**人。合作社注冊資金達**萬元。據統計,截止**年末,全縣合作社經營實現盈利**萬元,二次返利**萬元,平均每位社員返利**元。
(一)組建方式多元化。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方式呈現多元化發展的趨勢。一是大戶創辦型。合作社由種養大戶牽頭發起,依托種養大戶的管理經驗、資金、技術優勢帶頭創辦合作社。我縣**合作社是在**的帶動下,于**注冊登記。目前,社員已由注冊之初的6戶發展到24戶。2010年合作社**。二是村集體組織牽頭型。合作社
1由村集體組織發起,利用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組織優勢,圍繞本村的傳統主導產業,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帶領農民致富奔小康。如****。三是企業帶動型。合作社由企業(公司)牽頭發起,充分利用企業(公司)的技術、資金及市場優勢,在連接社員和市場的服務環節上,發揮合作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結成緊密的產加銷一條龍的生產體系。我縣**專業合作社就是由**牽頭創辦,**,安置就業100余人,有力拉動了我縣**產業的快速發展。四是部門牽頭引辦型。由農、林等涉農部門牽頭發起,在統一生產、統一品牌、統一營銷、統一服務等方面作用較為明顯。我縣**合作社是在原甘南縣葵花協會的基礎上,于2007年11月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幾年來,合作社始終致力于**。
(二)產業布局區域化。我縣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圍繞當地已形成的傳統產業、主導產業和特色產品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產業局域分布較為明顯。我縣**合作社結合本村農民種植紅谷的傳統,聯合本村農戶通過統一種植品種、規范種植流程、興建精深加工企業、注冊品牌商標等措施,提高了產品附加值,促進了社員增收,帶動了本村農民從事**種植的熱情,社員已有創建之初的8戶發展到119戶,占全村總戶數的23%。另外,我縣**等合作社都依托本地種養傳統、優勢產業以及地域優勢帶動了本村及鄰近村屯的農戶從事本合作社經營項目,使社員隊伍不斷壯大,呈現出“整村推進”的趨勢,有力的促進了我縣“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的發展趨勢,加速了我縣農業區域布局優化調整。
(三)合作空間開放化。我縣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打破了農村區域的局限,形成跨區域的合作社,從而實現了地區間資源的優化配置。我縣的**等合作社社員分布都呈現這一特點。**養殖專業合作社現有合作社成員共計336戶,本地成員主要分布******7個鄉鎮16個村,外地成員主要分布在**等地。各地社員充分利用本地的資源優勢,根據各種植物的花期、品質,分類生產各種蜂蜜,集中到我縣**統一加工、包裝和銷售,使社員間合作空間更加寬廣,合作社產品的競爭力明顯得到提升。
(四)技術服務專業化。我縣部分成立較早、發展較為規范的合作社經過幾年來的發展,初步形成了標準化生產、專業化服務、企業化管理、一體化經營的經營體系。如***。
二、發展成效
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對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生產標準,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一)調優了農業產業結構。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圍繞做大、做強本地傳統、優勢和特色產業,實現了農村資金、技術、勞動力、土地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使我縣農村經濟結構、產業結構更加合理和優化。同時,合作社通過為農民進行購銷、信息服務,指導農民調整種養品種,有力地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
(二)提高了農業生產標準。我縣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運營中,采用統一品種引進、統一購入生產資料、統一生產管理、統一包裝銷售的模式。既促進了農產品生產的規?;?、標準化,又降低了農戶的生產成本和市場風險。另外,對一些符合地方特色、具有市場前景,單個農戶無法做大做強的產業,在農戶組成合作社后,通過合作社的示范引導,逐步形成了名、特、優農產品優勢產業的區域化布局。
(三)提升了農民組織化程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小生產能否與大市場成功對接,直接影響著農民收入和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較好的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帶領“小生產”進入“大市場”,發揮了橋梁和紐帶作用。同時,對規范成員行為、降低
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價格、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強大的組織支撐作用。
(四)促進了農村經濟持續發展。通過大力組建并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提升了我縣土地規模經營水平,初步實現了農業規?;l展,生產水平得到顯著提高,促進了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從事建筑、經商、餐飲、加工等服務行業,加快了我縣第二、三產業發展步伐。
三、存在問題
近年來,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不斷增加,合作形式不斷豐富,合作范圍不斷擴大,發展質量不斷提升。但通過調研情況看,仍存在一些問題急待解決。主要表現在,一是服務能力較弱。我縣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社員的服務能力仍然較弱,對社員生產技能培訓不系統,經營領域拓展空間不夠大,品牌建設步伐不夠快等。另外,我縣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著周轉資金困難、公積金積累不足、公共服務資金短缺等問題,影響和制約著合作社的發展。二是運營不夠規范。個別農民專業合作社仍然存在管理與監督機制不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嚴格、民主決策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另外,合作社與成員的利益關系還不夠緊密,部分合作社的“二次返利”比例較??;有些合作社重盈利輕服務,重分配輕積累。這些問題都有待于進一步清理和規范。三是社員素質偏低。合作社要在市場中參與競爭,必須要有高素質的人才進行運作和管理。從我縣情況看,合作社社員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懂科技、擅經營的管理人才缺乏,市場開拓能力不強,法律意識淡薄,難以適應合作社進一步發展的需要。四是業務指導薄弱。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具有較強的政策性、知識性和業務性,必須要有一支高素質的業務指導隊伍。我縣合作社建設的業務指導人
員配置不足、業務指導不夠,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和制約著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和規范運作。
四、幾點想法
(一)抓宣傳培訓,提高合作社成員素質。全面提高合作社從業人員素質是加快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前提和基礎。要建立合作社從業人員的培訓機制,設立專項培訓資金,有針對性的為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培養出一批管理人才、理財能手、種養能人以及中介經紀人等實用人才。
(二)抓政策落實,扶持合作社加快發展。制定并落實符合我縣實際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是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加速器。設立合作社發展專項資金,將各種支農資金優先向典型示范社、特色產業社及優勢產業社集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扶強壯大全縣特色、優勢產業;對示范社實行信貸優惠政策,降低貸款利率,簡化信貸手續,解決合作社發展資金不足的難題;積極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切實降低農業生產、經營風險。認真制定并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幫助合作社解決實際運營中的困難和問題,促進其發展壯大。
(三)抓服務體系,確保合作社健康發展。健全完善的服務體系是促進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的根本保障。發揮縣農經總站作為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指導部門的職能,承擔起合作社的指導作用,保障合作社的健康、持續發展。支持有實力的合作社圍繞加工、銷售等環節興辦經濟實體,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條,實現對合作社生產經營的的全程化、全方位服務。組織合作社參加各種農產品展銷會、洽談會和知名品牌評選活動,尤其要精心準備好我市綠博會的參展工作,加大合作社產品的宣傳推介力度,為合作社產品的市場開拓創造條件。同時,優先對合作社提供農、畜產品的質量監督和檢測服務,提高農產品的安全性,增強市場競爭的能力。
(四)抓典型示范,增強合作社帶動能力。樹立典型,發揮示范作用是加快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催化劑。結合我縣產業特點及優勢,注重在實踐中培育典型,樹立榜樣,通過典型引路,以點帶面,實現整體推進。經常召開經驗交流會,總結推廣示范合作社的典型經驗,通過表彰獎勵,擴大社會影響力,帶動更多的合作社步入規范發展的良性軌道,做到數量與質量并重,發展與規范同步。
(五)抓協作配合,創設良好發展環境。健全完善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做到緊密配合,互通信息,特別是注重各部門優惠政策的相互配套。建立并推行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交流意見。建立健全各項扶持、指導、考核及獎懲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工作順利推進。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注:如設立理事會此項可刪除】;
(四)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五)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六)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八)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九)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十一)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十二)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三)理事會提議;
理事長【注:或者理事會】不能履行或者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職責召集臨時成員大會的,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在 日內召集并主持臨時成員大會?!咀ⅲ喝绮辉O立執行監事或監事會,此款可刪除】
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對修改本社章程,改變成員出資標準,增加或者減少成員出資,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重大事項做出決議的,須經成員表決權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通過。成員代表大會的代表以其受成員書面委托的意見及表決權數,在成員代表大會上行使表決權。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一)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三)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四)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五)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六)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七)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注:如不設立理事會此項可刪除】;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一)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二)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三)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四)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
(五)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卸任理事須待卸任 年后【注:填寫本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理事長任期】方能當選監事。
(一)主持本社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四)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本社理事長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經理。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二)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三)接受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四)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動;
(五)兼任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
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所得的收入,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烏恰縣波斯坦鐵列克鄉居魯克巴什村畜禽特色
養殖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社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與費用。
第二條
本社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每月 10 日財務定期公開制度。本社財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社的財會人員。第三條 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名記載于各該成員的個人賬戶中,作為按交易量(額)進行可分配盈余返還分配的依據。利用本社提供服務的非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行單獨記賬,分別核算。
第四條 會計終了時,由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按照本章程規定,組織編制本社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經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審核后,于成員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于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成員的質詢。
第五條 本社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一)成員出資;
(二)每個會計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五)他人捐贈款;
(六)其他資金。
經理事長或者理事會審核,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成員出資可以轉讓給本社其他成員。
第六條 為實現本社及全體成員的發展目標需要調整成員出資時,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每個成員須按照成員大會決議的方式和金額調整成員出資。
第七條 本社接受的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均按本章程規定的方法確定的金額入賬,作為本社的資金(產),按照規定用途和捐贈者意愿用于本社的發展。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他人的捐贈,與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第八條 當年扣除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成本,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經成員大會決議,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按成員與本社的業務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 60。
(二)按前項規定返還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并記載在成員個人賬戶中。
第九條 本社如有虧損,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盈余彌補。
本社的債務用本社公積金或者盈余清償,不足部分依照成員個人賬戶中記載的財產份額,按比例分擔,但不超過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年月日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標的及價款
水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2.2畝,租金每畝¥25x元/年,租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第二條、租賃期限
由_________年2月1日至_________年1月31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一周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合同義務及責任
1、乙方保證租給甲方的土地歸乙方所有,無權屬糾紛,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現權屬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保證在承租期間水田只用于種植蔬菜使用,不得對水田進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設,否則乙方有權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須恢復水田原樣,不能恢復的甲方須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倍作為罰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違約,乙方無需退回租金,負責將水田恢復原樣,如乙方違約,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遠縣石正鎮先鋒村委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為規范本社的組織和行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本社的發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稱與住所
第一條本社名稱:瑞金市園盛農業專業合作社
本社住所:瑞金市武陽鎮石闊村,郵政編碼:342508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二條本社的業務范圍:種植紫薯、大棚蔬菜甜玉米、銷售
第三章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三條本社成員出資總額為200萬元人民幣。
其中:貨幣出資額為200萬元人民幣,
成員以非貨財產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
第四章成員
第四條本社成員共7名。
其中,農民成員6名,所占比例85。7%,其它單位成員1名,所占比例14。3%。
第五條本社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參加成員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項服務和各種生產經營設施:
按照成員大會決議分享盈余:
查閱本社的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帳簿。
第六條本社成員大會選舉與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的表決權。
第七條本社成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按照規定繳納出資:
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理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產品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揮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維護本社利益,愛護各種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成員共有財產:
不從事損害本社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以其帳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八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其成員資格:
自愿申請退出的:
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死亡的:
團體成員所屬企業或組織破產、解散的:
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不遵守本社章程、內部管理制度,不執行成員大會、理事會決議,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第五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本社的機構由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構成。
第十一條成員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
第十二條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
審議批準年度業務報告:
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審議批準本社理事會、監事會的年度業務報告:
決定本社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其他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
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決議:
決定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人數、資格、任期人:
聽取理事長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決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本社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成員大會。成員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集,召開成員大會,理事會須提有十五日向成員通報會議內容。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員提出:
監事會提議。
第十五條成員大會須有本社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
成員大會做出決議,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對修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項做出決議的,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通過。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本社的執行機構,對成員大會負責。理事會由5名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人,理事長和理事會成員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制定本社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虧損處理等方案,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決定成員加入、退出、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組織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營管理人員和財務會計人員:
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接受、答復、處理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履行成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成員各享有一票表決權,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方可形成決定。
第十九條理事長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成員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
簽署本社經營管理人員和財務會計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組織實施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代表本社簽訂協議、合同等。
第二十條監事會是本社的監察機構,代表全體成員監督檢查理事會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監事會由2名監事組成,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由全體監事半數以上同意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先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稽核工作:
監督理事和經營管理負責人履行職責情況,發現侵害本社利益行為時,有權要求理事
會予以糾正,對造成本社重大經濟損失的,提請理事會或者成員大會按照本章程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向成員大會做年度監察報告:
向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履行成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本社監事會成員各享有一票表決權,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社經理由理事會聘任,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本社現任理事長、理事以及理事長和理事的直系親屬、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五條本社理事、監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接受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動。
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財務和盈余返還
第二十六條本社應當按照國務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核算。
第二十七條財務年度終了時,由理事會按照本章程規定,組織編制財務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其他財務會計報告,經監事會審核同意后,于成員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于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成員的質詢。
第二十八條本社對國家財政直接扶持補助資金兒其他社會捐贈,均按接受時現值記入會計科目。作為本社的共有資產。按照規定用途于本社的發展。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扶持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產規定進行:接受的社會捐贈,損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第二十九條本社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帳戶,主要記載下列內容:
該成員的出資額:
量化為該成員的公積金份額:
該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
第三十條本社當年分配盈余,經成員大會決議,按成員與本社業務交易量的比例返還。
第七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條修改本章程,須經理事會或者半數以上成員提出,理事會負責修訂,成員大會計論通過后實施。
第八章解散事由清算辦法
第三十二條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成員大會決定,報登記機關核準后予以解散:
因成員退出,本社成員人數少于五人,
本社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珍后不再繼續生產經營:
本社分產或者與其他同類農民專業全作經濟組織合并后需要解散: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無法繼續經營:
本社宣告破產。
第三十三條本社決定解散后十五日內,由成員大會推選成員組成清算小組,對本社的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并制定清償方案報成員大會審議。
第九章公告事項與發布方式
第三十四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本社成員和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清算組應當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認真核實并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三十五條本社清算完畢后,向成員清算情況,并向原登記關申請注銷。
第十章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成員大會表決通過,成員或理事會理事在章程上簽字后生效,并報有關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內客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修改。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本社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自本社序設立之日起執行。
設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情況匯報
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情況匯報
全縣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工作推進會后,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貫徹,抽調專門人員,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在全鎮掀起了農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高潮。
到目前為止,全鎮共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16個,其中種植5個,養殖業9個,其他行業2個。已經工商部門注冊的有15個,籌建土地股份水產專業合作社一個。合作社共組織入社農民2358人,帶動農戶3200戶,入社資金萬元。創建了三個可看、可學,具有示范的專業合作社。
一、具體做法
一是宣傳發動??h加快發展農民專
業合作組織推進會后,我鎮立即召開鎮領導班子、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會議,傳達學習會議精神,制定具體工作計劃,落實具體工作措施。鎮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領導小組。明確分管農業的2名班子成員具體負責,所有鎮三套班子掛鉤到村,鎮分工干部負責幫辦服務,農經部門具體牽頭,負責業務指導。種植分別成立了領導小組,黨組織書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明確專門人員具體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材料準備工作。
二是摸清情況。各村及時組織人員,根據本村的優勢產業和各類能人大戶進行梳理,并組織能人大戶進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及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意義、目的等內容的學習宣傳,調動能人大戶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積極性。
三是明確目標。根據調查摸底情況,我們制定了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
工作方案,確定每個村至少建立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每個優勢產業至少建立一個專業合作社,每個涉農部門必須聯系一個專業合作社,進行跟蹤服務。大大加快了登記速度,也提高建設質量。
四是業務培訓。根據工作目標,每個專業合作社明確一名專業人員具體負責合作社建立登記前各項準備工作,對負責創辦的專門人員,領辦創辦的能人大戶,合作社管理人員開展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合作社的注冊登記率,促進合作社的大發展。
五是注冊登記。我們本著成孰一個登記一個的原則,及時與工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
六是完善規范?!鞍凑障劝l展后規范,過發展邊規范”的要求抓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管理。按照十個一的標準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財務制度,議事規則,發展規化,落實合作社的基地,明確合作社的責權利。建好一批規范的
合作社。如景春萊蔞蒿合作社、萬磊意楊樹專業合作社、金福糧食專業合作社等都能達到“十個一”標準。
七是創新發展。重點是體制創新。根據農村土地經營的實際,不少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式從事二、三產業,農民不愿被大量的地所束縛,或因土地生產條件的制約,自愿將土地流轉出去。為此我們成立農服中心成員和部門分工村干部牽頭領辦的天野土地股份水產專業合作社。與農戶實現包底分紅,到目前為止,該合作社吸收50多戶農戶730多畝土地入股合作。
二、存在問題
一是緊密度不夠高。一是只作不合,產銷銜接不夠緊密,市場競爭力不強。二是利益風險不緊密。主要是以大戶牽頭,風險由大戶承擔。
二是內部運作不規范。合作社的章程、制度、流于形式,寫一套做一套。二是合作社組織機構不健全,即使設立理事會,但也是流于形式。三是內控制
度還需完善。要避免理事長一人說了算的現象。
三是合作社發展動力不足。生產力水平較低,農民缺乏實力和積極性,部分農民的市場意識、合作意識、經營意識不強、觀望心理較強。
以上匯報如有不當,請批評指正。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社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社由__________【注:全部發起人姓名或名稱】等_______人發起(其中,農民成員____人,占成員總數的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開設立大會。
本社名稱:___________ 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注:理事長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
第三條 本社以服務成員、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成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第四條 本社以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依法為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主要業務范圍如下:【注: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
(一)組織采購、供應成員所需的生產資料;
(二)組織收購、銷售成員及同類生產經營者生產的產品;
(三)開展成員所需的運輸、貯藏、加工、包裝等服務;
(四)引進新技術、新品種,開展與農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技術培訓、技術交流和咨詢服務;……等。
上述內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所核定的業務范圍為準?!?/p>
第五條 本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并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成員與本社業務交易量(額)【注:或者出資額,也可以二者相結合】依比例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作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據之一。
本社為每個成員設立個人賬戶,主要記載該成員的出資額、量化為該成員的公積金份額以及該成員與本社的業務交易量(額)。
本社成員以其個人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本社承擔責任。
第七條 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本社投資興辦與本社業務內容相關的經濟實體;接受與本社業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者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按決定的數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咀ⅲ荷鲜鰳I務農民專業合作社可選擇進行?!?/p>
第八條 本社及全體成員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章 成 員
第九條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_________【注:業務范圍內的主業農副產品名稱】生產經營,能夠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申請成為本社成員。本社吸收從事與本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為團體成員【注: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吸收團體成員,此類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員中,農民成員至少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注: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還可以規定入社成員的其他條件,如: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蚪洜I服務能力等。具體可表述為:養殖規模達到_______以上或者種植規模達到_______以上,……等?!?/p>
第十條 凡符合前條規定,向本社理事會【注:或者理事長(不設理事會的情形,以下雷同注解同此)】提交書面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注:或者理事會】審核并討論通過者,即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一條 本社成員的權利:
(一)參加成員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三)按照本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閱本社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五)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章程規定退出本社;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咀ⅲ喝绮蛔骶唧w規定此項可刪除】
第十二條 本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
出資額占本社成員出資總額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與本社業務交易量(額)占本社總交易量(額)百分之_____以上的成員,在本社_____等事項【注:如,重大財產處置、投資興辦經濟實體、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事項】決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決權【注:附加表決權總票數,依法不得超過本社成員基本表決權總票數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決權的成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成員。
第十三條 本社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三)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四)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成員共有財產;
(五)不從事損害本社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六)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所擁有的債權,抵銷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銷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的債務;
(七)承擔本社的虧損;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咀ⅲ喝绮蛔骶唧w規定此項可刪除】
第十四條 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其成員資格:
(一)主動要求退社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團體成員所屬企業或組織破產、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條 成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方可辦理退社手續;其中,團體成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成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成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后_______個月內【注:不應超過三個月】,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本章程規定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成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本社已訂立的業務合同應當繼續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時與本社的約定確定】。
第十六條 成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規定的條件的,在______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注:或者理事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入社手續,并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退社手續。
第十七條 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成員大會【注:或者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二)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三)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體規定此項可刪除】。
本社對被除名成員,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結清其應承擔的債務,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項被除名的,須對本社作出相應賠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八條 成員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
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注:如設立理事會此項可刪除】;
(四)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五)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六)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八)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九)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十一)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十二)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十三)決定設立、撤消分支機構。
(十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注:如不作具體規定此項可刪除】。
第十九條 本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選舉組成成員代表大會【注:可具體規定成員代表大會的成員代表的總數,或規定每______名成員選舉一名成員代表,或者其他詳細的規定】。成員代表大會履行成員大會的_______ 、_______等【注:指第十八條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職權】職權。成員代表任期______年,可以連選連任。
【注:成員總數達到一百五十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設立成員代表大會。如不設立,此條可刪除】
第二十條 本社每年召開_____次成員大會【注:至少于會計年度末召開一次成員大會。】成員大會由__________【注:理事長或者理事會】負責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體成員通報會議內容。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二)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注:如不設立執行監事或監事會,此項可刪除】
(三)理事會提議;
(四)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體規定此項可刪除】。
理事長【注:或者理事會,與第二十條對應】不能履行或者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職責召集臨時成員大會的,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在____日內召集并主持臨時成員大會?!咀ⅲ喝绮辉O立執行監事或監事會,此款可刪除】
第二十二條 成員大會須有本社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一名成員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員表決。
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對修改本社章程,改變成員出資標準,增加或者減少成員出資,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重大事項做出決議的,須經成員表決權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通過。成員代表大會的代表以其受成員書面委托的意見及表決權數,在成員代表大會上行使表決權。
【注:成員代表大會依本章程規定行使成員大會職權的,可參照上述成員代表大會選舉或作出決議的程序和規則作出具體規定,且成員代表大會代表的成員表決權總數須符合上述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社設理事長一名,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長任期______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六)履行成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注:如不作具體規定此項可刪除】。
第二十四條 本社設理事會,對成員大會負責,由______名成員組成,設副理事長____人。理事會成員任期_____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會【注:或者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三)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四)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試行)》講解
一、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5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單項選擇題(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選擇正確選項。)
1.固定資產出售、報廢和毀損等時,按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借記()科目。A.“固定資產” B.“累計折舊” C.“固定資產清理” D.“銀行存款”
A
B
C
D
答案解析:固定資產出售、報廢和毀損等時,按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2.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的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同類農業產業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A.村集體經濟組織 B.農民個人 C.農村家庭承包經營 D.農民工
A
B
C
D
答案解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同類農業產業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非經濟林木郁閉后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借記()科目,貸記“應付工資”、“產品物資”等科目。A.“經營支出” B.“產品物資” C.“管理費用” D.“其他支出”
A
B
C
D
答案解析:非經濟林木郁閉后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工資”、“產品物資”等科目。
4.平均年限法是在固定資產規定的使用年限內,平均計提折舊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每年計提的折舊額是()的。A.不相等 B.前期多后期少 C.相等 D.前期少后期多
A
B
C
D
答案解析:平均年限法是在固定資產規定的使用年限內,平均計提折舊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每年計提的折舊額是相等的。
5.合作社應當對借款業務按()進行決策和審批,并保留完整的書面記錄。A.村黨支部決定 B.全體社員決定 C.章程規定 D.法律規定
A
B
C
D
答案解析:合作社應當對借款業務按章程規定進行決策和審批,并保留完整的書面記錄。6.“成員往來”各明細科目年末借方余額合計數應在資產負債表()反映。A.“應收款項” B.“應付款項” C.“營業外收入” D.“營業外支出”
A
B
C
D
答案解析:
“成員往來”下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反映成員欠合作社的款項總額;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反映合作社欠成員的款項總額。各明細科目年末借方余額合計數應在資產負債表“應收款項”反映;年末貸方余額合計數應在資產負債表“應付款項”反映。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合作社()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狀況。A.一定日期 B.一定時期 C.全年 D.全月
A
B
C
D
答案解析:資產負債表反映合作社一定日期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狀況。
8.2007年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由財政部頒布,()起正式施行。A.2008年7月1日 B.2008年1月1日 C.2007年12月1日 D.2008年12月1日
A
B
C
D
答案解析:2007年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由財政部頒布,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林木資產是指專業合作社農業資產中的(),主要包括經濟林木和非經濟林木。A.固定資產 B.無形資產 C.植物資產 D.流動資產
A
B
C
D
10.專業合作社收到他人捐贈的非貨幣資產時,無所附發票的,按照經過批準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等科目,貸記“專項基金”科目。A.歷史成本 B.評估 C.市場 D.雙方確認
A
B
C
D
答案解析:專業合作社收到他人捐贈的非貨幣資產時,按照所附發票記載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等科目,貸記專項基金;無所附發票的,按照經過批準的評估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等科目,貸記專項基金。11.無形資產從使用之日起,按直線法分期平均攤銷,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年。A.5 B.15 C.10 D.20
A
B
C
D
答案解析:無形資產從使用之日起,按直線法分期平均攤銷,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12.合作社長期借款利息應按期計提,借記()科目,貸記“應付款”科目。A.“其他支出” B.“經營支出” C.“管理費用” D.“投資收益”
A
B
C
D
答案解析:合作社長期借款利息應按期計提,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應付款”科目。13.長期借款計提的利息應借記()科目。A.應付款 B.其他支出 C.長期借款 D.管理費用
A
B
C
D
答案解析:合作社計提的長、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均應計入其他支出。
14.反映合作社成員入社的出資額、量化到成員的公積金份額、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以及返還給成員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額的報表是()。A.資產負債表 B.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C.成員權益變動表 D.財務狀況說明書
A
B
C
D
答案解析:
成員權益變動表反映合作社成員入社的出資額、量化到成員的公積金份額、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以及返還給成員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額。
應付盈余返還部分主要是按成員交易量(額)進行的,盈余返利的比例不得低于()。A.70% B.50% C.60% D.80%
A
B
C
D
答案解析:提取應付盈余返還部分是指在彌補虧損、提取盈余公積后可供當年成員分配的盈余。主要按成員交易量(額)進行盈余返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二、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4分,共4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選擇正確選項。)1.“盈余分配”科目應設置()兩個二級科目。A.各項分配 B.盈余公積 C.資本公積 D.未分配盈余
A
B
C
D
E
答案解析:“盈余分配”科目設置“各項分配”和“未分配盈余”兩個二級科目。2.合作社的流動資產包括()等。A.現金 B.銀行存款 C.應收款項 D.存貨
A
B
C
D
E
答案解析:合作社的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存貨等。3.合作社應編制()等。A.資產負債表 B.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C.成員權益變動表 D.收支明細表
A
B
C
D
E
答案解析:合作社應編制資產負債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員權益變動表、科目余額表、收支明細表、財務狀況說明書等。
4.購入的物資按照買價加()等費用進行計價。A.運輸費 B.裝卸費
C.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 D.差旅費
A
B
C
D
E
答案解析:購入的物資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進行計價。5.“盈余分配”科目核算合作社當年盈余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后的結存余額?!坝喾峙洹笨颇吭O置()和兩個二級科目。A.“當年盈余分配” B.“當年虧損彌補” C.“各項分配” D.“未分配盈余”
A
B
C
D
E
答案解析:“盈余分配”科目核算合作社當年盈余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后的結存余額?!坝喾峙洹笨颇吭O置“各項分配”和“未分配盈余”兩個二級科目。6.產品物資領用時,借記()等科目,貸記“產品物資”科目。A.“生產成本” B.“在建工程” C.“管理費用” D.“固定資產”
A
B
C
D
E
答案解析:產品物資領用時,借記“生產成本”、“在建工程”、“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產品物資”科目。
7.《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在核算內容上存在著差異,包括()。A.資產組成內容不同 B.收入來源不同 C.規范和執行主體不同 D.收益分配核算內容不同
A
B
C
D
E
答案解析:《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核算內容上有差異,這些差異包括:資產組成內容不同;所有者權益構成的差異;收入來源不同;收益分配核算內容不同;財務報告組成的不同。8.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其他支出包括()等內容。A.罰款支出
B.農業資產的死亡和毀損支出 C.防汛搶險支出 D.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
A
B
C
D
E
答案解析:
其他支出,是指農民專業合作社與經營管理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其他支出,如公益性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利息支出、農業資產的死亡和毀損支出、固定資產及產品物資的盤虧和損失、防汛搶險支出、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損失、罰款支出等。9.下列各項中,農民專業合作社遵循的原則包括()。A.成員以農民為主體 B.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C.以服務成員為宗旨
D.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A
B
C
D
E
答案解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遵循五大基本原則:(1)成員以農民為主體;(2)以服務成員為宗旨;(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4)成員地位平等,實施民主管理;(5)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10.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務,包括()等。A.短期借款 B.應付盈余返還 C.專項應付款 D.應付工資
A
B
C
D
E
答案解析:
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務,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應付工資、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剩余盈余等。
三、判斷題(本類題共15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請判斷每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認為表述正確的請選擇“對”,認為表述錯誤的,請選擇“錯”。)
1.合作社獲得股票股利時,應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款”科目,并且在備查簿中登記所增加的股份。()
對
錯
答案解析:合作社獲得股票股利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在備查簿中登記所增加的股份。2.可分配盈余在分配應付剩余盈余時,應區分成員是否與本社有交易量(額),而進行分配。()
對
錯
答案解析:應付剩余盈余可分配盈余在分配時,不再區分成員是否與本社有交易量(額),對成員一視同仁,人人有份,平均受益。
3.已提足折耗但未處理仍然繼續使用的產役畜、經濟林木可以繼續攤銷。()
對
錯
答案解析:已提足折耗但未處理仍然繼續使用的產役畜、經濟林木不再攤銷。4.所有會計憑證都要按規定手續和時間送社員大會審核處理。()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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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所有會計憑證都要按規定手續和時間送會計人員審核處理。5.合作社發生的罰款支出在“其他支出”科目進行核算。()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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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合作社發生的除“經營支出”、“管理費用”以外的其他各項支出,如農業資產死亡毀損支出、損失、固定資產及產品物資的盤虧、損失、罰款支出、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損失等。
6.合作社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應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資產。()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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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合作社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不應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資產。
7.合作社聘用職員計劃及其工資標準,需經村黨支部批準,所付工資不計入成本。()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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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合作社聘用職員計劃及其工資標準,需經理事會批準,所付工資計入成本。8.《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牲畜(禽)資產的飼養費用要區分以下兩種處理方法:一是幼畜及育肥畜的飼養費用資本化,增加牲畜(禽)資產價值;二是產役畜的飼養費用作為當期費用,記入經營支出。()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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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員往來”是一個雙重性質的賬戶,凡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非所屬單位和社員發生的經濟往來業務,都通過本賬戶進行會計核算。()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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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成員往來”是一個雙重性質的賬戶,凡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所屬單位和社員發生的經濟往來業務,都通過本賬戶進行會計核算。
10.用于公益性用途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對
錯
答案解析:用于公益性用途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11.合作社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會計檔案室(柜),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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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合作社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的規定,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建立會計檔案室(柜),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12.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有關經濟業務完成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登記,一律采用活頁賬。()
對
錯
答案解析: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有關經濟業務完成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登記,一律采用訂本賬。
13.合作社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按5%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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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合作社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14.《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當年盈余,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本年盈余。()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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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當年盈余,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15.月末,應將“經營收入”科目的余額轉入“盈余分配”科目的貸方,結轉后“經營收入”科目應無余額。()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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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年終,應將“經營收入”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盈余”科目的貸方,結轉后“經營收入”科目應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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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設
——積極推進“兩新組織” 紀檢監察工作的思考
近年來,秀山縣農民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蓬勃發展,從2007年至今,全縣共發展合作社223個,注冊資金總額21247萬元,入社農戶60000余戶,農民入合率達42%,已開發合作社產品80個,商標注冊達44個,并實現了秀山紐荷爾、獼猴桃、茶葉等農產品的出口創匯。合作社作為我縣“兩新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增添了市場活力和農民收入,促進了農村產業發展。為此,加強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設,著力解決他們在誠信經營、廉潔從業方面存在的問題,支持、保護和促進他們健康發展,進一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兩新組織”的紀律監督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一、加強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
隨著合作社數量的不斷增加,規模的不斷擴大,他們已逐步經成為我縣解決勞動就業,實現農戶“萬元增收”工程,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力量。但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少量違法違規經營、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現象,嚴重危害著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因此,在合作社中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完善而科學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在組織內部形成相應的監督和自我約束機制,促進合作社的科學、持續、健康發展。
(二)增強黨組建設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縣“兩新組織”中已建立黨組織84個,其中黨員773人。隨著合作社的迅速發展,其中黨員的比例和人數也在不斷增加。因此,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強“兩新組織”的黨群組織和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加強黨員隊伍的教育、監督與管理,使之成為政治核心和技術骨干,是我們黨強化自身建設的必然要求。
(三)構建防腐體系的根本需求
當前國家法律體系建設及全社會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建設涉及“兩新組織”領域的微乎其微,而廉潔和諧的社會是一個整體,合作社作為整個防腐體系的重要參與者和不可缺少的監督者,在某種程度上既是各種腐敗風氣的受害者,又是腐敗的始作俑者和推波助瀾者,因此,我們需要充分發揮和運用好他們的力量來推動和諧廉潔社會的建設,為構建覆蓋全社會的懲治和腐敗預防體系提供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認識淡漠。由于合作社是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人們對其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非常淡化模糊:一是認為沒有必要性。合作社是自發組織,其社員主觀上都能自覺監督經營、抵制腐敗發生。二是認為沒有重要性。合作社還在發展階段,尚未處于主導地位,黨建工作基本處于空白狀況,抓黨風廉政建設為時過早,可輕可重。三是認為沒有可行性。合作社情況復雜,沒有現成模式可以參照,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無章可循。
(二)機構設置空白。大部分合作社規模較小,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基本沒有建立;即使建立,也因不受重視,人員配備不到位,職能不清,使黨風廉政建設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顯得虛無飄渺。
(三)監督管理弱化。由于監督約束機制不健全,對合作社法人代表缺乏必要的行為規范,且有的合作社在財務管理上存在著帳目不全,甚至不建帳等一系列問題,對其非法經營行為和拉攏腐蝕黨員干部的腐敗行為難以實施有效監督,就算有腐敗行為也無據可查,使黨風廉政建設的措施難以落實,極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三、采取的對策建議
(一)以黨內監督為重點,建全機制、明確責任,確保反腐倡廉建設落到實處
加強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設,其最根本的要求是黨組織的建設,其方式是以黨內監督為重點。由于合作社的分散性、自發性等特點,他們的紀律監督組織建設顯得很特殊,在條件成熟的合作社,可以單獨組建紀律監督機構,書記一般由同級黨組織副書記擔任,其他成員一般從重要社員或部門的黨員中產生。在沒有獨立黨組織或區域分散的地方,可以采用區域聯建、行業聯建、掛靠組建等,在每個合作社設立紀 律監督工作指導員,形成紀檢監察工作有機構、有人員、有制度、有力度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反腐倡廉建設落到實處。
(二)以服務發展為目標,分類指導、穩妥推進,促進合作社快速增長
要促進合作社紀律監督工作,典型示范是必要的推進手段,在試點的基礎上,注重拓展和深化合作社的紀律監督工作。一是注重分類指導,重點推進成熟合作社的紀律監督工作。在秀山高端獼猴桃、紐荷爾、茶葉、金銀花等一批機構健全、發展迅速的合作社,先行開展工作,把其紀律監督工作做成樣板,形成典型,樹成標兵。二是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堅持試點先行,典型引路,從不同行業選擇典型,發揮龍頭企業在行業內的示范作用。同時利用多種媒體,大力宣傳紀律監督工作的重要意義,邀請媒體及時采訪報道試點合作社的成功做法,為推動面上工作鼓勁造勢。三是加強教育引導,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針對少數合作社負責人對紀律監督工作存在的模糊認識,主動加強與他們的溝通聯系,爭取其認同,盡早開展紀律監督工作。
(三)以廉潔文化為載體,積極探索、開拓創新,推進合作社內外兼修
廉潔文化進合作社,其實質就是合作社在完成各項生產經營任務的過程中,把廉潔文化內涵的誠信、自警、清廉、公正、無私等廉潔品德觀念與合作社的黨風廉政建設相結 合,與日常管理相結合,與入社農戶素質培養相結合,以人為本,引導黨員和非黨員管理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利益觀,構建廉潔文化體系,營造“廉潔自律,從我做起”的氛圍,為合作社持續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廉潔環境。實施廉潔文化進合作社,應以進基地、進農戶、進班組、進市場四進活動方式逐步推進。
(四)以風險防范為抓手,因事制宜、務求實效,推進合作社健康發展
在合作社中抓紀律監督工作,要以健全制度為保障,以風險排查為基礎,以權力約束為核心,綜合運用教育、制度、監督等手段,扎實開展風險防范管理。一是查找廉政風險點。合作社的監事會、理事會根據工作職責,通過自己找、社員提、群眾幫和集體定等多種形式全面深入查找風險點,深入分析查找潛在的風險隱患。二是構建防控體系。從強化教育、紀律約束、健全制度等方面入手,形成以崗位職能為點、以工作程序為線、以制度規范為面的綜合防控體系,突出防控的層次性。三是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風險管理工作效能。凡是風險崗位出現問題的,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通過警示提醒、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等措施,切實推進合作社健康發展。
在開展合作社紀律監督工作中,鼓勵他們大膽實踐、勇于突破,邊試點、邊總結、邊完善,最終要取得四個方面的 成果。一是進一步拓寬紀檢監察工作領域。推進合作社紀律監督工作,擴大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覆蓋面,有利于促進合作社自律。二是進一步促進合作社發展。加強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設,有利于提高經濟運行效能,遏制非法侵占、貪污受賄等現象,保證合作社廉潔經營、健康發展。三是營造合作社廉潔誠信氛圍。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廉潔文化建設活動,將廉潔守法等理念融入具體的規章制度,不斷增強入社農戶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形成了廉潔誠信經營的濃厚氛圍。四是進一步保障黨員和社員的合法權益。建立合作社紀律監督工作組織,積極推動黨務公開、社務公開,將入社農民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以及涉及他們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公開,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權益,促進合作社社員和諧勞動關系的形成。
? 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
林萍核桃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加強合作社財務日常工作的規范與管理,根據合作社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合作社對財務工作進行規范,明確規定出納、會計的工作責任。
第二章出納人員的職責
1、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高度責任感,認真執行財務政策,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支票、現金及賬簿的管理。
2、禁止白條頂庫、挪用、坐支現金,不得用公款墊付私事開支。辦理現金收支業務,認真審核報銷單據。
3、嚴肅財經紀律,嚴守財務秘密,加強出納檔案管理。不予受理手續不完善或不真實、不合法的開支,支出憑證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簽章,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后方可支付,按月向會移交收支憑證。
4、使用訂本式日記賬,應逐日登記現金收支情況,一切收支全部入賬,并交一份附件與會計作為核對憑據,做到登記規范,書寫工整,更正符合規定。每月底與會計對賬,做到日清月結,核對準確,賬款相符,自覺接受會計的監督和指導。
5、編制工資花名冊等有關現金收支的自制和原始憑證。及時掌握合作社員工工資調整情況,保證發放準確無誤。
第三章會計人員的職責
1、會計業務范圍:原始憑證的核簽,記賬憑證的編制,會計賬
簿的登記,會計報表的編制、分析和解釋,內部審核,會計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其他依法應辦理的會計事務。
2、每月月底與出納對賬,核對準確,賬款相符,做好出納的監
督和指導。
3、每月月底向合作社理事長匯報當月財務收支情況,并遞交財
務清單予以審核。
第四章附則
1、本制度由合作社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頒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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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入合作社社合同
甲方(專業合作社),
負責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社員),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本著優勢互補、共謀發展、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合作經營專業合作社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求共同遵守。
一、合作內容及質量標準
乙方已充分了解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并認同其市場前景,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地塊種植茶,種植面積畝(667平方米/畝),預計出售茶葉公斤。
乙方所種植、出售的茶葉必須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化肥、種子及雙方約定的生產地塊種植茶葉,甲方參照國家標準予以優先回收,具體價格標準待新茶收購時按當地市場情況擬定,以質論價,全部回收。
基本質量要求,。
二、社員入社期限
自年月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退社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規定。
三、交付方式
1.乙方送貨上門,由乙方自行送至甲方所在地進行質檢收購,甲方支付乙方運費、裝車費。
2.甲方上門收購,乙方所在地,甲方上門現場定價收購。
3.甲、乙雙方原則上只能選擇以上兩種交付方式的一種,但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交付方式也可以視為完成交付(雙方需要另行簽訂書面的交接單證),符合甲方收購條件的,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收購,不符合甲方收購條件的殘次品,乙方應當遵循甲方的安排集中銷毀或交由甲方集中處理,乙方不得自行處置,如發現乙方擅自處理或私自出售合同約定的種植地塊茶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條第6款的約定賠償損失。
四、價款結算
1.保底價格,社員生產的茶葉,在同等質量前提下,乙方必須保證按合同約定,以當地市場價格每斤元作為保底價收購,茶葉價格、評定標準、收購價格等參照附件收購詳單。
2.結算方式,交付茶葉后7天內現金/轉賬付款。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組織社員統一購種、統一管理、統一收獲、統一存放、統一銷售,為乙方無償提供茶葉種植技術指導,并常年跟蹤服務。
2.乙方統一采購甲方提供種子,甲方保證低于市場價格并為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指導。
3.乙方以合同內約定的土地種植茶葉加入甲方的合作社,享有甲方提供的相關免費服務指導、優先使用農用機械等。
4.乙方按甲方要求種植茶葉,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種子,如乙方種植的茶葉不是合同內約定的,甲方有權拒收,具體處置方式參照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
5.如國家對合作社有任何優惠政策或各項補助,按入社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購化肥、購買種子、種植茶葉或私自出售茶葉、不服從統一安排調度的(包括但不限于統一購種、統一管理、統一收獲、統一存放、統一銷售等),乙方愿意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損失、前期的整體投入、管理費用等,但賠償的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種植面積按照本年度同等茶葉市場定價銷售總價(茶葉品級以甲方出具的分級證明為準)的200%;
六、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通知
2.變更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聯系人)、電話等的聯絡方式的,變更方在變更后24小時內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本合同載明的聯絡方式繼續有效,微信和短信內容也作為雙方來往文件。通知、訴訟文書等文件以郵寄方式發送的,將文件按有效聯絡方式交給經營特快專遞的單位郵寄后,郵件被簽收或拒收均視為已經送達。
八、附則
1.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提供經核實的身份證明和相應資質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2.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的其他所有文件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約定。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再未出現不一致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出現甲、乙雙方所持有的合同不一致時,以甲方所持合同文本為準。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附件,收購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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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章規定了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確了產業政策傾斜、財政扶持、金融支持、稅收優惠等四種扶持方式。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產業政策傾斜?!掇r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市場經營主體,由于競爭實力較弱,應當給予產業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為實施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的重要方面。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關部門項目指南的要求,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承擔項目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2、財政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條規定,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生產國家與社會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優先扶持。目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實力還不強,自我積累能力較弱,給予專業合作社財政資金扶持,就是直接扶持農民、扶持農業、扶持農村。
3、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商業性金融機構應當采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具體支持政策由國務院規定。
4、稅收優惠。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獨立的農村生產經營組織,可以享受國家現有的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務院規定。
10.成立合作社如何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
答: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必須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框架內,由本社的全體成員根據本社的特點和發展目標制定的,并由全體成員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制定章程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的必要條件和必經程序之一。首先,制定章程要遵守法律法規,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其他法規規定的框架內制定。其次,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的章程應當符合本社的實際,起草章程時可以參照示范章程,但是不能照搬照抄。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一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章程由全體設立人制定,所有加入該合作社的成員都必須承認并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由全體設立人共同制定。正是由于制定章程是多數人的共同行為,所以,必須經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才能形成章程。章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全體設立人在章程上簽名、蓋章。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章程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自治特征的重要體現,因此,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事項,都應當由成員協商后規定在章程之中。
修改章程要經成員大會作出修改章程的決議,并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章程可以對修改章程的表決權數做出更高的規定。這也是為了保證章程的相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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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合并,應當自合并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的組織承繼。
第四十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并應當自分立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組織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二)成員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
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原因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由成員大會推舉成員組成清算組,開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組成清算組的,成員、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成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指定成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處理與清算有關未了結業務,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分配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代表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結束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和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如果在規定期間內全部成員、債權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組的公告義務。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十四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不能辦理成員退社手續。
第四十五條 清算組負責制定包括清償農民專業合作社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清償所欠稅款和其他各項債務,以及分配剩余財產在內的清算方案,經成員大會通過或者申請人民法院確認后實施。
清算組發現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第四十六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在解散、破產清算時,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七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及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破產適用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但是,破產財產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應當優先清償破產前與農民成員已發生交易但尚未結清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