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范文|農民工的勞動合同(匯編18篇)
發表時間:2017-10-04農民工的勞動合同(匯編18篇)。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重要性與實踐探討
隨著城鄉經濟的逐步一體化和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在不斷拓展城市發展空間的同時,也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其中之一就是農民工在城市打工時所面臨的勞動合同問題。因此,提出并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對于保障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一、基本概念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指國家通過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從而規定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合同。相對于其他形式的勞動合同,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更注重保障農民工的基本權益,例如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社會保障等方面。
二、重要性
1、保障勞動權益
對于大量的農民工來說,他們的唯一資源就是勞動力,但是由于交流不暢、身份證問題、欠薪等問題,導致勞動權益受到侵害。而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實施,可以保障勞動報酬、工作安全、社會保障等權益,從而有效提高農民工的社會地位和待遇。
2、維護社會穩定
在城市化進程中,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形成了一定的社會壓力。但是,如果他們在城市的勞動權益受到侵害,這將導致其群體不滿,甚至會引起一定的社會動蕩。而通過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實施,可以有效維護農民工的基本權益,緩解社會壓力,從而維護社會穩定。
3、促進就業
由于部分用人單位存在不規范的用工行為,導致一些農民工難以找到工作。而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實施可以為用人單位提供一個良好的用工環境,從而提高農民工的就業率,促進就業。同時,勞動合同的存在也可以讓用人單位更加規范管理用工,增強用工穩定性。
三、實踐探討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實踐,是一個需策劃、落地、實施和監督的復雜過程。需要考慮的問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1、權責清晰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應該明確兩個主體之間的權責,特別是勞動者和用工單位的權益分配、分工、承擔的責任等事項。合同應該涵蓋工作性質、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資收入、保障等方面的約定,并要求用工單位加強對農民工的日常管理,為勞動者健康、安全、穩定工作提供最好的保障。
2、標準化管理
在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實施過程中,需要推行標準化管理制度,通過制定政策、法規和監管機制,全面加強合同的簽署和執行。用工單位應該明確勞動法規和勞動保護制度,勞動者應該嚴格遵守簽訂的勞動合同。同時,加大對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日常監督力度,發現和處理各種合同違規情況。
四、結論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逐步加速,伴隨著大規模農民工進入城市,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實施具備極大的必要性。通過制定合理的制度、政策和法規,全面加強合同的簽署和執行,標準化管理制度,加大對企業和勞動者的監督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工的基本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就業,從而推動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 ? ?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月___日 ?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月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 ? ?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
鑒證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3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實施,對于保障農民工權益和促進我國農民工流動的合理化、規范化、有序化具有重要作用。在新時代背景下,我國經濟現代化已提高了我國工作崗位的需求,這也導致了農民工流動的加速,為保障農民工權益,推進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實施至關重要。
一、 農民工現狀
農民工的流動性強和勞動地位較低,經常受到各種群體壓迫,未能得到應有的保障。長期以來,農民工受到許多不公正的對待,工資低、欠薪、無保險、勞動條件差、缺乏工作保障等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民工的生活質量和工作積極性。
二、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必要性
1、推動現代化勞動關系
新時代背景下,我國已步入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促進全社會的勞動關系現代化已成為重點,而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現代化勞動關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可以運用最先進的管理理念和勞動法規來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建設和諧社會作出積極的貢獻。
2、維護農民工權利
農民工流動性大,相對于城市工人,他們在聘用期間的工資和保險問題較容易產生爭議,但是,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就可以規范雇傭關系,維護勞動權利;一方面可以促進機構和企業在招聘農民工方面進行公平競爭,通過合同細節糾紛化解,為雙方留下有效的證據。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企業任意無約的口頭雇傭,規范從業載體。
3、促進農民工流動
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可以使流動農民工的工薪保障得到保證,安心雇傭,促進農民工流動的有序化和規范化。進而,建立相應的證明體系,為農民工在工作中及時維權,解決一些搬遷帶來的就業困難。
三、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措施
1、加強宣傳
宣傳是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基礎,應該集中政務、社團和媒體的急切之力,倡導全社會關注和支持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從而加強宣傳效果。同時,也需要通過社區、市場等場合對農民工就業和資金揮霍情況進行引導和溫柔提示。
2、制定有效的合同
針對農民工人口的實踐問題,制定具體、精準和有操作性的合同。在合同的條款中,要對雇主和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具體規定,包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資、加班酬勞、雙方責任和違約處理等。此外,還必須建立詳細的制度和流程,確保合同的簽約、提醒、執行和完結。
3、建立責任制
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需要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對失誤賬面人員和違約雇主進行嚴厲懲罰。設置相關的檢查制度,定期檢查就業情況和資金運作的風險,如果存在問題,及時解決。
總之,實施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可以更好地保障農民工的權益,促進現代化勞動關系的發展,同時也有助于促進農民工流動的有序化和規范化,為社會和經濟發展做出更多的積極貢獻。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4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最基本要求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國家對于農村改革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民工涌向了城市,成為了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由于農民工文化水平的低下、經驗不足以及法律意識的缺乏,他們在城市中的生存境遇并不容易。在一個缺少規范勞動關系的環境下,農民工的勞動權益也時常受到侵害。因此,制定“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成為了保障農民工權益最基本的要求。
一、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制定的背景
農民工的發展已成為中國經濟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由于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和知識水平的不足,加之長期以來的社會和管理制度上的不足,許多企業為了牟利,常以各種方式壓制農民工的權益,讓他們在越來越復雜的勞動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造成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如:拖欠工資、無保險、嚴重超時工作、無休息等合法權益。因此,制定一份可行且全面的“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對于維護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則具有至關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二、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1、勞動合同的基本約定:標明勞動合同的當事人、簽訂地點、簽訂日期、工作內容、勞動期限、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等基本內容。
2、勞動報酬的約定:規定企業為農民工提供的基本工資水平和補貼、計時計件的勞動報酬、工作調配、工作加班和工傷賠償等相關條款。
3、工作內容的約定:明確合同雙方工作內容的具體要求和要求的工作標準,企業應嚴格按照勞動法規定執行標準,不可將企業內部管理、業務發展目標等因素作為農民工工資發放和任工等要素。
4、勞動條件的約定:規定農民工的勞動條件,包括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勞動保護等,保障農民工的勞動條件。
5、工作保護的約定:明確工作環境、勞動密集度、危險因素等要素,保障農民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6、勞動手續的約定:勞動合同簽訂后,能夠符合國家、地區、企業有關職工保護、工資計稅等方面的各項合法規定。
三、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意義
制定“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可以規范企業的勞動關系,建立良好的員工和雇主之間的利益平衡。它不僅可以保護農民工自身的合法權益,也提高了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感和公共形象。此外,在建立勞動合同制度后,也可以使農民工享受更好的待遇,增強他們融入城市社會的信心和自豪感,更好地融合到城市的建設之中。
總之,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城市化進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推動它的發展,建立就業環境的規范,才能夠更好地維護農民工的權益和對勞動者的尊重,從而讓更多的農民工融入城市建設之中,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公平、更加和諧。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5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指農村勞動力遷移就業中的工作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雙方合法權益保障文件。該合同是勞動法規范化的產物,也是保障農民工權益、推動城鄉一體化的有效措施。
一、農民工現狀引發的關注
我國農村勞動力的流動性在過去幾十年里得到了極大的提升,但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其中最為嚴重的便是農民工權益保障方面的問題。由于它們往往缺乏口碑保障、歷史信用等相關認證,因此較難被社會接受。同時,其在就業權益、社會保險等權益方面也相對薄弱,成為了公眾特別是做研究的學者集中關注的問題。
二、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制定背景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在解決農民工勞動權益問題的背景下制定的。隨著農民工數量的增多,客觀上存在一些就業、社會保障、維權等問題。通過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制定,就想要解決這些問題,保障農民工的基本權益。
三、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1. 名稱與職位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中必須包含的基本元素有名稱和職位。在該合同中,農民工名稱與職位是勞動關系的基礎。一旦農民工的名稱與職位被確定,則雙方按照該標準合同辦理。
2. 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是指農民工的工作時間,雙方在合同中需要明確規定。
3. 工資與福利
工資與福利是合同中的重要條款。通常合同中規定的工資應按月結算,如果有超時工作等情況,在該合同中也應提到一些具體的工資標準。
4. 保險與就業保障
在合同中,雇主和農民工都可以按照實際情況參加職業保險。
5. 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雙方應當規定“農民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采取何種方式,雙方在解除合同時應采取何種約定”。而在這一方面,合同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義務與權利,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爭議。
四、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意義
1. 提高農民工的就業保障水平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制定,使得勞動力遷移就業等重點問題的解決得以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簽訂有法律約束力,能有效地保護農民工的勞動權益。
2. 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隨著農村勞動力的逐漸流動,城鄉一體化發展已經成為了當前核心、關鍵的問題之一。而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制定,則是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抓手,能夠促進就業的推動,并使雙方公平競爭。同時,城鄉勞動力的平等權利也得到了保障。
3. 推動社會穩定健康發展
通過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制定,促進了人民群眾對農民工的視野和認識,厘清農民工與城市人群的區別,可有效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借助農民工身份從事非法活動,從而促進了社會穩定健康發展。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2. 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勞動合同期限從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四川國砫豆制食品有限公司廠區范圍內。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指定的相關規定和甲方要求的工作質量標準。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每周休息日為每周星期天休息一天。
2. 婚、喪假按國家相關規定;
3. 事假按甲方規定執行;
4. 女工哺乳期等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及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甲方每月18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按甲方制度的薪酬管理、考核制度和標準執行。乙方在試用期工資標準按甲方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執行,雙方對工資一一約定: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薪酬管理和考核制度標準執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參照國家和宜賓市結合企業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宜賓市有關規定結合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宜賓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和企業制定的待遇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止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止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止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 福利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2. 節假日,婚事假以及女工的相關假期按甲方的制度執行;
3. 薪酬管理,發放標準以及考核原則均按甲方要求和規定執行;
4. 違章作業,不聽指揮,給企業造成損失的,除了按損失賠償外,情節嚴重的交由管轄權的司法機構處理;
5. 嚴格遵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等行為,除按甲方規定和國家相關規定賠償甲方外,甲方保留追索當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甲方指定的保密制度,技術管理制度以及企業經常指定下發的相關管控文件均屬本合同的合同附件。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后國家、四川省、宜賓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7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后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費用。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采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周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節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條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周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防護欄桿、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范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8
甲方(建筑業企業),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施工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丙方(勞動保障行政部門),________________湖南省勞動保障廳湖南省建設廳印制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根據關于建立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勞社政字[2004]36號)規定,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三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項目中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事宜訂立本協議,并嚴格遵照執行.第一條甲方必須在工程開工前,為農民工在乙方開設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專用存款帳戶(以下稱"專用存款帳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第二條甲方在乙方開立專用存款帳戶時應如實提供以下資料,________________(一)營業執照(正本),機構代碼證(正本),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等;(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帳戶開戶登記證以及相應的證明文件,包括項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門批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四)企業與所招用的農民工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及身份證件.第三條甲方負責督促建設業主單位按湘勞社政字[2004]36號文件要求,按時足額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續保障金,并將情況及時向丙方報告,同時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四條甲方必須于每月第______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農民工工資支付清單(包括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的姓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應發的項目和金額,扣除的項目和金額等),并保證支出項目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動合同及身份證件為農民工及時開設個人工資存折或工資卡.第六條憑甲方提供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清單及付款憑證通過專用存款帳戶,乙方應在每月第________________日將農民工工資劃到其個人存折或工資卡上.第七條當甲方專用存款帳戶余額總量低于前兩個月所支出的農民工工資總額時,乙方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報告丙方.第八條乙方要對專用存款帳戶資金的支出進行嚴格監督,發現甲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為的,應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向丙方報告.第九條甲,乙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動用專用存款帳戶資金用于其他開支.第十條丙方應嚴格監督甲,乙兩方按上述內容簽訂協議,明確各自職責.第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丙方及時告知,并按湖南省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同時會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________________(一)不按要求開設專用存款帳戶的;(二)開立帳戶時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的;(三)不按月及時向乙方提供農民工工資支付清單的;(四)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內容的.第十二條經查實甲方有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丙方可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部門通知乙方從甲方專用存款帳戶中先予劃支,用于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丙方及時告知,情節嚴重的,丙方可撤消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工資保障金專用存款帳戶,并會同當地人民銀行,銀監分局等部門依法進行處理,________________(一)不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個人工資存折或工資卡的;(二)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相關通知,報告義務的;(三)監督不力,致使保障(證)金專用存款帳戶挪為他用的;(四)與甲方合謀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五)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內容的.第十四條三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條甲方在建筑工程完工后,應繼續保留專用存款帳戶及其帳戶余額半年,乙方才可根據甲方要求及甲方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說明和承諾,結清專用存款帳戶余額,做好銷戶處理,本協議關系終止.第十六條甲方在施工過程中需要變更建筑施工單位時,應向乙方出具相關變更資料(含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說明和承諾)后,乙方才可根據承繼建筑施工單位的要求,結清甲方專用存款帳戶余額,并將余額轉劃入承繼建筑施工單位所開設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專用存款帳戶后,做銷戶處理,本協議關系終止.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附件三長沙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核實表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填報時間,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工程項目地址建設單位聯系人電話建筑業企業聯系人電話建設類別建設工程造價萬元施工工期前6個月工程量%建設行政主管或各專業管理部門核實首付保障金數額情況年月日開戶銀行意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9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為了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無固定期限,以已完成工作為期限,自 20__ 年 10 月 9 日起至工作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聘用(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發生工傷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 甲方應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的形式,工資為120元/日,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15日。具體標準和辦法為: 原則上每個月15日支付上一個月的工資,且最遲不得超于每個月的30日(或31日)支付上一個月的工資,超于每個月15日支付工資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對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應在完成工作任務后3日內支付工資;對工作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應按月支付工資。 甲方應將支付工資的人員姓名、工資數額、支付項目等內容形成工資清單給乙方簽領,并登記造冊,以便備查。
第六條 甲方應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團體工傷意外險。
第七條 本合同期限局屆滿或出現雙方約定終止的情形應即行終止。
第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除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外,雙方解除勞動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甲方給予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充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以及國家和地方規定執行。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勞動仲裁。對裁絕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有雙方協議約定,有國家規范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項達成補充協議或者雙方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在上崗或調換新崗位前應對乙方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團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周至少保證乙方休息一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將工資報酬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托銀行發放。
2、甲方支付工資報酬的支付周期為,支付時間為支付標準為
。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保險,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按法定條件辦理,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
鑒證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日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3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一項為保護農民工利益出臺的政策,它為農民工提供了一份保障,使他們在工作中能夠獲得更好的待遇和福利,保障他們的權益。在此背景下,我們需要更深入地探討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內容,分析其對于農民工的意義和影響,并提出相應的建議。
首先,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內容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資待遇、工作保險、工傷處理等。其中,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們規定了農民工具體應該做什么工作,以及工作時間的安排。這些內容的確立,使得農民工有了明確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時間,能夠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在工資待遇和工作保險方面也有了更為明確的規定,保障了農民工的薪資待遇和福利,降低了他們工作中的風險和壓力。
其次,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意義和影響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它為農民工提供了一份保障,使他們能夠在工作中獲得更好的待遇和福利,從而提高生活水平。其次,它規定了農民工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時間,讓農民工能夠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避免了勞資雙方的爭端。再次,它保障了農民工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使得農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更加穩定,也使得整個農民工群體得到了更為公正的對待。
最后,對于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我們也需要提出相應的建議。首先,政府需要大力宣傳這項政策,并督促企業和用工方認真落實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其次,政府應該積極加大對農民工權益的維護和保障,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并提高對于違反規定的企業和用工方的處罰力度。最后,我們也需要提高農民工自身的意識和素質,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能讓自己成為勞動權益的受害者。
總之,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出臺,為農民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和福利,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政策。在今后的社會發展中,我們需要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加強對農民工權益的保護和維護,讓農民工也能夠享受到更好的勞動權益和生活福利。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4
農民工是新時期中國勞動力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他們既是經濟發展的推動者,也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石。近年來,為了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國家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完備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加強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本文將從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內涵、現狀和問題及其解決措施等方面,探討如何健全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制度,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內涵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的、依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資和福利待遇、社會保險和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內容。其中,工資和福利待遇是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重要內容之一,應當包括工資標準、加班工資、節假日工資、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二、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現狀和問題
盡管我國已經建立起了一套完備的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制度,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實名制和簽訂率低難以保障農民工權益。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要求雇主與工人實行“實名制”,但實際上,仍有一些用人單位不簽訂或是強制簽訂勞動合同,而農民工也不敢維權,簽訂率低,這使得用人單位可以不合理地調整農民工工資、加班費等待遇,侵犯農民工的權益。
2、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存在條款模糊和不完善的問題。在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中,存在一些條款模糊的情況,無法確保各方權益得到保障。比如,農民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日安排,則可能會被用人單位擅自調整,導致農民工權益受到侵犯;同時,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在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方面,與現實需要并不完全吻合。
3、監管機制不健全。對于違規用人單位的監管和懲處力度不足,給部分用人單位以不遵守法律法規成本低的想法,無形中降低了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執行力度,也降低了農民工的權益保障。
三、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解決措施
從解決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問題的角度來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社會公眾關注農民工群體的工作和生活狀況,提高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簽訂率;
2、完善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條款,加強與社會各方面的溝通配合,充分考慮勞動者利益,降低工作不完全合法性問題,以保障勞動者權益;
3、加強監管力度,與相關部門開展協調,增強執法力度,依法懲處違規用人單位,降低違法成本和風險,使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能夠正常的得到執行和保障;
4、促進企業人才培育,提高用人單位人員素質,推行更加合理高效的勞動組織和管理模式,讓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制度更能適應互聯網和數據過程性這樣的新領域。
綜上,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基礎,需要各方以合法的手段加強監管和執行。我們希望通過這些措施,能讓中國的農民工享受更高質量的生活和工作待遇,以促進經濟的穩定與發展。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質: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 電 話:
xx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作,擔任 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 。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金額分別為 、 、 、 。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
3、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倪€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 ;
2、 ;
3、 。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社會保險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其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要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第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 。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五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有關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7
農民工是中國經濟基礎勞動力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他們來自農村,背負著家庭的生計和希望,遠赴城市打工,為城市建設和生產出力。但是,農民工工作條件不佳,待遇低、權益難維護已成為公認的事實。因此,引入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這一制度可以解決部分農民工待遇問題,在促進城鄉勞動力一體化的大背景下,心酸的農民工大排隊現象也將有所緩解。
一、農民工現狀及其問題
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幾十年中,人口從農村流入城市,城市勞動力增加。農民工的到來為城市建設和生產創造了奇跡,促進了城鄉勞動力一體化。但是,在城市生產中,農民工遭受諸多問題:工資低,比城市居民低30%-50%;很多農民工沒有社保、福利待遇;部分用人單位不合法雇傭農民工;商人非法中介行為嚴重,拖欠工資現象普遍。農民工為了生計,生產和生活中常受到不公正待遇,總體上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二、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
2011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修訂,牽涉到最多的是農民工權益問題。修訂草案提出,新就業的農民工,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該合同應該是一個標準化合同,內容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印發。對此,外界普遍持肯定的態度。標準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薪金支付,笑期、保險和福利待遇,不得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提高農民工工資待遇和管控不合法集中招工等。這一制度的實施,將有利于進一步保障農民工的權益。
三、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實施情況
2014年開始,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在全國開始實施。通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向用人單位等社會各界大力宣傳,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簽訂率的提高,農民工生活和工作條件得到了改善。根據2017年8月的數據,農民工簽訂標準勞動合同的比例達到了95.5%,標準勞動合同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工的工資待遇,防止了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問題。同時,標準勞動合同也明確了農民工權益與義務,使他們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益得到了平衡與規范。
四、未來展望
目前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在很多地方已經成為法律規定,同時也得到了全國廣泛的宣傳推廣。在未來,改變農民工生活和工作條件的法律制度還會不斷出臺,但是農民工以往受到的種種問題,需要用人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全面監管,以便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更好的執行,這樣才能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有理性的觀點認為,只有用人單位、政府、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和監管,才能不斷緩解和改善農民工的生活和工作條件。
五、總結
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是為了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而出臺的一項制度。在制定和執行這一制度的過程中,全社會關注農民工權益,陜西等省已經要求采用這一制度。議題的難點是如何確保農民工標準勞動合同得到真正執行,同時不要給用人單位提出過要求,這需要各方協調和推動。只有保護農民工的權益,才能更好地保障城鄉勞動者的權利,進一步推進城鄉勞動者的統一互助,使城市和農村更加融合和諧。
農民工的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質: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 電 話:
xx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作,擔任 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 。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金額分別為 、 、 、 。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
3、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倪€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 ;
2、 ;
3、 。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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