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勞動合同(匯編十一篇)_人事勞動合同
發表時間:2021-02-20人事勞動合同(匯編十一篇)。
人事勞動合同 【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
電子郵箱/qq/微信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采取如下第 種形式: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作任務為: 。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核,認可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當地的分支機構、辦公場地有需要時,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
如甲方的辦公場地在當地搬遷時,乙方同意相應搬遷至新的辦公場地工作。
3、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 個月或 個周期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并、設備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5)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后崗位的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三、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行:
固定工資: 每月 元。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前款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其它效益工資、獎金等,由甲方根據經營情況、乙方表現等自主決定發放。
2、甲方于每月 日前發放月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數額不得低于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每月固定工資部分計算,不含津貼、補貼、獎金等項目。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所在崗位以勞動部門審批實施的工時制度為準,如未審批,則實行標準工時制。
2、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于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20__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系或商業往來關系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系,有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
(5)挪用或侵占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系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手段及金額;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8)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9)一年內累計曠工5日以上(含5日)或連續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戶、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為或結果等;
(12)乙方行為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行為被媒體所報道者;
(13)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4)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應當于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補繳社會保險及乙方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利益等一切后果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及相關國家規定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客戶、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 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單位兼職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6)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3、雙方符合依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九、特別約定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上述保密義務不僅應在乙方在職期間,而且在乙方離職(不論任何原因)后仍應履行。
2、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占有的公司財物和文件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后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
3、如經甲方提前通知,則乙方在雙方關系解除或終止后(無論因何種原因) 年內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具體按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執行。
如無其它約定,則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向乙方支付。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五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4、乙方在職期間接受專業技能培訓的,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另行約定處理。
十、聲明與確認
1、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術資料文檔,開發、總結的代碼、軟件、程式、概念、創意及所出版的書籍,工作日志、培訓材料、操作手冊、音像資料等),無論何種形態其全部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
2、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并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4、甲方通過本協議中列明的乙方聯系方式的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發送相關通知、發布規章制度與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乙方。
5、乙方確認已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并同意遵守執行。此處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絡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職位說明、安全準則等。
甲方規章制度將通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書面傳閱;(b)電子郵件送達;(c)甲方辦公網絡或公司網頁;(d)qq、微信群公示;(f)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發布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章制度適用范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6、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訂立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7、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里規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職材料,包括辦理社會保險的全部材料,同意將社保關系轉入;
(2)工作能力、表現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且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范圍之內;
(6)未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7)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8)入職后不得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拒絕繳納社會保險;
(9)試用期內請假不得超過三天,遲到不得超過五次,不得有曠工;
(10)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技能的;
(11)試用期考核應合格;
(12)完成試用期內工作任務: ;
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主觀因素。如有異議,仍以甲方的考核結論為準。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
(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十二、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因本協議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3、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勞動合同 【二】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后雙方可以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0.2雙方簽訂的其他協議、與本合同有關的職務描述、崗位職責、行為準則以及任何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規則、制度屬于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如有與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以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20.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且實際到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時加蓋騎縫章)。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勞動部門備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勞動合同 【三】
第一條 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一項用工制度。為了在本市國營企業中實行勞動合同制,根據勞動人事部《關于積極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本市國營企業常年性生產或工作崗位需要從城鎮待業人員中招用新工人(包括工人退休,吸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國營企業常年性生產或工作崗位上招用的合同制工人,是列入國家勞動計劃的正式工人。有關單位對他們的入黨、入團、提干、加入工會以及政治學習、技術(業務)培訓等,應與固定工一視同仁。
第四條 各單位應按國家下達的勞動計劃,在勞動部門指導下公開招收合同制工人,經過考試,擇優錄用。因合同制工人辭職或被辭退造成的缺員,允許在當年內隨時補招。
第五條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分為初期合同、短期合同和長期合同。初期合同期限一至三年,前半年為試用期;短期合同期限三至五年;長期合同期限可訂至合同制工人到達退休年齡時止。
第六條 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是:生產(工作)任務或技術培訓要求;合同期限;勞動報酬;保險和福利待遇;勞動保護;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條件;違反合同的責任;以及簽訂合同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勞動合同應經合同制工人所在的街道或鎮勞動調配站鑒證后,送區或縣勞動服務公司備案。
第七條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須首先簽訂初期合同。初期合同期滿后,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雙方自愿的原則,決定續訂或終止合同。續訂合同的,可以簽訂長期合同,也可以簽訂短期合同。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內連續工作時間五年以上的,續訂合同時一般要簽訂長期合同。
第八條 用工單位和合同制工人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招工條件或不適應生產需要的;
(二)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不愿繼續工作,要求解除合同的;
(三)用工單位由于關、停、并、轉,人員確有多余的;
(四)合同制工人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履行合同,經用工單位同意辭職的;
(五)合同制工人違反廠規或店規,屢教不改;或因合同制工人本人原因長期完不成生產定額,以及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六)合同制工人違法亂紀,被政法部門依法處理的。
第九條 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可以有累計停工醫療三個月的期限;以后工作時間每增加一年,連續停工醫療或當年累計停工醫療的期限可相應延長一個月。超過期限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連續停工醫療滿十二個月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已簽訂長期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合同以后,在一年內經鑒定確實恢復健康,能從事原來工作的,可以回原用工單位繼續工作。
合同制工人因患嚴重慢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終結,鑒定為確實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條 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經醫療終結,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確實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用工單位又難以另行安排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工單位不能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以及經醫療終結鑒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合同制工人因從事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患有職業病的;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工在產假期內的。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以一年以上時間進行技術或業務培訓的合同制工人,在合同規定的必須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出辭職,否則,應負責賠償培訓費用。
第十三條 需要解除合同時,應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簽訂合同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后,由用工單位報有關地區勞動服務公司備案。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提請企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由有關區、縣勞動局裁決。
第十四條 新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初期工資和培訓期間的生活津貼,以及培訓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和今后定級、調整工資,均按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的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從已經參加過工作的人員中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可根據他的工作情況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適當考慮以前從事工作的年限,合理評定工資。一時無法評定工資的,在六個月內可先發四十五元以下的臨時工資,待正式評定后,再予結算。
第十六條 合同制工人從進單位工作之日起,每月發給合同制工作津貼一至四元;連續工作每滿一年,每月合同制工作津貼可增發一至四元;五年以后,不再增加,按第五年的合同制工作津貼發給。解除合同后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作津貼應重新計算。
第十七條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的獎金、中夜班津貼、高溫和有毒有害崗位津貼,以及副食品價格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等,由用工單位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同固定工同等享受探親假待遇、婚喪假待遇、女工生育待遇、獨生子女待遇、住房分配和死亡撫恤等各種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停工醫療期限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用工單位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超過停工醫療期限的,在解除合同時,由用工單位按該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但醫療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六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
第十九條 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后的待遇,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對醫療終結后,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用工單位又難以另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合同時,由用工單位按其傷殘程度發給一次性的傷殘補助費。補助費標準另訂。
合同制工人患職業病時,按國家關于職業病處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在各個單位從事合同制工作的時間應連續計算工齡。
第二十一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的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待業期間生活發生困難的,由所在街道或鎮勞動服務所根據其從事合同制工作時間的長短,發給一定的生活補助費,補助費標準另訂。
凡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解除合同和工作時間不滿一年以及合同期間擅自離職或待業期間不服從調配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不發生活補助費。
第二十二條 年老退休或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齡在十年以上者,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發給退休金。合同制工齡不滿十年的,可發給一次性養老金。具體標準和辦法另訂。
第二十三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工人在待業期間患病或年老退休,以及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制工人患病時,可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向社會保險機構報銷醫藥費百分之七十。少數患嚴重疾病,醫療費用較大,個人負擔百分之三十有困難的,由社會保險機構酌情給予補助。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由用工單位按合同制工人的人數在稅前提取,標準暫定為上一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人均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另加管理費百分之二。在社會保險的具體辦法確定之前,由用工單位按月繳給有關區、縣勞動服務公司開戶的人民銀行。
第二十五條 各區、縣勞動服務公司和街道、鎮勞動服務所要加強對合同制工人的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建立活頁卡、勞動手冊等,切實掌握合同制工人的人數、工作單位、合同期限、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等情況;協助辦理社會保險的投保事宜;做好合同制工人待業期間的組織管理、思想教育、技藝培訓、就業安排和生活補助等項工作。
第二十六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社會上招用新工人時,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于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市勞動局一九八二年發布的《關于在部分國營企業試行合同工制度的通知》停止執行。
人事勞動合同 【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人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代理服務范圍
甲乙雙方開辦的服務代理范圍是現已開設和今后需增開的各種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代繳,不含申領、享受等服務。
二、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的需求提供下列第(
2、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做好社會保險代理工作,并盡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四、乙方的責任
1、按甲方的需求,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補繳社會保險的服務并對補繳保險中的繳納基數與繳納比例承擔責任,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補繳或其它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根據委托甲方代理內容,每月10日以前,乙方將委托代理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及甲方規定的人事代理費(人事代理費每人每月50元)存入甲方帳戶。(開戶行: ;帳號: )
4、乙方需要在繳納的費用到期前一個月到甲方續繳有關代理費用,不按時續繳的,甲方將停止一切代理服務,其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終止人事代理合同書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已繳的代理費甲方不予退還。
五、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勞動合同 【五】
第四十七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勞動合同 【六】
經雙方商定,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如下: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為:人民幣元/ 年(大寫: ),乙方同意甲方按每年支付聘用工資,即每年支付元。(以上費用不包含乙方應向社保機構繳納的相關費用,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社保項目),如聘用期間,為確保證書使用的有效性需要乙方在甲方處繳納社保的,乙方須配合辦理,甲方按本市規定及最低繳納標準繳納社保金額。
2、如甲方工程項目投標需要由乙方擔任項目經理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有義務提供安全員B證給甲方,甲方按以下標準另支付費用:
工程項目中標成功以后,甲方支付乙方費用:乙方以一級建造師身份在甲方的在建項目工作的按 元/月支付。
3、簽訂本協議時,乙方提供注冊所需的相關材料原件當日,甲方預付聘用工資 元給乙方,甲方確認乙方證書注冊成功后7個工作日內,將剩下的聘用工資 元支付給乙方(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如因乙方原因注冊不成功者,需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額預付款 元,并退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如因甲方原因注冊不成功,乙方不退還甲方支付的預付款。
人事勞動合同 【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聘用期間基本工資為 元月;另外享受崗位津貼,聘用期間第________年崗位津貼為 元月,以后隨年度增加崗位津貼。績效工資按醫院效益酌情發放。
二、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及能力等綜合考慮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個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醫院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或坐診。如有發現,輕者處罰,重者單位有權將其辭退,其在外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導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六、乙方享受聘用單位規定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按雙方約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乙方應嚴格遵守醫院有關經營、人事、財務、薪酬等項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應服從領導,團結合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的,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為此乙方應表示無異議。
八、聘用期第____月,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聘用期間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離職,要如數退還甲方為乙方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有關帳務,并將聘用期間掌握的甲方經營、財務、人事、印章、證照和相關物資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損毀、滅失、轉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乙方如辭聘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即辭即走者,當月工資和獎金不予支付。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資報酬。
五、聘用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勞動合同 【八】
8.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實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8.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務,并達到甲方的要求。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
8.3.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
8.3.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8.3.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8.4甲、乙雙方中一方要求變更其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達另一方。對于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的變更,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
8.5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人事勞動合同 【九】
合同編號: 甲方: 福州玖玖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勤地址 福州市馬尾江濱東大道118號乙方: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 學歷戶籍住址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現住住址郵政編碼 家庭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三 年 ,其中試用期自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從第三個月開始,每月安排一次提前轉正考試,考試成績在90分以上者給予提前轉正。
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經常工作地點為:福州市馬尾江濱東大道118號。乙方應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派遣。
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派遣乙方到經常工作地點之外的下屬營業機構或分公司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安排。
三、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甲方的要求,自覺地進行工作,按時完成規定或分配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及獎懲記錄,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六條 休息休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薪酬制度,確定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甲方每月 15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按現行核準薪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稅前 按現行核準薪資 。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結果、獎罰記錄和當地生活物價變化等情況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勞動技能、提供的勞動數量、質量,以及企業經濟效益情況,經考核自行確定乙方獎金。
第十一條 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甲方本公司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
七、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約定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其他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
十、其他約定
第二十條 試用期屆滿時乙方須通過甲方的理論和實操考核,考核成績作為乙方被錄用的條件,考核成績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考核成績:理論和實操均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于 叁 天內辦理完工作交接。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乙方應當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用人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等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及將來增加或更新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十一、送達與通知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按原通訊地址寄出材料即視為送達。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人事勞動合同 【十】
1.甲方必須健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人事勞動合同 【十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范圍:
5、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開工,年月日竣工;總日歷天數天,本工程是按工序單價承包,如果實施中乙方的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不能令甲方滿意,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此時,合同工期條款自動失敗。
6、質量等級: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優良率90%以上,創國家優質工程。
7、結算方法:按完成質量合格的工程數量和合同的工序單價進行結算。
第二條、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
乙方駐工地代表(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
第三條、甲方責任
1、與建設單位共同辦理永久性工程的征地和拆遷工作。
2、負責合同外的工程施工水、風、電設施、運輸便道、生產房屋的修建。
3、協助乙方作好上場準備工作。
4、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進行控制測量及必要的施工測量。
5、及時組織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
6、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等進行監控、檢查,負責對隱蔽工程的檢查與驗收。
7、負責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審定,施工技術指導。
8、負責對驗收合格的工程,根據工序承包單價及時驗工計價,撥付工程款和辦理竣工結算。
9、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單位、地方各級政府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10、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和交付。
11、負責鋼材、水泥、火工品、油料、地材、防水材料、砼添加劑等材料的有償供應。
12、負責裝碴、出碴;如是有軌運輸,甲方負責提供進料運輸工具;如是無軌運輸,進料有乙方負責。
第四條、乙方負責
1、負責生活區的場地平整、區內用水、用電、道路等小臨設施的修建,使用與維護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負。修建地點、標準須報甲方審批。
2、按競標文件承諾上足機械設備和勞力滿足施工要求。管理和技術人員,特殊工種要持有效證件上崗。上場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主要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調換。否則按乙方的
3、乙方應當為其勞務人員辦理人身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除甲方指定供應的材料外,負責其他材料的采購。
5、負責時常施工測量。
6、根據甲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階段目標計劃要求,合理組織,科學施工。確保合同工期和各項目標計劃按期實現。
7、嚴格按規定的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建立嚴格的安全制度,并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負責主抓安全工作,
施工中掌子面必須有名安全員。如出現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除自負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外,還要服從甲方依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自負法律責任。
8、負責施工的單元,必須有一名合格領工員兼質檢員對其工作全面進行管理;如乙方無此人員,則甲方有權委派,其工資獎金每月不得少于3000元,由施工勞務單位向甲方交納,甲方按規定給被委派者發放。
9、乙方處理好來自任何一方發生的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要加強勞務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如出現任何違法亂紀或刑事案件后果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配合甲方的計量支付、質量、安全、進度、現場管理、各種檢查及資料收集。
12、嚴格現場管理,做好文明施工,項目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和環境保護,清理和環境保護的標準按甲方與業主的合同要求辦理,達不到該標準,按甲方核定的造價進行扣款。
13、負責承擔
14、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如甲方需對工序安排進行調整,乙方無條件地服從。
15、乙方要加強對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地方和甲方有關火工品的管理規定。
16、放炮后要及時清理危石,如因危石原因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17、負責合同條款中乙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工程質量
1、本合同工程質量應達到: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優良率0%以上,創國家優質工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甲方的創優規劃標準、施工技術規范施工,并接受甲方人員的監控。
3、乙方單位如為貫標認證單位,除自行按本單位的貫標要求做好工作,還要按甲方要求做好貫標工作;乙方單位如為進行貫標認,應按照甲方貫標工作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報送有關資料,完成與此有關的各項工作。
4、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時,乙方應及時書面報告,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質量的獎懲執行甲方制定的《工廠質量獎懲辦法》。
6、甲方對工程質量實行一票否決權,工程質量達不到的,一律不予計價。因質量不合格而發生返工費用及造成的'工期延誤均由乙方自負。
7、保修期間,發生應由乙方承擔維修項目時: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內,應立即派足人員進行維修。
(2)甲方保留自行維修的權利,但在維修前首先通知乙方及時派人前來共同確認;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派人確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確認維修工程量和費用。
(3)乙方無力維修的,參照第(2)款執行。
第六條、物資供應
1、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乙方不得自行生產和采購;如發現未經甲方許可,乙方自行生產和采購,甲方將按定額材料消耗量和合同所附單價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品種及收費價格見一覽表(供貨到現場倉庫,卸車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勞務協作方式
1、本工程采用工序單價承包的勞務協作方式,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施工的工序單價見《工序單價承包一覽表》。
2、工序單價包含的內容:指為完成質量合格的項目工程施工應計的工序單價費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復中所需的一切勞務(包括勞務的管理)、各類材料、施工機械(不含甲方負責的施工用水、風、電設備和費用)、現場管理、施工調遣、小臨設備、成本節約形成的利潤,工程結束后的現場清理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不含稅金,屬于甲方投入材料等,再驗工計價撥款時按合同規定的計算標準扣除)。
3、勞務的提供與管理:乙方應提供與其承擔工程項目相適應的各類專業施工人員、特殊工種應持有效證件。人數滿足工程施工進度需要。乙方應負責勞務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技能培訓,加強組織紀律教育,防止違法亂紀和刑事案件發生。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應實行工效掛鉤。
4、材料的管理:乙方應有專職或兼職材料人員負責材料的供應、點收、保管發放和使用的監控,嚴禁倒賣工廠材料。材料的發放和使用應嚴格按材料消耗定額執行。超定額用料部分,按甲方供料價加收20%費用。
第八條、計量與支付
1、工程數量的計算由甲方負責,計算的依據為施工和現場測量資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計算如有異議,可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提出,由雙方現場核實確定,并需由甲方項目部總工、現場技術人員、計量人員和乙方負責人共同簽證認可。隧道開挖必須嚴格作好光面磨破,嚴格控制超欠挖,最大超挖量:拱部控制在10CM以內,邊墻控制在7CM內,此外的超挖部分不予計量,并比照合同相應單價計算,負責因超挖而多出碴和回填的費用。次類情況,如乙方拒不簽字甲方有權按現場實測情況進行扣款。
2、由于乙方施工不當或未按時完成造成影響下道工序施工時,為保證整體計劃不受影響,甲方測量計算影響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數量的項目,并核定進行處罰。
3、對變更設計工程費用和要求業主應支付的索賠補償的計量支付或結算,應以野豬最終批復為準進行,在此之前的一切計量支付均視為臨時措施,不代表甲方以接受認可,不作為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
4、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的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支付嚴格以甲方對乙方批復的計量支付資料為依據,在上級支付進度髖到位后10天內,審定乙方的支付報表。
(3)乙方同意甲方在每次計量支付時扣留工程款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合同期滿時,返還5%,整個合同竣工后維護期滿,若無質量問題,再返還剩余的5%,若在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維修,其費用甲方從中扣除。
(4)如上級對工程款延期支付,甲方對乙方的撥款順延;
(5)乙方申請工程款時,應提交費用開支計劃,列出已發生人工費、自購材料款、機械臺班費、管理費等詳細資料。但總額應不超過計量批復金額的90%(扣除甲方供材料款等費用后),甲方按乙方費用的支付,而從中截留,甲方一經核實,有權督促乙方支付,如不執行,暫停下期工程髖的撥付。
(6)甲供材料的扣留按合同所附材料單價計算,甲方機械臺班費的扣留按合同的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納人民幣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待乙方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后一次性清算無息返還,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違約,甲方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作為罰金;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一方違約,相應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3、由于業主的原因,造成工程下馬、停建、緩建、工程款不到位等,應當免除甲方責任,分包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訴甲方。
4、出現糾紛,經調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提請甲方企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終止合同的條件
乙方在執行合同中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不負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還應承擔甲方重新調整隊伍發生的調遣費和趕工期的措施費。
1、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施工圖紙和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出現偷工減料,影響工程質量,經兩次下令整改不執行的,或出現較大質量事故的。
2、乙方上場人員、設備滿足不了施工需要、或管理混亂造成工期滯后,影響總體工期時,經兩次督促無改觀的。
3、安全防范措施不嚴,造成等級以上安全事故的。
4、乙方在施工中將工程轉手他人,或工程第一負責人長期不在的。
5、合同中規定的其他終止合同的條款。
第十一條、變更與索賠
1、由于監理工程師指令或工程變更時,其工程數量的確定,接第八條執行。單價的確定如合同有相同或類似項目的單價采用合同單價,如發生新增項目,甲方按合同單價編制原則重新確定單價。
2、本工程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外,不支付索賠費用。
3、乙方應充分考慮市場物價指數的影響,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由于國家和地方法令、法規、政策等原因發生。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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