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范文|營銷勞動合同(精華12篇)
發表時間:2020-12-16營銷勞動合同(精華12篇)。
★ 營銷勞動合同 ★
甲方:_____(聘方)
乙方:_____(受聘方)(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伙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 營銷勞動合同 ★
14.1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工作狀況、勞動報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乙方認可甲方已經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承諾已對與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一切事宜均無任何疑問或意見。
14.2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或信息均真實、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隱瞞、欺騙、作假等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則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14.3乙方承諾并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與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關系,且與原單位或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競業限制或保守秘密的協議或條款,甲方雇傭乙方不會違反乙方的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
14.4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均已經仔細、全面地閱讀、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及含義,并仔細考慮了該條款和本合同為雙方設定的權利、義務。雙方均承認并承諾,任何一方均是基于另一方所作的將遵守并接受任何上述陳述的限制約束而簽署本合同,雙方進一步承認并聲明任何上述條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愿、合理的。
★ 營銷勞動合同 ★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類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其中試用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吉林省企業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吉林省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吉林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國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
和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各項制度,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十八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甲方應當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采用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條和《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第25、26、27、28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了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月工資按照乙方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的收入。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甲方要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執行。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與乙方約定的服務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十一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乙方經濟補償_________元/ 月。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關內容今后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 營銷勞動合同 ★
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門擔任_______職務(職位),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接受甲方的檢查、考核。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 營銷勞動合同 ★
2.1乙方在甲方處從事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職責及權限在甲方頒布的“工作描述”或“崗位職責”中列明,雙方同時也可簽訂具體的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崗位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____。乙方的臨時、不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臨時(一般在____個月之內)在以上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對此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3甲方因實際經營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健康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2.3.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而不能勝任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4對乙方的工作職務、職責范圍、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進行的調整,乙方自愿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見或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門提出,在甲方作出答復前,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調整安排,做好相應的工作。
★ 營銷勞動合同 ★
一、合同簽訂雙方及背景介紹
勞動合同的雙方,一方為雇主,即招聘者,另一方為雇員,即被聘用者。雇主是一家知名品牌在市場中的推廣者,希望雇員能夠幫助他們進行市場的推廣和銷售。
二、合同目的和基本內容
該勞動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雇主能夠在市場上推廣和銷售產品,同時為雇員提供一份穩定的工作,具體合同內容如下:
1. 工作職責:雇員將負責制定和執行營銷和銷售策略,促進產品的推廣并實現銷售目標。
2. 工作時間和地點:根據雙方約定,工作時間為每周40小時,具體上班時間為每天早上9點至下午5點。雇員將在辦公室工作,但在必要時需要進行市場調研和客戶拜訪。
3. 薪酬福利:根據公司規定,雇員將享受基本工資以及銷售傭金。除此之外,公司還提供健康保險、年終獎金等福利。
4. 保密責任:雇員需對公司的商業機密和客戶信息保密,避免泄露可能導致公司損失的重要信息。
5. 績效評估:雇主將根據雇員的工作表現進行定期的績效評估,以確保工作目標的達成。
6. 合同期限和解除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限為兩年,除非因為違反合同內容或其他重要原因,否則雙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三、補充條款和爭議解決機制
為了進一步保護雙方的權益,合同還包含以下補充條款和爭議解決機制:
1. 雇員陪同出行:如有需要,雇員可能需要與其他員工一起出差。出差期間,雇主將承擔雇員的食宿和交通費用。
2. 維護公平競爭:雇員在離開雇主后,將遵守一定期限內不從事與雇主相競爭的工作,以避免產生利益沖突。
3. 爭議解決:如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提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解決。
4. 法律適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遵循國家的勞動法律法規,如有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以上僅為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具體細節和條款可以根據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合同的簽訂是為了保障雇主和雇員的權益,確保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能夠遵守合同規定,共同推動公司的發展。同時,合同也為雇員提供了一份穩定的工作和相應的福利保障,使其更加專注于營銷工作,為公司的市場推廣和銷售貢獻自己的力量。
★ 營銷勞動合同 ★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 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區域經理
乙方的工作地點 :
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基本4000+銷售提成。. 銷售提成辦法:
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桌面多媒體音響一個提成1.5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蘋果多媒體音響每銷售一臺提成15元; 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液晶電視多媒體音響一臺提成20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2.0家庭音響一套提成10元.
(三)甲方每月15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營銷勞動合同 ★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 營銷勞動合同 ★
第一條 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一項用工制度。為了在本市國營企業中實行勞動合同制,根據勞動人事部《關于積極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本市國營企業常年性生產或工作崗位需要從城鎮待業人員中招用新工人(包括工人退休,吸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國營企業常年性生產或工作崗位上招用的合同制工人,是列入國家勞動計劃的正式工人。有關單位對他們的入黨、入團、提干、加入工會以及政治學習、技術(業務)培訓等,應與固定工一視同仁。
第四條 各單位應按國家下達的勞動計劃,在勞動部門指導下公開招收合同制工人,經過考試,擇優錄用。因合同制工人辭職或被辭退造成的缺員,允許在當年內隨時補招。
第五條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分為初期合同、短期合同和長期合同。初期合同期限一至三年,前半年為試用期;短期合同期限三至五年;長期合同期限可訂至合同制工人到達退休年齡時止。
第六條 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是:生產(工作)任務或技術培訓要求;合同期限;勞動報酬;保險和福利待遇;勞動保護;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條件;違反合同的責任;以及簽訂合同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勞動合同應經合同制工人所在的街道或鎮勞動調配站鑒證后,送區或縣勞動服務公司備案。
第七條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須首先簽訂初期合同。初期合同期滿后,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雙方自愿的原則,決定續訂或終止合同。續訂合同的,可以簽訂長期合同,也可以簽訂短期合同。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內連續工作時間五年以上的,續訂合同時一般要簽訂長期合同。
第八條 用工單位和合同制工人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招工條件或不適應生產需要的;
(二)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不愿繼續工作,要求解除合同的;
(三)用工單位由于關、停、并、轉,人員確有多余的;
(四)合同制工人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履行合同,經用工單位同意辭職的;
(五)合同制工人違反廠規或店規,屢教不改;或因合同制工人本人原因長期完不成生產定額,以及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六)合同制工人違法亂紀,被政法部門依法處理的。
第九條 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可以有累計停工醫療三個月的期限;以后工作時間每增加一年,連續停工醫療或當年累計停工醫療的期限可相應延長一個月。超過期限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連續停工醫療滿十二個月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已簽訂長期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合同以后,在一年內經鑒定確實恢復健康,能從事原來工作的,可以回原用工單位繼續工作。
合同制工人因患嚴重慢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終結,鑒定為確實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條 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經醫療終結,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確實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用工單位又難以另行安排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工單位不能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以及經醫療終結鑒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合同制工人因從事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患有職業病的;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工在產假期內的。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以一年以上時間進行技術或業務培訓的合同制工人,在合同規定的必須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出辭職,否則,應負責賠償培訓費用。
第十三條 需要解除合同時,應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簽訂合同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后,由用工單位報有關地區勞動服務公司備案。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提請企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由有關區、縣勞動局裁決。
第十四條 新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初期工資和培訓期間的生活津貼,以及培訓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和今后定級、調整工資,均按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的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從已經參加過工作的人員中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可根據他的工作情況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適當考慮以前從事工作的年限,合理評定工資。一時無法評定工資的,在六個月內可先發四十五元以下的臨時工資,待正式評定后,再予結算。
第十六條 合同制工人從進單位工作之日起,每月發給合同制工作津貼一至四元;連續工作每滿一年,每月合同制工作津貼可增發一至四元;五年以后,不再增加,按第五年的合同制工作津貼發給。解除合同后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作津貼應重新計算。
第十七條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的獎金、中夜班津貼、高溫和有毒有害崗位津貼,以及副食品價格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等,由用工單位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同固定工同等享受探親假待遇、婚喪假待遇、女工生育待遇、獨生子女待遇、住房分配和死亡撫恤等各種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停工醫療期限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用工單位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超過停工醫療期限的,在解除合同時,由用工單位按該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但醫療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六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
第十九條 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后的待遇,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對醫療終結后,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用工單位又難以另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合同時,由用工單位按其傷殘程度發給一次性的傷殘補助費。補助費標準另訂。
合同制工人患職業病時,按國家關于職業病處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在各個單位從事合同制工作的時間應連續計算工齡。
第二十一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的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待業期間生活發生困難的,由所在街道或鎮勞動服務所根據其從事合同制工作時間的長短,發給一定的生活補助費,補助費標準另訂。
凡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解除合同和工作時間不滿一年以及合同期間擅自離職或待業期間不服從調配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不發生活補助費。
第二十二條 年老退休或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齡在十年以上者,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發給退休金。合同制工齡不滿十年的,可發給一次性養老金。具體標準和辦法另訂。
第二十三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工人在待業期間患病或年老退休,以及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制工人患病時,可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向社會保險機構報銷醫藥費百分之七十。少數患嚴重疾病,醫療費用較大,個人負擔百分之三十有困難的,由社會保險機構酌情給予補助。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由用工單位按合同制工人的人數在稅前提取,標準暫定為上一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人均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另加管理費百分之二。在社會保險的具體辦法確定之前,由用工單位按月繳給有關區、縣勞動服務公司開戶的人民銀行。
第二十五條 各區、縣勞動服務公司和街道、鎮勞動服務所要加強對合同制工人的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建立活頁卡、勞動手冊等,切實掌握合同制工人的人數、工作單位、合同期限、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等情況;協助辦理社會保險的投保事宜;做好合同制工人待業期間的組織管理、思想教育、技藝培訓、就業安排和生活補助等項工作。
第二十六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社會上招用新工人時,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于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市勞動局一九八二年發布的《關于在部分國營企業試行合同工制度的通知》停止執行。
★ 營銷勞動合同 ★
11.1乙方應當遵守有關利益沖突的基本原則,避免與其工作職責或甲方利益相沖突或可能發生沖突的行為或關系。除法律允許、甲方另有規定或者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外,于本合同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乙方不得從事下列任何行為,否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11.1.1在其他任何單位兼職;
11.1.2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競爭的服務、產品、業務;
11.1.3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本崗位職責相同或類似的其他業務;
11.1.4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同業競爭者提供服務或信息而沒有事先得到甲方書面批準;
11.1.5引導、勸誘甲方員工到競爭企業工作;
11.1.6以本人或配偶近親屬名義開辦或持有與甲方業務有競爭公司的股份的。
★ 營銷勞動合同 ★
9.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1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9.3.2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9.3.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9.3.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3.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不予任何補償:
9.4.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9.4.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9.4.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9.4.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4.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收容教育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住所遷移、被兼并、甲方資產轉移,甲方業務的出售,以及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的組織結構、經營條件、或發展戰略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9.6.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9.6.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9.6.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6.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9.6.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9.6.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9.7.1本合同期滿的;
9.7.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7.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9.7.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9.7.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9.7.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營銷勞動合同 ★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_______元。
乙方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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