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制度(推薦十五篇)
發表時間:2023-05-24人民陪審員制度(推薦十五篇)。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范文
我作為孝南區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審員,深感榮幸、莊嚴和神圣。人民陪審員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責任重大。這一年來,在陪審工作中,我堅決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覺接受區人大監督。業余時間積極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本年度參與審理區人民法院案件有80余宗,在依法履行人民陪審員的職責中,當好案件的“裁判員”,司法公正的“監督員”,司法和諧的“調解員”。同時,努力發揮人民陪審員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司法公正廉潔的重要作用,做好審判員、監督員、調解員、宣傳員、聯絡員。現將本年度自己履行人民陪審員職責的情況總結匯報如下,懇請各位批評指正。
一、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意識
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代表人民,這既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責任,人民陪審員制度體現人民當家作主,促進司法公正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我首先從自身做起,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樹立在人民群眾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發揮一名人民陪審員在處理案件中橋梁、紐帶的作用,減少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誤解,減少隔閡,為創造和諧、穩定、繁榮的社會環境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我時刻牢記人民的囑托,認認真真對待參加審理的每一個案件,沒有絲毫的懈怠。我所參與審理的案件,無一件錯案追究。
二、持續學習,提高履責能力
為了更好的勝任陪審員這一工作,我努力學習法律知識,提高審判業務素質。向書本學,向同行學,向法官老師學,向實踐學。并充分利用空余時間上網瀏覽各大網站有關時評、論壇、觀點、評論和案例分析等欄目的內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時,我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事先了解案件情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條款。在審判案件時認真做好筆記,對照法律條款進行分析和研究,認真總結審判案件的工作經驗,提高審判案件的能力。
我以前參加民事案件的陪審較多,參加刑事案件的陪審較少。以往參與刑事案件審理時,由于對量刑規范化的相關規定不熟,往往只對定罪的情節予以關注,對量刑情節一般交給主審法官處理,認為反正有審委會把關不要緊。今年參加幾起刑事案件審理,發現庭上辯護律師與公訴檢察官對定罪情節往往爭執不大,相反就量刑情節爭執激烈。這一方面說明偵查機關和檢察院的辦案質量有提高,但同時,也對人民陪審員的業務素質有更高的要求,隨著2013年元月1日新《刑事訴訟法》的設施,這一現象會更加突出,同時還會出現新的問題。為此,我在學習新《刑事訴訟法》的同時,虛心向法官老師學習量刑規范化的相關規定。通過學習,初步掌握了量刑規范化的基本原則和方法,對量刑也能夠發表自己的意見,使得正確履行人民陪審員的職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三、嚴守職責,正確行使權利
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我能以積極的姿態,參與到案件的審判中去。一方面與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學習,認真聽取法官對案件的分析和審理;另一方面在審理、評議、表決案件的過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人民陪審員作為合議庭一分子,在陪審過程中雖然不是主審,但我還是保持獨立思維。在尊重主審法官的同時,進行獨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審員的角度來進行分析判斷,發揮對案件審判的監督作用,搞好案件審判工作。
四、充分發揮陪審員的優勢,積極參與調解工作。
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代表人民,人民陪審員的這一身份使得在參與調解時有著天然的優勢:一是人民陪審員來自民間,當事人有著身份認同感,一般不會有抵觸感;二是人民陪審員不是專職從事審判工作,沒有受過長期的專門訓練,在做調解工作時,語言上不同于法官的法律語言較多,而是完全的民間口語,當事人更易聽懂接受;三是由于人民陪審員來自民間,在調解時可以更多的運用一些民間的鄉規民俗以及傳統習慣,不像法官限于角色身份限制,有些話不能說、不敢說、不便說。因此,人民陪審員在案件調解時往往能夠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別是涉及到一些涉訪案件,常常收到奇效。我本人也是區人大代表,這一身份對參與調解工作也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我在本年度參與陪審的案件中,調解率超過了60%。
五,學以致用,服務中心,服務社區。
人民陪審員在履行職責時,是審判員、監督員、調解員,在案件審理之外,還應是宣傳員、聯絡員,即要向所在社區的群眾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同時把社區中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相關問題及時反映到相關部門,促進基層民主,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人民陪審員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我所在的社區,近幾年的征地建設任務較大,如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都要搬遷到我社區,群眾工作任務繁重。經過我帶領社區班子成員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項工作穩步推進。近幾年我社區沒有出現大的上訪特別是群訪事件,社區領導班子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影響很高,受到上級領導的表彰。
一份耕耘一份收獲,我將繼續以積極負責的工作態度、飽滿的工作熱情,履行陪審員的工作職責。
新員工月工作總結佳文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事: 大家好!
在xxx一個月的的工作經歷,給我很多的收獲和感慨。
xxx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從網站上了解到的精心設計,優質服務的企業宗旨和奮力拼搏、無私奉獻、密切協作、認真負責的企業精神。這些優良的傳統在我這一個月的工作中都深有感受。
入職的第一天就感受到公司以人為本的文化和用心服務的精神,人力資源的同事上午幫我辦完入職手續,下午部門經理帶著我熟悉工作環境和介紹同事認識。行政助理隨后帶我領取了辦公用品。這些讓我作為新員工緊張的心情得到了釋放。我相信自己會很快的融入這個團隊。
經過一周的接觸和學習,我明顯感覺到的是我們設計一室團結一致,密切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圍。我們同事之間,并沒有明顯的年齡、資格之分;領導和員工之間也沒有想象中的那種嚴格的級別之差。大家彼此相互合作和關心,工作上認真負責,會議中熱情商討,休息時隨意調侃,所有的一切都讓我感到振奮和親切,這樣一支年輕的團隊會讓我在經后的工作中和同事交流、學習起來更方便。初到公司時心中的那份忐忑不安也被一掃而空,加快我融入了這個年輕的團隊。
在隨后幾周的的工作、學習中,我了解了公司的發展方向和策略,清楚了各部門的職責,明白了公司的業務流程,自己的職責也更清楚。為了近快的接觸設計工作項目經理安排我跟同事參加了幾次工程現場勘察和技術交流,明確了勘察工作中注意的事項、需采集的現場數據和隨后需要完成設計方案的工作:
1、勘察調研,負責整理查勘資料并進行分析處理,
2、根據查勘資料,提出工程建設原則、建設思路、建設方案,與建設方討論。 3、負責與客戶項目主管及工程人員的技術匯報、交流和溝通,明確并滿足客戶要求 4、按國家及行業規范、設計院相關規定及設計范文,正確編制完整的設計文件,圖紙及概預算
5、負責專業設計文件的編制、送審、修改和出版、對設計中出現的問題作出處理 6、參與建設方的各種評審會議,及時處理評審中出現的問題
7、與建設方保持良好的溝通,獲得信息和資料,做好后期客戶服務,滿足客戶要求 這個月里我領悟到了要成為優秀設計人員的必備條件:1、具有專業知識,作為一名設計人員,必須要有專業技能、工作要細心、謹慎,優質的設計質量對自己、對公司、對客戶負責。2、樹立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主動與客戶溝通。細心了解客戶需求,精心設計客戶需要方案,盡力提供客戶滿意服務,保持良好服務形象。3、團隊合作是一項集體創作的過程,講的是各專業、特長間的密切配合。這
才能給客戶優質的服務。
對于我這么一個初涉通信設計工作的來說,需要了解更多的專業知識、積累設計經驗、熟練繪圖操作。所以我必須從點滴學起,從小事做起。負責帶我的師傅也告訴過我: 設計工作一定要細心、認真負責。不能出現大的錯誤、出現小的問題必需及時處理。這就提醒我做每一項工作都要從細微入手,將小事做好,努力把小事做細,小事成就大事,因為細節決定成敗。
一個月里我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并且做了一些工作,但距離崗位職責的要求還有差距,如理論水平、繪圖能力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新的工作流程還不夠熟悉等等,這些問題,我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進和解決,使自己更好地做好本職,服務公司。
記得有這樣一句話因為熱愛,所以選擇;因為選擇,所以堅持;因為堅持,所以成功。我也同樣,因為我選擇設計工作所以我會堅持做到最好。為自己開拓一片新的天地,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個人工作總結范文
回首去年一年我的工作,有與同事協同攻關的艱辛,也有遇到困難和挫折時惆悵,當然也會有碩果累累的喜悅……可以說,新年是一個公司推進行業改革、拓展市場、持續發展的關鍵年?,F就本年度重要工作情況總結如下,希望能給日后的工作帶來幫助:
一、樹立全局觀念,做好本職工作
不管從事什么工作,樹立全局意識是首要的問題,現場技術服務也不例外。我認為售后服務工作的全局就是,“樹立企業形象,使客戶對公司產品的滿意度和忠誠度最大化?!弊畲笙薅鹊谋Wo客戶的利益,是提高我們公司產品的核心競爭力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同時也是對公司產品的宣傳,以及對公司產品性能的情報收集,以便作出及時改進,使產品更好的滿足現場的使用要求。
二、善于溝通交流,強于協助協調
現場技術服務人員不僅要有較強的專業技術知識,還應該具備良好的溝通交流能力,一種產品很多時候是由于使用操作不當才出現了問題,而往往不是如客戶反映的質量不行,所以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找出癥結所在,和客戶進行交流,規范操作,從而避免對產品的不信任乃至對企業形象的損害。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做到較好跟客戶的溝通,做到令客戶滿意就是對公司品牌形象的有力宣傳。
三、精于專業技能,勤于現場觀察
隨著電子行業的不斷發展,競爭不斷強化,如何做好電腦銷后服務,也是加強公司品牌競爭的強力底牌。作為一個技術服務人員,要在現場勤于觀察、獨立思考、多與同事交流, 努力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每次優秀的售后服務,代表了客戶對本公司產品進一步的信任。
四、技術知識水平與實際操作熟練
在過去的工作中得到了一些體會,在工作中心態很重要,工作要有激情,保持陽光的微笑,可以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便于與客戶的溝通。尤其是對售后服務的工作,積極的思想和平和的心態才能促進工作進步和工作的順利,在售后工資中要有好的方法技術與判斷力才能使工作順利。
在一年里,我自覺加強學習,虛心求教釋惑,不斷理清工作思路,總結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學、學中干,不斷掌握方法積累經驗。總結下來:在這一年的工作中接觸到了許多新事物、產生了許多新問題,也學習到了許多新知識、新經驗,使自己在思想認識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進一步的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時刻要求自己從實際出發,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力求做到業務素質和道德素質雙提高。
法院陪審員工作總結
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
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總結
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范文
人民陪審員崗位職責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xxxx年x月,我經xx鎮黨委推薦,參加遼寧省高級人民組織的培訓,被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為xx區人民人民陪審員。
在陪審工作中,我能堅決服從的工作安排,自覺理解區人大的監督,用心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努力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一年來,我參與區人民審判的案件有宗?,F將自己履行人民陪審員職責的狀況總結如下:
一、堅持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履行職責的潛力
1.從書本上學習。首先,自覺加強黨建理論的學習。主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刻牢記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陪審工作奠定理論基礎。第二,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用心參加陪審業務的培訓并利用業余時間通讀了《人民陪審員培訓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規匯編》,努力做到讀懂、吃透、牢記,在人民陪審員這一新崗位上得以熟練運用。
2、從網絡中學習。經常利用空余時間上網瀏覽各大網站有關時評、論壇、觀點、評論和案例分析等欄目的資料,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潛力。
3、從實踐中學習。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事先了解案件狀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條款。在審判案件時認真做好筆記,對照法律條款進行分析和研究,認真總結審判案件的工作經驗,提高審判案件的潛力。
二、嚴格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
1.提高認識,強化意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賦予人民陪審員同法官同等的權利。我認為,這既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職責。體現人民當家作主,促進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從自己做起,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樹立在人民群眾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發揮一名人民陪審員在處理案件中橋梁、紐帶的作用,減少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誤解,減少隔閡,為創造和諧、穩定、繁榮的社會環境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
2.正確行使權利,維護法官形象。一方面是嚴格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為前提條件,撇開感情因素,去掉兒女情長,始終持續冷靜科學的態度,從紛繁的言詞、實物等證據材料中,去偽存真,抽絲剝繭,對事實作出準確的決定。另方面是正確行使權利。作為陪審員,我能配合審判長工作,開庭前向審判長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審判長的意見,服從庭審安排;庭審中做到專心致志,按照分工,適時發問;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絕陪而不審當陪襯,在具體工作中,能正確對待少數上級、同事、親友的說情,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主角,真正做到擋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依據自己樸素的正義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決定,正確行使權利,以彰顯公平和正義,維護法官形象。
3.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我能以用心的姿態,參與到案件的審判中去。一方面與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學習,認真聽取法官對案件的分析和審理;另一方面在審理、評議、表決案件的過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見和推薦。個性是在評議案件時,作為業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決定事實,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發表自己的獨到見解,發揮對法官的制約與監督作用,注意聽取合議庭其他成員的意見,搞好案件的審判工作。
三、認真履行陪審員義務,為提高全民法制意識貢獻力量
1.妥善處理好陪審工作與日常工作的關系。我在擔任陪審員期間,先后任xx鎮黨委書記,xx區委常委、xx部長等職,工作事務繁多,但我能夠做好計劃、用心爭取時間以及上級領導的支持,處理好各種矛盾,認真履行到庭陪審任務。
2.自覺增強陪審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審判紀律,努力做到依法進行案件的處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職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護法的使者,切實做到既維護好法律的尊嚴。
3.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在陪審中,我接觸了超多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經常有意地利用會前或閑談時間把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接觸到的案例向周圍的人進行宣傳,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識。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多年來我國立法上沒有完整的陪審員選任和履行職責的細化規定,實踐中法院不重視陪審工作,對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流于形式,人民陪審員基本“陪而不審、審而不議”,成為審判席上的擺設。不管是公眾、法院還是人民陪審員自己,都沒把陪審員當成真正的裁判者,人民陪審員自身也因缺乏對陪審制度、職責的正確認識和公眾的認可,欠缺履職底氣和自信,無法真正履行職責。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了《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從立法層面對人民陪審員制度進行了完善,《決定》實施后人民陪審員制度有了一定的發展。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把人民陪審制度作為司法改革的一項重點工作,提出了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計劃在2至3年內將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數量增至20萬人,提高基層群眾比例,擴大人民陪審員的代表性和廣泛性。至2014年5月,全國人民陪審員已激增到了12.7萬人。大量增加的人民陪審員來自工人、農民、進城務工人員、退伍軍人、社區居民等各行各業各個階層代表,跨越各年齡段各文化層次。新任陪審員如何履行陪審職責,參與審理案件,是法院對人民陪審員培訓的重點內容,也是新任陪審員履職的最大心理顧慮。針對新任陪審員的人員結構、任職要求以及履職顧慮,筆者以民事審判工作為例,從陪審制度的核心價值、陪審員的職業定位、民事陪審技巧等三方面談談新任人民陪審員如何履行參審陪審職責。
一、增強陪審制度自信——陪審制度是“自由權利的堡壘”
陪審制度是國家審判機關吸收非職業法官為陪審員參加審判案件的制度,它以普通公民作為案件裁判者的身份參與到法院的審判活動中為特征,體現了公民對公權力的監督和制約。陪審制度的核心價值之一是把一部分司法權力置于人民或一部分公民手中,使“他們得以分享司法審判權”,而“不將決定公民的生命或自由的權力全部交給一個法官或一組法官行使”,充分體現了司法民主,因此被譽為“自由權利的堡壘”。其價值之二是陪審員從公民中隨機選擇產生,他們有著不同的民族、性別、年齡、學歷和社會背景,從而使陪審員能夠超越各方面的偏見和限制,摒棄職業法官的精英化思維,讓裁判的結果更貼近社情民意,符合廣大民眾的價值判斷和社會倫理道德標準。其價值之三是通過公民參與審判的方式,將社會監督引入法庭審理中,打破司法的神秘性,有效防止法官的獨斷與專橫,維護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朽。作為新時期的人民陪審員,必須正確認識陪審制度的核心價值和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從思想上對陪審制度充滿自信,才能堅守制度、履行職責。
二、增強陪審職業自信——陪審員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當前,造成人民陪審員“陪而不審、審而不判” 的局面很大原因在于人民陪審員對陪審工作定位不準確,缺乏職業自信和履職底氣。很多陪審員認為 “陪審”就是陪法官審,于是開庭時不敢發問,合議時不敢表態,非常認真地“陪”法官開庭,“陪”法官審案,“陪”的功能被放大,“審”的功能被忽略,無法真正發揮陪審員的裁判作用。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厘清人民陪審員的地位、作用,對陪審員進行準確的職業定位,才能增強陪審員的職業自信,使其理直氣壯地履行陪審員的職責。
1、人民陪審員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陪審員雖不穿法袍,但在陪審案件時,享有法官的權力,這是法律賦予陪審員的職務權力。新修改的《民訴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與審判員具有同等權利義務”?!稕Q定》第一條規定:“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據此,陪審員有權參加審判活動;有權審閱所陪審的案件材料;有權參加案件調查、參加合議庭開庭審理案件或參與案件調解;有權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陪審員同合議庭其他組成人員意見分歧的,應當將其意見寫入筆錄。必要時,陪審員可以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是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同時,陪審員在陪審中也要履行參與審判的職責,并有依法回避的義務,還要遵守審判工作紀律,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因此,陪審員與職業法官一樣掌握著“裁判是非”的大權,一樣能發揮 “定紛止爭”的作用,是“不穿法袍”的“編外”法官。
2、陪審員可以作為法官的互補,發揮法官所不能發揮的作用。
(1)陪審員能更好促成調解。陪審員來自社會各階層,與法官相比,更了解民情民意,熟悉輿情社論,是法院與人民群眾聯系的紐帶和橋梁。陪審員作為民眾代表,直接參與案件調解,更容易消除群眾對法官的戒備,拉近群眾距離,容易被群眾接受,促成調解。據統計,自2005年《決定》頒布實施以來,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80%以上做到了調解結案。可見,陪審員參審后對案件調解工作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2)陪審員能彌補法官專業知識的不足。法官對法律知識雖駕輕就熟,但不可能全方位掌握各種知識。在一些專業知識要求比較高的案件中,如果由具有該專業知識的陪審員參審,可以彌補法官專業知識的不足。如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醫療事故案件中,由醫生陪審員參審,對醫療專業術語的掌握以及事實的認定、責任的判斷更權威。在假化肥農藥或涉農案件中,由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的技術員作為陪審員,能更好地查明案情。在網絡侵權案件中,如果有網絡專家參審,法官也不會對這些復雜的網絡術語撓頭。這種例子比比皆是,因此,陪審員的專業知識可以幫助法官作出更精準的事實判斷。
(3)陪審員能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當前中國經濟飛速發
展,社會生活日新月異,經濟活動和人際交往密切頻繁,問題矛盾頻發,表現在司法領域是案件逐年增加,法官工作量逐年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陪審員對司法審判的參與,特別是陪審員人數的倍增,相當于在法官編制之外又增加了大量的“法官”。這些“不在編的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幫助法院緩解了法官人手不足的壓力。在當前人民陪審員制度試點工作中,有些法院開拓性地將一些庭前工作如送達傳票、主持庭前調解、參與執行調解和涉訟信訪等工作交給一些時間保證的陪審員來做,一方面使陪審員提前介入案件,更熟悉和了解案情,另一方也減輕了法官的工作量,達到雙贏的效果。
(4)陪審員能更好監督司法運行,防止司法腐朽。在當前司法公信力不足,司法權威不高的社會環境下,由于對司法運行過程不了解,或者說司法公開力度不夠,民眾對司法仍然充滿著神秘,容易對司法運行過程提出質疑或懷疑。通過人民陪審員參與司法審判,使民眾成為司法裁判者,近距離接觸司法,身臨其境感受司法,有助于民眾了解和監督司法的運行程序,打破司法的神秘性,將司法置于陽光之下,能有效防止和消除司法腐朽。
因此,不管是在制度設置上,還是現實生活中,人民陪審員制度以及人民陪審員都在司法體系和司法運行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陪審員這支不斷壯大的編外法官隊伍,正在承擔著越來越重要的審判任務,發揮著更多的化解矛盾糾紛作用。據統計,全國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僅2013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審理的一審普通程序案件陪審率已達71.7%。在未來的司法改革中,由于法官員額的減少,大量的案件將采用陪審制審理,陪審員制度將成為我國司法制度中的基本審判制度,人民陪審員將成為法官的重要補充力量。在此意義上,作為新任的人民陪審員,應該為自己能擔當起法官職責,參與司法審判而感到自豪。
三、增強陪審能力自信——提高陪審員的陪審技能
陪審員制度設立的初衷是司法“平民”化,將普通人的看法和意見融入案件的裁決之中,消除法官在案件審理中習以為常的職業偏見,真正體現司法民主。但陪審員的“平民化”并不意味著陪審員不需要學習陪審技能。與美國的陪審團不同,美國的陪審團只需對案件事實作出判斷,不需對法律適用作出決定,因此無需對陪審團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和陪審技能培訓。而我國的'陪審員不僅要對案件事實作出判斷,還和法官一樣對法律適用作出決定,因此,人民陪審員雖然不需要像法官一樣具備全面的法律理論知識,但應了解一般的法律常識特別是程序性的法律規定,掌握一定參審技能。新時期的人民陪審員,要想更好履職,就要學習和提高陪審技能,增強陪審能力自信。以民事審判為例,新任陪審員在履職中應注意以下環節:
1、庭前閱卷,做好閱卷筆記
案卷是訴訟的紙質載體,是當事人糾紛的物化體現,有原告的訴求和理由、被告的抗辯以及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能比較全面反映案件的情況。作為審判者,不管是法官還是陪審員,應養成庭前閱卷并制作閱卷筆錄的習慣。通過看卷,才能掌握案件的基本情況。只有庭前閱了卷,才能做到胸有成竹,在庭審中有針對性的進行調查發問,也才能快速對證據進行分析判斷。所以,庭前閱卷是做好陪審工作的第一步。
2、參與庭審,敢于發問
庭審是人民陪審員履行職責的主要平臺。在庭審中,陪審員主要參與法庭調查階段的發問,如何發問也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一是發問時要目視被問方,以示尊重;發問者的情緒要平和、穩重,不急不躁;問話的用語要文明禮貌,用詞要客觀中立,不能帶有明顯的個人感情色彩,避免引起當事人產生法官可能偏袒一方的懷疑。二是根據訴的性質確定發問的主線或者方向。如合同之訴,要圍繞著合同簽訂、履行過程、對合同條款的理解等事實問題進行發問;侵權之訴,要圍繞著侵權事件發生的起因、經過、后果等事實問題進行發問,一般不宜直接對法律責任問題進行發問。三是根據事件發生的時間先后順序發問或者按不同的事件分類發問。雙方對事件的發生有爭議或者對某一事件的描述存在矛盾的,要對雙方陳述的矛盾之處進行追問。
3、參與合議,主動發表陪審意見
參與合議是陪審工作的最后一環節,也是具有決定性的一環節。在合議中,應由人民陪審員先發言,法官后發言,避免人民陪審員受法官對案件判斷的干擾或影響,形成先入為主的看法,使合議流于形式,沒有真正反映陪審員對案件的真實判斷和對法律適用的理解。合議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通過對證據的確認,歸納和還原案件事實;二是在認定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決定適用法律,并對各方法律責任進行分析形成裁判。
(1)依據證據規則認定證據
陪審員來自各行各業,社會經驗個人閱歷都很豐富,但分析判斷案情也不能光靠經驗憑感覺,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識和工作技巧。對裁判者來說,對案情的判斷主要來源于證據,在對證據進行確認的基礎上還原出法律事實,而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是有差距的,法律事實只能無限接近客觀事實,但不能完全等同于客觀事實。因此,對證據的審查判斷就是法律事實能否更接近客觀事實的關鍵環節。對證據認證,首先要審查證據材料的三性即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具備三性的材料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的真實性即證據是否真實存在,對真實性的判斷主要是看是否是原物或原件,如果是客觀真實存在的原物或原件,即可認定真實性。至于原物或原件所記載的內容是否真實,屬于證明內容問題,不影響對證據真實性判斷;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與案件待證事實所存在的關聯程度,主要判斷是否來源于案件本身,或者對案件待證事實有一定程度的證明作用或者存在某些特定的聯系。如借貸糾紛,能夠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一系列材料就是關聯性證據,如借條(收條)、轉款憑證、在場證人證言、借款抵押物憑證等等均與借貸事實有關聯性,但借款人或貸款人的財產情況如房產登記、資金使用情況等一般不是案件的待證事實,這些材料均與借貸案件沒有關聯性;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只有經過合法收集的證據材料才能作為證據使用。除了以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形式存在的證據或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所取得的證據外,其他證據均可認定為合法存在或合法取得的證據。通過以上第一步篩選確認后,具備三性的證據材料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此時將進入第二層面的認證,即對證據材料的證明力有無及大小進行認定,并根據證據之間內在的邏輯聯系,確認案件事實。
(2)選擇適用法律并作出裁決
通過以上對證據材料的甄別、判斷、確認,據此形成了案件
事實,并依據案件事實區分責任,選擇適用的法律并作出裁決。選擇適用法律是復雜的思辨考量過程,主要依據不同的法律關系選擇適用調整該法律關系的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
總而言之,人民陪審員的履職自信應來自對這一制度的全面了解、對這份職業的自豪和熱愛以及對履職技能的嫻熟掌握和運用。作為人民陪審員,要勝任陪審工作,只能加強學習,修煉內功,不斷提高參審技巧,才能擺脫“聾子”“啞巴”陪審的尷尬局面。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同志們: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的安排,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與省法院、省司法廳組成調研組,昨天來××市,對我市貫徹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情況進行調研。首先我向大家介紹一下省人大調研組的各位領導,他們是:
1、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正廳級)×××主任;
2、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副廳級)×××主任;
……
參加今天座談會的有: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以及縣(區)人民法院院長、縣(區)司法局局長、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代表、司法工作者代表,近四十人。
昨天下午,省人大調研組分別聽取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就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的專題匯報。今天,按照調研組的工作日程安排,舉行座談會,請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代表、司法工作者代表及與會單位的領導同志,圍繞省人大內司委通過這次調研,跟蹤督促解決2008年全國人大內司委在我省調研后,調研報告中提出的四個方面的問題、五條工作指導建議,結合我們××市的工作情況,就如何進一步推動人民陪審員制度,以及在貫徹實施《決定》中,還存在哪些主要問題和困難,應當采取哪些有效措施,進行暢談。
下面座談開始,請大家踴躍發言。
(座談發言中)
請省人大調研組的領導講話。
同志們,今天的座談會開的很好,大家在座談發言中,就進一步推動人民陪審員制度,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發表了很好的見解,還就我市在貫徹落實《決定》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采取的措施,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建議。特別是剛才省人大調研組×主任、×主任的重要講話,為我們今后進一步落實好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們要認真貫徹好、落實好。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以及我們的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司法工作者要樹立高度的榮譽感、責任感、 使命感,清楚的認識到,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我國一項重要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也是黨的群眾路線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實踐證明,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有效推行,增進了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了司法工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起到了弘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強化司法監督、增強司法權威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審員隊伍已經成為我國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堅持和發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基層人大常委會要認真做好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把好人民陪審員的任命關,確保人民陪審員隊伍素質。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實與人民陪審員工作相關的經費保障。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加強人民陪審員隊伍建設。我想信,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認真分析總結過去人民陪審員工作的經驗及問題,積極履行《決定》賦予的職權,以這次省人大常委會的專項調研為契機,采取更加務實的態度和更加扎實的措施,一定會把人民陪審員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作為陪審員,我參與了一場重大的刑事案件審判,并從中收獲了許多寶貴的經驗。以下是我對陪審員工作的總結。
首先,陪審員的工作不僅僅是坐在法庭上聽證。在整個審判過程中,我們被要求詳細了解案件的事實,仔細審閱各種證據,并參與證人的審問。我們的職責是維護公正和法律的尊嚴,以確保被告人能夠獲得公正的審判。
在這起案件中,我深刻認識到了審判的重要性。根據事實和證據做出公正的判斷,是司法體系的核心價值觀。作為陪審員,我們需要獨立思考,并在與其他陪審員交流討論后做出決定。這個過程中,要保持冷靜和客觀,不受外界因素的影響。
在審理過程中,法官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是案件的指導者和決策者,負責確保程序的公正和正常進行。法官的指導對于陪審員的思考和判斷至關重要。同時,作為陪審員,我們也要遵守法官的指示和規定,確保我們的決定基于法律和證據。
與其他陪審員的交流和合作也是一個重要的方面。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背景和經驗,這些不同的觀點和聲音可以豐富我們的思考,幫助我們做出更公正的決定。在庭審期間,我們要積極參與討論,聽取其他人的看法,并努力達成共識。
除了案件本身,我還了解到陪審員的決定對被告人和受害人都有深遠的影響。我們的決定關系到他們的生活、自由和未來。因此,我們必須對我們作出的決定負責,并確保沒有任何偏見、歧視或非理性的因素影響我們的判斷。
在陪審員的角色中,我還意識到了對于司法的信任和尊重的重要性。公眾對司法體系的信任是司法公正的基礎,而陪審員是體現司法公正的重要環節之一。因此,我們要時刻保持職業道德,確保我們的行為和言論都能夠得到公眾的理解和認可。
總結起來,陪審員的工作是一項責任重大而有挑戰性的任務。我們需要對案件的細節進行調查和分析,獨立思考并與其他陪審員交流討論,最終做出公正的決定。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保持冷靜和客觀,遵守法官的指導和規定,并確保我們的決定不受任何非理性因素的影響。通過這次經歷,我對司法體系和陪審員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認識,也深刻體會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法院人民陪審員培訓班開班儀式上的講話各位陪審員、同志們:大家上午好!
這幾天,我們總是懷著興奮和喜悅的心情,傳統佳節中秋節的余慶尚在,我們又將迎來偉大祖國母親的61歲生日,在這花好月圓、舉國歡慶的日子里,國慶中秋相聚,親朋好友相聚,十分高興,今天我們大家也相聚在法院。首先,我代表庫倫旗法院院黨組及全體干警,向前來參加庫倫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培訓班的各位同志表示熱烈的歡迎和崇高的敬意。
庫倫旗法院組織的人民陪審員集中培訓,是我院今年工作的一項重點內容。這次培訓得到了市中院、旗人大、旗委、旗政府、司法局及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經過精心準備,今天如期舉行。這次培訓的日程安排緊,培訓內容豐富、具體,相信各位陪審員經過培訓后一定會有收獲。在這里我講四點意見。
一、人民陪審制度的重要性陪審制是我國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國家管理的重要體現。人民陪審員肩負人民的重托,到人民法院與審判員一起行使莊嚴而神圣的審判權,其意義非常重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它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走群眾路線的重要體現,是現代社會和法治國家司法民主化的要求,成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組成部分。
第二,它是強化司法監督的重要保障,通過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對法院是一個直接的監督。
第三,它是法院公正高效審判的保證,就法院現實而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情況下,陪審員可以緩解審判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
第四,它可以提高法院的社會公信力,在當前法院在社會上公信程度不是很高的情況下,請陪審員
參加陪審,對司法公正能夠起到很好的證明作用,讓陪審員親自參加審理案件比法院作許多解釋管用得多。第五,它是法院與社會、群眾聯系的橋梁,它會起到宣傳法院司法公正的效果,促進人民群眾接受法制教育,增強法律意識。第六,人民陪審員通過發揮自己行業、專業的技能,起到“咨詢員”的作用。
廣大陪審員來自于社會各界,大都是各個行業、專業的行家里手,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能夠針對一些專業性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與法官做到優勢互補,更好的審理案件。如陪審員解殿斌來自醫療系統,在審理醫療糾紛案件中,就可以發揮特長,為法官準確分析案情、明晰事實提供專業知識方面的幫助。
二、加強學習,充實自我,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審判能力“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權利”。這句話規定了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同時,又賦予了人民陪審員應履行的職責。要履行好職責,就必須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業務水平。
審判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這就要求審判工作要有新的審判方式,人民法院的專業審判人員要進行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業務學習和專業培訓,而對人民陪審員這支非專業的審判隊伍來說,這項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大家一要加強學習,特別是鉆研法律知識,不斷提升法制水平;二要積極參加法院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三要在陪審過程中,積極摸索人民陪審員的工作方法,以不斷適應新形勢下的工作需要。
三、擺正關系,積極參與,自覺處理好人民陪審員工作與本職工作的關系人民陪審員工作具有兼職性,這次由旗人大常委會任命的二十名人民陪審員,來自于不同的領域和不同的崗位,平時都有自己的工作,部分同志還擔任領導職務,這就存在如何妥善處理和擺正參加審判與本單位工作之間的關系問題。
對于旗人民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審員參加訴訟的案件,陪審員應當事先安排好工作,主動做好庭審前的各項準備,按時參加審理,最好不要推諉拒絕。同時,人民法院在安排人民陪審員庭審時,也會為人民陪審員提供便利條件,確保各位有充足的時間能夠在事先處理好本職工作,從而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審判工作中,確保審判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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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我國司法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旨在加強民眾參與司法的能力和意識,實現司法公正和民主。作為人民陪審員,我們有幸參與了一系列重要的案件審判工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和收獲。在這篇文章中,我將詳細介紹我們的工作總結,以期能夠更好地推動司法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
二、角色認同
作為人民陪審員,我們在案件審判中扮演著與法官相互協作的重要角色。我們要充分認識到自己作為普通公民的身份和職能,不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中,都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并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素質。我們需要積極配合法官、檢察官,參與案件的調查和證據收集,以便做出更加客觀、公正的判斷。我們還要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特長和經驗,在庭審中提出獨立的意見和建議,為案件的審判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三、工作方法總結
1. 把握事實細節:在案件審判中,我們要仔細閱讀相關材料,積極主動地詢問、溝通,全面掌握案件的事實細節。只有真正了解案情,才能更好地辨析真偽,作出準確的判斷。
2. 理性思考:在庭審中,我們要保持理性思考,客觀評估證人證言和證據的真實性及可信度。同時,我們也要尊重法官和其他人員的意見,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的精神。
3. 理性情感融合:在案件審判中,我們有時會面對復雜的情況和艱難的決策,此時冷靜推理和合理情感的融合是必要的。我們要努力保持情感的平衡,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擾,全心全意為公正而努力。
4. 學習更新知識:作為人民陪審員,我們要不斷學習和更新法律知識,提高自身的專業素養。只有充分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為案件審判提供專業意見和支持。
四、收獲與啟示
通過參與人民陪審員工作,我們收獲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和啟示。我們更加深入了解了國家的法律體系和司法機構,增強了自身的法律意識。我們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在案件審判中充分發揮了專業特長,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效支持。我們也意識到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確了自身的知責任。
五、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方案
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推行還面臨一些挑戰和問題。一些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判的積極性和責任感有待進一步提高,需要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培訓和引導。對于一些較為復雜的案件,人民陪審員在理解和判斷上還有一定的困難,需要加強與法官和專業人員的溝通和協作。人民陪審員制度在司法實踐中還存在一些具體操作上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相應的規章制度。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提出了一些改進方案。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其參與案件審判的主動性和責任感。建立定期的培訓機制,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法律知識和專業素養的培訓。在實際操作中,加強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專業人員的溝通,通過討論和交流,共同提高案件審判的質量和效率。
六、結語
作為推動司法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一員,我們深知自身的責任和使命。通過總結和反思自身的工作經驗,我們將不斷完善自身的能力和素質,為實現司法公正和民主作出更大的貢獻。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人民陪審員制度會不斷完善和提高,為我國的司法事業帶來新的活力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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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具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情形的案件,應當由人民監督員根據本規定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進行監督。
第十八條 案件承辦人在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訊問時,應當將《逮捕羈押期限及權利義務告知書》交犯罪嫌疑人,同時告知其如不服逮捕決定可以要求重新審查。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應當自告知之日起五日內向承辦案件部門提出,并附申辯理由。承辦案件部門應當立即將犯罪嫌疑人的意見轉交偵查監督部門。偵查監督部門應當另行指定承辦人員審查并在三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維持原逮捕決定的,偵查監督部門應當及時將書面意見和相關材料移送人民監督員辦公室,并做好接受監督的準備。
第十九條 擬撤銷案件的,偵查案件部門應當及時將書面意見和相關材料移送人民監督員辦公室,并做好接受監督的準備。
第二十條 擬不起訴的,公訴部門應當及時將書面意見和相關材料移送入民監督員辦公室,并做好接受監督的準備。
第二十一條 人民監督員辦公室收到有關案件材料后,應當在兩日內審查完畢,認為書面意見和相關材料不齊備的,應當報經檢察長批準后,要求承辦案件部門補充移送;認為材料符合要求的,應當根據案情需要及時確定三名以上、總人數為單數的人民監督員參加案件監督工作。
參加案件監督的人民監督員,應當在人民監督員名單中依照排序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
參加案件監督工作的人民監督員每次臨時推舉其中一人主持評議、表決。人民監督員在表決時具有同等的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案件監督人員確定后,承辦案件部門應當及時將案件監督人員的名單告知本案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時告知其有權要求人民監督員回避。
第二十三條 參加案件監督工作的人民監督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履行案件監督職責的。
出現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本人未提出回避或者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未要求回避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決定其回避。人民監督員的回避由檢察長決定。
第二十四條 人民監督員的監督工作應當依照下列步驟進行:
(一)由案件承辦人向人民監督員全面、客觀地介紹案情并出示主要證據;
(二)由案件承辦人向人民監督員說明與案件相關的法律適用情況;
(三)人民監督員可以向案件承辦人提出問題,必要時可以旁聽案件承辦人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聽取有關人員陳述、聽取本案律師的意見;
(四)人民監督員根據案件情況,獨立進行評議、表決。表決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表決意見,表決結果和意見由承辦案件部門附卷存檔。
第二十五條 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應當分別根據職責權限,對人民監督員的表決意見和有關檢察業務部門的意見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聽取人民監督員和有關檢察業務部門的意見。審查后同意人民監督員表決意見的,有關檢察業務部門應當執行;檢察長不同意人民監督員表決意見的,應當提請檢察委員會討論;檢察委員會不同意人民監督員表決意見的,應當依法作出決定。
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應當認真研究人民監督員的不同意見。
第二十六條 檢察委員會的決定與人民監督員表決意見不一致時,應當由人民監督員辦公室向人民監督員作出說明。參加監督的多數人民監督員對檢察委員會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復核。復核工作由人民監督員辦公室轉交案件承辦部門辦理。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復核并反饋結果。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執行。
第二十七條 案件監督工作應當自人民監督員辦公室收到材料之日起七日內進行完畢。重大復雜案件,案件監督期限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不得因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而超過法定辦案期限。
監督期限自人民監督員辦公室所收案件相關材料齊備之日起至人民監督員形成表決意見之日止。
監督期限自人民監督員辦公室所收案件相關材料齊備之日起至人民監督員形成表決意見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 人民監督員依照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實施監督的,統一由人民監督員辦公室負責收轉材料,督促相關部門辦理,并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某某縣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全國檢察長座談會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外部監督機制,促進依法正確行使檢察權,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本院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試點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關于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指示為指導,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認真落實“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總體要求,嚴格按照高檢院的《規定》進行。 試點工作要堅持依法辦事、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的原則。既要切實保障人民監督員履行監督職責的獨立性,又要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既要采取多種形式推動試點工作,又要在取得實效上下功夫,切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既要總結試點工作中好的經驗,又要客觀反映、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扎實推進試點工作深入開展;既要嚴格執行高檢院的規定,又要因地制宜、與時俱進,學習借鑒其他地方的成功經驗,結合實踐積極探索,為制度的全面實施提供經驗,打好基礎。 二、組織領導 1、成立以檢察長為組長的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試點實施工作。 2、我院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治處,負責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過程中的具體日常事務,及時報告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三、人民監督員隊伍及辦事機構 1、擔任人員監督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是: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年滿二十三歲; (4)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知識; (5)身體健康。 2、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開除公職或者開除留用的。 3、下列人員因職務原因可能影響履行人民監督員職責,不宜擔任人民監督員。 (1)黨委、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的負責人; (2)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在職人員; (4)執業律師、人民陪審員等法律工作者。 4、人民監督員的名額及任期 新平縣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名額為5人。人民監督員的任期為三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個任期。 5、人民監督員的辦事機構 ??? 設立人民監督員的辦事機構為人民監督員辦公室,屬于內設機構,級別副科級,編制人員2人。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受理人民監督員對案件的監督事項; (2)根據檢察長的決定,分交、轉辦、協調、督辦、統計檢察機關內設業務部門被監督案件的辦理工作; (3)根據檢察長的決定,邀請人民監督員列席有關會議; (4)承辦人民監督員視察檢察工作、參與執法檢查的協調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向人民監督員通報檢察工作情況,提供有關的檢察工作信息資料; (6)向人民監督員反饋被監督案件的處理情況; (7)做好人民監督員辦結案件后材料的立卷、歸檔、保管工作; (8)承擔人民監督員培訓的協調、組織工作; (9)協助行政財務管理人員做好人民監督員監督經費保障工作; (10)總結人民監督員制度試行工作經驗。 6、人民監督員的隊伍培訓 四、實施步驟 1、傳達貫徹全國檢察長座談會精神,組織學習人民監督員制度,動員教育干警轉變執法觀念,深刻領會加強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外部監督的必要性,增強接受監督的自覺性,把思想和行動盡快統一到落實試點工作的各項要求上來。 2、做好向縣委、人大、政府匯報,向政協說明建立人民監督員制度的目的、人民監督員制度的主要內容以及開展工作的設想,認真聽取縣委的指示和人大的要求,并在人民監督員的選任、辦事機構、經費保障等方面取得支持。 3、人民監督員選任 ?? 人民監督員依下列程序產生: (一)協商產生單位。人民檢察院根據擬選任人民監督員的名額,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中協商確定人民監督員的產生單位,并向其介紹人民監督員的確認條件。 (二)確認人選。人民監督員的產生單位在本單位范圍內經過民主推薦、征得本人同意、經與縣人大、縣委組織部、縣紀委共同考察后確認。 (三)頒發證書。人民監督員確認后,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頒發人民監督員證書。 (四)公布名單。人民監督員名單應當通過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各級人民檢察院的人民監督員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應當占較大比例。 4、按照高檢院的要求開展宣傳報道,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爭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廣泛理解和支持,為人民監督員制度的順利實行營造優良的環境。 5、積極爭取設立人民監督員辦公室的編制機構和人員。 6、 月? 日開始全面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第三十五條 協助做好人民監督員的選任、解除工作;負責落實安排人民監督員評議案件、參加執法檢查、了解檢察工作情況等監督活動;向人民監督員反饋監督處理結果;協調解決人民監督員監督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為人民監督員履行職責提供保障。
第三十六條 協調人民檢察院相關業務部門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對相關業務部門落實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向檢察長和相關業務部門反饋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對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上級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辦公室應對下級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辦公室的工作實施檢查指導。
第三十七條 移送、督辦人民監督員對人民檢察院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提出的意見或建議。
第三十八條 承辦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提高城市整體防護能力,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筑,以及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簡稱防空地下室)。
第三條 建設人民防空工程應當堅持長遠建設與應急建設相結合,戰時防空與平時利用相結合,地上建設與地下開發相結合,國家投資與社會籌資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工作。
發展和改革、財政、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公安消防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人民防空需要,組織本級人民防空、規劃、建設等部門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并向社會公布,但涉密工程除外。
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時,應當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將學校、醫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區域列為防護重點。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為本級城鄉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納入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公共綠地、廣場、地下交通干線以及其他重大基礎設施的規劃與建設,應當根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兼顧人民防空的功能。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功能的管理和監督。
第八條 人民防空指揮、通信等涉密工程,公用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設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用于醫療救護、物資儲備等的專用工程,由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投資建設;防空地下室,由建設單位負責投資建設,所需資金列入建設項目總投資,并納入各級基本建設投資計劃。
第九條 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合資、合作、股份制、獨資等多種形式投資建設人民防空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配套設施及附屬工程)依法享受國防工程和社會公益性項目的有關優惠政策。
第十條 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收益歸投資者所有,戰時由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統一安排使用。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人民防空工程進行維護管理,不得損壞防護設備和擅自改變防護工程結構,使其保持良好的防護效能。
第十一條 在城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教育園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層以上或者基礎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層建筑面積修建防護級別為6級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項規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總建筑面積在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積的2%至5%修建防護級別為6級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三)在開發區、工業園區、教育園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新建除第一項規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規劃地面總建筑面積的2%至5%集中修建防護級別為6級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四)新建除第一項規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點城市的居民住宅樓,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層建筑面積修建防護級別為6B級的防空地下室;
(五)人民防空重點城市危房拆除重建住宅項目,按照不少于重建住宅地面首層建筑面積修建防護級別為6B級的防空地下室。
第二、三項規定的幅度具體劃分:一類人民防空重點城市按照5%修建;二類人民防空重點城市按照4%修建;三類人民防空重點城市按照3%修建;其他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按照2%修建。
除城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外,其他鄉(鎮)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情況,逐步規劃和建設人民防空工程。
第十二條 依法應當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應當將項目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準文件、地質勘察報告和工程設計文件提交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縣(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建設項目所在地為市轄區的,應當向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內向建設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設位置;
(二)建設規模;
(三)戰時用途;
(四)防護類別;
(五)防護等級;
(六)防化等級;
(七)其他應當載明的事項。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資料進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
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應當持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文件,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
第十三條 新建除防空地下室以外的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單位和其他進行地下空間開發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以向項目所在地的縣(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請,建設項目所在地為市轄區的,向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立項批準文件、地質勘察報告和工程設計文件:
(一)建在流砂、暗河、基巖埋深很淺等地段的項目,因地質條件不適于修建的;
(二)因建設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設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難以采取措施保證施工安全的;
(三)按照規定指標應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積小于新建民用建筑地面首層建筑面積,結構和基礎處理困難,且經濟很不合理的。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經批準的,建設單位可以不修建,但應當按照應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積所需造價一次足額繳納易地建設費,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統一就近易地建設,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易地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和易地建設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和管理;易地建設費的收繳和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各級財政、審計、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易地建設費收繳、使用的審計和監督。
第十六條 對下列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項目,應當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一)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建設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居民住房,減半收取;
(二)新建幼兒園、學校教學樓、養老院以及為殘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務設施等民用建筑,減半收取;
(三)臨時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積的危房翻新改造住宅項目,予以免收;
(四)因遭受水災、火災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壞后按原建筑面積修復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除前款和國家另有規定的減免項目外,各級政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批準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不得批準減免易地建設費。
第十七條 申請減免易地建設費的建設單位,應當向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發給批準文件;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對應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未提供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對經批準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未提供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的批準文件和足額繳納易地建設費的憑證的,規劃(建設)部門不得發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公安消防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建設單位不得擅自開工。
第十九條 除人民防空指揮、通信等涉密工程外,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和防護設備的采購,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實行招標。
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不得擅自修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確需變更設計的,應當經出具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二十一條 人民防空工程的防護設備,應當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安裝。
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二條 人民防空工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報請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專項驗收。
第二十三條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報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將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30日內,向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的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移交相關建設項目檔案。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對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修建,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法修建的,應當足額繳納易地建設費。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足額繳納易地建設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按日加收3‰的滯納金。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建設單位擅自施工,或者建設單位擅自變更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工作人員,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應當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批準繳納易地建設費的;
(二)對不符合減免條件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批準減免易地建設費的;
(三)除國家規定的減免項目外,批準少建或者不建防空地下室的;
(四)擠占、截留和挪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
(五)擅自發給建設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的;
(六)對建設單位提出的申請,未在規定的時限內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查批準書,或者未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或者作出不批準的決定沒有書面說明理由的;
(七)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5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山西省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 人民陪審員制度 ??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法官、同志們:
大家上午好,承蒙縣人大及縣法院的信任,今天,我們六位來自不同崗位的工作人員十分榮幸地被任命為**縣人民陪審員。
在此請允許我代表我們六位陪審員對組織的關心和厚愛表示衷心的感謝。為了不辜負組織的重托,不辜負各位領導的期望,我們決心做好以下幾點: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整體素質。堅持把學習作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務,鍥而不舍,探求新知,掌握本領,永不停步。主動向老領導、老前輩及同志們學習??炭嚆@研司法理論,熟練掌握法律、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的運用,更新知識結構,不斷提高自身整體素質,盡快使自己成為本職工作的行家里手,擔當起人民賦予的重任。
二、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兢兢業業履行崗位職責。我們將十分珍惜組織上給予的這次機會,以別人的成就作為自己的開始,以別人的經驗作為創新的基礎。盡快進入工作角色,從思想觀念 、工作方法等方面大膽創新 ,努力探索司法工作發展的新思路、新辦法,集思廣益、與時俱進,為司法工作出力獻策。
三、嚴格執法,勤政廉潔,樹立良好形象。我們將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忠于人民,心存正義、信守廉潔、敬法慎獨,自覺維護司法形象,確保司法公正。為黨和人民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在行為上我們要經得住考驗,在工作上我們要嚴格要求,在生活上我們要以身作則,任勞任怨,樹立廉潔奉公的陪審員形象,使組織和領導放心,使人民滿意。
四、精誠團結,當好配角,推動司法工作更快更好地發展。講團結,顧大局,找準坐標,當好法官的參謀和助手,自覺維護法官的權威,做到維護不自負、主動不盲動、到位不越位。與其他成員坦誠相待、團結協作、有功不居、遇過不推、補臺不折臺,盡心盡力做好本份工作, 以優異的成績回報組織的信任和領導的支持厚望。
五、樹立為民意識,用好手中的權力。我們一定會時刻牢記司法為民的宗旨,強化為民勤政意識,對參與的陪審工作,會積極投入,為人民用好審判權。
六、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我在學校工作,具有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發展規律的優勢,在工作中我會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引導,做好庭審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
總之,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我會盡可能的代表和反映社會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見,克服本職工作與審判工作的矛盾,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盡職盡責完成人民陪審員的工作,以優異的成績向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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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人民陪審員工作總結
今年7月31日,經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我們14名同志被任命為獨山子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5個月來,我參與審判了16宗案件,深切體會到法官工作的辛苦,也對陪審員工作的責任和意義有了更深刻的認識?,F將自己履行人民陪審員職責的情況總結如下:
一、積極參與 樹立高度責任意識
作為人民陪審員,我認識到參與審判既是政治榮譽,也是法定使命,所以應樹立高度的責任意識。在陪審工作中,我堅決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積極參與案件審理、合議等工作,努力發揮人民陪審員橋梁、紐帶作用,把自己的生產知識和社會經驗充分運用到審判工作實踐中,使其同法官豐富的法律知識形成互補,在陪審活動中與法官集思廣益,從不同角度提出意見,分析案情,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
二、加強學習,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
首先,自覺加強黨建理論的學習,時刻牢記“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陪審工作奠定理論基礎。其次,認真學習法律知識。訴訟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人民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和專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享有與專業法官同等的權利。也就是說,陪審員在參與審理案件時,不僅負責對事實部分進行認定,而且負責適用法律。因此我積極學習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并利用空余時間上網瀏覽各大網站有關時評、論壇、觀點、評論和案例分析等欄目的內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使自身法律素養在具體審判實踐中得到鍛煉和提高。再次,從實踐中學習。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事先了解案件情況,在審判案件時認真做好筆記,對照法律條款進行分析和研究,認真總結審判案件的工作經驗,提高審判案件的能力。
三、嚴格執法,正確行使人民陪審員的權利
在陪審工作中,我一方面是嚴格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為前提條件,撇開感情因素,去掉兒女情長,始終保持冷靜科學的態度,從紛繁的言詞、實物等證據
材料中,去偽存真,抽絲剝繭,對事實作出準確的判斷,在審理、評議、表決案件的過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另一方面是正確行使權利,作為陪審員,認真配合審判長工作,開庭前向審判長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審判長的意見,服從庭審安排;庭審中做到專心致志,按照分工,適時發問;既要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要杜絕陪而不審當陪襯,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擋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依據自己樸素的正義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斷,正確行使權利,以彰顯公平和正義,維護法官形象。
四、克盡職守,認真履行陪審員義務
擔任陪審員期間,我的本職工作也事務繁多,為此我妥善處理陪審工作與日常工作的關系,做好計劃、積極爭取時間以及上級領導的支持,處理好各種矛盾,認真履行到庭陪審任務。在庭前充分熟悉案情,在合議時積極提出自己的意見,庭審中,防止先定后審、開庭走過場的做法,克服陪審員只是陪襯、擺設的思想,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參政議政、當家作主的權利,有效地減少司法裁判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主觀片面和獨斷專行。
五、廉潔奉公 維護法律尊嚴
作為人民陪審員,我自覺增強陪審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忠于人民、心存正義、信守廉潔,自覺維護司法公正。在行為上經得住考驗;在工作上嚴格要求自己;在生活上以身作則,任勞任怨。以優秀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審判紀律,做到不求索取、履職到位,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
六、倡導和諧,為提高全民法制意識貢獻力量
通過陪審工作,我接觸到了各類的案件,不同的糾紛、不同的當事人卻反映出同樣的問題,即法律意識淡薄,而在當前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法制保障是不可或缺的。所以我平時注意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經常有意地利用會前或閑談時間把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接觸到的案例向周圍的人進行宣傳,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識。
總之,通過參與審判工作,我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并自覺維護法官的權威,講團結,顧大局,找準坐標,當好法官的參謀和助手,與其他成員坦誠相待、團結協作、盡心盡力做好陪審工作,為推動獨山子區的司法工作更快更好地發展貢獻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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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已于2009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7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月14日起施行。
二0一0年一月十二日
為依法保障和規范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進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
(一)涉及群體利益的;
(二)涉及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群眾廣泛關注的;
(四)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
第二條第一審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法院經前款當事人同意,由人民陪審員、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的,視為申請。
第三條第一審人民法院決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后應當明確告知本規定第二條的當事人,在收到通知五日內有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
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的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本規定的,應當組成有人民陪審員參加的合議庭進行審判。
第四條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以前,通過計算機生成等方式,從人民陪審員名冊中隨機抽取和確定人民陪審員。
第五條特殊案件需要具有特定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范圍內隨機抽取。
第六條人民陪審員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參加審判活動,或者當事人申請其回避的理由經審查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重新確定其他人選。
第七條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有權對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獨立發表意見,獨立行使表決權。
人民陪審員評議案件,應當根據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情況,提出意見,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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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為一名陪審員,我有幸參與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審判過程。這段時間的經歷讓我深感榮幸,同時也是一次珍貴的學習機會。通過參與陪審員工作,我對司法系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和教訓。在本文中,我將總結這一段經歷,并分享我對陪審員工作的理解和感悟。
二、陪審員角色
作為陪審員,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公正、客觀地評判被告人是否有罪。在庭審過程中,我們需全面審視證據,獨立作出判斷。在任職前,我參加了培訓課程,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和爭議解決技巧。這為我后續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礎。審理期間,我積極參與討論,與其他陪審員共同制定控辯爭點、分析證據,確保審判過程的公正性。
三、案件審理
在具體的案件審理中,我了解到了司法系統的復雜性和嚴謹性。我們根據法庭程序逐一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收集了大量的證據。同時,我們還與法官、律師和其他陪審員進行了積極的討論和交流,共同解讀證據、剖析關鍵問題。在提問時,我充分發揮了自己的獨立思考和分析能力,深入掌握案情,認真對待每個證人的證詞,全面評估證據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在討論中,我們陪審員相互傾聽和尊重,充分發表自己的觀點,并共同商討案情。
四、挑戰與思考
陪審員工作并非一帆風順,期間也遇到了一些挑戰和困難。首先是案件本身的復雜性。在審理過程中,我發現案件中的證據和細節極其繁瑣,需要十分仔細地分析和解讀。同時,法律的適用也需要嚴密的推理和判斷,這對我們陪審員的法律素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是團隊合作的挑戰。陪審員組成的團隊由多個不同背景和經驗的人組成,合作和溝通是一項重要的任務。在面對不同意見和觀點時,我們需要平等對待并尊重他人的觀點,協調好團隊氣氛。
五、工作心得
通過這次陪審員工作,我深感陪審員這一職位的重要性和責任感。作為陪審員,我們對案件的判決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命運和社會的公正。因此,我們需要充分理解和履行我們的職責,保證案件的公平公正。同時,我們也要不斷積累經驗,提升自身的法律素養和判斷能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服務社會。
六、結語
通過本次陪審員工作,我深刻體會到了司法系統的復雜性和嚴謹性。我從中學習到了很多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提高了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同時,我也感受到了陪審員這一職位的重大責任和使命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繼續提升自己的素養和判斷能力,不斷完善自己,為司法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陪審員工作雖然辛苦,但對于推動司法公正和促進社會進步具有重要意義,我為自己能夠參與其中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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