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范文|行政部規章制度(合集18篇)
發表時間:2024-04-04行政部規章制度(合集18篇)。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每天標準課時為6小時)工作時間40、60、100
非工作時間50、80、200
每年輔助資料費補助300、500、1000
4.8.9發放授課費的課程必須為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并經人力資源部考核合格的課程,發放時間為課程后期跟蹤、總結完成后1個月內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申報與支付。
4.8.10以下情況不屬于發放授課費的范疇:
4.8.10.1各類公司、部門會議、活動;
4.8.10.2管理層、各分公司/部門經理等對本分公司/部門人員開展的例行的經驗及知識分享、交流、指導。
4.8.10.3試講、經驗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課。
4.8.10.4由各用人單位為提高員工技能,組織開展的現場指導等多種方式的在崗培訓。
4.8.10.5工作職責要求的授課。
4.8.10.6授課時數不足1小時的課程。
4.9內訓師的考核
4.9.1人力資源部統一計劃與安排內部培訓師的授課,并進行內訓師授課情況的抽查、評估與跟蹤。
4.9.2人力資源部對內訓師的年度授課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核,人力資源部填寫《內訓師年度考核表》,對優秀講師的獎勵在年終績效考核以與體現。內訓師每授課一次,年終考評分加1分,年終績效考評分加分最多為10分。凡年終內訓師考核分評定為90分以上者,授予優秀內訓師獎章,年終績效考評分加10分。
4.9.3內訓師如在1年之內有5次課程的現場效果評估低于70分,或內訓師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即被降級,初級講師將被解聘,待進一步培訓后再申報加入。
4.9.4人力資源部作為對內訓師評審起最終監督和決定作用的一方,為能夠掌握第一手信息,將不定期對學員進行訪談,了解內訓師的授課效果。訪談產生的結果將成為人力資源部講師績效考評的依據,同時也可為人力資源部進一步開發講師能力奠定基礎
五、內部講師的培養
5.1政策支持
5.1.1按照配備手提電腦的相關規定,初級級別以上講師經過人資中心提名,各公司經理批準后,可以配置筆記本電腦一臺。
5.1.2同等條件下,薪資調整、評優活動、升職等優先考慮內部講師。
5.2培養
5.2.1公司內部講師必須接受專職職業講師的《培訓培訓師》的課程培訓,《培訓培訓師》課程共分為三個級別(初、中、高),人資中心負責根據內部講師的發展情況篩選接受培訓的講師名單。
5.2.2所有接受《培訓培訓師》的內部講師必須在培訓前準備好各自在培訓當中的實際案例。
5.2.3所有接受《培訓培訓師》的內部講師在培訓后必須制訂行動改進計劃,根據培訓所學針對性地改進自己在授課當中的不足之處,提高水平。
5.2.4內部講師可旁聽公司所有培訓課程,優先參加公司內的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各項培訓。如有必要,可申請參加與自身授課內容相同的外出培訓。
5.2.5人資中心將不斷發放大量的培訓資料、學習資料給內部講師。
5.2.6獲得公司培訓師資格證書,經人資中心確認后,由所在公司報銷考試及學習費用。
5.2.7人資中心將每年組織一次全體講師的經驗分享與交流,并聘請資深人員或外部專家指導、培訓。
六、生效
6.1本辦法經批準后生效實施,修改時亦同。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1、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打卡,不得遲到、早退(如遲到或早退按每次10元計算.全勤獎扣除)檢查個人的儀表,應做到儀表整潔、佩帶工號牌。
2、每日打完卡之后,不得無故擅離崗位,攝影部人員要對拍攝器材進行保養。并且要測試當天要用的器材,確認無誤。
3、任何攝影部人員未經主管批準不可擅自離崗,有特殊原因,須經主管簽字,方可調休,上班時間不允許無故竄崗(到大廳除外)。
4、嚴禁攝影部人員在上班時間互相嘻笑、打鬧,大聲討論講話;嚴禁攝影部人員上班時間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吃東西、下棋或其他賭博性行為。
5、攝影部人員上班時間要用文明語言待客不準講臟話。
6、不準在工作區內抽煙,并且要督促客人要到抽煙區抽煙。違者罰款50元一次。
7、攝影棚里的物品要按用途規類,并且擺放整齊。時時要保持攝影棚干凈。
8、不許隨便帶不相干人進入攝影棚。
9、攝影師要維持相機清潔、保養,保管好自己的相機,不許亂放,如因攝影師造成的損失由攝影師承擔。
10、不得把公司的器材、物品私拿回家或借他人之用,如有此種情況要嚴懲。
11、攝影部所有攝影器材及儲存卡使用和管理由當棚攝影師全權負責,若有損壞、故障、等必須在當日內將原因及時上報主管。
12、攝影部人員必須在前一天下班之前到門市了解當天拍照客人的數量套系等情況。每天必須召開晨會。
13、在客人進棚10分鐘之前開空調。在沒有客人拍照時,不準私自打開空調。拍完后立既把燈關掉。(如發現違反以上規定者每次扣20元)
14、助理負責帶領拍照新人進入攝影棚,并檢查新娘、新郎的服裝,新娘的裝面,造型有無穿邦,并進行溝通。
15、客人進棚后,要喊“歡迎光臨!”或“您好!”要微笑服務,禮貌熱情接待顧客,主動問好,注意文明用語。及時與顧客交流購通,耐心地了解顧客喜好及要求。
16、主管必須每天早上安排好自己的部門工作。
17、攝影師要服從部門領導的統一安排,不得搶拍,拒拍和挑選拍攝客人(客人指定例外)??腿藳]拍完之前,攝影師一律不能提前走,如要下班必須向部門經理匯報,并和客人溝通好。
18、攝影師要為顧客盡力服務,必須用心拍攝每一張照片,為顧客找最佳角度。要求攝影師在工作中不斷創新,創新的幅度約為20%。客人對拍攝照片滿意度高增加后期消費攝影師可額外領取1%的獎金。(如開發出新主題或新景點客人接受率高形成市場每主題獎200元。)
19、攝影助理在工作時在攝影師的要求下及時調整背景、燈具及用具。調節顧客拍照的整個過程氣氛的調節。并注意燈光,有無穿邦等細節方面的檢查。
20、每拍完一套衣服后,要把顧客送到化妝助理手上,并為顧客開門,關門,不得讓顧客獨自離開。(如有反之,每次10元)。
21、道具使用完后攝影助理要及時將其放回原處,不得亂丟,每拍一組照片都要及時導入電腦,并做備份。丟了照片按客人所要求賠償比例負責損失的'50%并第一時間上報部門經理。工作完畢后,及時關掉所有電源,收好攝影器材。并在記錄單上登記好并及時將照片導入電腦里。(如發現違反以上規定者每次扣50元)
22、每日下班之前,攝影部人員要將棚內所有道具排列整齊好,捧花細心整理好并做好衛生的清理(如發現有未做完工作就下班者,每次罰20元)。
23、最后一批下班的人員應關好窗戶,鎖門,關燈。(如發現違反以上規定者每次扣10元)
24、與門市,設計部交接的單子沒人簽字,每次扣10元。
25、攝影部任何人員不得拷貝客人的照片做其它用處,如發現者罰200元。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6、每一套照片要求是同一對顧客的照片,如一套照片里有其他顧客的照片應及時叫管理人員進行刪除(選片單上注明)不注明每次罰50元(如有注出看其情況罰5元)。
27、如參與選片時,選片人必須認真,仔細的填寫好每項要求,如因號碼寫錯尺寸寫錯等原因而發生錯誤及損失的由選片人全部負責其損失。
28、攝影師有空要到門市協助選片,協助門市部處理客戶的特殊性拍照要求。并做一些專業性幫助。
29、攝影部人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講文明禮貌,工作積極主動,配合主管的工作安排,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
30、主管要安排攝影部的一切日常事務,督促員工的日常工作,如由發生上述任何罰款的主管也將負連帶責任。
31、主管要每一星期在本部門召開一次會議,虛心聽取員工意見和建議,及時傳達上級指示,要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工作。不參加會議者每次扣50元。
32、必須遵循“開單作業制”,如要刻盤、沖洗照片必須要把單子交給電腦部。
33、攝影部出現問題,如助理出現問題,攝影師與助理各承擔一半責任。
34、主管看工作情況可以每天按排值班人員值班。
35、經考核能夠遵守以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并且出色地完成每項工作的,獎100元。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 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 “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布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采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并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 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筑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后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 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 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 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后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于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后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并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 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第一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門收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門主管批準,人事行政部登記后方可郵發;
(4)、簽收信件時,須與當事人聯系確認后方可簽收。
第二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行政部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后實行。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為了加強醫院車輛使用管理,保證公務用車安全有序,節約經費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結合當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隸屬管理
用油、維修及安全事故等情況進行記載,及時辦理車輛保險、年檢及安排駕駛員培訓等相關工作。
2、車輛維修和購油程序。駕駛員填寫申請院辦公室審核,院領導批準后方可維修和購油。嚴格控制車輛購油指標,由院辦統一管理。
二、使用原則
1、小車是醫院領導外出公務用車。在院領導不用車的情況下,接送教授會診可調派。
市場開發、巡回醫療、職能科室公務外出為主,醫院車輛須由專人駕駛,非專職人員禁止駕駛醫院公務車輛。
拿血等醫療活動為主,非醫療用車一律不得使用"120"救護車輛。
4、用車發生沖突時,先領導后科室,先緊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務用車調派實行出車單管理,駕駛員憑出車單出車。
6、節假日除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封存,車輛鑰匙由院辦公室統一保管。
三、審批程序
醫技科室公務外出用車,需提前填寫用車審批單,院辦統籌安排進行審批后,方可派車。
2、職能科室公務赴市外地區或特殊情況用車,需提前填寫用車審批單,經分管領導審批,主管領導同意,院辦統籌安排進行審批后,方可派車。如有特殊情況,先出車后補辦手續。
四、駕駛員管理
1、醫院每部車輛要定人管理,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保證正常安全行駛。
2、駕駛員要樹立節支的觀念,節約用油,認真填寫行車記錄,出車補助按市衛生局有關規定執行。
3、駕駛員出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證件配帶齊全,嚴禁私自將公車借給他人使用,嚴禁酒后駕駛。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周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周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2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第六十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 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 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臟、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并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便于工作的開展和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我部將憑著公平公正獎罰分明的原則,對財經系學生及干部進行考核。
了解各部門工作情況,激勵干部積極工作,調動學生參加各種活動的`積極性,以達到工作的圓滿完成。
根據財經系財經文法系量化考核細則,對其進行獎罰的量化考核。
1.對被考核者的思想及文體進行考核。
2.學生根據參加活動內容進行評比加分。
3.在院系工作的團委學生會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委,在學期結合工作進行總結加分。
4.違反院系或班級制度的同學將對其思想進行減分作為處罰。
1.統計需要進行加分或減分的名單,向本部遞交加分或減分申請。
2.我部將根據財經系財經文法系量化考核細則進行加分或減分。
3.定期下發給各班副班長進行個人量化考核的加分或減分單。
4.如考核有誤,可在下發考核單兩日內向考核部提出核對。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一、技術內業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設備等的出廠證明和試(檢)驗報告;施工試驗記錄;施工記錄;預檢工程記錄;隱檢工程驗收記錄;基礎、結構驗收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2、設備安裝工程記錄,有四個方面的內容:a.電器安裝工程資料;b.采暖衛生與燃氣安裝工程;c.通風與空調工程;d.電梯安裝工程。
3、竣工驗收資料。
4、竣工圖。
二、技術內業資料執行項目技術負責人領導下的專業工程師負責制度,各專業工程師負責本專業內業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項目總工定期對各專業工程師的內業工作進行檢查,符合要求的內業資料定期移交項目資料員處歸檔保存。
三、工程技術資料管理是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因此應與工程施工緊密聯系在一起,對施工試驗記錄、材料試驗記錄及施工記錄中反映出來的問題,要及時向項目技術負責人匯報,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和解決。
四、項目技術內業資料的管理工作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五、技術內業資料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整理,必須真實地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資料的管理必須嚴肅認真,如有任意涂改、偽造、丟毀或隨意抽撤,造成資料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經理應對其進行處罰。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了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確保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序條例》、《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稱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組織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權利義務,在一定時期內反復適用,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公文。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備案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市行政機關或組織內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人事任免決定以及對具體事項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三統一)
本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實行統一審查、統一登記和編號、統一公布。
第五條 (制定主體)
本市下列行政機關或組織可以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
(一)市、區(市)縣人民政府及成都高新區管委會;
(二)市、區(市)縣政府工作部門;
(三)鎮(鄉)人民政府及區(市)縣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確需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應將擬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名稱、依據、主要內容和制定該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向區(市)縣人民政府報告,經同意后,可以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
(四)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授權進行行政管理的組織。
議事協調機構、部門派出機構、部門內設機構不得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
依法可以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行政機關或組織,由負責備案審查的工作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 (制定程序)
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調研起草、征求意見、協調論證、合法性審查、審議決定、簽署公布等程序進行。
因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緊急命令和決定等情況,需要立即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經合法性審查通過后,可以直接提請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或者其委托的負責人決定和簽署公布。
第七條 (禁設內容)
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下列事項:
(一)行政許可及非行政許可審批;
(二)行政處罰;
(三)行政強制;
(四)行政事業性收費;
(五)其它應當由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行政機關規定的事項。
行政規范性文件對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與所依據的規定相抵觸;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出限制或者剝奪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合法權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義務的規定。
第八條 (起草論證)
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應當對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研究,并對行政規范性文件所要解決的問題、擬確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擬規定的主要措施等內容進行調研論證。
第九條 (征求意見)
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深入調研,廣泛聽取相關機關、組織、公民和專家的意見。采用各種有利于擴大公眾有序參與的方式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大或者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應當通過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向社會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
第十條 (意見處理)
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對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起草部門(機構)應當及時研究處理,并在起草說明中予以說明。
第十一條 (統一審查)
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應當由制定機關法制部門(機構)負責統一審查,并出具法律審查意見。
市政府法制部門負責對市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廳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區(市)縣政府法制部門負責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鎮(鄉)人民政府及區(市)縣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
市和區(市)縣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審查;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組織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其主管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審查。
制定機關法制部門(機構)應當就制定主體、權限、程序、內容、形式是否合法進行全面審查。負責合法性審查的法制部門(機構)要求起草單位補充依據、說明情況,或者要求有關單位協助審查的,起草單位和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二條 (審查處理)
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機關法制部門(機構)可以將其退回起草單位,或者要求起草單位修改、補充材料后再報請審查:
(一)制定機關不具有制定權限或者主要內容不合法;
(二)制定的基本條件尚不成熟;
(三)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對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見且理由充分,起草單位未采納且未說明理由;
(四)相關機關、組織對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有重大分歧意見且理由充分,起草單位未采納且未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報請審議)
報送市或區(市)縣人民政府審議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應當由起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起草的,應當由聯合起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未經合法性審查的,不得提請審議和簽署。
報請市或區(市)縣人民政府審議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報請審議的請示;
(二)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
(三)起草說明(包括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目的、依據、主要內容和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情況等);
(四)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五)征求意見的有關材料;
(六)制定機關法制部門(機構)出具的法律審查意見;
(七)其它有關資料。
其它行政機關或組織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需要報送審核的材料,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批準程序)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經本級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
其它行政機關或組織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經辦公會議審議決定。
第十五條 (統一公布)
經簽署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制定機關在政府公眾信息網上統一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第十六條 (生效時間)
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將有礙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 (備案機構)
市和區(市)縣政府法制部門、市政府工作部門法制機構(以下簡稱備案機構)負責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監督工作。
第十八條 (報送備案)
制定機關應當自行政規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內,按下列規定,報送備案:
(一)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向上一級政府法制部門報送備案;
(二)區(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法制部門報送備案;
(三)區(市)縣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向區(市)縣政府法制部門報送備案;
(四)市和區(市)縣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同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送備案;
(五)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聯合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主辦部門向本級政府法制部門(機構)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備案,其它部門抄送上一級主管部門;
(六)實行垂直管理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同時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七)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組織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向主管部門報送備案。
第十九條 (統一登記和編號)
行政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由備案機構統一進行報備登記:
(一)備案報告(由制定機關的主要負責人簽署);
(二)行政規范性文件正式文本5份(附電子文本);
(三)起草說明,并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據。
備案機構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上位行政規范性文件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備案審查。
報送備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符合本規定的,予以備案;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備案。經審查予以備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由備案機構統一編制備案登記號。
第二十條 (備案監督)
經備案審查發現行政規范性文件存在以下問題的,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違反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有權機關依職權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撤銷;
(二)違反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發出《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意見書》,制定機關收到意見書后應當在15日內自行修改或廢止;逾期未按意見書修改或廢止的,由有權機關依職權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撤銷。
確認行政規范性文件無效或者撤銷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在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第二十一條 (備案公布)
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報備案機構備查。
備案機構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在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向社會公布經審查予以備案的上一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第二十二條 (社會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認為行政規范性文件違法,屬于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可以書面申請制定機關的上一級政府法制部門審查;屬于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含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組織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可以書面申請制定機關的同級政府法制部門審查;屬于垂直管理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可以書面申請制定機關上一級主管部門法制機構審查。政府法制部門或者部門法制機構,應當于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二十三條 (對制定機關的監督)
對不按本規定制定、備案的,由有關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報;視情節和所造成的后果,由有關機關依照《成都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過錯行為行政處分規定》,追究主管人員和其它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效期制度)
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設置載明該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專項條款,直接對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安排部署有時限要求的工作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不得超過其工作時限。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得超過5年。
有效期屆滿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然失效,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確需繼續實施的,應當由制定機關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組織評估,根據評估情況重新發布或者修訂后發布。
第二十五條 (評估清理)
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以及實際情況的變化,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生產直接相關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可以采取書面征求意見、實地調查、問卷調查或者座談會等方式組織評估。
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清理應當堅持日常清理與定期清理、專項清理與全面清理相結合的原則。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調整情況以及實際情況的變化,每隔2年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定期公布本機關經清理后廢止、失效和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行政規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機關應當及時進行清理,并視實際情況作出修改、廢止的決定:
(一)與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上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一致;
(二)因管理方式或者調整對象變化等情況而不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
(三)其它需要修改、廢止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 (電子管理系統)
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電子管理系統,為公眾提供免費查詢、下載服務,并通過電子系統向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提示備案、有效期等信息。
第二十七條 (納入考核)
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應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內容。
第二十八條 (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20xx年7月18日發布的《成都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同時廢止。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第一條公司行政部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出訂閱手續。
第二條人事行政部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整理好,整齊夾放在報刊架上。
第三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四條報刊只可在報刊存放處翻閱,嚴禁攜帶、外借到別處。
第五條報刊翻閱完后掛回報刊架,嚴禁隨處亂扔,保持環境整潔。
第六條訂閱報刊是為了了解各類信息,嚴禁任何人裁剪、私藏報刊。
第七條過期報刊由報刊管理人員負責收集處理給廢舊回收站,所得款項交到財務室。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行文規定制度
(1)酒店、行政部名義外發的各類公文,由行政部經理撰擬。
(2)以酒店名義外發的文稿,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的他人負責審稿和鑒發。以行政部名義外發的文稿,由行政部經理負責審稿和簽發。
(3)任何文稿打印,都需要得到行政部經理的簽字批準。
(4)打印稿必須由撰稿人或行政部經理指定的專人,按照原稿進行認真校對。
(5)正式文稿蓋印,必須附原稿,并檢查原稿上總經理簽發的意見或行政部經理簽發的意見。蓋印必須進行登記。
(6)文稿外發必須登記。
(7)文稿外發同時,將正稿與原稿裝訂一起,分門別類進行歸檔。
(8)文件按部門編號,如:執行總經理用'(總)字x年x號';'行政部用'(行)字x年x號'
規章制度
(1)工作關系到總經理與酒店經營管理各個環節聯系渠道保持暢通。當值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做好此項工作。
(2)行政總值必須根據值班安排表,準時上崗。值班期間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中途不得無故離崗。因故離崗,須得行政部經理批準,并臨時指派他人替代。
(3)行政總值值班時間:08:00pm—次日08:00pm(期間休息在酒店值班室)。
(4)行政總值記錄本內容為:當日營業狀況簡述、vip接待報告、投訴記錄及處理、各部門工作狀況記錄;隱患整改記錄等。記錄本次日早上08:00pm交行政部,由總經理簽批后,是日行政總值由行政部領取。
(5)行政總值值班當日在總經理不在酒店時,處理有關對客投訴或內部一般事件,如:優惠、處罰、獎勵等權限上與總經理等同,但其它重大問題應和總經理取得聯系后再作決定。
(6)遇vip客人光臨,行政總值應在酒店接待,并陪同客人進入客房。必要的招待還將由總值接待用餐。
印章、介紹信使用保管制度
(1)行政部對酒店印章、介紹信的使用、保管負有管理責任;財務部對酒店財務章、合同章的使用、保管負有管理責任。
(2)對外使用公章,必須得到經理的審核和批準,并進行用印登記。部門業務需要,加蓋酒店公章,應使印章名稱與文件名一致。加蓋后,必須章形端正,字跡清楚。
(3)公章不得蓋有公文空白處,不得蓋在任何空白紙上。
(4)因印章使用不當,造成公文作廢,此文件必須當場銷毀。
(5)介紹信的開具,必須得到行政部經理的審核和批準。部門業務需要開具介紹信,還需持有說明情況并有部門負責人簽字的證明。
(6)開具的介紹信,必須嚴格按要求填寫。嚴禁開具空白介紹信。
(7)介紹信的存根,必須妥善保管。
(8)公章或介紹信遭竊、或遺失,必須及時報告,并采取消除后果的緊急措施。
(9)公章或介紹信使用或保管不當,造成后果者,按酒店員工手冊獎懲規定予以處理。
文件保管和傳閱規章制度
(1)酒店內外各種文件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
(2)保管人員對文件均按門別類進行登記編號。調用文件,須得到行政部經理許可,辦理相關手續。
(3)文件傳閱工作由行政部經理或其指定的專人負責。
(4)文件傳閱須填寫傳閱單。傳閱范圍不得超過傳閱規定的人員范圍。
(5)行政部經理或其指定的專人須掌握文件傳閱的流程,保證在一定的時間里,完成傳閱工作。
(6)必須重視并及時處理領導或相關人員在文件傳閱單上簽署的意見。
(7)文件傳閱結束后,文件應及時歸還保管人員。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為進一步推進交通建設與管理的法制化進程,強化對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樹立交通行政執法隊伍良好形象,各執法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實行目標考核,具體標準如下:
共同目標:共計85分
一、法律法規的學習及宣傳(共10分)
認真執行《xxx交通局行政執法學習宣傳制度》
1、每2個月組織1次法規學習,做到學習有計劃、有記錄、有考核。(學習差1次扣0。5分,計劃、記錄、考核差1項扣1分)
2、全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3、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參學率、合格率達100%。(參學率少1個百分點扣0。1分,考試不合格1人次扣0。2分)
二、組織措施及制度建設(10分)
1、行政執法工作年初有計劃、平時有檢查、年終有總結、考核、獎懲。(計劃、檢查、總結、考核、獎懲差1項扣1分)
2、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健全、基礎臺帳規范。(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基礎臺帳不規范扣2分)
3、辦事程序、處罰依據、收費標準公開上墻。(差1項扣1分)
4、嚴格執行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擅自廳外辦理行政審批的1次扣3分,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的1次扣5分)
三、執法隊伍建設和風紀管理(30分)
嚴格遵守《xx市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風紀管理規定》
1、違反著裝管理規定的每人次扣0。2—1分;
2、違反禮儀規定的每人次扣0。2—3分;
3、違反執法車輛管理規定的每人次扣1—2分;
4、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循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每人次扣10分;
5、吃、拿、卡、要的每人次扣10分。
四、執法監督檢查(30分)
1、各單位每月開展1次執法監督檢查,作好檢查記錄,納入月考評或年度考評。(差1次扣1分,無記錄扣0。5分,未納入考核扣1分)
2、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報局備案。(私自查處1件扣1分)
3、重大行政處罰案例符合案件質量管理規定。(退回1件扣1分)
4、重大行政處罰有專卷。(差1卷扣0。5分)
5、按時完成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督辦的工作任務。(不完成1次扣1分,未按時完成1次扣0。5分)
6、按時報送各類報表、資料。(漏報1次扣1分,遲報1次扣0。5分)
7、對外發布規范性文件需經局法制科審查同意。(未經審查同意發布1件扣1分)
8、無錯案、行政敗訴、行政賠償案。(出現1例行政敗訴案或賠償案扣25分)
9、設立并對外公開監督舉報電話。(未設立扣1分)
五、對外宣傳(5分)
切實抓好通訊聯絡工作,全年在電視、報刊、法制信息上對本行業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的宣傳、報道不少于6次,電視、報刊報道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單項目標(行業管理):共計15分
一、交管所:
1、強化客運、貨運、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駕駛員培訓和運輸服務等行業管理,客運市場規范有序,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和從業人員檔案;(未做到1項扣2—5分)
2、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未查處1件扣3分)
二、港航處:
1、強化航政、港監、船檢及船舶修造、港口、渡口、危險物品裝卸、儲存等行業管理,規范水運市場,建立健全水運從業人員和船舶檔案;(船舶證明照過期或不齊扣2分;從業人員證照不齊扣5分,檔案不齊扣5分;未查處船舶私修濫造1件扣5分)
2、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杜絕“三無”船舶出現;(發現“三無船舶”不處理1艘扣5分)
3、強化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不突破下達的控制目標。(安全事故突破控制目標扣15分)
三、路政大隊:
1、路產路權完好,路產路權受損查處率達95%以上;(少1個百分點扣1分)
2、特殊占、利用公路的管理規范、手續齊備,建立基礎臺帳;(特殊占利用公路手續不齊扣5分)
3、確保公路暢通;(公路上有擅自亂堆亂放物品,造成公路堵塞未查處1次扣5分)
4、協查國、省、縣、鄉公路“三亂”現象;(協查不力的每次扣2分)
5、加強公路兩側控制區的管理。(發現違章修建不查處,1件扣5分)
6、維護公路、公路渡口的養護、施工作業的正常秩序;(未做到1次扣5分)
7、對收費路橋的路政管理有機構、人員和制度。(未做到扣5分)
加分項目:
1、單位法制工作獲全國表彰的加10分;
2、單位法制工作獲省級表彰的加5分;
3、單位法制工作獲市級表彰的加3分。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并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并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1.鍛煉自我,服務職院。
2.我以集體為榮,集體以我為榮。
3.談吐有禮,講話合乎場合例會、集會上。
4.不得在公共場合吸煙、酗酒、打架。
5.儀表端莊,符合學生干部身份。
6.部室成員要起好帶頭作用,注意個人行為和衛生。
2.按時參加會議并向上級反映本部門的情況,有間隔的召開本部門的會議并傳達有關會議精神;
3.認真處理好本部門在工作上、個人關系上存在的問題,主動地與本部室成員溝通,要審時度勢,管理好本部門;
4.部長應每星期參加部長例會;
1.協助部長統籌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門的各種規章制度;
2.認真、細致的做好部門工作,部長不在時要主持大局工作,管理好本部門;
3.會議期間擔任記錄員,并負責生活部的日常常規檢查工作,及時準確的把信息反饋給部長;
4.每周與部室成員組織好衛生檢查工作,并做好統計。
1.例會實行點名制,遲到八分鐘以上者是做缺勤;
2.遲到兩次算缺勤一次,請假兩次算缺勤一次,缺勤五次取消評獎評優資格,缺勤六次自動辭退;
3.需請假者必須事先遞交請假條,并找部長簽字,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及時遞交請假條,需通過電話請假,會后及時補交請假條;
4.例會時間:每周二中午12點,例檢時間:每周四下午4點30分冬季或每周四下午4點50夏季,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1.會場中需關機或調成震動,會場需保持安靜;
2.活動期間,考勤制度照樣進行,并積極配合辦公室做好考勤;
3.本部室成員不得將工作,安排,及相關機密性內容外泄,不得偏向某系,以個人利益出發發
2.檢查工作時要穿正裝,佩戴工作證,列隊檢查。檢查時要認真,不能交頭接耳,保持好隊伍的整齊。
3.工作完成后,副部長要及時組織本部成員統計結果并準確填報;
4.工作中無視紀律嬉戲打鬧或弄虛作假者,給予嚴重警告;
5.因工作失誤,不稱職,受人檢舉,投訴的成員,一經查實,將在例會上點名批評;
6.工作中,由于個人失誤導致信息失真,造成不良影響者,須向當事人道歉。
1.凡是沒有履行職責的,沒有完成任務的,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2.積極,按時參加部內及學生會的各項活動,如無辜不參加者將提出部內批評;
3.按時參加部內例會,不得遲到,有特殊情關無法參加者及時向部長請假;
4.無禮頂撞,或不停上級正確安排達三次以上,予以清退處理;
5.本部室的獎懲與綜合測試相聯系,按平時表現給與加分。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第一條歸檔范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工程資料、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條檔案管理由公司機要秘書負責管理,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三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四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1、保持工作桌面整潔,認真整理、保管好本崗位文件資料。下班時認真清理文件資料,并整理歸類,以方便清潔員工桌面。
2、離開座位、下班后將座椅推到桌面內。
3、辦公區域嚴禁亂扔、亂倒、亂吐等不良行為,切記維護地毯清潔。
4、為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衛生,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內進餐或攜帶食物上班。一線員工在餐廳用餐。
5、嚴禁在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吸煙。吸煙請至樓梯口吸煙區,吸煙完畢煙頭隨手放入指定區域。
6、下班后自覺關閉電腦及本區域空調和電燈,尤其是休息日及節假日個體加班時,更要注意關閉空調及電燈。
7、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有序,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脫崗、扎堆聊天、看小說。
8、非工作需要的上網、睡覺、大聲喧嘩、吃喝談笑、聽音樂等擾亂秩序及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9、公司電話勿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發生電話費用由個人承擔。
對違反本規定者,每次罰款100元/人/次。
? 行政部規章制度 ?
(一)集團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董事會、集團的正式印章、專用印章、鋼印、手章應指定辦公室保管;
2、各部門、中心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機關、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險柜。印章要放在辦公室,不準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進匯報,配合安保部門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手續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機構變動機構名稱改變;
2、上級部門通知改變印章圖樣;
3、印章使用損壞;
4、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處理辦法,并報經領導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
需要更多的行政部規章制度網內容,請訪問至:行政部規章制度
